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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9-29 共2184字
论文摘要

  一、绿色壁垒的理性分析

  伴随世界经济的不断繁荣,气候变暖、土壤沙化,海洋污染、大气污染等大量的环境问题涌现出来,经济快速发展的代价是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当下世界各国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通过严格的环境标准改善国内的生态环境、维护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成为各国的首选,绿色壁垒制度应运而生。所谓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通过制定强制性的技术法规限制或禁止进口的贸易措施。目前大多数学者对绿色壁垒持否定态度,认为它“是在国际贸易中,某些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的贸易障碍。”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绿色壁垒,它是一把“双刃剑”,对我国既是挑战,又是机遇。一方面,短期内绿色壁垒将削弱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减少对外贸易出口的数量,成为阻碍我国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之一; 另一方面,从长远角度看,则有利于促进国内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步伐,实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理性地对待绿色壁垒,主动适应和改革。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的影响

  绿色壁垒的双重性质决定了其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的影响既有积极方面又有消极方面,短期内,其消极影响将远大于积极影响。

  (一) 限制我国产品出口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对外贸易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低,具有很强的价格优势; 出口的主要市场是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环保事业起步较早,具有比较成熟的环境保护法规,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国内产业,利用自身的环保技术优势,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同时将其与贸易挂钩,范围涵盖成品、半成品、包装、原材料等诸多方面。我国由于环保事业起步较晚,环境保护意识相对薄弱,发达国家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严重限制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以茶叶为例,日本是我国茶叶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06年 5 月 29 日《肯定列表制度》正式实施,当年 6—12 月我国对日出口茶叶 15828.7 吨、出口金额 3788 万美元,与 2005 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4. 4% 和 23. 6% 。

  (二) 削弱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降

  绿色壁垒的实施必然会涉及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使我国企业为了满足出口国的环境技术标准,不得不接受各式各样的检验、认证和技术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一系列的费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使我国产品丧失了原本具有的价格优势,弱化了该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少我国产品出口总值,缩小我国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 我国生态环境遭受严重影响

  由于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日益严格,很多污染严重的产业披着对华投资的外衣纷纷来到中国。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环境保护标准低,执法机制也存在明显缺陷,于是发达国家利用我国急需大量的资金、设备和技术,迫切发展经济的愿望,以对华投资的形式将一些高污染产业或者其国内已经淘汰的落后工艺转移至中国,严重的污染了我国的生态环境。

  三、我国应对绿色壁垒的法律对策

  (一) 完善环境管理法律体系,构筑我国的绿色壁垒体系

  通过研究当前的国际公约,我们不难发现与环境有关的部分主要侧重于保护环境和消费者的权益。因此,我们应加强研究环境规则与贸易公约,趋利避害,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律法规,使贸易因素与环境因素协调统一,增强可操作性。此外,我们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绿色认证制度、绿色包装制度以及污染转移制度等,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壁垒制度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加大资金投入,培养高素质的环保执法人员,更新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设备,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我国人民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二) 完善环境标准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ISO14000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 1996 年正式颁布的系列国际环境标准,我国于同年开始推行 ISO14000 体系认证的试点工作,截至 2000年 11 月我国企业仅有 510 家通过认证。ISO14000 是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它融合了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经验,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打破绿色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的限制,我国应加大推广ISO14000 系列标准的力度,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三) 积极参与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事务,加强国际合作

  我国应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事务,积极参与国际环保立法和贸易规则的谈判与起草工作,表明我国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立场,扩大在国际间的影响力。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抵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污染转移,努力建立一个公平的、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四) 充分利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

  WTO 在解决贸易争端方面是一个值得信赖的裁判场所,我国作为WTO 的成员国,应该充分利用 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个平台,根据WTO 规则所确认的国民待遇、非歧视待等原则,利用环境保护的相关国际条约,正面对抗绿色壁垒,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唐榕羚. 浅析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及法律对[J]. 法制与社会,2014(2) .
  [2]高凛. 我国绿色贸易壁垒法律体系的构筑[J]. 科学经济社会,2008(3) .
  [3]朱京安. 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度缺陷及法律对策初探[J]. 法学杂志,2006(3) .
  [4]赵惊涛. 绿色壁垒下我国环境法制的现实选择[J]. 当代法学,2002(2) .
  [5]薛荣久. 如何跨越绿色贸易壁垒[J]. 国际贸易问题,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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