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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具备的素质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4-08-09 共4564字
论文摘要

  一 . 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概况

  (一)电视法制节目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电视为载体,借助电视的制作和表现手段,以宣传法制为主题,以法制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密切联系为切入点的各种节目形态”,如,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央视十二套的《社会与法》等都是电视法制节目。

  (二)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概况
  中央电视台法制节目是伴随着中国法治进程发展起来的。1985 年上海东方电视台“法律与道德”栏目的创办,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产生。这一年我国全面普法工作正式展开。法制节目从产生到今天已走过近 30 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江苏电视台新闻频道的《举案说法》、南京电视台的《法制现场》、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等成为了所在电视台的名牌栏目,之后黑龙江台的《法与你我他》、山西台的《公民与法》、河南台的《法制时段》山东台的《法治在线》济南电视台的《有话好好说》等等。这些法制节目的异军突起,对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 .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伴随我国电视法制节目日益壮大成熟,电视法制节目的主持人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我们都知道,电视节目的成败与主持人的素质息息相关。一个好的栏目能够造就一个着名的主持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也能成就一个优秀的节目。为提高打造法制品牌栏目,首先要探究节目主持人对于节目兴衰成败的影响,以期更好地发挥节目主持人的优势。那么法制节目主持人应必具备什么样的职业素质?

  (一)主持人的整体素质
  人的素质分为:形象特点、心理素质、知识修养、智商条件、品格境界等在言论行为上的综合体现。它是一个人取得成功的内因。央视曾多次举办电视节目主持人大赛,据调查,大赛组委会对主持人素质提出了 30 项指标,重点强调的素质共有 10 项:形象气质、知识水平,敬业精神,驾驭节目的能力,政策水平,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观众意识,道德品质,政治理论水平,思维逻辑等,这是针对整体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要求。

  (二)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作为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比一般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素质要求更高一些。首先法制节目主持人要符合电视法制节目性质特征,能够体现出电视法制节目自身特色。

  那么电视法制节目特征是什么?电视法制节目特征是 :新闻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社会法制生活表现,它既是一种节目形态又是一种创作形态,由此派生出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内容构成了电视法制节目的基本特征。
  
  三 .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需要具备的素质

  (一)政治素质
  新闻事业是上层建筑领域意识形态部分,是党的喉舌和社会的良心。作为一名法制节目主持人应树立导向意识。“舆论导向”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党中央历来强调新闻工作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新闻工作者要把正确的政治舆论导向放在首位。法制节目主持人如何把握舆论导向,法制节目主持人在任何事变面前都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要有政治敏锐性、社会正义感和责任感。在工作中遇到任何复杂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机敏智慧,要从新闻角度去观察事物,严格掌握法律法规,在处理事件中要入情入理,稳妥有力,以理服人。做到在“情感处、细微处见精神”,力求在点滴言谈举止中闪现光芒。

  把民生化和服务性放在首位。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要把民生化和服务性放在首位,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当事人和受众着想,倾注情感做当事人中间的朋友,在伸张维护法律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向社会百姓进行普法教育。

  (二)文化素质
  中国传媒大学张颂教授提出,“对于节目主持人,观众往往青睐那些权威性强、可信度高的主持人,希望他们对所谈的知识有较大程度的信息占有和较为透彻的理解。”这就需要主持人深厚的文化素质。主持人只有具备丰厚的文化素质,才能根深叶茂,风霜长青。

  1. 电视主持人的文化素质
  一位出色的主持人应该具有学者的内涵,成为所主持门类的半个专家。只有这样才能够站在制高点驾驭节目,给人以享受,更能留下丝丝回味。

  央视东方时空主持人白岩松,可谓头脑敏锐,知识渊博,他不论主持任何节目都是那么得心应手,恰到好处。他在《东方时空》和《新闻会客厅》以及其他新闻评论栏目中所展示出来的那种越来越犀利、越来越厚重的评论色彩,使他的个性特征越来越鲜明。

  在白岩松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名主持人的专业水准来自渊博的学识和历练。央视着名主持人水均益的高端采访体现了他知识的渊博。水均益采访多数面对的是各国首脑人物,他以落落大方举止有礼,不卑不亢的独特的音容笑貌,和他那犀利流利的英文语言,受到各国首脑人物的好评,并获取世界各国首脑人物的国际时事文化论坛的重要宝贵的信息素材。水均益以流利的英语和渊博厚重的文化知识,孕育铸就了他这棵国际频道高端主持平台上枝繁叶茂的常青树。

  2. 法制节目主持人的文化素质
  由于法制节目自身特点,决定了法制节目主持人在提高文化素质时必须处理好“杂”与“专”的关系,做到一方面是个博学的“通才”“杂家”,一方面又是法律方面的“内行”“专家”,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撒贝宁是北京大学法律系硕士生,法律专业方面的底蕴使他的主持游刃有余。当然在实践中,许多优秀主持人并没有显赫的“学历资本”,但持之以恒的求知进取同样使他们获得了成功。如重庆卫视《拍案说法》主持人韩咏秋早年毕业于技校,他为了解电视节目的制作流程不惜从场记做起,后又深入农村基层采访 4 年,完成了从播音员到主持人的转型。经过长期的积累磨练,韩咏秋达到了如今的高度,他的成功证明了“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3. 心理素质
  一个好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时刻保持自信,不怯场、不浮躁、不马虎。要头脑清醒、反应敏锐,时刻洞察现场发生的任何事情。

  有不少刚从事主持工作的节目主持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在场下训练的很好,一到上节目面临 “实战”,就会心理失控、丧失自信不能自控。

