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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理财的概念与发展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6 共91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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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互联网理财的概念与发展
  
  2.1 互联网理财的概念和类型
  
  2.1.1 互联网理财的概念
  
  互联网理财是指相关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和平台为客户提供财富保值与增值的服务模式。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民数量的高速大幅度增长,2013 下半年以来,中国互联网理财平台和理财产品不断出现。
  
  以阿里巴巴、苏宁、京东为代表的中国主要电子商务企业和以腾讯、百度等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均已推出互联网理财产品。例如百度推出的百赚、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腾讯推出的理财通等产品均已成为中国主流的互联网理财产品。
  
  从理财平台来看,各大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和互联网公司正在加紧布局这一领域,百度、腾讯、网易、新浪、淘宝、京东、和讯等公司的理财平台相继上线。中国现有互联网理财平台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以淘宝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主要为金融机构等提供电子商务平台,金融机构可以在淘宝或京东开设店铺销售理财产品。第二,以百度财富、腾讯理财超市等为代表的展示平台,主要利用大量的用户和数据优势,将各类理财产品引入到理财平台并分类以列表展示,引导用户进入第三方理财网站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第三,以腾讯理财汇、天天基金网等为代表的销售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净值查询、基金诊断、基金筛选、大势行情、股票资讯、预约开户等一站式的在线服务。
  
  在众多互联网理财平台中,理财产品购买金额规模较大的以东方财富网旗下的天天基金网为例,2014 年第一季度,天天基金网认购、申购交易笔数多达 1,955,738笔,基金销售额达到 385 亿元,环比增长了 83.8%.2014 年第一季度,东方财富网的基金业务收入已超过其他业务,成为了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
  
  2.1.2 互联网理财的类型
  
  对于互联网理财的分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广泛认可的说法,本文采用以投资用途及服务内容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将互联网理财模式分为以下六种: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移动支付平台、P2P 网络信贷、众筹、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以下是六种主要的互联网理财模式的具体描述:
  
  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Third-Party Payment)。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在个人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之间由一个非银行机构和银行签约来建立电子支付关系。这个非银行机构需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雄厚的实力,同时要有强大的信息安全技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离不开电子商务的基础,因为电子商务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了海量客户需求。而作为电子商务的发源地,欧美国家的电子商务相对我国更加成熟,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欧美也比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得更快。其中以PayPal 最有代表性,PayPal 是全世界范围内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 1 亿多个账户,相当于 1/6 的世界总人口。我国目前比较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块钱、拉卡拉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公司,这类企业只提供一个支付渠道以及支付方案而没有担保和监管的功能。另一类第三方支付企业以支付宝为代表,他们有着自己的网站,例如淘宝等,可以由支付平台提供担保,暂时保管客户的资金或先行垫付,待卖家将货品或服务提供给买家并且买家满意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卖方。
  
  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迅猛,早已不单单只是提供支付结算和担保服务,而是已经涉及个人理财业务。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理财产品本质上是货币基金,就如前期大火的余额宝对接的就是天弘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由于产品实现了货币基金的T+0 日赎回,且具有投资门槛低,购买方便快捷,收益率高等特点,吸引了大批用户。
  
  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最先进的信息系统,其中庞大的客户信息成为了第三方支付公司以低廉的成本向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基础。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衍生出的信贷业务,目前仍以小微信贷为主,尚未对银行的信贷业务构成威胁,并且对当前以大企业贷款为主的银行信贷形成了有利的补充。
  
  第二, P2P 网络信贷模式。P2P 是 Peer to Peer 或 Person to Person 的简称。
  
  简单的说,P2P 模式实际是一个为借贷双方搭建的受信任的平台,资金的需求者往往是达不到银行的信用等级要求,无法从传统银行获得贷款,所以他们愿意在一定程度上支付比银行贷款利息更高的代价来获得资金。而 P2P 平台主要要做的就是帮助资金借出人在大量的资金需求信息中找到他们愿意接受的条件,并且通过将同一笔贷款需求额度分给不同贷款人来分散所有贷款人的风险。比较成熟和有代表性的 P2P 平台有Prosper、Lending Club 等,全球 P2P 网络信贷市场规模在 2013 年就已经超过了 50亿美元大关。P2P 平台包装出的理财实质上是点对点匹配的个人信用贷款。
  
