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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首章首句在译介中的误读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0-29 共4637字

  1 老子的特殊主体性

  毫无疑问,老子是先秦诸子百家中最具争议、备受误解的一位,而老子所着《道德经》则被公认是一部神秘难解的经书,其版本问题尤为复杂。楼宇烈指出: “《老子道德经》一书,在其流传过程中,不断有后人增删、意改,而在其传抄、刊印过程中又时有衍夺错植等发生,从而形成了《老子道德经》一书极其复杂的版本问题。”[1]

  目前可以看到的最早版本是 1993 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老子》,其次是 1973 年在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甲、乙两种帛书本《老子》。除此之外还有从西汉至清朝 100 多种注疏版本,影响最大的当属汉朝河上公的《河上公章句》和魏晋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

  后世学者对上述版本作进一步校注、翻译,着述浩如烟海。在唐代,《道德经》首次译成外文传扬海外,目前是除《圣经》以外被译成外文发行量最多的文化名着,国际汉学界至今仍把译介研究老子当作一种时尚,甚至把《道德经》研究成果多寡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汉学研究发达与否的标志。这一切既造就了《道德经》在中国古籍中版本、注本和译本最多的奇迹,也造就了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老子。

  面对这样一个颇具争议的老子,人们不禁要问:老子为什么会引起如此深远的影响? 老子到底是什么人? 是与耶稣一样的圣人吗? 我们手中的《道德经》是原始版本吗? 从《道德经》外部先入为主地回答这些问题,显然不可取。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取决于读者是否认真研读过某一版本的《道德经》,是否从中发现了某些有价值的思想,这些思想是否有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假如确实发现了有价值的思想,并且有助于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那就权当手中的《道德经》是原始版本,权当老子是圣人。

  天外有天,人上有人,人和人不同。诗人臧克家有言: “有的人活着别人就不能活,有的人活着别人就能更好地活; 有的人活着其实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其实还活着”[2].老子显然与古今中外的圣贤一样,是造福他人、虽死犹生的人。尽管老子从未自称圣人,但是老子不是普通人。老子的思想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造福中华民族,也造福人类。正如学者所说: “近世以来,西方各国争相从中国典籍中寻找民族持续发展的智慧动力,老子学说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成为连接东西方两大文明的桥梁……是全人类共有的文化财富。”[3]

  像老子这样的人理应被称为圣人,被奉为神圣,虽然他们身体已朽,其思想不朽,道不远人,润物无声。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尽管“千年注老未曾休”,但是很少有学者尊奉老子为圣人并且心怀敬畏,很多人只是利用老子为自己服务。“注疏者并不是简单地拘泥古籍,而是将自己的思想融通在注释经典的字句当中,从自身的生存境况出发,借《道德经》来阐发自己的观点。……用其他学说解释老子,在中国古代老子研究中早已存在,以儒解老、以佛解老的例子很多。严复用西方近代政治学说解释老子,可算是新时代的新事物。……可以确定的是,随着时代的推演,《道德经》在新的时期还会不断地焕发新的光彩。”[4]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西方。荷兰汉学家许理和坦言: “每一种主要的思想和理性形态的潮流都抓住《老子》,并用他们自己的思想来改铸老子的学说。没有一个欧洲的思潮和思想运动完全是从早期道家那里获得灵感以至于他们的思想都源于《老子》,相反,他们在受到《老子》思想激励之前就已经发展了《老子》,他们仅仅是把《老子》作为一个外证',来证明他们自己已经形成了的观念。”[5]

  有学者指出: “传统中西哲学思维的差异性,以及近代以来东西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导致话语权不平等,最终导致了近代以来西方在翻译解读最能代表中国古代哲学思维的经典《道德经》时,出现了以西哲代替中哲、以西方思维模式代替东方思维模式的现象,从而使《道德经》的原典内涵被大量误解、曲解,甚至漏译,成为跨文化传播史上最奇特的景象之一。”[6]

