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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家家训文与武在不同时期的表现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4-08-05 共9175字
论文摘要

  在日本,虽然武士统治的时期已经成为历史,但是武家社会所造就的日本人的感受方式、思考方式、行为方式等对日本的国民性仍有深远的影响,在今天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近年来,武士在历史上的社会存在逐渐受到中国学界的更多关注。
  在人们的印象中,中世的武士是战斗者,“提起武士,人们头脑中会浮现携带弓箭和刀,骑着马在日本荒无人烟的原野上奔驰的形象”。而到了息兵偃武的近世则发生了转变,武士变成了不事战斗,整日“在榻榻米上奉公”的官僚人员。但实际上,武士的身份是否实现了前后完全割裂的、彻底的转变呢?
  在武士发展的历史过程中,留下了许多真实反映武士思想状态的文献———武家家训。它出现于武士登上政治舞台之初,伴随着武家社会势力整合乃至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实行统治的整个过程,反映了武士的社会存在、生存状态、伦理道德和行为准则。本文拟以武家家训为基本资料,对武士登上政治舞台以来的“文武之道”、即“武”与“文”的两种修行在不同时期的表现略作探讨。

  一、以武为本

  ( 一) 武艺

  武士产生于以武力争夺土地资源的斗争之中。从平安时代( 794 - 1185 年) 中期起,以“公地公民制”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趋于瓦解,大化改新( 645年) 后建立的土地国有制逐渐被私有制取代,私有庄园大量增加。在这一背景下,保护庄园利益、解决各种纠纷的私人武装———武士,开始登上历史舞台。
  随着庄园内部、庄园之间、庄园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争端频频出现,武士的势力也日益扩大,开始形成跨庄园、跨地区的武士团。另一方面,贵族社会的分化是武家首领产生的一个重要途径。出于维持全国的社会秩序,担负军事、警察职能的需要,贵族社会中逐渐分化出一个以骑马射箭等武艺为专业职能的特定社会阶层,当时称之为“弓马之士”,其实就是军事化的贵族。他们中的一些人来到远离京都的其他地区开发自己的领地,招募其他武士,自己充当武士团的首领。出于对中央政权和贵族地位的崇拜感,地方上的土豪和中小武士也乐于集结在这些人的麾下,拥护他们做地方上的首领。当时,在武士中拥有号召力的首领人物大多拥有皇族、贵族的背景。平安末期站在中央政权斗争前沿的平氏和源氏两大武士团,都是以皇族赐姓、降为臣籍的豪族为首领集结起来的武装力量,号称“武家栋梁”。关于当时武士的战斗形式,人们已经有了共同的认识。“武士就其产生来说,正如‘弓马之士’这个词所表达的,是以骑马和射箭为基本战斗方式的。”可以说,无论通过哪一种途径成为武士,通晓武艺战事都是基本条件。
  整个中世,从镰仓时代( 1185 -1333 年) 武士登上历史舞台到各武士团之间势力整合、武家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室町( 1336 - 1573 年) 、战国时代( 1467- 1573 年) ,日本全国都处于政权分立的动乱状态。
  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下,武艺不仅直接关系着武士个人的生死,更关系着武士一家的兴衰荣辱,关系着所在武士团的存亡。在这种情况下,武士自然会用心习练武艺。习武属于武家社会的“默认项”,不必刻意谆谆教导,所以家训中很少见到有关武艺的条款。
  尽管如此,还是可以发现一些教导家人子弟努力习武、培养家中好武之风的训诫。作于战国时期的《黑田如水教谕》中有“若大将以亲操枪刀、亲习马术为匹夫之事,不肯习练,诸士武艺亦难有进益”,要求一家之主在习练武艺方面以身作则。战国末期的《加藤清正掟书》中也有“清晨起修兵法,进早餐,习弓射、步枪、马术。诸士中武勇过人者当褒奖,增其俸禄领地”。以“俸禄领地”的利益刺激作为督促家臣勤习武艺的手段。在主君的督责下,武士自幼年起接受战争教育,在胆量和技能上进行锻炼。
  是否能成为合格的战斗者,是评价一个武士最根本的标准。进入息兵偃武的江户时代( 1603 -1867 年) ,德川幕府建立起稳固的统治,武士完成了从“打天下”到“治天下”的角色转换之后,武家家训中关于武艺的教导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显示出增加的趋势。
  作为江户幕府第一代将军德川家康的训诫而广为流传的《东照宫御遗训》,首先在精神上强调“武”对于武士的重要性。此训是后人从各种文本中选取家康的训诫编辑而成,然而长期以来,人们普遍相信该训就是德川家康的亲笔训诫,称其为“国训”,历代将军都将其作为政治教科书,各藩藩主也把它长置座右,社会影响是极深远的。《东照宫御遗训》通篇贯穿的主题就是治世不忘武道。“生于武家不谙武道,便如猫儿不会捕鼠”,“仕将军之任,汲武家之源流者,不忘武道,最为紧要”,“武家于治世乱世均不可怠惰武道,武道乃性命攸关”,“不通武道者,于太平之世失武道,有如木刀,形如真刀而无真刀之用。不通武道之武士,形似武士,其实更劣于百姓町人。是故武家达于武道者,乃知家职,为天下大宝。”
  这篇训诫将“武”解释为治乱皆通的武士生活准则,要求上至将军,下至一般武士都要保持“武”的特质。其他家训中也有很多教人勤习武艺的说法。如,《肥后侯训诫书》教导要严格监督藩中武士修习武艺,规定每两个月有一、两次在本地或江户演习武艺,进行评判,以为督促。
  《酒井忠恭家训》告诫家中人勉力武艺修行,不要拘于某一流派,要博采众长。江户时代的德川御三家之一———水户藩主的《德川光国教训》花费大量笔墨对习武给出了切实中肯的指导,包括训练项目、训练技巧、武器选择等方面,舍华求实的训诫体现了和平时期一个藩主在武艺方面对继承人的期望。这些表现出武士在和平年代居安思危、保持尚武精神的努力。
  可以看出,武士始终认为,武力是武士缘以立身、区别于其他阶级的根本标志。战争年代的武士把习练武艺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武力受到秩序制约的和平年代,保持尚武精神同样是武士的要务。德川幕府实行兵农分离、农商分离的政策之后,中国区分职业的士农工商“四民”制度在日本从政治制度上被固定化,“四民有业”变成“人有四等”,不只是职业,更重要的是身分。武士如何体现与其他阶级身份的差异,武士之“武”如何得到弘扬,自然成为新时期的课题。基于这一点,重视习练武艺的教诲在武家社会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贯穿。

