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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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自然观对前人自然观的批判超越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7-08 共5613字
论文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届三全会中再次强调围绕建设美丽中国这一主题“建立完整系统的生态文明制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作为基本原理,具有科学性和工具性,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对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非凡。

  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前的非科学自然观

  纵观人类文明的历史,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产生之前,历史上曾产生过以下几种自然观:

  1.1古代朴素主义自然观

  在原始社会,人的存在与动物基本相似,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尚未完全分化。群体生活使人依赖自然,从属部落,人类力量弱小且相对不自由。随着实践的发展,劳动特别是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劳动将人与动物相区分,人开始认识自己,并在此基础上认识自己周围的自然。此时形成的自然观是朴素的、自发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并带有拟人化的性质。它使用“本原”的概念描述自然界的最初和相互间的关系,事物的运动是某种玄想的“矛盾”,认为万事万物的本是某种“始基”。例如,德谟克利特认为任何具体事物都不可分割,构成万事万物本原的“始基”是原子,赫拉克利特认为是“火”,中国哲学中则以“本”见著。

  由于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程度和范围的限制,致使他们的自然观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通过模糊的整体代替具体的局部,使神话的人性代替自然本身的客观规律,不可避免地产生神创论。

  1.2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

  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牛顿力学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成功,出现了一种思潮,力图把力学的规律和它对自然现象的说明方法推广到一切自然活动中去,形成了近代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这一自然观坚持万事万物的运动遵循的都是机械规律,并和力学相联系,物质运动与外力大小成正比,一切物质运动都可用力学规律来解释。自然界是一架由力学规律支配的机器,人不过是一架“构造精巧的钟表”。

  物质运动被简单地解释为位置的移动,物质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属性被归结为力学属性,抹杀了高级运动形式的存在。这种对自然界的理解是孤立、静止、片面的,是以外因决定论为主导的,因而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虽然将自然的神秘性祛除了一部分,对当时科学的发展摆脱宗教的束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仍保留了上帝“第一推动力”的观点。

  1.3唯心辩证主义自然观和旧唯物主义直观自然观

  黑格尔的自然观是唯心的,他认为自然是精神自我异化的结果,是自我异化的精神,并以精神为本质,对于自然界而言,精神是本原。他将自然界看作是绝对精神不可缺少的外在形式,因精神的整体性自然也具有了整体性。他的自然观还是辩证的,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有若干阶段构成,具有过渡性,“自然界必须看做是一种由各个阶段组成的体系,其中一个阶段是从另一个阶段必然产生的,是得出它的另一阶段的最切近的真理”。

  费尔巴哈是旧唯物主义直观自然观的代表,他克服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论,把目光转向了人和自然,但是他并不理解人和自然之间的真实关系,局限于对自然界直观的反映,仅仅把人看做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独立于自然的。他提出“至于那异于人的本质,不依靠人的本质的实体,亦即那不具人的本质、人的特性、人的个性的实体,真正说来,不是别的东西,就是自然”。

  2、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对前人自然观的批判和超越

  马克思将辩证主义的自然观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的科学的、系统的自然观,并开创性地提出了有关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概念,重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关系,以及人的属性在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中的作用和意义。

  2.1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实践基础上的革新

  黑格尔唯心主义宣称,自然是绝对精神通过玄想异化而来的物质世界,是抽象逻辑外化的结果。在旧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眼中,自然是外在于人的纯粹的客观事物。马克思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看来“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他承认自然的先在性,指出“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在其自然属性上要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需要,“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劳动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本质,马克思提出自然应分为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两部分。自在自然是人类未出现之前或人类认识和实践还未达到的自然界;人化自然则是人发挥其主体性,为满足自身的目的和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了的体现人的意志和力量的自然界。自在自然具有先在性和客观性,是人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人化自然是自在自然人活动对象化的体现,是人实践改造活动的结果。两者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客观存在的,是相统一的;区别在于人化自然不是自在自然盲目作用的结果,是人类实践结果的体现,是自然界的一种特殊状态。马克思第一次通过实践将人与自然相联系,倡导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人化自然观,这是自然认识史上的飞跃,也是对人本质力量的肯定。自然的“人化”过程是人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的过程,也是人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