  见仁见智原本学者常态,无可厚非,在回避、否定老子圣人身份方面表现出惊人的一致也不足为奇,但是问题在于,由于回避、否定老子的圣人身份,致使《道德经》的很多关键细节被严重地误读、误译、敷衍搪塞,使得很多关键内容得不到有效的解读、解析,《道德经》无法凸显其丰富完整的思想体系,无法对社会产生应有的影响。

  2 《道德经》首章首句的误读误译

  以《道德经》首章首句“道可道,非常道”为例,古今中外学者通常将其解读为: 常道不可道,可道之道不是常道,“可以用言词表达的道,就不是常道”[7].英文翻译则相应地采用了定语从句修饰名词的复杂语法形式,将原本琅琅上口的中文翻译成了佶屈聱牙的英文:

  The Tao ( Way) that can be told of is not theeternal Tao.[8]

  The Tao that can be spoken of is not the en-during Tao.[9]

  The Tao that can be understood cannot be theprimal,or cosmic,Tao.( Dwight Goddard)[10]29The Tao that can be trodden is not the endur-ing and unchanging Tao.( James Legge)[10]30The Way that can be walked is not be the e-ternal Way.[11]

  The way you can go isn't the real way.[12]

  据考证,汉代学者河上公为了避汉文帝刘恒的名讳,改“恒”为“常”,因此,“常道”即永恒之道,“非常道”即非永恒之道。那么老子《道德经》讲的究竟是永恒之道,还是非永恒之道? 假如老子开篇宣称自己讲的不是永恒之道,那么如此谦卑,自我拆台,用意何在? 假如讲是永恒之道,那为什么又宣称永恒之道不能讲?

  这种逻辑悖论与西方着名的“克里特悖论”如出一辙。据说,与老子大约同时代的来自古希腊克里特岛的哲学家伊壁门尼德斯 Epimenides( 公元前600 前后) 宣称,“所有的克里特人都说谎”,因此陷入了逻辑上的自我指涉( self-reference) 悖论。除此以外,还有罗素的“理发师悖论”: 某村子里的一个理发师宣称“我给村里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因此陷入悖论。其实走出这种悖论,使言说有意义,实现交流并不难,只需要将言说主体排除在言说客体之外即可。由此,伊壁门尼德斯所谓“所有的克里特人都说谎”,可以理解为“除了我以外,其他所有的克里特人都说谎”; 理发师所谓“我给村里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可以理解为“我给村里除了我以外所有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同样道理,老子所谓“道可道,非常道”也可以理解为:“除了我以外,其他所有人言说的道都只是一般的道,都不是永恒之道”.读者不妨小心地揣测“道可道,非常道”的言外之意:

  ( 1) 永恒之道不可道,可道之道不能永恒。这些道理都是针对老子本人以外的普通人,但是不适用于老子本人。

  ( 2) 老子不是普通人,甚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圣人,而是一个超凡脱俗的圣人,对于永恒之道不仅能知,而且能道。

  ( 3) 永恒之道确实存在,也可以讲,而且老子马上就要开始讲,只不过只有老子自己一个人可以讲,其他任何人都不能讲。译成英文即: The eternal Waycan be told,but not by everyone ( except me) .

  作为《道德经》开篇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并不是讨论“道”与语言的关系问题,不是讨论永恒之道是否可道,是否可以言说的问题,而是讨论谁有资格道,有资格言说,谁没有资格道,没有资格言说的问题,其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宣誓了老子的特殊主体性及唯一话语权和命名权。老子把丑话说在了前面,为自己正名,名正言顺,顺理成章,充分发挥了第一句话理应发挥的作用,为即将开始的讲道,为整部《道德经》,奠定了一个坚实牢固的基础。从此直到结尾第 81 章“天之道,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所说的“道”无需注明,一律都要理解为“常道”,即永恒之道。

  那么,老子讲的“道”真是永恒之道? 除了小心揣测开篇两句的言外之意,读者还得仔细审视《道德经》的实际内容,篇内自证,以老解老。假如可以把永恒之道理解为一套指导人类修行获得永恒生命的理论和方法,那么读者会看到,老子所关注的和所讲的确实是永恒之道。老子不仅始终强调永恒生命的存在,而且始终循循善诱,指导读者修行、修道、得道。尽管人们发现《道德经》确实具有政治、经济、管理、科技、文艺、军事、外交、医药、养生等多方面的价值,但是归根结底,《道德经》的终极关怀不是今生而是永恒,不是“平常”的“常”,而是“恒常”的“常”,是生命的永恒,永恒的生命,是个人生命的终极归宿。总而言之,《道德经》讲的确实是永恒之道,是一部指导人们修道积德获得永恒生命的经典。