  ( 二) “军法”

  由于武士不仅是单兵作战的战士,同时作为军事组织首领肩负着部署、指挥战斗的责任,因此必须掌握相关的知识。武家社会将军事类的规定称为“军法”,有关战略战术的兵法以及军团配置的阵法等也包括在其中。
  中世的割据战争客观上促进了军事理论的发展。随着长枪和步枪在战场的应用及交战规模的扩大,战斗方式越来越趋向于规模化和集团化,与此相应,战术的运用逐渐受到重视,战斗部署和运筹帷幄的理论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尤其在群雄割据的战国时期,“军法”之训显示出了强烈的个性特点。战国初期的越前大名朝仓敏景在《朝仓敏景十七条》中教导,在军事行动中要“详察虚实,密整军力,善用权谋,临机应变”,以此来取得胜利。同为战国大名之作的《北条氏纲公御书置》教导,得胜时不要轻敌,“合战胜利则生骄心,轻侮敌手,行动草率。须慎。因此亡家者古来甚多。”
  特别是《武田信繁家训》,在军事理论方面是极为重要的一篇。它出自战国名门武田家,内容涵盖极为广泛。例如,战时的内部管理方面,“不可过疑。三略云,三军之祸,莫过狐疑。”“武略及其他机密事,不可泄漏。易经云,其机不密则成害。史记云,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再如,在对外作战方面,“我军占优势,当马不停蹄,一鼓作气,击溃敌军。若敌军势不崩,则可重整旗鼓再战。三略云,战如风发。”“须避正面,寻小路。古语云,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家训每一条都是引经据典,反映出当时日本武士对中国汉学的吸收。
  经历了织丰政权以后,日本迎来了和平的江户时代,武士团之间的战争被禁止,社会上建立起和平的秩序。尽管如此,武家家训仍然会经常提到“军法”。这时“军法”的意义在于应对万一的预备,家训一般要求后代“军法常在心”,以免“一旦临事,行事悖法”,失了武家本分。然而战事的缺失使武士无从总结实践经验,江户时代的军法指的是上代流传下来的固定之法,家训中强调的都是“军法依定法”,“万不可另出新法”。很多武士家代代保留着军法书卷,要求子弟平日注意学习,做到成竹在胸,一旦战事发生可以依法应对。如水户藩主德川光国在家训中教导: “军法者,大将不可不知。一旦将军有命,出马临敌,不知排兵布阵之法,如何成事。”
  德川光国推崇“七书”,“军学根本,俱在七书,……其中尤以《孙子》《吴子》为重”,同时主张有所扬弃,“取其当取,弃其当弃”。可见,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代,武士都会注重学习军事知识,为战事蜂起的一天“时刻准备着”。

