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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成效及问题对策

来源:中国司法 作者:鲁建学
发布于:2021-08-17 共87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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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建设论文范文第四篇:河南省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成效及问题对策

  近年来,河南省将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放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中统筹谋划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呈现新气象、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高站位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河南省委多次召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2016年初,省委召开全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暨"七五"普法启动仪式。2017年5月,省委常委会通过了《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制定《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职能,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印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深入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工程、"以案释法"涵养工程、青少年普法教育工程、法治乡村建设工程、法治文化建设工程、互联网法治宣传工程"六大工程".

基层法治建设.png

  河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关于大抓基层基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支持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召开全省司法行政三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会,将2019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2020年为巩固提升年,2021年为全面深化年,集中3年时间建强打牢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全面依法治省根基。

  (二)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宪法、民法典等宣传重点突出。在全省部署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助脱贫"活动。举办省直机关宪法学习宣传报告会,厅处级干部400余人参加。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全省22万余名干部群众参加。在河南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出100期"民法典百问百答"节目。通过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民法典普法短信。开封、平顶山、驻马店、许昌、济源等地打造了"宪法号"普法公交专线。举行"宪法宣传周"活动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揭牌仪式。

  主题法治宣传有声有色。深化"法律进校园",在河南农业大学举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充分利用中原福塔、二七塔、千禧广场等地标性建筑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开展"认真学习党章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章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全省3万余名政法干警踊跃答题。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运用"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挂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等文件,提高宣传实效。制作发放《新冠肺炎防控实用法律资料汇编》《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等资料。举办"防控疫情、与法同行"专题征文活动,全省138万名师生积极参与。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成效显著。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举办2019年省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全省67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通知》,全省5.58万所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与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开展"弘扬法治精神,照亮精彩人生"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省举办报告会25.6万场,受教育师生2230万人次。连续6年成功举办"卓越杯"大学生法治辩论赛,全省20余所高校参加,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校普法品牌。

  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力。建立完善、调整充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及其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召开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明确67家省直单位普法主体责任。举行"三八"妇女维权送法下乡活动,与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侨联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100余个,聘请讲师5000余名。

  (三)法治文化建设成果丰硕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编制《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规划》,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及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精心打造了横贯8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市)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开展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提升"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内涵品质。开展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推动全省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成立中部六省唯一的"部厅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清丰县、博爱县、获嘉县、淇县等地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漯河市、许昌市和郑州市中原区、管城区等地检察机关打造了高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举办全国法治楹联大赛,收到国内外作品4000余副,优秀作品印制成春联向广大群众发放。编印《邻里纠纷涉法案例宣传手册》《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推出了《法治长堤铸安澜》《守护青苹果》《山那边》等一批优秀法治影视作品。河南电视台"豫事说法"、开封市"宋都调解"等电视栏目成为知名普法品牌。先后涌现出新野符光录普法说唱团、平顶山"三八红姐"金素珍普法艺术团、开封法治电影放映员郭建华等普法先进典型。

  (四)基层依法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在全省组织开展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出台《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河南省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指导标准》等文件,印发《2020年河南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申报评审方案》,完善法治创建考评体系,出台了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考核办法、考核细则和指导标准,指导、完善、规范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联合省民政厅每两年组织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活动。出台《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推动基层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与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扶贫再聚力、决胜全面攻坚战"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大"法治扶贫"力度。召开全省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推动司法所建设全面提升。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解决制约司法所发展的突出问题。出台《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河南省司法厅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定办法》,命名首批200个五星司法所。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建立乡村(社区)规范化综治中心,推进"雪亮工程""一村一警"建设。举办"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研讨会,邀请法学界专家教授就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探讨交流。举办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座谈会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研究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新办法。全省共有4个省辖市、78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61个行政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85个行政村(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黄河滩区迁建是河南省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封丘县李庄镇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是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一次性搬迁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一次,当地采取"普法+"工作理念,迁建搬迁,普法先行,将普法宣传与迁建动员相结合,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权,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用法治确保整个迁建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未出现一例上访案事件,实现了4万余名滩区居民的顺利搬迁。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

  2019年6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列入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了发展瓶颈的问题。组织开展"民转刑"命案防范工作专项活动,围绕家庭婚姻、邻里、农村土地、债权等问题,集中开展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调联动机制框架基本搭建。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探索人民调解参与全省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在兰考县设置司法和信访局,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手段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途径。截至目前,全省建立市、县两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79个,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91个,2020年以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1000余件。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印发《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规定(试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就地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功能。诉前、诉中调解案件4万余件,实现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30个县(市、区)设立了150个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设立驻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307个,2020年以来调解法院委托移送案件9000余件,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缓解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警调对接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机制的意见》。河南省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交警队、信访等部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346个,每年调解案件万余起。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全省成立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42个,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76个,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目前,全省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49万个,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组织网络。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协调省委组织部单独为全省司法所招录800多名公务员,收回了长期被变相挤占的政法专编,有效缓解了司法所人员紧张问题。全省司法所工作人员由6238人增加到8973人,所均达到3.63人。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全部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150个县(市、区)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141个县(市、区)落实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全省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05万人,占调解员总数的19.5%,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规模和占比进一步提升。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894名,基本完成配备;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4326名,占应配备数的85.73%,调解员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创新调解工作形式,积极开展电视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省司法厅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加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向"全业务""全时空"目标迈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着力配齐配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职能重塑和职责强化,初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网融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强化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5.09万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配1.5万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2万条,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提升。汝州市建立律师参与调解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经费,律师调成1件矛盾纠纷补助2000-8000元,有效调动广大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一村(格)一警"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加强村(格)警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有效衔接、密切配合。全省每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余万件,其中农民工案件1万余件,挽回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深化律师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围绕自贸区建设、民营企业发展等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实施"黄河奔流上市培育工程".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辩护率达95%.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不断增强。"河南法律服务网"访问量达130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万余次,群众点赞率达87%.网络平台与省政府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对接,38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省成立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律师团692个,参与律师6834人,出具体检报告4000余份,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河南省基层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思想观念、制度建设、能力水平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存在认识和重视的双重缺位。