  3 以老解老译老

  学术研究贵在实事求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承认老子特殊主体性绝非意味着研究者可以先入为主,而是要求研究者从整体、系统、结构的视角看待老子。有学者在分析《道德经》第一章时指出: “从老子的思想逻辑体系入手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文本会变,老子的思想体系不会变。因而要正确理解本章之旨就要篇内自证,以老解老.”[13]

  笔者对此深以为然,《道德经》作为一部具有完整体系的哲学着作,必然有其内在的逻辑系统,只不过不被粗心的读者所察觉。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评论《道德经》时提出: “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部卓越的和谐之作……一贯的体系……对事物整体性进行阐述……缜密的态度……神秘莫测境界的思想深度……一部不可替代的哲学着作。”[14]

  陈鼓应认为: “老子的道论不仅建立了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相当完整的本体论与宇宙论的系统,而且,其道论成为中国哲学内在联系的一条主线---这是道家之所以成为中国哲学主干地位的关键因素。”[15]

  本文赞同上述观点,同时坚持认为: 只有能够纳入老子思想体系的发现才是有价值的发现; 任何有关《道德经》的发现,如果无法纳入老子的思想体系,便是孤立发现,孤证不足为训。

  显然,“以老解老”专注于老子思想的整体性,注重诸多细节之间的关联性。具体做法包括细读文本,从文本出发,寻找本文内部多个层面的逻辑关系,对照多种版本、注本、译本,揣摩、掂量多种解读,对《道德经》所涉及的诸多问题给予透彻的解答: 唯有如此才能呈现出一个较为完整的思想体系。

  “译老”以“解老”为基础,翻译需要建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只是通晓中外两种语言还不够。正如着名翻译家曹靖华所说: “要透彻、深入地掌握原作的思想内容,可靠的办法是走翻译与研究相结合的道路。翻译什么,研究什么,或者说研究什么,翻译什么。最好翻译应是研究的结果。”[16]

  譬如说,只有译者自己真正看懂了《道德经》第 4 和第 56 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看到“道”超越二元对立化解矛盾的巨大潜能和本能,才能真正发挥外语优势,才能“在文化的鸿沟上架起一道彩虹,从而照亮无数偏狭的心,化解无数纠结的仇恨和纷争”[17].把“道可道,非常道”译为“可道之道不是常道,常道不可道”,只能增加误解,让读者怀疑老子故弄玄虚。

  4 结语

  翻译追求精益求精,追求更好,但是也应注意避免吹毛求疵,不切实际。文以载道,但是文毕竟不是道。语言固然重要,但是读者的语言能力和超语言能力即悟性同样重要。老子的“道”和“德”并非每一个认识这两个字的人都能懂得。就英语而言,Way 和 Virtue 是英文中最接近“道”和“德”的两个词,一个英语读者能否理解老子,不仅仅取决于他是否认识 way 和 virtue 这两个词,而取决于他对老子更深入的思考,取决于他能否赋予 way 和 virtue 更深刻的内涵。既然老子的“道”赋予了“道”新的内涵,老子的“德”赋予了“德”新的内涵,老子的 Way同样也可以赋予 way 新的内涵,老子的 Virtue 也可以赋予 virtue 以新的内涵,而不是被原有的意义所局限。

  参考文献:

  [1] 老子道德经注校释[M].王弼,注; 楼宇烈,校释。北京: 中华书局,2008: 1.
  [2] 臧克家。臧克家诗选[M].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 254.
  [3] 辛红娟。《道德经》在英语世界: 文本行旅与世界想象[M].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8.
  [4] 李进宝。老子研究管窥[J].中国宗教,2012( 6) : 58.
  [5] 许理和。东西方的老子观[J].张海燕,译。国外社会科学,1993( 9) :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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