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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09-29 共2209字
论文摘要

  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的持续高速发展,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也一直延续 2007 年以来的高速增值势头。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发展瓶颈,其间交易额增长有所放缓,但总体来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仍在稳步前行,电子商务在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有着很大不同,主要体现在: 1. 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存在于网络当中,不像现实交易中真切,交易双方无法确定交易的真实性,主要依靠双方的诚信保证; 2. 在虚拟网络环境中的交易无法做到现实交付,因此,必须创造一种全新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交易,在电子商务的发展下产生了电子支付,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支付的支付形式; 3. 电子支付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运行,由于网络的安全性,人们一方面关注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但另一方面,由于电子支付的便捷性,也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基于以上特点,总结决定电子商务成功与否的三个重要方面为: 诚信,物流和支付,而支付又不同于传统的支付。在网络交易环境下,买卖双方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交付货物或支付货款,无法做到交易的即时性。需要一种支付方式来保证这种交易的安全性,第三支付就是在这种要求和环境下诞生,并逐渐成为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关键,成为消费者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我国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也逐渐规范。

  一、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在传统民法中定义支付,主要是指在买卖交易中买受方履行现实给付金钱的行为。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现代贸易面临着与古代贸易相似的问题。

  当时由于支付的阻碍,人们发明了许多支付方法如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以此,扩大交易范围便于交易。但现在的贸易形式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于是人们在这种贸易环境下,产生了多种电子支付工具,包括: 信用卡、现金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和第三方支付等。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密不可分,是在网络环境中产生的,据此我们可定义第三方支付: 是指一些具备良好信誉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产品所在国的各大银行签约。

  二、第三方支付的产生缘由及主要问题

  (一) 第三方支付的产生的缘由

  在所有社会经济活动中,交付商品服务和对价都是核心内容。在自由平等的正常主体之间,交换遵循的原则是交货与付款等价即时进行。在传统领域即现实的有形市场,支付方式往往是简单的即时性直接支付,而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买卖双方无法做到正面直接交易,即直接提供商品服务和交付对价,在这种情形下,就无法完成正常交易。

  为解决同步交换问题,阿里巴巴集团 CEO 马云先生创立了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即支付宝。

  (二) 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方支付尽管很好解决了电子商务中的支付问题,但作为新生事物,也存在诸多问题: 1. 金融风险。在电子支付流程中的资金沉淀问题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突破现有特许经营的开立支付结算账户问题,都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2. 电子支付企业的合法性。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企业首先解决企业资质问题,然后才是企业盈利问题。3. 业务创新。需要大力发展移动支付,提高竞争力。4. 企业竞争。企业经营模式的同质及利润的降低,可能会导致企业恶性竞争。5. 法律依据。必须依靠法律规范第三方支付,并依此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二号) 》法规的颁布,将一定程度解决这个问题。

  三、我国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监管

  第三方支付与其他电子支付工具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是非银行金融支付,而其他都是银行金融支付。非银行金融支付是随着经济体支付服务市场中的市场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支付方式。在现阶段,缺乏了有效的政策和法律监管,法律规范略显滞后。

  在此背景下,2010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此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

  2010 年 12 月人民银行又继续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于 2 号令中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申请支付许可证的要求做出了进一步解释。对比实施细则与前期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变化表现在: 第一,放低了企业审批门槛,不再要求备付金,也放低了申请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 第二,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支付企业在加强支付监管方面的内容,表明第三方支付行业在今后发展过程中要加强资金合法性的管控。从实施细则可以看出,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企业持有宽进严管的态度,主要目的是规范行业,加强安全性和合规性管理,保证市场商家、消费者以及参与厂商三方面的利益不受损失,并能够长期和谐共同发展。

  综上,我国对于第三方市场的监管相对于欧美是比较晚的,监管相对还不成熟。欧美 2000 以来就相继发布了有关支付清算服务的示范法或指令,开始从缺乏监管阶段到严格审批阶段,比如,美国已有 40 多个州参照《统一货币服务法案》颁布了适用本州非金融机构货币服务的法律,欧盟也发布了《境内市场支付服务指令》,并要求其成员国尽快予以贯彻落实。我国可以借鉴欧美模式并继续做好以下几点: 1. 定位好第三方的经营范围,2. 规范支付企业间的关联关系,3. 规范业务制度建设,3. 保证沉淀资金安全,4. 规范支付核心技术,如此,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将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勇. 电子支付工具基本问题探讨[J]. 农业网络信息,2008(2) .
  [2]管有庆,王晓军,董小燕,李养群. 电子商务安全技术[M]. 北京: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9.
  [3]周虹. 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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