  第三,众筹模式。众筹的大意就是大众筹资,与 P2P 平台的模式有些相似,本质上也是一个第三方平台,为项目寻找、匹配融资渠道,起到了金融中介的作用。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致相同,首先,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会在众筹平台上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介绍页面,把项目的具体构思和未来设想等以直观的方式展现给平台上有闲置资金的投资人,经过众筹平台的审核后,会给每个项目设立一个筹资的目标金额、回报率和期限。如果项目在目标期限内获得了足够的投资,项目的发起人将会获得这笔资金,并给所有投资者相应的投资回报。反之,若在规定期限内没能获得足够的资金,则这个项目筹资失败,资金将全部退还给投资人。众筹理财实质上是项目投融资。最具代表性的“众筹”融资平台是成立于 2009 年的 Kickstarter,同时也是最成功的“众筹”融资平台。截至 2013 上半年,Kickstarter 一共为 4 万多个项目获得了多达 60 亿美元的融资。
  
  第四,大数据金融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所谓的大数据简单说就是将客户在通过移动支付的过程中所留下的一切信息进行实时整合与分析来获得客户的个人消费偏好,甚至达到预测客户未来消费行为的效果,并将这些整合后的信息提供给互联网金融机构,获取一定收益。这类大数据金融模式特别适合于拥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电子商务企业,这类企业可以较为轻易的获得规模庞大且有效的客户信息,并且通过自身高端的信息技术从海量的信息中高效提取其中的有用信息,最后通过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使这些信息快速转化为企业利润。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阿里小贷。阿里小贷就是通过这种大数据的模式来分析客户的消费习惯进而核定客户的信用情况,针对信用良好的客户阿里小贷可以提供不高于 5 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成为了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的有效补充。
  
  第五,信息化金融机构就像是一个网上的金融超市,出售各种金融产品,有金融需求的客户可以足不出户的享受专业、快捷的金融服务。这也是未来传统金融机构的主流发展趋势,在这方面比较领先的是银行和证券公司。各大商业银行基本建成了网银、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全方位的信息化金融服务,基本达到了让客户在家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就能办理几乎所有非现金类业务,并且在交易过程中能够有效收集客户信息以及控制风险。而证券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更是已经对原有交易所、营业厅的传统经营流程进行了完全的重构,通过电话委托、网上营业厅以及越来越普遍的移动上网工具来实现客户的证券交易。
  
  第六,互联网金融门户是一个专门提供金融产品咨询、比较、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第三方平台。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给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投资渠道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选择障碍,很多同质化的产品让普通客户眼花缭乱。而互联网金融门户则是将各家不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客户可以通过平台清楚地对各项产品进行搜索和垂直比价从而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就像是一个专门为金融产品构建的强大的搜索引擎。
  
  2.2 互联网理财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在信息处理方面,网络生成、传播信息,云计算保障快速处理海量信息,搜索引擎组织、管理信息,最终形成信息的对等状态;第二,在资源配置方面,改变了原先资金供给方的信息与资源优势,去除了金融中介的作用,供需双方可以通过网络通信技术直接交易,实现透明、快速的交易环境;第三,在支付方式方面,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以线上的移动支付为基础,客户不再通过实体网点交易而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金融活动,包括支付清算、理财投资等都实现了电子化。
  
  2.2.1 互联网理财的优点
  
  第一,收益率高。收益率无疑是一种金融投资理财产品能否吸引到客户的最关键因素。互联网理财的火热也是基于其远高于银行存款、明显优于银行传统理财和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互联网理财的收益在过去几年基本保持在 6%到 12%之间,尤其是2013 年刚刚出现时,迅速吸引了大量关注,资金源源不断的从银行系统中流向网络理财,资金的快速注入又导致其收益率的居高不下,这就让银行存款和银行理财的吸引力大大低于互联网理财产品。2014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网络理财的收益率回归到正常范围,这股热潮也慢慢平息下来。
  
  第二,流动性强。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相对于银行日渐丰富的理财产品已经没有了明显的优势,但是与传统理财和基金相比,超强的流动性依旧为其吸引了不少的客户。很多互联网理财是与货币市场基金挂钩的,但又不同于传统的货币基金需要赎回后 T+2 日才能到账,基本实现了 T+0,甚至精确到了几小时内到账,甚至在非交易时间例如午夜和节假日也做到了实时支取,这就让投资人大大降低了流动性风险,慢慢接近了银行存款的功能,而网络理财相对于不断降息的银行存款来说具有很大的优势,超强的流动性成为了互联网理财的核心优势之一。
  
