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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中的问题分析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王海平
发布于:2020-10-16 共2099字
    摘要:法医鉴定是一项非常严谨科学的工作, 任何问题都可能会造成鉴定结果的失准。法医临床学是综合应用法医学、临床医学的理论知识和技术, 对有关的法律医学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的一门学科。法医临床鉴定检验的具体操作是医学从业人员, 若他们缺乏专业的鉴定检验素养, 在鉴定检验过程中可能存在人为疏忽等, 都将影响法医临床鉴定检验的整体精准性。
   
    关键词:法医临床,鉴定检验,注意问题

法医职称论文
   
    法医临床鉴定检验是一门非常科学的工作, 它的精确性与否直接关系着司法判断的科学性。通过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而获得的结论或意见, 是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分析、处理, 甚至是判决所依赖的科学依据。所以, 一旦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中存在问题, 很可能直接威胁着司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在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中, 应该科学分析存在的问题, 采取全面有效的措施, 综合性提升法医临床鉴定检验的整体质量。
   
    一、案情或伤情调查中需注意的问题
   
    在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中, 案情或者伤情的调查是经常遇到的问题, 也是问题比较多发的环节。在这方面的调查实践中, 法医鉴定机构或者人员, 应该通过详实的调查和论证来全面收集和分析案件, 了解被鉴定人历经事件的整个过程以及伤情的详细情况。在这方面调查鉴定过程中, 被鉴定人可能会处于某种利益或者目的而虚报伤情, 或者扩大伤情。当然还可能是行为发生人为了尽可能规避或减少自己的责任, 盲目缩小伤情。因此, 法医鉴定人应该全面汇总多方情况, 详实了解案件真实信息。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但被鉴定人发生人身伤害时, 往往会留存比较详细的医院诊断信息。法医鉴定工作人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 要注重诊断报告的分析与研判, 确保被鉴定人提交的诊断材料确实无误。同时, 鉴定人员还需要向患者治疗的医院进行比对, 科学分析病历。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要确保所有材料依据的合法性和全面性。同时, 还需要验证受害人表述其受伤的地点、时间, 以及受伤的过程、诊治的细节, 是否与病历记录一致。在必要时, 法医鉴定人员还需要比对被鉴定人身上的伤处与病历陈述位置是否一致, 有无明显的差错。此外, 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还应该着重依据一些医院诊断或报告, 如CT等, 判断病理检查结果与被鉴定人的陈述是否一致。
   
    二、活体检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活体检查过程中, 法医鉴定人员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内容的判断。首先, 着重检验被鉴定人的身体损伤情况, 包括损伤的位置、伤情严重程度等等。损伤情况的科学鉴定与否, 直接关系着民事、刑事等方面的纠纷。因此, 法医鉴定检验人员应该重点做好被鉴定人的伤情勘验。其次, 着重鉴定被鉴定人的功能性障碍。部分被鉴定人可能因伤致残, 或者可能涉及到功能性器官的缺损, 如肺片切除等等。法医鉴定人员可以依托于各项病理检查及诊断证明, 有效判断被鉴定人的功能障碍情况。最后, 在法医鉴定检验的过程中, 鉴定人员还应该重点判断伤情对于被鉴定人员是否会产生持久性的伤害, 如后遗症等。总而言之, 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活体检查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鉴定人员应该充分依托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来进行科学详细的活体检查, 若被鉴定人的身体情况允许, 那么活体检查应该在专业的大医院进行, 但若被鉴定人的身体情况较差, 行动不便或无法出行, 那么活体检查也可以在住处实施。
   
    三、对诈病 (伤) 进行鉴定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被鉴定人可能会存在诈病或者诈伤等问题, 法医鉴定人员必须高度注意这一问题, 以免影响司法公正。在实际鉴定检验过程中, 法医鉴定检验人员应该避免主观判断。所谓“眼见为实”其实并不适合法医鉴定, 鉴定人员必须依据于出处无误的检查报告或者鉴定证明, 否则绝不能通过眼睛来予以是非判断。同时, 法医鉴定人员还应该避免言语激烈, 以引发被鉴定人的排斥和抵触。在问询过程中, 要保持足够的耐心, 言语要客观而公正, 同时基于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全面科学的观察被鉴定人。此外, 法医鉴定检验人员在进行诈病等鉴别过程中, 要严格审查被鉴定人提交的各项资料, 严格审查这些资料的具体出处。一旦怀疑被鉴定人可能存在诈伤或诈病等问题, 要进行更为详细认真的检验和常规检验, 及时戳穿被鉴定人的不法目的。
   
    四、鉴定造作病 (伤) 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法医鉴定检验过程中, 这类型的鉴定检验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医鉴定人员应该运用科学的鉴定方式, 有效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首先, 鉴定人员要详细了解案情发展经过, 科学审视和判断被鉴定人的陈述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或者有意误导。当然, 鉴定人员还应该避免采用诱导的方式, 以此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其次, 鉴定人员要进行科学的损伤检查。同时, 鉴定人员还应该科学鉴定衣着等外在装扮和饰物, 其目的在于判断被鉴定人的损伤位置与衣着损伤等是否一致。最后, 法医鉴定人员还应该深入现场进行勘察。
   
    结论
   
    法医临床鉴定检验是一门非常严谨非常科学的工作, 在鉴定检验过程中, 鉴定人员应该按照不同的鉴定类型, 采用科学的鉴定方式, 避免主观判断, 基于详实的事实依据等来科学开展鉴定检验工作。
   
    参考文献
    [1]茆小弟, 凌庄.论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需要注意的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 (36) :123-123.  
    [2] 何品, 张茂星.针对法医临床鉴定细节问题的探讨[J].医学信息, 2015 (35) :209-209.
作者单位:陕西省彬州市公安局
原文出处:王海平.论法医临床鉴定检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J].法制博览,2018(3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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