  ( 三) “武备”

  “武备”即做好随时参加军事行动的准备。准备人员、马匹、武器装备等资源以备随时参加战斗,是武士作为一个军事组织首领的第一要务。在中世割据战争年代,每个武士的家都是一个军事组织,要保证组织随时可以投入战争并切实发挥作用,相应的人员、物质准备是必要的前提。这种为战争作的准备也称为“军役”,它规定了每个武士家应该准备的兵员、武器、粮秣,是武士的基本义务。
  这个义务的量是与武士的身份相对应的。镰仓武士的身份直接以领地表示,经济的发展以及“检地”等手段的运用使统治力度增强,到了战国时期,战国大名开始以货币计数的“贯高”表示武士身份,此法更为直接和准确。武家社会的身份等同于财力,财力标志着义务,正如室町时代武将今川了俊在《今川了俊制词》中所说,“徒挟大家,妻子以下无益私用,不精弓马,不养兵卒之辈,赏他领地也无益处”。
  武家社会初期即已建立起相对于主君的恩赏要履行军事义务的共识。随着武家社会的发展,对军事义务的规定也逐渐走向规则化、制度化,战国时代起,各武士家已经开始分别制定提供军事义务的标准和规则。
  进入近世以后,尽管德川幕府建立的统一体系结束了以往的割据战争,但是作为近世社会基本政治组织的藩仍然保持着军团的特征。藩主是军团的最高指挥官,军团分为五到十个独立的军事单位———“备”,由家臣中地位最高的一门、家老级别的武士担任大将,指挥“备”的行动。一门、家老自己的家臣构成“备”的核心,“备”中还配有“组”、“徒组”以及步兵部队。各“组”由称为“平士”的骑马武士编制而成,由“组头”指挥,是战斗的主力。
  “徒组”是由称为“徒士”的步兵组成的持枪部队,“徒士”的身份低于“平士”。比“徒士”身份更低的下级武士“足轻”组织成弓箭、炮兵等部队,由“物头”指挥,而“物头”是由“平士”中选出的。这意味着近世的武士家随时可以作为军事组织来行动。
  既然每个武士家仍然是一个军团,相应地也必须负担一定的军役。随着武家政权的稳固,各项制度愈发完备,军役规定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化、制度化。安房国胜山藩主酒井隼人在《酒井隼人( 忠胤)家训》中详细规定了武具份额分配,要求家中诸士常记心中: “高四百石者,甲胄马具长枪五支步枪三挺加弹药,三百石者,甲胄马具长枪二支步枪三挺加弹药,百石者,甲胄马具长枪步枪一支加弹药,五十石者甲胄长枪,以下持长枪。”
  鹿儿岛萨摩藩主岛津家久也在《松平中纳言家久训诫》中规定: “知行每一万石,出阵时马二十。知行三万石者,总领家中出马匹数六十,诸士马匹当按定数饲养。”其中,“石”即“石高”。可以看出,直至江户末期详细的军役规定一直存在,在物质上随时做好参加军事行动的准备,自始至终是武士的首要任务。
  可见,武士家不仅是在战争时代,在和平时期也仍然保持着军事组织特征,这从制度上保证了军事要素在武士身份特征中的一贯性。不管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武士的身份与其所担负的军事义务都是直接挂钩的,他们必须一生为战而备。

