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国夫妻财产制发展趋势的原因与表现
本章从实证研究的角度,阐述了决定我国夫妻财产制发展趋势的主要背景,论证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我国社会目前处于转型时期,自古以来的农耕文明正在向商业文明发生转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夫妻财产制必然发展为以商业经济为基础的夫妻财产制。深度探讨了我国夫妻财产制发展趋势的历史必然性和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第一节 决定夫妻财产制发展趋势之原因—农耕文明向商业文明的转型
一个文明的基础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几千年以来,中国自古以来的以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三农”为基础的农耕文明,成为中华文明的典型特征。在经济上,以农业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构成中国传统的经济基础,农村社会构成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以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为基础形成的家庭本位文化是中华文明的传统文化。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重大转折,工业化的经济结构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
工业化以及更广泛形态的商业化,导致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工业化伴随着城市化,城市化又产生与城市社会相适应的城市文化。商业化、城市化和城市文化三者是呈逻辑结构的演进形态。如果说农业社会是一个家庭本位的社会,那么城市社会则是一种个人本位的文化形态。因此,从文明形式上,我国正在由传统的农耕文明逐步转型为现代化的商业文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商业文明带来了全新的商业文化。商业文明对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颠覆了我国传统的家庭本位的思想观念。个人本位的婚姻家庭观念逐步在年轻一代的身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一、经济基础—农业经济转型为商业经济
我国自古以来,历代封建王朝奉行“重农抑商”的国策,农业作为国家唯一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命脉,商业经济在中国一直受到限制和排挤。在经济上,以农业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构成中国传统的经济基础。
以农业经济为基础的农耕文明无须借助商业交易,因此,我国自古以来,尤其是近代以来,采取闭关锁国的基本国策,“片船不得下海”,中华文明处于严重封闭的状态。一代又一代农民起义后建立的新政权,仍然保留农业经济的主体地位,农耕文明在中国古代从未发生过改变。
在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以武力方式打开了中国市场,中国市场被迫接受来自西方的商业文明。商业文明的经济基础是商业经济,随着商业经济的在我国逐步发展,城市化开始在我国兴起。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我国的经济基础逐步向商业文明迈进,但长期的战乱,我国的商业经济一直处于萌芽状态。
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我国政府作出了划时代意义的决策,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发展路线,这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牌的重大意义。从此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快速和跨越式发展轨道。商业经济第一次在中华大地开始全面推广。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十以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初步核算,我国经济总量已经从1978年的3624.1亿元上升到2010年的39798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40497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186481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 171005 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 10.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 43.0%。国内贸易方面,201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56998 亿元,对外贸易方面,2010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29728 亿美元。
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农业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仅占有10.2%,工业产值为 46.8%,服务业的比重为 43.0%。工业和服务业作为商业经济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的比重共计为 89.8%。可以说,我国的经济基础已由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以现代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商业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 年)规划纲要提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改革开放铺开了新中国崭新的发展道路。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解放和发展了我国几千年以来受到封锁的商业经济,允许并鼓励人们经商置业,实现了我国从闭关锁国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到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经济的伟大历史转折。实现了我国农业经济占据主体地位的国民经济转型为以工业和服务业为基础的商业经济占据主体地位。农业经济转型为商业经济,导致我国的社会结构由农业社会转变为城市社会。
二、社会基础—农村化转型为城市化
城市化是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社会演变过程,存在许多方面的含义和定义。埃尔德里奇较早提出:“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就是城市化的全部含义。”兰帕德、麦基、弗里德曼和沃尔夫等人认为:“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缩影。”英国帕乔内将城市化定义为三方面的含义:“一是人口城市化,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增加;二是城市增长,即城市和城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增加;三是城市生活方式,即城市生活的社会和行为特征在整个社会的扩展。”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城镇发展需要一定的动力来推动。从各国的城镇建设的过程看,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国家。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 英国的城镇化进程十分迅速,曼彻斯特、伯明翰、利物浦等一大批工业城市迅速崛起、成长。德国的鲁尔地区、法国北部地区、美国的大西洋沿岸等地区都是在工业革命中随着资本、工厂、人口向城市的迅速集中,形成的城市密集地区。从发展的速度看,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一般处于工业化加速阶段,即从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迈进的时期,也就是所谓的“同步城市化”。
工业化及所带来的资本扩张成为城镇化发展不可或缺的第一动力,可以说整个城镇化过程就是资本扩大再生产过程在城市地域的体现。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城市化进程起步始于 19 世纪中叶,至 20 世纪 60 年代,该国城市化的任务基本完成。巴西是世界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其经济总量曾于 1997 年名列世界第 8 位。巴西的城市化进程晚于美国,源自 19 世纪 80 年代,伴随着巴西工业化而兴起。到 20 世纪末,两国的城市化都达到较高的水平。例如,美国 85% 以上的人口住在城市,巴西2000 年的城市化率为 81. 4%。”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商业化的深入发展,根据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大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 665575306 人,占 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674149546 人,占 50.32%。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207137093 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 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3.46 个百分点。”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截止 2011 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比重首次超过 50%。城镇人口比重达到 51.27%,城镇人口为 69079 万人,乡村人口 65656 万人,城镇人口比乡村人口多 3423 万人。”这也表明我国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1.27%,超过了世界平均 49%的城镇化水平,但与世界发达国家 78%比例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还体现在流动人口逐年增加上。根据 2010 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大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 261386075 人,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 116995327 人,增长 8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0 年全年农民工总量为 24223 万人,比上年增长 5.4%。其中,外出农民工 15335 万人,增长 5.5%;本地农民工 8888 万人,增长 5.2%。”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止 2011 年年底,全国人户分离的(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所在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 2.71 亿,比上年增加 977 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人户分离人口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 2.30 亿,比上年增加 828 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工业化的逐步深入发展,我国的城市化也在同步推进,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超过 50%,并且尚有 2 亿多农民工在城市生活。城市化的水平与质量正在不断提升。这表明,从社会结构上,我国已经由农业社会为主体的转型为以城市社会为主体的全新社会结构。城市社会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城市生活方式和城市文化。以农业经济、农业社会为基础的农耕文明转型为以商业经济、城市社会为基础的商业文明,决定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由家庭本位向个人本位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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