  央视法制节目主持人撒贝宁被观众所认可和称颂,但当初他刚踏入主持行当时,却也有过“紧张怯阵状态”。当撒贝宁第一次面对摄像机,说话的声音很大,手势夸张,大脑一片空白,事先精心准备的问题一开口就全问过去……最后他意识到主持人这个行当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向领导提出自己不灵,找不到感觉,想打退堂鼓,之后他并未放弃,持续了差不多大半年最终闯过难关,达成了今天的成绩。

  若想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制节目主持人应加强几方面的能力 :自信。只有充分自信的人,才能拥有与他人成功交流的心理基础。自信来自于对自身能力的正确把握和经验的积累,因此法制节目主持人要加强语言、思维、应变力、观察力等各方面的锻炼,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学习,增强能力,从成功中吸收经验,从挫折中汲取教训,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建立起自信。

  自控、应变、驾驭能力,现在不管是综艺晚会,还是新闻类、法制类节目,多是开放式格局,参与性强,现场千头万绪,最后都要经过主持人的起承转合,构成有机整体。如果是直播,主持人往往会遇到无法预计的变化。主持人要有驾驭现场的能力和沉着、机智、化险为夷的自控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

  我们常常赞叹一些优秀的节目主持人在现场的驾驭、应变、自控能力。央视名牌主持人董卿就是这样一位主持人。

  记得在 2008 年汶川大地震震灾义演的晚会上,面对两位从灾区归来至今不知父母生死下落的高中生,站在台上的嘉宾刘晓庆,急于解密追问结果,主持人董卿从容委婉的拒绝了刘晓庆的追问,将话题转过来使孩子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节目顺利进行。当这位学生的父亲看到晚会现场自己的孩子哭诉找他时,随即从汶川打来电话,父女俩相隔千里得知彼此平安,全场观众激动得都哭了,随之响起热烈的掌声,节目高潮迭起十分感人。正是主持人董卿现场游刃有余的应变能力,才恰如其分地掌控了现场这感人的一幕。

  作为节目主持人,有了一定的积累,在下面也做了大量的案头工作,直播和录制现场难道就可以平安过关吗?并不尽然。

  杨澜在广州主持文艺晚会时,下台不小心摔了一跤,顿时观众嘘声四起,眼看难以收场,而杨澜却一跃而起,面带微笑对观众说 :“中国有个民间舞蹈叫狮子滚绣球,我刚才给大家表演了一下,不过动作还不熟练,但台上的节目很精彩,让我们看看他们的表演。”话音刚落,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杨澜正是将计就计,运用巧妙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化险为夷,将直播现场出人意料的尴尬场面一带而过妥善处理,效果很好。由此可见主持人在主持节目中除了做好稳妥的准备,还要掌握现场一旦发生意外的应变途径。

  坦诚相见。主持人应主动地承认在节目进行时出现的差错。作为现场直播在节目进行时难免有失误。

  那么错误出现时,是千方百计地掩饰还是坦诚相见?

  我认为,主持人应主动地承认节目出现的错误,这样观众非但不会看不起,反而会更佩服主持人的勇气。

  如,我在主持《正在进行》栏目的一次现场直播《监狱婚礼》报道时,由于一个部门的意外失误,使节目出现了差错,当时我便对观众作了解释,并真诚地深深地鞠了一躬,求得了大家的谅解,使节目顺利进行。

  节目结束后场内外观众都很满意。良好的心理素质离不开扎实深厚的专业基础的依托,所谓“艺高”才能“胆大”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要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节目主持人和法制节目主持人就必须注意个人心理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4. 专业素质
  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除了以上叙述三种基本素质外,还应具备高超的专业素质。

  (1)语言规范生动、反应敏锐迅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表现力
  节目主持人的专业素养包括显性素养和隐性素养,显性素养即一个人所拥有的资质、知识、行为和技能 ;隐性素养即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和职业态度。

  有些主持人学识修养、生活阅历较浅薄,需要应变的时候,不知说什么好,这就要求平时多积累,一方面,多接触社会,取得直接生活经验;另一方面,博览群书,积累多方面的知识,只要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就能侃侃而谈,“言”之有物。

  法制节目主持人要具备扎实的播音专业基本功,做到吐字清晰、语言得当、重点突出 ;措辞到位、表达准确精彩、引人入胜、自然大方,谈话丝丝入扣,话锋犀利,只有这样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2)人文关怀意识,平民化风格,体现人际亲和力
  电视法制节目,不仅具有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治精神,促进法制建设等功能,同时也应承担起弘扬人文精神的任务。电视法制节目是节目的一个分支,因此在以“法”为中心的同时,它还必须有人文精神的支撑。人文关怀对于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是极为重要的,一期感人的法律节目,是一个人或一些人的人生、命运的缩影。

  (3)集采编播于一身的业务能力,具有合作意识
  主持人节目形态的发展使得当前的电视节目呼唤“多面手”类型的主持人。今天的法制节目对主持人综合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持人只有深入生活,深入第一线,善于思考,勤于动手,才能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出全面的素质与能力。当今 “求新、求变”是电视节目顺应发展趋势的需要,同时也是广大观众对电视人提出的要求。电视法制节目主持人的自身基本素质是他们获得成功的基础,而基本素质的取得是要长期坚持不懈的过程,这一过程将是主持人攀登事业高峰必经之路。

  在受众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受众渴求在节目中看到人文关怀和多彩的世界,而电视节目主持人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人格素养,以自己的鲜明主持风格影响受众,才能更好地引导受众接受一个多元的信息世界,只有这样的节目主持人,才能担负起信息时代传媒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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