  二、文武兼修

  ( 一) 读书

  “文”和“武”一样为武士所看重。“文”的一个基本含义是指文化知识。关于读书学文化,武家家训也有不少论述。在表述上,武家家训使用“学问”与“学文”来表示学习文化的意思,这两个概念在武家家训中是相通的,有的一篇家训中两个都用,如《细川家训( 熊本家训) 》。不过,在不同时期的使用上还是有所区别。“学文”一词的使用贯穿武家家训始终,中世武家家训基本都用“学文”,近世以来也有许多家训承袭传统使用。至于“学问”,中世只有个别文化色彩较浓的上层武士使用,如室町时代着名武将斯波义将所着的《竹马抄》,近世以后使用得比较普及,当是儒家文化影响深入的结果。
  中世武家社会已经体现出“文”与“武”结合的特征。武士作为军事集团首领,在战争中需要通过文字来传递信息,需要通过读书学习兵韬战略,这使得武士对于文化产生需求,武家家训一般对此是鼓励的。
  战国时代《多胡辰敬家训》把学文列在第一条,“比如有头等机密大事,传书而来,我不能读,不得不请人代阅,则失秘传之义”。《武田信繁家训》引论语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教育后代。北条早云的《早云寺殿二十一条》则作出了具体行为上的指导,“闲暇时,将书本揣在怀里,人不留意处,可翻看阅读。醒时睡时都不忘,文字才能熟稔。”
  掌握最基本的读写技能之后,进一步的目的就要通过读书明白为人的道理了。镰仓初期的《极乐寺殿御消息》中有: “经典圣训,纵不能读,亦当令识文解字者为我诵讲,耐心聆听。如此虽未必所得完全,然若不听,则智不开,心愈狭也。”
  记录战国大名武田信玄言论的《石水寺物语》中亦有此论,“学问非只读书,乃学自己所行之道也。弓矢之家,无论身份高低,须近武勇忠节之士,受其教诲”,认为武士的学问在于居心正直、自知之明、上进有耻,“若有人明白若此,便目不识丁,信玄亦当作智者礼敬”。
  江户时代武士失去了战斗职能,作为适应新社会的准则之一,家训中将学问作为武士必修课。《藤堂高虎遗书》认为“孔子之道,要常在心。于日本,要知《吾妻镜》、《式条目》。”《吾妻镜》是记录镰仓幕府的编年体史书,《式条目》即《贞永式目》,是武家社会的法律文书。《德川光国教训》也指出“读书一事于自身大有益处,不但目前可用,年老之后亦可作慰藉,因此要下功夫”。与前代相比,这一时期的家训对于读书与明理的论述更加详尽,对于读书而不明理的警戒也更加普遍。在广大武士之间流行的《明君家训》这样阐述读书为明理的道理:
  “学问者,右已有述,乃为人之道,生为人者,不知不行,便如禽兽一般。较之朝夕衣食,尤为急务。若论修行之法,当在身心功夫,审心之邪正,行之善恶,正心修身,近古之贤人君子,依其人心性,或可至圣人之道。学问当如斯,此外无学问,须知。”
  《明君家训》所述被同时期家训广为借鉴,其中强调的“明理”即明白为人之道,具体来说也就是明白为武士之道,指的就是实践武士的行为准则,兢兢业业地尽忠奉公。
  可见,无论是在割据攻伐的战场上还是在小心奉公的榻榻米上,武士都非常重视学习文化。他们修习学问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实用,二是为明理。在中世,由于严酷的战争和生活环境,武士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他们所说的学问并不具有高深的内涵,而首先是指掌握最基本的读写技能,在此基础上明白道理,付诸实践。近世武士文化水平普遍提高,于是更加侧重于将文化学习落实在行为实践上。不着眼于舞文弄墨而着眼于行为上的效仿,可见是把如何在实践中遵守武士的道德规范、履行武士的职责放在第一位的。

