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法学论文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邹钰
发布于:2018-11-28 共2026字

  摘    要: 在人权至上的法治社会, 家庭暴力问题却层出不穷, 令人痛心, 我们崇尚“家和万事兴”, 却不知家庭暴力事件在黑暗的背后扰乱家庭的和谐, 破坏社会的安定和发展。在以往狭义的观点来看,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好像往往是女性, 其实儿童、老人甚至男性都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悲剧中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严重损害了家庭成员的身体安全和精神健康, 给社会安定、家庭和谐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积极发展, 所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迫在眉睫。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对策帮助人们认识到其根源, 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保障受害者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安宁, 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 家庭暴力; 现状; 成因; 对策;

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一、引言

  家庭暴力作为全世界近三十年广受关注争议的热点问题, 因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成为困扰全球, 令人唏嘘的一颗毒瘤。但近些年随着女权的觉醒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家庭暴力问题已也得到了普遍的关注和立法支持, 全世界现已有44个国家以及地区对家庭暴力问题做了具体处罚条例规定, 2016年3月1日我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 彰显了党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反对家庭暴力的坚定立场和一贯主张, 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 也代表社会不断走向和谐与进步。本文首先从我国家庭暴力的特征、现状进行分析, 然后溯及源头, 找到导致家庭暴力问题的原因, 分析其带来的危害, 最后从社会观点、立法体系、综合治理等各个角度提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对策。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目前, 中国关于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条例规定主要存在于以下法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婚姻法》第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另外, 国家各部门, 例如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卫生部也出台了关于处理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国内各地方政府也在国家的带领下积极响应, 出台相关规定, 以此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从2000年到现在, 一共有二十二个省份建立关于反家庭暴力法的地方规定, 而其他八个没有建立法规的省份也根据国家指示出台了处理意见。

  三、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 传统文化原因

  中国作为一个文化大国, 有两千余年的封建文化历史, 浓重的闭关锁国思想和小农意识更是助长三纲五常学说的肆意发展, 在古代甚至当代农村, 人们重男轻女思想十分严重, 如果妻子生了个女孩, 那么男人会认为无法传宗接代, 就会对妻子百般埋怨甚至拳打脚踢。传统文化中男尊女卑的思想一旦形成, 便很难被改变。

  (二) 法律设定问题

  即使我国各部门法中都对家庭暴力问题有所提及, 但是不够完备且可操作性差, 无法很好的保障受害者的权益, 即使是与家庭暴力关系最为密切的《婚姻法》, 也只是很笼统的提到“禁止家庭暴力”, 却没有规定救济方法及保护措施, 且保护客体的范围较狭窄。

  四、我国家庭暴力防范的应对之策

  (一) 设立有效预防机制

  1.应加强对妇女、儿童对自身保护的教育与学习, 增强对自身维权意识的重视, 转变妇女骨子里软弱和服从的观念, 为其灌输男女平等的观念, 使其具有独立的想法和意识, 妇联组织和女权组织应为其建立庇护所, 设立家暴投诉热线和咨询热线, 加强对女性的心理疏导, 并对妇女进行系统的普法教育。

  2.国家政府和党组织应该对家庭文明建设增加重视, 应加强道德建设、素质教育, 增加对反家庭暴力服务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支持, 促进夫妻之间收入均衡, 国家应积极加以疏导和治理, 构建民主和睦社会主义新型家庭, 可以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产生。

  (二) 构建法律法规体系

  2016年3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反家庭暴力法》, 给家庭暴力事件的解决提供了保障, 在汲取借鉴法律法规的同时, 也要加强完备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家庭暴力立法工作的执法力度。应在《刑法》中增加家庭暴力罪, 对其定罪量刑, 对其法定刑进行更加严苛的规定。

  家庭暴力, 一个令人痛心惋惜的字眼, 在人权至上、崇尚平等的当今社会, 我们要做的不是减少它、削弱它, 而是拔除它、根治它。预防教育与惩罚治理相结合, 总结分析现状, 深入探究成因, 积极寻找对策, 我们期待着一个完全零暴力的国家, 也憧憬着更进步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马原.坚决制止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1997:103-105.
  [2]曹勇, 赵冬艳.对我国城市女性遭遇家庭暴力问题的再思考[J].重庆文理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5 (3) :67-89.
  [3]王祯军.对在国外遭受家庭暴力的中国妇女寻求法律救济的思考[J]河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7, 32 (5) :67-76.
  [4]张毅.我国大陆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机制的完善[D].中央民族大学, 2012.
  [5]李少明.家庭暴力的发展趋势[N].上海法治报, 2003 (11) .
  [6]Miller J L, Kundsen D. Family Abuse and Violence, Handbook of Marriage and family[M]. New York:PlenumPress, 1993:132-133.

原文出处:邹钰.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成因及对策[J].法制博览,2018(29):208.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婚姻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