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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成功经验的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7 共43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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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探析 
【第一章】金融融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绪论 
【第二章】农村基础设施及其融资的概念与理论 
【第三章】农村基础设施融资模式比较与选择 
【第四章】农村基建项目融资模式发展中的问题 
【第五章】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成功经验的借鉴
【第六章】农村基础建设融资模式优化的对策建议 
【结论/参考文献】农村基础设施构建中融资方式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5章 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成功经验的借鉴

  国外的许多在农基建设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博采众家之长才能使自己更好的发展。通过研究和学习国外的先进融资模式,然后结合本国国情进行整合,最后得到与我国相符的适合本国特色的自己的农基建设融资模式。

  5.1 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的实践经验

  5.1.1美国模式

  1.制度保障

  从1862年《莫里哀法》的出台到1996年的《美国联邦农业完善法和改革法》,美国政府出台了一些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基建设的发展。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美国能够建立起相对理想的农基建设融资体制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农基建设的发展就有了坚实的理论和制度基础,所以因为行政干预带来的一系列状况就可以避免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依据,搞起农基建设自然会得心应手。此外,完善的法律体系带给美国农基建设的不仅仅是制度的保障,而且对于农基建设所需要的配套资金也起到了很好的配合作用。

  2.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除了制定一些列的方案规章来保证财政资金对于农基建设资金供给的稳定性外,各个州政府也要有详细的资金援助计划和名单,比如饮用水项目来说,以饮水项目为例,各级政府在环保局基金的基础上也要给予相应的援助,这虽然没有大量的现金流,可是这一块支出的占比也是相当可观的。众所周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税费,所以地方政府在进行小的基建项目时通常的做法是利用公私合营,当然,他们会非常详尽的明确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和责任划分等一些列问题。

  3.补贴和优惠

  广为人知的是美国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占比仅仅为百分之二,但是2000年美国的农村GDP值为1594.12亿美元,同年,美国的农村投资额高达900.50亿美元,如果取平均值的话数值是相当庞大的。因为有法律的规定,所以美国用在农基建设上的资金投入是非常稳定的,即使是美国政府实施政策、措施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就保证了农基建设资金流的长期稳定性。联邦政府差不多要承担全部的财政补贴,那些不限于一洲一城的地区跨度大的大型项目的资金来源也基本由联邦政府来提供。政府用来支持农基建设的办法一般是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为了达到完善农基建设和提高劳动力素质、生产技能双重效果,起到一石二鸟的作用,对于大中型基建项目历来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精诚合作、协作完成。涉及全国性的农基建设基本是由政府出资完成,除此之外,众多的大力度的补贴和税费减免也从侧面减少了农村资本的外流,起到节流作用。

  5.1.2日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

  1.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

  日本拥有包括农协、信用社和农林中央金库在内的三级农村金融体系,在日本,农金体系是非常健全的。以自愿为原则,农户加入农协,农协加入信用社,同样,信用社加入农林中央金库,当然,这都是建立在自愿的前提下,这三级农金机构各自拥有独立性,自营自管,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模式。作为农金体系最为基础的组织的农协直接连接农户和民间资本,以自愿入股的形式将他们联合在一起。当然,既然入股农协,肯定会有一定的优惠措施,比如加入农协的成员可以优先于未入农协的人拥有贷款权利,既然是农金体系,当然不会少了提供借贷服务的信用业务,这就体现出了优先贷款的优势所在。农金体系的中间组织信用社,担负着调节基层资本服务余缺和指导基层信贷服务的职责,它是连接农协和央库的桥梁。日本农金体系的最高组织也是最大的农金机构是农林中央金库,这就决定了其宏观的职能所在,要放眼全国,对全国的农信资金运作进行有效调节,以法律为准绳进行资金的管营和指导下级机构的工作与作为他们的信息来源。除此之外,日本政府对那些参与农基建设的商行和民间资本的激励措施也是相当可观和有吸引力的。综上,日本的农金体系可谓以相当完善。

  2.资金渠道的多元化

  在日本,基建项目是有等级划分的,融资时,中央、地方和农户要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划分,这就保证了资金来源的多样化。理所当然,三者之间的分工也必然明确,对于大型农基建设是由政府进行投资,相应的项目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那么资金也应由国家承担。仅限于局部和地方的大型项目则有地方政府承担和享有收益和所有权。农协则对于仅限于农村的小型农基建设有负责资金来源的责任,当然政府对此是有高额补贴的,可以高达总额的百分之八十甚至可以到九十。