  2.2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不同解答,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前人自然观相区别的落脚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主体是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体现在人与自然之间主观与客观、主动性与被动性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哲学视野中的“自然界”不是与人的活动彼此相分离的自然界,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与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活动密不可分,“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人以自在自然为基础和前提,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不断地实现自然的“人化”,与自然界建立起对象性的关系,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人化自然与人类的关系更为密切。人是人化自然的主体,自在自然是人化自然的客体。人认识、改造自然的目的在于获得更多的生存资料和更好的发展环境,自在自然因此成为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源泉。马克思没有停留在自然对人的有用性和被征服之上,而是提出了在实践的基础上追求自然的“自在”与“人化”的统一,因为自然物的价值并不是人赋予的,而是它们本身固有的,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通过行动建立起来的关系”。“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的实践活动不能超出自然界的范围,作为“现实的个人”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在一定程度上,人的实践活动不完全是主动的、任意的,还具有受动的、限制性的一面。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有相统一的一面,也有不统一的时候,这体现了马克思坚持人与自然在实践的基础上相互间关系的辩证统一。

  2.3承认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马克思自然观的革命性

  马克思强调通过实践活动人与自然相联系,人、社会、自然界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自然与人类历史的关系也是其自然观的基本问题。人类产生之后,自在自然就失去了独立发展的盲目状态,处处保留着人类的意志与改造痕迹,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提出了“自然的历史”和“历史的自然”概念。自然的历史具有双层含义,即人类未产生前自在自然的盲目发展史和人类产生后渗入了人类改造意志的发展史。马克思直视人类对自然的影响,承认人类周围的感性世界和自然界是在人类实践活动的作用下发展变化的。这是对费尔巴哈直观自然观的指正,因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经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

  历史的自然指的是被打上了人类实践烙印的,转变为人类社会系统和人类历史一部分的自然。虽然自在自然被人类改造过的属性和部分是有限的,但人类历史与自然之间呈现出了某种实践关系的图景,自然界的历史化不可避免地成为人类历史的一部分。但是,自然被纳入到人类的历史进程之后,并没有失去它是人类发展载体的地位,以及它的先在性和客观性。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并没有消失,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革命性所在。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深入和扩展,自然与人类社会日益不可分割,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不协调,实际上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矛盾,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要通过改革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剩余价值劳动实践对自然界的掠夺大大超出了自然界的承受力,只有在共产主义的制度下“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3、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对建设美丽中国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深刻认识到“在人类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生成的自然界,才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这也成为我们提出保护自然的缘由所在。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高度和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美丽中国,这背后蕴含着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性、紧迫性和重要性。

  3.1实现对自然的合理改造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在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中,人以自然为基础生产自身所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实现自由自觉的劳动,成为现实意义中的人。人价值的实现以自然的价值实现为前提。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内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自然在人化的过程中要坚持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在自由自觉劳动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超越。人的完整性体现在主体性与客体性的统一,人在创造历史的过程中是有规可循的,是客体化了的主体;但人又是主体性的客体,他们按照自己的需要追求自由和解放。人以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实现对自然的改造,以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实现自身的超越。但人的实践活动并不一直都是合理的。反思和审视传统发展观带来的发展的片面性和盲目性以及全球变暖、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可促使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生态文明实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对环境质量、生存健康的关注日益强烈。人们开始从“求温饱”到“盼环保”转变、从“谋生计”到“要生态”转变。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在生产力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整体进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解决。

  只有处理好人与自然间的紧张关系,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

  3.2制度改革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回归的途径

  马克思认为自然的发展与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不可分割的,“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也就是一部特殊的自然发展史。一方面,社会系统作为自然系统进化的高级阶段,它的本性是自然的,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是自然界,它必须服从于自然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作为特殊的自然系统,又有自己独特的系统新质———社会性。”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已经成为新的基本国情,严峻的资源环境形势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可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建设生态文明是必由之路。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的革新。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五个加快,即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较之于之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是一个巨大的突破。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体现了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生态文明是社会整体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必须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努力促进社会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发展。

  3.3科学发展观是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理念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上科学的各个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也强调“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目的在于改变世界。”

  因而我们要高度重视理论思维对于社会实践的重要作用,这也是我们提出科学发展观,用以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环境问题的产生有其客观原因,但在根源上还是观念的错位。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于自然的认识和利用不断深化,“机器的改良使那些在原有形式上本来不能利用的物质,获得一种在新的生产中可以利用的形式”。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生态问题上应坚持人与自然辨证统一的思想,在人对自在自然片面性的占有基础上,发现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人类社会的永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关于发展的问题根本着眼点在于发展什么,怎样发展才更合理、科学、永续,达到缓解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目的。应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以创新的科学的发展理念引导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美丽中国”梦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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