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国家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经历从传统民事庭分离出来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到目前全国部分法院进行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模式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现行的“三审合一”模式仍然未完全克服知识产权审判效率低、审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无法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因此,我国应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及日本、德国、美国等国有关知识产权法院(专利法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和我国成立海事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的实践经验构建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可以实现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综合审理。且知识产权案件所具有技术性和专业型的独特性,也更加呼唤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关键词: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法院
引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是国家发展的全局位置。因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重中之重。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改革从成立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开始,到各地试点推行民事、行政案件合一审判,再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合一审判的体制改革,各地法院均依据本地实际需要展开了多种模式的改革。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了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两步走的战略构想,即先“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再“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案件的审理管辖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的改革方向。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至此,建立我国知识产权法院成为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最重要主题之一。《决定》出来之后,最高院及部分经济发达省市遂开始表示要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在审判实践改革方面,目前开展的“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改革中,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59个中级法院和69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改革试点。②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传统知识产权"三审分立”审判模式的弊端,但由于现有诉讼体系的桎梏,各地的改革推进并不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不顺畅等以及“三审合一”模式自身固有的天然性缺陷,使得该模式终将成为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过渡尝试。
本文主要釆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结合我国法院开展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改革尝试,从理论、实践等方面论证我国构建知识产权法院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借鉴域外知识产权法院制度以及我国的专门法院制度,提出构建知识产权法院的一些思路,为司法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以期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三十多年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始终以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和效率性为宗旨,以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推动知识创新与科技进步,回应了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压力。无论从当前幵展的...
第三章域外知识产权法院制度的比较与启示三审归一的知识产权司法职权配置模式仅仅解决了统一法院内部知识产权审判尺度不统一问题,而不同法院之间知识产权司法不统一的情形依然存在。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实践需要,契合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高度专业性,域外的国...
结语在知识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是否提供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励创新,体现了国家创新能力竞争软实力的强弱。提供高效而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仅仅是司法资源的整合与分配问题,更是对国家知识经济利益的整体保护和促进作用。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是...
第四章关于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议第一节我国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尝试一、江苏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转型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启示江苏法院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改革中始终走在前列。2009年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江苏省法院率先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