  ( 二) 理政

  如果说一般的武士做到“读书明理”就可以很好地履行作为武士的职责了,对于武士团首领来说则需要达到更高的要求———“习文治政”,修习文道以明了治政之道。这是由武士的统治者、管理者的身份特征决定的。
  中世的武士已经具有统治者、管理者的特征,这是因为武士拥有自己的领地作为经济基础。一个武士的领地一般是这样构成的: 中央建“馆”,是武士团的据点,周围有石墙和护城河保护。馆的周边邻接的是领主直营田,再向外延伸就是“所领”,武士率领一族、家臣,雇佣农民和游民开发土地、修整水利、进行耕作。再往外是其他武士的所领。武士为所领之主,即“领主”。
  这样,武士必然要管理自己领地上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事务,从而发展出自己的施政理念。中世以来,武家领主就施政理念作出了许多阐释。中世前期的政治思想受到社会上佛教思想的影响,也往往带有佛教色彩。室町初期武将的《今川了俊制词》说: “要人为己所用,临国当如日月普照草木,近侍远臣,隔海隔山,至被官以下,昼夜以慈悲心恩庇纠罚,深思熟虑,量才为用。既为诸武之首,若无智慧才学,处事失当,必受上下非难。行往坐卧,当如佛祖说法普度众生,殚精竭虑,以励文武两道。”
  佛祖说法的慈悲心比拟临国施政的心态,以因果报应作为对施政者的约束。战国初期的《朝仓敏景十七条》说: “如某高僧所喻,为人主者,应似不动、爱染两位明王。不动提剑,爱染持弓,其心却不在刺射,但在降伏,慈悲深重。为人主应扬善惩恶,明辨曲直,除一恶救百善,方可称慈悲之杀。”
  将武家领主的施政追求定位为“扬善惩恶”,将除恶的行为定义为“慈悲之杀”。这些以佛教思想为底蕴的施政理念体现了武家领主对治下臣民的基本态度,可以看出为君者十分在意与家臣领民的关系。
  中世后期的战国时代,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为了保证家的存续,武家领主用各种方法获取治下臣民的广泛支持。领主在政治管理中非常重视对下关系,突出体现在“量才为用”之训。战国初期越前大名朝仓敏景所作的《朝仓敏景十七条》,论述如何让人为己所用而不是为人所用,“有人虽非才俊,但心志坚强,应当善待。有人胆怯懦弱,而风度嘉好,可使作陪伴、出使之役,亦不可轻弃。……无论僧俗,但有一技之长,勿使前往别家。”
  相模大名北条氏纲所作的《北条氏纲公御书置》把领主手下的家臣团比喻成一个能乐班子,说明用人须得当,才能使其更好地为本家尽力的道理。“比如能乐,令太夫吹笛,鼓手舞蹈,则不成乐; 同是一班人,令太夫舞蹈,吹笛打鼓各司其职,则可观。领国大将用侍亦是如此。犯有罪科者自当别论,否则,低微之人亦不可弃。”
  可以看出,武家领主作为一个组织的管理者,在严酷的战争环境中,努力通过合理的安排任用来维护好对下的关系,让不同类型的人各自发挥所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让属下为本家贡献才能,有利于武士家的生存发展。
  到了江户时代,武士的为政者性格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首先是因为政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武士家的存亡。如果藩中出现政治动荡,幕府有权以剥夺或削减藩的封地的方式来进行处罚,即“改易”、“减封”。另一方面,如果藩主政务处理不当,家臣也可能联合起来逼迫主君下台。江户时代发生过多起家臣强制主君让位隐退的事件,有 1646 年古田骚动、1660 年伊达纲宗隐居事件、1675 年丸冈本多骚动、1751 年冈崎藩水野家事件、1754 年旗本岛田直次郎事件、1755 年加纳安藤家骚动、1757 年秋田骚动、1780 年上山松平家内讧、1861 年黑羽大关家事件。
  为了家的存续,作为武士团首领的藩主必须处理好对下的关系,维护家中的稳定。随着儒家文化影响力的扩大,武家社会中历来重视下层的想法意愿、重视沟通协调的意识更多地表现为对“谏言”的要求。一方面主君要善于“纳谏”,“将心比心,臣下谏君实乃大忠。见友人行为不良,能抒异见,已属难得,何况谏君。……即便言语有失,念其顾上之意深切,应感其志而作返答。”
  ( 《御宝训》《敬公遗诫》) 另一方面江户家训也鼓励家臣“进谏”,把进谏作为尽忠的一项重要内容。“主之意善则从之。主之意不善要劝其改,不可因惧主怒而助非道。”
  ( 《内藤义泰家训》) 把不惧怕是否触犯主君而进谏的义务看做武士应当履行的道义的一部分。这些明显带有儒家色彩的为政之道是当时武士普遍受到儒家文化熏陶的体现,根本目的仍然在于加强武士家的内部团结,力求达到上下力平衡,家中整肃,以有利于家的长治久安。
  可以说,在武家社会的成长过程中,政治稳定、人心凝聚一直是武士团生存发展的基础,得到治下家臣、领民的支持是武士家存续的必要条件。因此武家领主在进行管理时,不主张上对下的强力压制而是注重上下的力量均衡。无论在战乱频仍的中世还是息兵偃武的近世,武士作为施政者的社会角色都是十分重要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武家家训中有关治国、治世之道的内容在篇幅上占有了绝对的优势,很多家训几乎通篇都是为政之道。

