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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土地流转的两种机制的对比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6-04-25 共51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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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设探究 
【第一章】农村土地资源流转体制探析绪论 
【第二章】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与调控机制理论分析 
【第三章】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中的问题及原因 
【第四章】广德县土地流转的两种机制的对比分析 
【第五章】完善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 
【参考文献】农村土地流转的调控体系研究参考文献


  第四章 广德县土地流转的两种机制的对比分析

  为了对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中的宏观调控机制和市场调节机制的产生的作用分析,本章将着重分析两种机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绩效。为此笔者选择分别选择了广德县邱村镇的“邱村镇四季田园农场”&“朝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誓节镇绿林村的西瓜种植能手胡某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广德县农村两种比较典型的流转后土地经营状况进行介绍,对两种机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绩效进行评价。

  第一节 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邱村镇四季田园农场”&“朝阳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朝阳合作社”)是安徽省广德县邱村镇一所较为专业的中型农民合作社。朝阳合作社是广德县大力扶持的农民合作社之一,因此在对其土地流转中产生的经济、社会绩效的分析中可以窥探出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宏观调控机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绩效状况。

  朝阳合作社位于安徽省广德县邱村镇谈里村,负责人为谈里村湾渡山生产组的种粮大户张某。朝阳合作社成立于 2014 年,距今已有两年之久。在两年多的发展时间里,合作社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截止至 2015 年 8 月份,合作社已经在邱村镇范围内流转了 538 亩左右的土地用于耕种农作物,并在政府和银行的政策、资金的支持下购置了收割机、大型拖拉机、小型农药喷洒机等农业机械设备。

  合作社申报出资额为 50 万元,为个人独资所有。合作社生产所需之排灌、道路、电力等附属设施均为合作社负责人张某的家庭投资,为个人所有,其主要劳动力也以张某的家庭成员为主。根据广德县的气候、土壤、水分等地理自然条件,合作社主要进行水稻和小麦种植,所生产的农产品均采用自产自销的方式。

  朝阳合作市流转的 538 亩土地全部为适用水稻种植的水田,并且主要集中在谈里村周围,其中包含了四个生产小组,主要为:百上生产小组(流转面积200.8 亩)、杨家庄生产小组(流转面积 156.8 亩)、陈家坡生产小组(流转面积138.8 亩)、塘洞生产小组(25.8 亩),合计 538.5 亩。按照广德县县政府出台的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相关规定,朝阳合作社与每一户流转的土地均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中规定,土地的租赁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朝阳合作社享有优先承包权。在合同期内合作社每年每亩需按 450 斤水稻付给农户,水稻价格按当时价格折款在 8 月 30 日付清,如不付清农户自行有权收割。(因为水稻价格受品种、含水量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类型的水稻价格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折款过程中易产生一些纠纷,故此现阶段合作社以现金的方式每年每亩支付给农户 600 元人民币。)根据实际调研了解到,朝阳合作社现阶段每年每亩可生产 500 公斤水稻、300公斤小麦。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数据。2015 年度我国水稻的收购最低价格(即“国家保护价”)分别为水稻 135 元/50 公斤、小麦 118 元/50 公斤。由于资料有限,笔者在此仅分析水稻的种植成本和收益。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朝阳合作社每年的水稻种植收入约为 1350 元/亩,而其种植成本则在 1400 元/亩左右。这 1400元的种植成本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农田租金 600 元/亩

  *稻种 60 元/亩

  *肥料 100 元/亩

  *拖拉机 80 元/亩

  *人工插秧 150 元/亩

  *农药 60 元/亩(其中治虫药每一个生产周期需喷洒两次,每次 20 元,

  除草剂一次,每次 20 元)

  *尿素 20 元/亩

  *收割机 80 元/亩

  *其他 370 元/亩(包括灌溉所需的电力费用以及种植过程中雇佣的劳动力费用等等)

  对比尚未流转的农田,合作社每年每亩的产量其实是偏低的,因为普通农户每年每亩的产量大致集中在 700 公斤左右。之所以会产生这种较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在于合作社流转的土地较为分散,这导致在种植过程中管理农田所需的劳动力较土地集中情况下偏高,因此其产量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影响。

