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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不足与完善(4)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8-24 共7270字
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强化建议
  
  (一)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基础 加快审计法规完善、绩效审计准则、指南制定和颁布的进程。西方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西方国家首先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制度体系,从法律上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我国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其中最为关键是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基础不完善。为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基础,首先,审计署应尽快颁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办法》和实施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等法规;再次,审计署应联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开展比较成熟的单位或部门,制定和颁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
  
  (二)发布公认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关键在于设计和发布一套公认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从相关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合规等五个方面构建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财政部在2013年颁布了《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在该框架中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绩效审计与绩效评价是分别从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角度考虑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应在借鉴财政部发布绩效评价指标基础上,根据绩效审计的实际情况,发布一套公认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笔者认为,审计署或相关部门应从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五个方面构建公认绩效审计指标体系,但在设计具体绩效审计指标时可以将合规性、真实性融入到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标设计中,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指标可以分成定性和定量两大类指标,其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的指标,其中经济性和效率性指标可以由审计署或相关部门统一制定和颁布,而效果性指标,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设计。因此,审计署应联合各级审计机关针对每类项目的具体特点设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库,各级审计机关在执行具体项目审计时,根据每个被审项目的特点,从绩效审计指标库中选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组成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框架
  
  (三)制定与颁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指南 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经济发展优于西部经济发展,制定统一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对西部地区来说是相当不利的。以水利专项资金为例,西部地区地质地貌复杂,建设成本远高于东部地区,成本经济性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将打消西部地区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因此,笔者认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分两步走。在第一个阶段,由审计署或相关部门颁布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绩效评价标准制定指南或指导意见,由各省根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制定指南和本省实际情况确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制定后报国家审计署审批。在第二阶段,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条件差异较小的省份根据绩效审计评价标准制定指南联合制定绩效审计评价标准。适合采用这种方式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既可以兼顾各省的具体情况,也可以提升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积极性。
  
  (四)以重点项目带动财政专项 资 金 绩 效 审 计 工 作地方政府审计机关每年在预算执行审计时都会特别关注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执行和管理等情况,这为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奠定了坚实基础。地方政府审计机关可以结合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采用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还可以节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成本。
  
  (五)加快审计体制改革 加快体制改革以保证地方审计机构独立性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有效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可以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但地方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会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造成影响,即地方审计机构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出具不真实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应加快政府审计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审计机构直接受国家审计署的领导,地方政府审计机构的人事任免权由国家审计署统一任免,审计经费纳入国家审计署的部门预算,以保证地方政府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从而保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报告的有效性。
  
  (六)推进审计公告制度 推进公告制度以增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根据现行审计法律、法规,地方审计机关要将审计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在审计独立性不能得到确保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能会因为部门利益或个人利益,淡化、搁置或否定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结果。推进审计公告制度,即将各级审计机关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结果直接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七)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家库。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除需要财务、审计人才之外,还需要大量精通计算机、工程技术、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人才。目前,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人才占多数是财务审计人才,知识面比较窄,知识结构不合理。对于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人才的培训应从如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由国家审计署定期组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人才的培训工作,尽快培养一批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要求的复合型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加快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专家库的建立。绩效审计涉及经济、财务、管理和工程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所需要的绩效审计人才是相当庞大的。鉴于地方有限财力,由各级审计机关完全自行培养所需的绩效审计人才是不现实的,因此,审计机关应考虑建立审计专家库,聘请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才担任绩效审计顾问,以弥补当前审计人才不足的现状。
  
  参考文献:
  
  [1]陈少强、贾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研究》,《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2]宁波市审计学会课题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研究》,《审计研究》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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