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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2-17 共2973字
论文摘要

  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理财的重要环节,关系着管理当局、股东、债权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分享,也与公司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股利分配政策不仅仅是对公司收益的分配,它也客观上影响了公司的未来发展和走向。兵团上市公司在促进兵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和工业结构调整进程中,形成了一批有规模、效益好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建设平台,带动了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大地推进了兵团企业制度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但我们也看到兵团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兵团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分析出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而为其今后制定合理、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提供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1、 兵团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从 1996 年百花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到2013 年底,由兵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已达 13 家,占新疆上市公司总数的 33%,成为新疆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兵团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大多为传统微利产业,盈利能力较弱。从各公司的行业类别来看,可分为以下大类:食品加工业有新中基和天康生物;综合类有百花村、新疆天业和天业节水;电力生产业有天富热电;造纸及纸制品业有新疆天宏;制造业有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的新天国际和伊力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青松建化;属于农业的有新农开发、冠农股份和新赛股份。整体上看,兵团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主要是以农副产品深加工或围绕农业服务的行业;从单个上市公司来看,兵团上市公司基本上是一业为主,多种行业为辅。兵团 13 家上市公司中,地域分布上较集中于北疆区域,尤其是天山北坡经济带,而北疆区域又相对集中于乌鲁木齐市和石河子市,占兵团 13 家上市公司的61.54%。不难发现,经济发展较好的乌鲁木齐市和石河子市是兵团上市公司的主要集中地。

  兵团 13 家上市公司中,天宏纸业、新天国际两家公司由于数据、资料收集不全,不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进行分析,下文只对冠农股份等 11 家兵团上市公司 2010-2012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进行分析研究。

  从表 1-1 可以看出,兵团上市公司股利形式多样,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转增资本等形式,其中现金股利是最主要的形式。有 6 家公司在三年间都进行了 2 次或 2 次以上的分配,这一比例高于 2 次以下的数据,这说明兵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稳定性相对较好。但是大多数公司股利支付比率较低,像新赛股份、天康生物等公司每 10 股派现金额都在一元以下,派现金额较高且较为稳定的只有天富热电、青松建化和伊力特三家。

  论文摘要

  综合相关数据,2010-2012 三年间,兵团 11 家上市公司中现金分红的公司数分别为 6 家、3 家、6 家,占比分别为 54.54%、27.27%和 54.54%。这 11 家公司中 2010年不分配的有 3 家,2011 年 6 家,2012 年 4 家。中葡股份和百花村两家公司三年都是不分配状态,占比 18.18%。新中基、新农开发和新疆天业两年都没有分配,占比27.27%。

  2、兵团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中存在的问题

  2.1 不分配股利现象较为严重 2010 年 -2012 三年间,兵团上市公司未分配比例基本在 36%以上。不管是国家、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是股东就会非常关注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从投资意义上来说,股东们投入资本的目的就是取得股利回报,因此,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从兵团上市公司连续多年的股利分配数据来看,不分配股利的现象依然较为严重。

  2.2 股利支付的比例偏低 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而言,股利支付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其所获投资回报的高低,因而是股利政策的核心。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股利支付率大概为 30%左右,并且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股利支付率较低似乎已经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一个特征。兵团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总体也较低,从 2010-1012 三年股利分配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兵团上市公司中只有新赛股份,青松建化、天富热电这些盈利性稍好的企业股利支付率可达 60%以上,其他大多数集中于 20%以下,并且一部分公司连续多年出现不分配现象。

  2.3 股利政策缺乏连续性 大多数兵团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具有很大的随意性,每年有不同的股利分配形式,派发现金,送股,不分配都有。只有一家上市公司伊力特保持每年都派发现金的股利分配形式。这些都说明兵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制定缺乏连续性,股利支付率波动大,股利支付形式多变,导致兵团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相对较差。

  2.4 股利分配政策受大股东意愿支配,忽视中小股东利益 很多上市公司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受到股权集中度高以及治理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忽视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只注重大股东的利益。很多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受大股东意愿支配,忽视中小股东利益。当然我们也了解到兵团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也较不合理,国有股权、一股独大现象突出。

  3、 相关对策和建议

  3.1 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任何股利的发放都是以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为基础,如果上市公司经营不善,无论采用何种分配方式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善经营状况,股东经常把企业发放的股利看作是未来成功的信号。而公司现实的盈利状况直接决定了股利政策的制定。

  只有盈利状况好了,公司才有能力支持高股利政策。兵团上市公司作为兵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龙头企业和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柱力量,在促进兵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进程中,应不断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进而能完善其股利分配政策。

  3.2 加强对低分红或不分红公司的信息披露约束 股利政策和投资机会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公司没有很好的投资机会,一般都会采取高股利政策,反之,如果公司有很多好的投资机会,通常都会采用低股利、高留存利润的政策。对于那些低分红或不分红公司,公司管理层应该向股东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得到股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为了减少控股股东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干扰,保证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上市公司应建立长期股利分配政策,指导公司年度的股利分配计划,保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

  3.3 保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 兵团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没有连续性,并且波动性较大。由于股利支付率的变化幅度很大,导致其形式很不稳定,没有任何规律,客观上影响了股票价格,助推了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当公司盈利时,不要急于增加股利的支付水平,因为较高的支付水平需要更高的利润的支撑,只有满足这个条件才能做出提高股利的决策,并且一旦做出这个决策就要保持该支付水平。同时在公司没有盈利的情况下,也不要急于降低股利的支付水平,应该等到企业管理层确信该亏损不可扭转的时候才能采取该决策。

  3.4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权结构控制权问题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影响与国外有所不同,尤其是在兵团这种国有控股比例较大的区域,所以,必须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加快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步伐,可以增大流通股比重,比如把需要减持的国有股份向公司原中小股东配售、拍卖或者协议转让,实现股权的全流通,或者把需要减持的国有股、法人股转变为不具有表决权的优先股或者企业债券等。实现股份全流通,避免出现“一股独大”现象,尤其是兵团上市公司中的国家股,有利于重建投资者的股东理念,抑制过度投机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健全。

  参考文献:
  [1]谢军.自由现金流理论还是掏空理论[J].会计研究,2012,7.
  [2]陈信元,黄俊.多元化经营与公司业绩[J].管理世界,2010,1.
  [3]李红.关于健全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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