  第三,投资门槛低。传统理财产品虽然近几年在主动降低着起存金额的限制,但是最低限额依旧达到至少 5 万元,而且一些高息的理财产品往往起点金额更高,经常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起存的理财产品,而相对的互联网理财的起点金额往往只有 100元甚至部分互联网理财将起始金额降到了仅仅 1 元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与资金,尤其是那些因为达不到银行理财起存金额要求而无法享受银行理财服务的低资产净值客户。
  
  我国目前数量最多的恰恰正是这些 5 万以下的客户,他们的理财需求往往被银行忽视,互联网理财将这些闲散资金进行归集,呈现出了单笔金额小,总体规模大的特点。
  
  第四,平台、渠道优势。互联网理财相对于传统理财最本质的差异就是对高科技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上的区别。互联网理财摆脱了传统线下物理网点交易的束缚,更加注重人性化的沟通。将原本复杂、专业程度高的理财产品说明、构成等因素以一种交互式的沟通方式使之变得具体化,让客户更能接受,并且简化了交易流程和操作环节。这种交易渠道的另一明显优势就是能够将互联网理财在网络上通过庞大的客户群体宣传,用户之间的友情宣传、连锁宣传的方式比之广告传播更能获得大众的信任,并且传播效果也更佳,这也是互联网理财能够实现爆发式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五,监管制度相对较为宽松。我国处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目前的监管制度相对发达国家较为宽松,这种监管框架非常有利于这个时期新商业模式的建立以及传统金融机构与新兴金融组织合作的达成。根据公开信息,截至 2013 年 9 月,国内互联网公司发生投资事件的共有 130 余家,最多的投资是 P2P 小额借贷。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银行的运营体系,形成兼具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新型运作体系。
  
  2.2.2 互联网理财的缺陷
  
  客户群体单一。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客户群体主要是经常上网、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年轻人,无法通过银行融资的小微型企业及个人,以及由于资金量少无法享受银行理财服务的小资金群体。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年报显示,截至 2013 年底,余额宝全部为个人投资,户均持有余额仅为 4307 元,虽较之前有了较大提升,但仍旧控制在较小数额。对于高资产客户来说,由于银行能够提供更加安全、专业的理财服务和更低利率的融资服务使他们很少选择网上理财或信贷。对于年龄偏大的客户来说,他们对网络不熟悉,不信任,他们更愿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来选择资金去向,即使是收益较低的存款。
  
  垫付资金压力大。互联网理财如今正面对流动性成本增大的困难。互联网理财所做到的资金 T+0 日到账,并不是货币基金的正常结算方式,而是通过基金公司为客户提前垫资实现的。也就是说基金规模越大,所需垫付资金的压力就越大,一旦出现大规模赎回,赎回金额超过基金公司的垫资能力,就会产生很严重的后果。而且,现行的协议存款政策是允许在不受到任何利息损失的情况下任意提前支取,而今后一旦银行取消这项优惠政策,货币基金无疑将面对更大的流动性成本。
  
  政策的不确定。“打败你的不是技术,而是一纸文件”马云对未来不明朗政府态度的担忧不无道理。的确,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让原有的垄断金融企业不得不谋求改变,而政府对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也必将对互联网理财形成限制。政策的不确定性威胁着互联网理财行业的发展前景。在网络理财对传统银行业影响不断增大的过程中,必定会承受越来越大的政策压力。
  
  银行业利益受损并寻求反击。多家银行相继出台措施,对银行资金快捷转入网络理财进行限制。各大银行纷纷将单日储蓄卡转至余额宝的上限调低,大多数银行降低到每笔不超过 5000 元且单月总转账额度为 5 万元。农业银行还增加了日限额度 1 万元。此外,各家银行针对网络理财纷纷推出相对应的 T+0 产品以及以银行为依托的第三方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互联网理财的进一步发展。
  
  2.3 互联网理财的发展情况
  
  2.3.1 国外互联网理财发展情况分析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由于存在着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极大差异,互联网理财在不同国家的发展路径也有很大区别,不同国家结合自身实际与互联网的高效、普惠等优势形成了不同的互联网理财业态。
  