  3.中央政府主导农基建设

  日本的中央政府对于农基建设的重视程度是相当高的,我国可能显得有点望成莫及。他们认为农基建设对于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上世纪六十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对于三农的发展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更加凸显出了加大农基建设投资力度的重要性,这也是这个个过程中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日本政府为了建设和完善农基设施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当前,日本政府已经想到了众多的方法进行农基建设的投融资,并且财政投入到基建项目中的数额也是相当巨大的。早在2003年日本的农村预算就高达23667亿日元,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仅476万公顷的耕地和298万户的农户,平均下来的话,可得到一亩2368元,一户得到56728元。远远高于我国当时的投入。从资金规模大和较快的增速与较为合理的结构来看,又从侧面突出了日本政府在农基建设的主动地位。

  5.1.3韩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

  1.完备的三级法律体系

  韩国政府对于农基建设也高度重视,通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韩国已形成包括国会实施、总统制定和行政颁布三级在内的完善的农村法律体系。因为有了完善的法律体系,农基建设的发展就有了坚实的理论和制度基础,所以因为行政干预带来的一系列状况就可以避免了。无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依据,搞起农基建设自然会得心应手。

  因为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所以在搞起农基建设来方方面面都能有法可依,做起工作来也会显得有条不紊。

  2.有利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协、地方银行、邮局和村金库等等是构成韩国农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村金库在其中占据主导地位。农协虽然占据的机构数目不是很大,但是却拥有近四分之三的资金,从这个角度来说,其作为农金体系的主体一点不为过。

  3.拥有坚实的后盾

  韩国拥有特有的机构领导体系,这是为了为新农村运动和基建项目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持,这一体系在农基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农基建设过程中,政府利用政府直接投资的方法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农民朋友,包括技术上、服务上、资金上等等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而且这块资金也是非常可观的。数据显示,新农村建设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十几年的时间,韩国对于农基建设的财政拨款高达27522亿韩元。

  5.2 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的经验借鉴

  1.完善农基建设的法律制度

  通过上文的分析,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规定,一个体系或者制度才能有效的执行下去。美日两国之所以能够持续稳定的对农基建设进行投入,这与他们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密不可分的,因为有了法律的规定,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机构都不可能随意的更改对农村的资金投入,这也是美日两国的农基建设能够处于领先行列的原因所在。相比较而言,我国对于农村资金投入的法律法规严重缺失,这也就很好理解我们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原因了。当前,我国正处于 “以工促弄,以城带乡”的阶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大量的实践证明,统筹城乡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不能厚此薄彼,必须一视同仁,这就需要长期的保障和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支持,这样,以法律形式作出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只有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保障资金持续的投入。因此,完善农基建设的法律体系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此,美日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他们的相关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备,我们可以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我相信这对于我们自身的法律完善有着很大的帮助。

  2.政府主导

  美日韩三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共性是由政府作为主导。善于利用财政补贴和税费优惠,实施“多予少取”的三农政策是美国的最大特点,此外,因为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所以美国的农信体系性质多样和配合密切。与此对应的日韩两国,他们很好的运用了政府对于农协的大力支持,政府还支持社会和工商企业反哺农业。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因为农基设施的经济效益小,对资本的吸引力有限,以至于我国农村资本大量外流,两相对比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当然,每个国家的国情是不同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能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方法措施,适合你的不一定就对我合适,但是美日韩三国的农金体系对于我们完善自身的农金体系还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

  3.增加参与主体

  日韩两国是在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增加农民积极性而取得成功的典范。农协在日韩两国的农基建设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组织和联合农户,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促增长和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等一些列目标上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重视城乡互动、颁布优惠政策等等措施提高农基建设的吸引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吸收资金也是日韩政府所做的一项重要的有效措施。对比来看,城乡分治的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国家政策和资本都向城市和工业倾斜,非但不会加大对于农基建设的投入反而可能会以牺牲农村利益来达到城市发展的目的。长此以往的不平衡的发展,中国的城乡差距会变得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矛盾的激化,这对于我国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甚至会造成毁灭性的的灾难。随着问题的不断突出和国情的转变,在党中央的带领下,我国开始实行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坚持下去城乡差距会慢慢缩小最后趋于平衡,这是我们接下来的发展目标,这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也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为了更好的进行农基建设,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决不能忽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学习美日韩 “以城带乡,以工哺农”的发展模式,通过政策优惠吸引更多的私人部门参与到农基建设中来,快速走上城乡互动模式必须马上提上议事日程。

  5.3 本章小结

  本章首先是分别研究和剖析了美日韩三国的农金体系,从不同的侧面对每个国家的农金体系的成功经验进行了详尽的阐述。然后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美日韩三国对于我们在农基建设上的启示和经验。总结上述三国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提出了我们应该学习和借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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