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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山矿区污染治理项目区概况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0-20 共45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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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项目区概况

  根据现场查勘和收资的成果,首先研究郴州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矿区重金属治理的现状及要求。并对矿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和河道底泥进行监测,从而分析因重金属污染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为研究重金属综合治理方法奠定基础。

  3.1 环境整治现状

  历史上矿产采选行业盛行,但由于缺乏统筹发展意识和合理的规划,采选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小、设施简陋、技术落后、生产粗放,从而导致重金属污染、生态破坏严重,环境日益恶化。

  面对苏仙区严峻的污染形势,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和湖南省的政策文件要求,对苏仙区境内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整治,先后编制了《苏仙区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总体规划》、《苏仙区民营采选矿企业整顿整合方案》、《苏仙区西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的初步治理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郴州市苏仙区有色金属采选矿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项目技术方案》等文件,并于 2010~2011 年先后开展了 10 次大规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淘汰关闭选矿企业 153 家,同时整顿整合和搬迁新建选矿企业 28 家。目前玛瑙山矿区很多不规范的采选企业均已关闭停产,目前矿区现存采矿企业 5 家,选矿企业 4 家(含 1 家待建企业),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区域的环境状况。

  玛瑙山矿区原为国有冶金工业企业,已于 2010 年 4 月宣告破产,现已由湖南金旺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原矿配套选厂及尾砂堆场相应关闭,湖南金旺实业有限公司拟新建选厂及尾砂处置场。矿区开采矿种为铁、锰,并综合回收其中的锡、铋等,目前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被收购后的矿区开采方式和主要产品结构发生改变,不再进行露天采选锰,采选工程环评报告已经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3.2 现存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

  为保证玛瑙山矿区综合治理的效果,对整合保留的选矿企业,需尽快按照国家环保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环评审批及其他相关手续,对尾砂堆场及其它生产环保设施进行整改。新办矿山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时进行。

  对于保留的采矿、选矿企业,其产生的废水应优先考虑废水回用,否则应配套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须达到相应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铅锌采选企业须执行GB25466-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铁矿采选企业执行 GB28661-2012《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执行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对于保留采矿企业产生的废石,处置方式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严禁采矿废石的乱堆乱放。

  对于保留选厂的尾砂堆场应根据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截排水设施,在坝下游设截渗坝和渗滤液回收泵站,当渗滤液中有害成分超标时,应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对于新建的尾砂处置场应按照 ZBJ1-90《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AQ2006-2005《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及管理。

  3.3 环境质量现状

  3.3.1 地表水环境

  根据 DB43/023-2005《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玛瑙山矿区所在的西河河段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水域。2012 年 3 月苏仙区环境监测站对高峰水库二级电站断面、乌石江玛瑙山桥断面、龙形寨尾砂库下游小溪与乌石江汇合口下游 100m 处、大壁口电站上游 100m 处 4 个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得知 4 个监测断面的 CODCr、砷、氟化物、镉、石油类均超过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Ⅲ类水质标准,说明虽然在矿区全面整顿的背景下,河流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仍然存在。

  3.3.2 地下水环境

  玛瑙山矿区地下水属于Ⅲ类水,根据 2012 年 3 月对玛瑙山矿部井泉水的监测结果可知,地下水中的镉、锰含量超过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分别超标 1.30 倍和 0.43 倍,超标原因是玛瑙山矿区不规范的矿产开采行为,选矿废水乱排以及尾砂堆场的不规范设计导致重金属渗入地下水中。

  3.3.3 土壤重金属污染

  苏仙区环境监测站 2012 年 3 月对玛瑙山矿部西面农田土壤,高炉附近表层土壤、剖面土壤进行了监测。五盖山林场位于玛瑙山上游,取样点受采选活动的影响较小,该处土壤的部分重金属含量超过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级标准,矿区土壤重金属背景值较高。而矿部西面农田土壤、高炉附近表层土壤、剖面土壤的铅、锌、镉、砷的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 4.01 倍、4.22 倍、13.37 倍、24.75 倍,远高于土壤背景值。另外矿部背景点土壤、高炉附近表层土壤、剖面土壤的 pH 值呈酸性,超过了三级标准,也有利于土壤中重金属的溶出,进而影响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

  3.3.4 河道底泥重金属污染

  苏仙区环境监测站 2012 年 3 月对玛瑙山矿区的高峰水库二级电站断面和双园冲矿附近河流断面进行了河道底泥重金属监测,底泥中的铅、锌、镉和砷含量均超过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级标准,最大超标倍数分别达到了 8.98 倍、6.01 倍、45.89 倍、2.28 倍。

  玛瑙山矿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使大量含重金属尾砂冲入河道,引起水体内源污染。

  3.3.5 大气和声环境

  玛瑙山矿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满足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玛瑙山矿区附近居民分布很少,噪声主要来自间歇的机械噪声,声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均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 2 类标准。

  3.3.6 生态环境

  3.3.6.1 土地利用现状

  玛瑙山矿区(包括矿区及周边 1000m)内以荒山地、林地为主。其中荒山地占 41.67%,林地占 36.11%.

  3.3.6.2 生物资源

  玛瑙山矿区西面、南面植被覆盖率较高;矿区内及矿区东面、北面多工矿企业,植被覆盖率低,且以耐旱草本植物为主,高大乔木较少,间有低矮灌木。由于区域内矿山开发等人类活动的长期破坏,矿区内生物资源单一,无珍稀野生动植物。

  3.3.6.3 水土流失玛瑙山矿区
  
  所在地为丘陵区,海拔较高,地形起伏较大,岩石出露面积不大。本区成土母质中紫红色砂岩较多、所含矿物膨胀系数不一,颗粒大小不均,抗冲能力弱,风化后分崩离析,其发育的土壤结构松散、偏砂、富含钾,是多种林木的适宜地,但植被一旦被破坏,易造成水土流失。

  玛瑙山矿区铁锰等矿产资源丰富,由于矿产资源的不规范开采造成区域内存在较为严重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问题。矿区内水土流失强度以强度为主,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4336t/(km2·a),年土壤侵蚀总量 1.9 万 t.在降水、地表汇流冲刷下,含有重金属的土壤、泥沙将进入下游河道,不仅淤积河道,而且将会污染整个流域土壤和水体。

  3.4 主要环境问题

  虽然玛瑙山矿区经过一系列的环境整治,很多采选企业已被关闭或停产,使得区域的环境质量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采选活动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4.1 区域重金属污染形势严峻

  3.4.1.1 地表水重金属污染

  玛瑙山矿区位于西河流域范围内,西河流量不大,又呈现季节性河流特征,环境容量小,对污染物的稀释降解能力有限。由于历史上本矿区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管理不规范,尾砂堆场设计不规范,采选废水多直排入河,使西河乃至下游湘江水质受到重金属污染。根据近 5 年来苏仙区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西河砷、铅、镉指标均有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现象,甚至超过Ⅴ类标准,监测最大值分别为Ⅲ类标准的 3.2 倍、7.8 倍、7.02 倍。

  由于近 3 年苏仙区对涉矿企业进行了多次整顿,关停了大批不规范的采选企业,采选废水直接排放量减少,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西河的水质,但是由于长期采选活动遗留的废石和尾砂未得到妥善处置,降雨淋溶的作用下重金属依然源源不断排入西河。

  河道底泥中铅、砷、镉等重金属含量较高。底泥主要是由因水土流失进入西河的尾砂组成,在一定条件下也极有可能向水体中析出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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