  三、结语

  日本武家家训中的文武之论体现了武士社会存在的基本特征,即“文武一体”。自武士登上政治舞台以来,各家皆以旨教导后代,“励文武两道”、“文武之艺不可懈怠”、把文武之道比喻成“车之两轮”之类的教训俯拾皆是。其中战国末期武将黑田如水、长政父子训诫的内容一脉相承,论述文武相辅相成的道理,阐述为人之主的理念,可谓武家社会文武之论的代表。
  “古人云,文武如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治世用文,乱世用武,自是情理之中。然治世不忘武,乱世不忘文,尤为紧要。
  世间平静安乐之时,若大将忘武,必至军法不振,家中诸士心性自然流于柔弱,不好武道,于是武艺懈怠,武具不足,便是有的亦蒙尘埃,长枪柄蛀虫,步枪亦生锈,遇有缓急,全不可用。武具荒疏,则军法无定,但起兵乱,必是惊哗不知所处,评定不谐,军法不立,便如临渴掘井一般。所以既生武将之家,不可片刻遗忘武道。如乱世舍文道,则军理不晓,制法不定,治理国家屈枉偏私。无有垂爱家人国民之心,则人多怨谤。但逞血气之勇,无仁义之道,不知体恤士卒,鲜有忠义之为,如此便是偶战得胜,终必衰亡。
  大将好文道,非只多读书籍,作诗歌,记故事,好文字。当求诚道,诸事思虑周详,处置无不合乎情理,正善恶,明赏罚,深慈悯。大将好武道,非一味好勇斗狠,当知军道,养镇乱之谋,致力武勇,训练士卒,莫懈怠疏忽,有功者赏,有罪者罚,秉正刚勇与胆怯,太平之际莫忘合战。只以一己武功为念,乃匹夫之勇,下士所为,非大将之武道。但,若大将以亲操枪刀、亲习马术为匹夫之事,不肯习练,诸士武艺亦难有进益。为大将者,当知根本,且亲习武艺学文,以励诸士。昔人有云,失文武两道,定难治国。”
  正如黑田家训中所体现的,“武”与“文”的结合是武家领主治国的良方。“文武一体”贯穿于武家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武家社会的“武”不仅显见于战乱频仍的中世社会,而且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不见刀兵的近世社会。武士的产生即以武为特色,战争时代武艺是武士的必需技能,军事战斗是武士的主要职能,战事的准备是武士的首要义务。在天下太平之后,尽管大名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发动战争,军队实际上处于冻结状态,作为武士存在意义的武力受到社会秩序的制约,但是各藩的构造仍然沿袭了以往的军事组织特质,这就决定了武士的社会存在仍然以“武”为基本特征。由于这个原因,和平年代的武士得以在武艺、备战、军事素养等各个方面保持了“以武为本”的特色。
  同样,武家社会对于“文”的需要不仅显见于武士立于三民之上占据统治地位的近世社会,而且与中世武士理家治国的经历有着割不断的渊源。武家社会中“家”与“国”是相通的概念,“家”与领国是一个统一体。每个武士的家不仅包含血缘关系的组成,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臣和领民,因此其主要特征是具有经济政治功能的组织。武士观念中的“治家”其实是指管理自己的武士团所辖的领土上的事务,等同于“治国”。中世以来,武士作为军事组织首领的同时兼任着政治经济的管理者,这就要求他们必须“文武兼修”。武士既要学习文化知识和行为规范以用于军事实践和生产生活,又要在自己的领地上做各方面事务的管理者。领地面积越大,武士作为统治者、管理者的性质就越突出,对于学问和管理经验的需求就越迫切,因此武家首领修习文道更侧重于治政之道。
  由以上探讨可以得知,在武家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武士身上的双重特质得到了一贯的体现,即“以武为本”,又“文武兼修”。这为从整体的角度认识历史上的武士形象提供了可能,进一步来说,也为从整体角度探讨武家社会与近代社会乃至现代社会的联系提供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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