  2.3.1.1 美国传统金融业地位稳固
  
  美国传统金融业通过自发的与互联网结合巩固了地位,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对市场冲击有限。美国的传统金融体系经过长期发展,产品和服务较为完善,而且金融机构自互联网诞生之初就开始了自发的信息化升级,金融的互联网化整体上巩固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地位。例如,美国信用卡市场较为成熟,2013 年人均持有 1.8 张信用卡,其方便快捷的特征抑制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同时,银行业积极推动自主创新,信用卡的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等业务在 2013 年增速分别达到 31%和 24%,这不但没有冲击银行的地位,反而提高了传统业务的覆盖率。
  
  在强大的传统金融体系下,独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生存空间较小,只能在传统企业涉及不到的新领域里发展。
  
  2.3.1.2 日本由网络公司主导
  
  与美国不同,日本的互联网金融并不是由传统商业银行主导,这一主导地位被日本上百家电子商务企业瓜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企业是将触角伸向各项金融服务的全日本最大电子商务平台,乐天集团,集团旗下能够提供包括银行、信托、期货、保险、证券、外汇、信贷等等几乎所有的金融服务。成立于 1997 年的乐天公司通过电子商务领域的出色表现迅速实现公司规模和利润的扩张,并于 2005 年收购一家证券公司,正式更名为乐天证券,开始了其互联网金融的征程。乐天证券凭借集团海量的电子商务客户信息和强大的互联网通信技术,向客户提供了独到的优质服务,成立当年就一跃成为日本证券开户量第三的券商企业。同年,乐天集团看中了庞大的信用卡支付市场,开始进入信用卡行业,并且创造性的以客户的消费记录为授信的凭依,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2009 年乐天又开立了目前日本最大的网络银行,2012 年乐天集团旗下的乐天金融业的营业收入达到了惊人的 1500 亿日元,而乐天集团的全年营业收入也达到了 5000 亿日元。
  
  2.3.1.3 英国 P2P 借贷发展迅速
  
  英国互联网理财发展的亮点是 P2P 市场发展火热。英国是 P2P 借贷的发源地,在2005 年就成立了第一家 P2P 网络信贷平台,这就是被广为流传并被各国争相复制的名为 ZOPA 的网站。这家网站主要服务于资金的需求者,让资金借出方在平台上进行利率竞标,给出最低利率的借出方获得借出资金以及收益的权利。这种创新模式使得借贷双方都能享有更多的利益,并且操作模式便捷、流程简单,慢慢在西方国家逐步流行。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P2P 模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由于各大商业银行为应对金融危机而纷纷上调了资本金充足率,中小企业就更难从银行获得融资贷款,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P2P 这种点对点的网络信贷模式为这些中小企业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同时让自身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2.3.1.4 法国第三方支付高速增长
  
  提起法国的互联网金融业就不得不提起 PayPal 公司。作为法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 在法国本土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占据了将近 50%的市场份额,2013 年 9月有法国巴黎银行与兴业、邮政银行联手与 PayPal 争夺市场份额,甚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新型的支付方式,但效果并没有想象中的理想。除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一家独大之外,众筹模式虽然在法国起步比较晚但是却展现除了非同凡响的增长速度,2013 年法国全国的众筹资金超过了 8100 亿欧元,实现了翻倍的增长态势。而在 P2P模式上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建立了非盈利性的公益 P2P 平台 Babyloan,这个平台上的项目均是公益项目,贷款人完全出于自愿出借资金而不收取任何利息。
  
  从全球市场来看,各国的网络金融与网络理财的市场结构模式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在发达程度和产业规模上有着一定的差异,我国在很多模式上还处于起步和不断摸索实践的阶段,需要不断的研究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特点取其精华,认清方向,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向着正确的预定方向稳步发展,寻求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与互联网理财道路。
  
  2.3.2 中国互联网理财发展情况及现状
  
  2014 年 7 月 21 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 3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理财的用户规模巨大,截至 2014 年 6 月,我国已经有超过 6000 万的互联网理财用户规模,已经超过了实际互联网使用规模的 10%.
  
  基于庞大的人口,中国互联网的用户规模也相当巨大,据最新研究报告,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5.64 亿,2014 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5090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2.1%,同比增长 3.8%,预计未来几年内,中国网民数量仍将以每年数以千万的速度的增长。
  
  近年来,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新一代移动通信设备的高速普及,利用移动通信设备上网的网民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传统的电脑上网用户,互联网用户的结构发生了相当大的改变,中国已经从“桌面互联网”时代迈向“移动互联网”时代。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 32 次《报告》显示,2013 年上半年,我国网民互联网应用状况持续平稳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类应用在手机端发展迅速,已成为互联网应用规模增长的重要突破点。根据日前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移动互联网网民已达 8.08亿户,将近人口总数的 60%,其中手机上网用户有 7.78 亿户,3G 上网用户为 2.33亿户。手机在线支付使用率同比增长了 4.6%,用户规模增速均超过 80%.
  