  朝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广德县县政府、邱村镇人民政府和谈里村村委会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第一,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合作社所流转的土地将受到国家直接的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亩 100 元,这这其中还并不包括种植过程中的诸如稻种、农药补贴等等;第二,合作社为方便农业生产而兴修的小型水利工程亦可向国家申请补助。如在 2015 年朝阳合作社为方便农田灌溉,在农田较为集中的区域修建了一个小型的储水湖,在向国家申请补助后获得了两万五千元的现金资助;第三,为鼓励种粮大户实行机械化耕作,加速向现代农业迈进,国家对合作社所购置的大型农业机械均给予不同程度上的资金补贴。例如在朝阳合作社成立之初,负责人张某就购置了一台收割机和一台大型拖拉机。其中收割机获得了所购价格 20%的补贴,大型拖拉机获得了 10%的补贴。

  农户张某介绍到,如果没有政府对这些购买的农业机械设备进行资金补助,仅凭个人能力是无法做到的。相比之下,合作社的机械化水平要远高于单个农民的;第四,邱村镇人民政府为了增强各个农民合作社的耕种能力,提高合作社的生产能力,从 2015 年开始,邱村镇每个季度都会安排各个合作社的负责人进行农业知识的学习,并且会不定期的组织他们到省内外各个示范基地进行考察和学习,让他们学习到别人的优秀经验。这其中的所有费用均由政府承担,不需要农户掏一分钱腰包;第五,为方便农民合作社进行融资,获取发展资金。在政府的牵头下,商业银行主动进行上门服务,在农户家里为其办理贷款业务,方便农户贷款。

  以合作社名义进行贷款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贷款利率的优惠,这大大减轻了农户偿还贷款的负担,增强了农户将资金投入到合作社发展中去的信心;第六,各个农民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均由政府提供专门的合同范本。农户和合作社仅需要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对合同的细节进行简单的修改,在经政府审核通过后即可签订。农田承包合同一式四份,农民、合作社、村委会各执一份,并报镇政府一份。这意味着,一旦农田承包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将受到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监督和约束;第七,当农户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之后,其每年的农田补贴将会在原有基础上减少 30%.这 30%的资金将由政府部门统一代为管理,用作成立农田专项基金。一旦在遭受恶劣自然条件时农民合作社出现绝产绝收的情况时,将从专项基金中拨款对农民合作社进行补助,减少其损失。

  在现阶段广德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政府在其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由于大规模分散农田对合作社的要求较高,因此广德县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着农田管理跟不上,农作物产量略低于土地流转前的现象,种植农作物的收入与耕种成本基本上呈对等状况。因此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部分农民合作社预计将会出现发展资金短缺,后劲不足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在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其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缺少村委会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下,极容易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同纠纷,从而导致土地流转的混乱。

  二、案例二

  在广德县现阶段的农村土地流转中,不仅存在着以政府为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在发挥作用,市场调节机制在某些地方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甚至存在着完全完全依赖市场作用的土地流转现象。这种类型的土地流转最典型的表现在部分农村地区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发的进行小规模的蔬菜和瓜果种植。为了深刻分析市场调节机制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发挥的作用,笔者选择了誓节镇绿林村农户胡某的西瓜种植经历作为分析对象。该农户在附近的一些生产小组附近转租了部分水田和旱地进行西瓜和水稻种植。农户胡某是在市场调节的引导下,自发的进行土地流转,并未得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支持,因此可以作为研究市场调节机制绩效的对象。

  广德县自然条件优越,阳光充足,气候温暖,并且昼夜温差也符合西瓜的种植要求,因此在广德县农村地区有大量的农户种植西瓜。誓节镇绿林村的农户胡某就是一位有着多年西瓜种植经历的瓜农。2015 年,胡某共承包了 60 亩土地进行西瓜种植,其中包括 50 亩旱地和 10 亩水田。水田在西瓜收获结束之后,胡某会在水田中进行水稻撒播,从而可以收获一季水稻。而旱地西瓜种植过程中,转租土地的农户亦可在其土地中种植一定数量的树木。这一差别也导致这两种类型的土地在租金上存在一定差异。

