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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法律防范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16 共25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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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绿大地财务舞弊事件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2部分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的案情介绍
第3部分 绿大地案涉及的问题及其法律分析
第4部分 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对策
第5部分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法律防范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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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上市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体,其财务信息对证券市场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绿大地案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资本市场在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监管不力、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稳定、对造假行为的处罚过轻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退市而进行带有行政色彩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问题。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打击了公众投资的热情,对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从法律规制的角度看,防范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应考虑这些方面:首先,我国经济活动中的财务舞弊行为大多采用的是常规的会计造假手段,然而中介机构和政府监督部门的专业人员并未发现不合理之处,我国现行法律对企业上市过程中各参与方的权责界定不够清晰明确,容易导致中介机构及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监管不到位,致使不良证券进入资本市场。对此,建议我国法律完善对监管部门及监管人员的职能范围和责任处罚规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法律处罚,真正做到权责统一,使监管活动得执行高效有力。除此之外,我国IPO发行审核标准的不完善也诱发了舞弊行为,建议完善IPO发行审核标准,设置多元化审核指标,全方位评价拟上市公司。其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混乱,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导致一些高管的违规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文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管职能,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规范化建设,使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再次,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法律威慑力不足,违法成本较小被指有鼓励造假之嫌疑,对此,本文建议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最后,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机制不够完善,这使得一些面临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技术等方法化解退市危机,无法使不良证券推出资本市场,鉴于这一问题,建议修改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加入一些具体的财务指标和上市公司综合评价体系,包括完善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评价、对企业诚信度的评价以及对企业风险管理的评价等方面,使资质差、信誉差且风险大的不良证券退出资本市场。总之,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可以从根本上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然而立足我国当前的社会及经济现状,要实现上述构想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但对于此的理论探讨与研究,仍是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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