  2.3.2.1第三方支付
  
  我国目前比较成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块钱、拉卡拉为代表的独立第三方公司,这类企业只提供一个支付渠道以及支付方案而没有担保和监管的功能。另一类第三方支付企业以支付宝为代表,他们有着自己的网站,例如淘宝等,可以由支付平台提供担保,暂时保管客户的资金或先行垫付,待卖家将货品或服务提供给买家并且买家满意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卖方。(见图 2.1、)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企业代表,支付宝在 2013 年无疑是最大的赢家,市场规模占市场总额的 48.7%,远超同济。(见图 2.2)据统计,在 2010 年到 2013 年中,随着互联网用户的高速增长以及网络购物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的交易规模快速增长,由 2010 年的 10104 亿元到2013 年的 53729 亿元,四年时间上涨了 5 倍之多,呈现出快速上涨的态势(见图 2.3)。
  
  2.3.2.2P2P 网络借贷
  
  我国的 P2P 网络借贷模式是从 2006 年开始的,相较于发达国家最早 2001 年就开始创新引入 P2P 模式来说并不算早。但是从 2009 年开始,我国的 P2P 点对点信贷公司数量开始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见图 2.4)。
  
  相比于 P2P 公司数量的增长,交易规模的增长速度更加惊人(见图 2.5)。
  
  2.3.2.3 众筹融资
  
  相对于其他互联网理财项目,众筹平台最早在 2011 年就已经在中国出现,经过几年的发展以天使汇、众筹网等为代表的众筹平台不断出现,但是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增长速度却不尽如人意。似乎我国用户对众筹的认可度不高,究其原因可能有一下几点:第一,我国目前还处于信息时代的初始阶段,社会的整体信用体系和诚信体系不健全,尤其是通过互联网投资,投资人与第三方平台、筹资人之间都存在着严重的信任风险,不论是资金的供需双方都更愿意选择通过自身的社会关系来进行投融资项目。第二,众筹模式在我国存在违法风险,美国的众筹市场是当之无愧的全球之最,这与美国政府推出的有利于众筹发展的政策密不可分。2012 年 4 月,美国正式发布《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明确允许小微企业通过众筹的方式来取得发展资金,这就是着名的 JOBS 法案。而我国《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的股东限制最多 200 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更加严格,股东不得超过 50 人。不但没有政策与法律上的支持,还有相当大的限制作用。另外我国《证券法》要求像不特定对象发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超过 200 人的就要提请证监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必须交由证券公司发行。
  
  这两项法律规定就让众筹在中国有可能背上非法集资的名义,令众多投资人望而却步。
  
  2.3.2.4 互联网金融门户和业务服务平台
  
  在前文中已经提到,互联网金融门户是一个专门提供金融产品咨询、比较、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第三方平台。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给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投资渠道的同时也造成了一些选择障碍,很多同质化的产品让普通客户眼花缭乱。而互联网金融门户则是将各家不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客户可以通过平台清楚地对各项产品进行搜索和垂直比价从而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产品。国内发展的比较成功的互联网金融门户有 91 金融超市、融360 等,还有一些网络企业别出心裁的向客户提供理财记账专业服务,比如像挖财网等。
  
  2.3.2.5 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
  
  我国目前互联网理财最成功的案列毫无疑问就是余额宝,实际上余额宝是由第三方网络平台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对接并加以优化的销售模式。余额宝的出现带动了基金的互联网网销热潮,实际上早在余额宝以前各大基金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也提供了销售业务,但销售额远远低于传统销售模式。而余额宝的热潮主要还是由于其强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宣传效应造成的。但是我认为这种互联网销售货币基金的行为是不能持久的,几年前风靡美国的 PayPal 基金和现在我国的支付宝本质上是一样的,而随着美国大力推行利率市场化以后,PayPal 基金很快就消失匿迹了。
  
  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也在不断地大踏步推进,余额宝也会成为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过渡产品,未来网络基金销售势必要回归到基金公司或互联网理财平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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