  一些部门单位认为依法治省就是法治宣传教育,觉得其他工作抓好了,成效明显;法治建设是"虚功",可抓可不抓,对全面依法治省重要性认识不深刻。有些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到位,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存在"重治标轻治本,重打击轻预防"的思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特别是基层党委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对于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运行机制缺乏深入研究,工作从进度及力度上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一些地方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意识不高,部分群众自觉守法习惯尚未养成,反映出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还有缺失。河南作为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普法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省级普法经费仅160万元,远低于全国其他省份;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普法教育工作的只有一两个人,有的承担着多个科室的工作,影响了工作质效。一些部门单位存在重活动轻实效的思想,开展工作没有成效评估,方式方法单一,"摆摊子、送册子、热热闹闹一阵子"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城市农村一个稿、男女老少一个调",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智慧普法"推进缓慢,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充分,缺乏感染力渗透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还认为普法教育是各级普法办的事情,自身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履行不积极,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尚未形成。普法督查考核机制不完善,考核方式单一,考核结果没有运用到对干部的奖惩评价工作中。

  (三)涉农法律问题比较突出。

  乡村治理制度供给不足。涉农立法总量不足,存在过于原则、滞后、不接地气等问题;涉农执法不规范,一些地方执法为民意识淡薄,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部分村规民约内容空泛,没有发挥约束引导作用。因宅基地、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烂尾楼盘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其中因家庭、婚恋、邻里、琐事等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占88%,说明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发挥还不够。农民工欠薪问题仍比较普遍,依法维权存在困难。部分村民权利意识、自由意识、公平意识强,义务意识、规则意识、公共意识弱,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等现象。

  (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

  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越到基层资源越匮乏。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不够,法治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业务之间条块分割,没有实现业务融合、资源整合。人民调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省专职人民调解员总量需5.2万人,缺口达2.15万人。有的地方虽然配备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但由于补贴偏低、法律素养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司法所工作力量薄弱。全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占比不到10%,一些县(市、区)工作滞后。河南省社区矫正对象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但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比例悬殊,社区矫正工作队伍量少质弱问题突出。

  (五)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

  各地信息化建设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资金缺口较大,特别是基层网络基础薄弱,发展不均衡,专业人才短缺。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分散,硬件设施标准规范不统一,难以互通互融,协同能力低。各政法单位重建轻用,分散建设各类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重复建设、重复督查考核,存在体制壁垒等突出问题。

  三、对策与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深入解决基层基础工作瓶颈难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应当从全面依法治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出发,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来谋划、来推进。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最根本地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最大限度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法治建设效能。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基层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出台河南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任务书"和"路线图",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依托微信、抖音等平台载体,利用宪法宣传周、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从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宣传涉及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加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注重运用群众身边事热点事讲好法治故事,让群众真实有感。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乡镇、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村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到2020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筑牢基层依法治理的群众基础。继续开展"法治扶贫再聚力、决胜全面攻坚战"活动,以法治巩固保障脱贫成果。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整合各方力量资源,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平台打造多层次立体化法治宣传网络。

  (三)持续厚植法治文化底蕴。

  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下乡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省优秀法治宣传基地评选,因地制宜对现有法治文化载体阵地提档升级,让阵地真正服务群众。深入挖掘新县鄂豫皖苏区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力争把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打造成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结合沿黄生态廊道、湿地公园群建设,进一步完善"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空间布局。建立相关部门、沿黄各市县与河务部门的协作机制,坚持立足黄河、带动周边、辐射全国,讲好"黄河法治故事",持续提升建设水平,营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扎实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的《河南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促进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基础供给,推进农村群众享受均等化、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及时办结。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和异地协作,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提高律师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快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推动"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度融合,实现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针对疫情引发的劳动就业、合同违约等矛盾纠纷,及时为相关行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积极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五)着力强化法治创建引领作用。

  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深入开展"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连续3年,每年着力打造30个示范县(市、区)、300个示范乡镇(街道)、3000个示范村(社区),推动2022年全省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一是开展分级创建。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同创,省重点抓县、市重点抓乡、县重点抓村,做到一级带一级,层层有示范。二是完善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科学完备、利于操作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考核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指标融入其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法治创建工作体系。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对每个法治县(市、区)进行奖励,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激发各地法治建设的内生动力。增强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运用能力水平,提升法治创建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四是融入中心大局。将法治创建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中找准着力点,推动法治创建工作提档升级。

  (六)全力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司法所建设。持续抓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确保80%的司法所建设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建成400个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全省50%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低于25%.加强县级司法局建设。以依法治县(市、区)为统揽,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协同高效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探索"指挥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一体化建设模式,发挥集约效应,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大力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数据平台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服务、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协同,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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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河南省司法厅
原文出处:鲁建学.基层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河南省为例[J].中国司法,2020(1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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