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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致谢
发布于:2015-08-03 共8856字

  摘  要

  会展业是我国近几年发展最迅速的产业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成为企业越来越重要的产品销售手段,是展示创新成果、促进招商引资的重要环节。而展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由于相关法规不健全以及一些企业急功近利的违规行为,出现了很多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扰乱了会展业市场秩序。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展会的出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继出现,亟待解决。本文将详细阐述关于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具体特点,从展会的宗旨出发,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尚存的一些问题,希冀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发挥行协作用增强企业意识等来促进会展业健康蓬勃发展。

  关键词:会展 知识产权 侵权 保护

  ABSTRACT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industry is one of the most rapidly growing industry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arket economy, it become more and more companie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means of product sales, is a display of innovation, promote the important link of investment. The exhibition as an emerging industry, the relevant legislation is not perfect and some companies quick success and instant violations,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infringemen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disrupted the market order of the exhibition industry.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mergence of more and more exhibition, exhibi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problem urgently to be solved have appeared. This paper will elaborate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bout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exhibitions and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starting from the exhibition purpose, analysis of some problems in the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through perfect laws and regulations, play a coordinating role of strengthen enterprise consciousness to promote the Convention and exhibition industry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health.

  Key words:conferences and exhibiti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tort protext

  目  录

  一、前言

  二、展会知识产权侵权存在的原因
  (一)“民不举官不究”
  (二)知识产权意识欠缺掣肘国际发展

  三、展会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侵权类型
  (一)专利侵权
  (二) 商标侵权
  (三)软件侵权
  (四)展会名称或展会品牌侵权
  (五)展会标志侵权
  (六)展台设计布置侵权

  四、展会上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危害
  1.国外厂商不来参展
  2.创新的产品立刻被侵权,给企业造成损失

  五、与展会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国际公约
  (二)国内法律法规

  六、《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展会中各方的责任
  (二)明确了知识产权的投诉的程序
  (三)根据专利、商标和版权保护的不同特点,规定了各自的不同的处理方式

  七、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尚存的一些问题
  (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存在的不足
  (二)展会本身侵权急需法律法规监管
  (三)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查处中的问题

  (四)、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政查处与司法途径解决的衔接问题

  八、企业维权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一、增强知识产权法制意识,大力抓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加强管理,营造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三、制定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总结:

  参考文献:

  一、前言

  会展行业属于服务贸易领域,是信息产业的生力军。在中国加入WTO后,会展业蓬勃发展,仅落后于全球第一的美国,展览场馆数量则居世界第三,“会展经济”已经全面形成,中国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会展时代”.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不能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又由于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和盗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我国各类展览会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更加突出。这种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和盗用行为,不仅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和广大消费者造成损害,而且还扰乱了会展行业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使展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成为阻碍会展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展会知识产权侵权存在的原因

  调查统计显示,2002年在北京召开的第九届国际木工机械家具生产设备展上,就已发生了12起专利侵权事件;2005年北京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发生6起专利侵权事件,其中1件为涉外案;专利违法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着作权违法行为各1件。展会中时有发生的冒充、假冒、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欺骗了广大消费者,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影响了名优产品声誉,扰乱了展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展会一般按行业召开,来得都是同行,任何一家企业的新技术都将成为焦点,而任何一个新产品则更容易被同行轻易模仿走。产品创新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和长时间的研究,如果模仿却来得轻松得多。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向《中国经济周刊》算了一笔帐,参加一个国际展会的成本是100美金左右,如果仿冒一个鞋的版型,至少能带来50万美金的利润,这无异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一)“民不举官不究”

  规模小的会展机构的侵权,通常为设计、拷贝大会展单位的招展格式、展览内容,只更改“主办单位”.不少单位遭遇侵权事件后,诉诸法律的情况却很少,因为时间、经济成本相当高。

  而且类似侵权行为对的影响有限,还没有对企业品牌形象有实质性影响,所以大多数单位并不追究。以《北京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为例,牵扯到几个主管部门的问题,方案的盗用涉及知识产权部门,商标侵权职责在于工商,对入驻展会的盗版涉及海关部门,因为牵涉主管部门过多,惩罚机制不具可操作性。相关部门虽然比较重视侵权问题,但因牵涉面太广、产业规模有限,对会展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很多处于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

  (二)知识产权意识欠缺掣肘国际发展

  会展业发达的国家,如德国和法国,其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分三个层次:企业普遍法律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行业协会有中国古代行会的性质,企业一旦侵权就会遭到内部通报,从而影响信誉;从政府层面来看,相关法律比较健全,这些国家虽然也依照《专利法》、《商标法》等维护会展知识产权,但是行业发展成熟,相关案例较丰富。

  此外,知识产权意识欠缺掣肘企业国际发展。国内一些不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展商,到国外曾在海关、主办方审查环节就出现问题,一旦被确定侵权,轻则取消参展资格,重则遭到起诉。很多国内企业因此损失惨重。

  三、展会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侵权类型

  (一)专利侵权

  由于专利权具有强烈的专有性和排他性,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均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擅自使用、生产、销售或进出口专利产品及假冒他人专利,否则即构成侵权。因为专利涉及的范围最广且又相对比较容易被识别,所以在展会中,这类侵权存在的数量最多;其主要有展品侵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以及新产品被抢先申请专利等。

  (二) 商标侵权

  商标也和专利一样具有专有性和排他性。一旦申请注册后,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 商标侵权曾在展会中大量存在,尤其是仿冒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商标的侵权行为;但随着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这类侵权行为在大型的知名展会中已逐步减少。但在一些小型的或较低档的展览会中还存在。

  (三) 软件侵权

  展会中出现的软件侵权主要表现为:在展会现场以演示为目的的电脑使用盗版软件和展品本身使用盗版软件以及销售盗版光盘等现象。这类侵权在《保护办法》中并无相应的法律规定,故需比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来对其进行认定。

  (四) 展会名称或展会品牌侵权

  我国每年举办的展会项目超过4000个,平均每天有10个以上的展会在举办,但相当部分展会规模小、周期短、生命力不强;而且重复办展、时间密集、秩序混乱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很多有名气、效果好的展会经常会遭到模仿,无序竞争让参展商和观众无所适从。但《保护办法》没有提及展会名称、 展会品牌被侵权的问题,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展会期间的商标和版权受法律保护。如何将已经形成品牌的展会和已经成熟的展会当作拥有“创意” 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显然需要有更完善的法律规定。

  (五)展会标志侵权

  一些大型的、着名的展览会经常会有自己的标志或会徽(LOGO),这些标志本身就是一种无形资产, 再加上政府、组织者对展览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使得展览会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规模越来越大、参展商越来越多、知名度也越来越高。这些展览会标志的商业运作价值也随之越来越突出,不法商人借机冒用展览会标志的现象也就时有发生。由于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展会标志进行规定,所以对其的保护比较复杂。

  (六) 展台设计布置侵权

  展台设计是展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展会中经过精心设计与布置的展台会给展览会增添亮丽的风景,为展会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展台设计也反映了参展企业的形象,表达了参展企业的意图,所以设计独特的展台能为参展商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但也有一些参展商为了图省钱,常将别人的设计拷贝后略加修改而变成自己的展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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