  据农户胡某介绍,承包水田和旱地的价格是有差别的。转租旱地每年每亩仅需支付给农户 150 元的租金,而水田的租金则与农民合作社流转价格一致,即600 元每亩。水稻的种植成本与前面农民合作社种植成本基本一样。据不完全推算,旱地的种植成本约为 1300 元,水田的种植成本约在 2600 元(包括西瓜和水稻种植两种作物的种植成本)。这其中的差价主要在于两种类型的土地的租金存在差距。与朝阳合作社的情况相似,农户胡某种植收获的西瓜、水稻采取的自产自销的方式。据不完全估算,在现有条件下,平均每亩土地可以产出 2000 斤左右的西瓜,而水田还能额外生产出 1000 斤左右的水稻。其中,西瓜的出售价格受天气和西瓜品种的影响较大,不同时段的西瓜存在较大差异。根据 2015 年度,广德县农产品市场行情,西瓜的价格在 0.5 元~1 元的价格区间浮动。相比之下水稻的价格则趋于稳定,大致在 135 元/50 公斤左右上下浮动。因此,可以简单的推算出农户胡某每年从种植西瓜和水稻中的毛收入约为:旱地 1600 元每亩,水田 2900 元每亩。

  在访谈中,胡某介绍到今年自己从承包土地净收益大致在 300 元每亩。但西瓜种植与耕种水稻不同,同一块土地不能连续两年进行西瓜种植,因此胡某每年都必须重新寻找新的土地进行西瓜种植,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流转的双方并未签订专业的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所以这种流转方式的稳定性价差。下一年的耕种面积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前一年收益状况的影响。

  第二节 绩效评价

  一、市场机制的绩效评价

  (一)激励功能

  目前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调节机制做到了利用利益机制激励消费主体转变成为生产主体来参与到竞争中并获取收益。随着土地流转市场不断完善和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带给农民的收益日渐提升。在这样的激励下。一大批农户选择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解放劳动力,投入到第二第三产业的生产中,以此获得更多的报酬。除此之外,市场竞争和风险机制也激励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的经营主体在竞争中不断学习,努力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来提高经营土地的收入。

  (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首先,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中的信号机制实现了引导农村土地资源所有者去寻求资源的最佳利用方向以最大化资源的利用效益。广德县的农户在立足当地发展实际的基础上,依据自身发展需要,将手中的土地资源流转到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中。最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上的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市场竞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各个经营主体对优质的土地资源进行争夺。

  (三)自组织功能

  市场是一种系统,当市场的某一个成分发生允许范围内的变化时,市场的其他部分也会随之进行相应的变化,使市场趋于平衡。在现阶段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市场机制能够较为有效的调节市场中的土地供求状况,虽然土地市场上并未呈现完整意义上的供求平衡,但整个土地流转市场亦未出现供需混乱的情况,这就是市场机制的自组织功能起到的作用。

  二、宏观调控机制的绩效评价

  (一)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广德县农村土地流转宏观调控机制在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例如,为了规范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行为,广德县各级人民政府积极引导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并为他们提供规范的合同范本。对于每一份流转合同,只有在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这意味着每一份土地流转合同都会受到基层政府和村集体的监督和约束。

  (二)保护农村土地资源

  虽然土地流转能给农村和农民带来更高的经济收入,但农村土地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因此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考虑其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在广德县的农村土地流转中,各级人民政府均对农村土地的可持续开发高度重视。例如,在区域内划出重点保护的基本农田,对于这些农田禁止将其由农用地变为非农建设用地。

  (三)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现代农业就是以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为了促进广德县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广德县县政府对农户购置大型农业生产机械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此来降低农民的支出,并激励农户采用机械化生产。在宏观调控机制的支持下,广德县农业机械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表 4-1 为 2013年广德县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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