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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内容、问题及风险控制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18 共2186字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通过各种途径,举借大量债务,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对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随着政府性债务规模的迅速扩大,政府财政收支压力不断加大,政府性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因此,严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便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务现状及结构情况
  
  审计署 2013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 2013 年 6 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206988. 65 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9256. 49 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66504. 56 亿元。
  
  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108859. 17 亿元,约占 52.59% ,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6655. 77 亿元,约占 91. 11% 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43393.72 亿元,约占 65. 25%.
  
  数据表明,地方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但是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举借主体、银行贷款、BT、发行债券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主要来源,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
  
  二、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主要内容
  
  1、审查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量规模、来源及管理现状。通过审计调查,力求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管理现状,由于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千差万别,查明政府债务来源渠道、借款用途、借款期限、还本付息、借款担保等方面情况,摸清债务性质、结构及面临的风险等。
  
  2、审查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查地方政府出台的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文件法规、各项管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情况; 检查是否制定统一的年度融资计划,是否经过规范的决策和程序; 是否存在截留、虚报、挤占挪用债务资金问题,债务资金投向和使用方面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调查是否存在债务资金大量结余或闲置等情况。
  
  3、审查地方政府性还债情况及偿债能力。根据地方政府以前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预测未来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状况,审查债务资金项目使用效益情况,适当延伸调查归口地方政府性管理的区域、部门,分析地方政府年度偿债规模、偿债方式、资金来源以及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从而规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以便适时调整债务规模和结构、加强债务风险控制、化解债务风险。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凸显。截至 2013 年 6 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 105789.05 亿元,比 2010 年底增加 38679. 54 亿元,年均增长 19. 97%.
  
  2、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截至 2012 年底,有 3 个省级、99 个市级、195 个县级、3465 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 100%; 从行业债务状况看,截至2013 年6 月底,全国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压力较大。
  
  3、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增长,但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偿债压力加大。
  
  4、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仍较差,自身偿债能力仍不强,偿债资金仍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资金和借新还旧; 在国家严控融资平台信贷规模情况下,部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逾期现象有所增加。另外,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脱离了债务监管。目前地方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渠道相对有限,在未推出地方政府规范的举债融资渠道情况下,很难完全剥离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的融资职能。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防范的措施
  
  财政部作为管理部门,应通过严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以及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1、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中央政府应制定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和举债审批的制度,各级地方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且具有操作性债务管理规定和政府性债务举借的审批制度等; 细化债务预算和收支计划,严格债务资金使用管理。
  
  2、整合审计资源,财政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并举。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存在时间长、统计资料基础薄弱、债务关系错综复杂,因此,审计工作必须转变审计观念,加强债务审计、金融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之间的协调,完善审计信息共享机制,保证信贷资金安全和金融机构财务稳健,防范金融风险。
  
  3、相关部门应梳理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务分类标准和具体统计口径,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全面把握本地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4、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
  
  5、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计预警机制。债务风险审计预警,能通过全面、连续、动态的审计,及时识别、评估、预警债务风险,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进行跟踪、监控,及早发现政府债务危机信号,预测政府面临的债务风险,并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政府能在债务危机初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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