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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余佳伦
发布于:2018-11-15 共1913字

  摘要: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一种保护制度, 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能够让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公司股东承担自己的责任, 能够平衡公司整体利益体系, 同时维护公司法人制度。因此,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出台之后就得到了业界的广泛认同。本文简单的阐述了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

  关键词: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债权; 问题;

  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已经产生了数百年, 不管在哪个国家, 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认知各国都是一样的。公司法人格制度在数百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 该制度能够提高经济方面的巨大效率, 众多学者对于公司法人格制度在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都呈认同状态, 能够有效的聚集各方资本, 也能够实现大规模经济经营。但是不能否认的是, 公司法人格制度也导致了公司的所有权与公司的经营权发生了分离, 并且引发了一场管理革命, 提高了管理的效率。但是公司法人格制度不应该成为法律追求的终极目标,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公司法人格制度却只是平衡了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从而实现某种公平正义。但是公司股东并没有尽自己所尽的义务。法人制度保护了公司股东在公司出现问题后不会直接被债权人问责, 甚至法律也无法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诞生便是针对于公司法人格制度而衍生的一种法律制度, 能够对于公司法人格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也能够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公司法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是针对于公司法人格制度而生的一种补充制度。因为公司法人格制度对于公司股东的财产更为维护, 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财产呈分离状态, 但是公司法人却并非公司股东。因此, 公司发生危机之后, 公司的债权人无法向股东问责。股东可以轻易的逃过自己的责任, 造成债权人的严重损失, 这也是阻拦经济发展的一个问题。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确定了公司股东的责任, 能够有效的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让公司的各位股东共同承担公司难度经济危机, 能够保护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缺陷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有效是建立在公司具备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如果该公司并不具备拥有独立人格的条件, 在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 会被判定该公司的法人资格无效。因此,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因此。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只有在公司有独立人格的条件下, 才能够让公司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券危机, 债权人可以从股东的资产范围内获取一定的补偿。而且,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效力只是暂时, 并非永久的, 仍旧无法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格制度。公司的股东一旦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 导致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失衡, 造成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 公司破产, 会造成社会资产损失, 影响公司股东的对于投资的积极性, 导致公司股东追加投资, 直接让公司法人格制度被否定。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便无法发挥其真正价值, 无法平衡公司利益。

  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具有所有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而法律在判定一个公司是否具有独立人格的时候, 会出现误差。对于公司法人格制度的应用标准, 应用范围都比较模糊, 无法确保公司法人格制度的应用标准。根据公司资金, 资本就给予一些公司独立人格, 但是这些公司并不适用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因此, 在出现公司利益失衡情况的时候, 无法确保债权人的权益。

  三、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完善措施

  确定我国的司法原则, 确定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建立依据, 在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保证司法的公正公平, 能够有理有据, 能够遵循司法原则。我国应该确定公司法人格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标准, 确定公司是否符合标准之后给予公司独立人格, 从而让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能够有效建立。

  完善本国的法律程序, 制定一套关于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程序, 并且能够根据具体情况, 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并且能够准确判定责任承担方, 确定该诉讼中的被告原告, 符合法律的管辖范围。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管辖法院, 应该更加完善该地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诉讼进行过程中, 应该根据具体情况, 判定公司股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并且避免任意操作导致公司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进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 应该合理进行审理, 谨慎对待原告被告双方, 保持法律的绝对公正公平。

  四、结束语

  不管是哪个国家, 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认知都是一样的。公司, 企业已经是我国经济市场中的主体单位, 但是公司企业一旦出现法人人格被滥用的问题, 就应该主动寻求法律保护, 避免损失,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时候, 不影响我国经济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1]喻宗汝, 付永丽.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6 (4) :56-57.
  [2]曹艾.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 2013.

原文出处:余佳伦.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8(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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