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P2P网贷平台行业监管探究
【第一章】我国P2P网络借贷监管困境研究导论
【第二章】P2P网络借贷及国外实践
【第三章】中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
【第四章】中国P2P网贷风险分析
【第五章】国外P2P网络借贷监管的经验借鉴
【第六章】中国P2P互联网借贷的监管建议
【结语/参考文献】P2P网络借贷立法监管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 4 章 中国 P2P 网络借贷风险分析
从前一章对目前中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现状的详细阐述中,可以看出尽管 P2P网络借贷在中国迅猛发展,但是多种“中国特色式”的经营模式平台都会积聚或多或少的风险,而且已经通过各类问题事件暴露出来。本章将结合我国目前 P2P 网络借贷的现状,深入分析 P2P 网络借贷风险,从而为后文提出监管政策奠定基础。
4.1 P2P 网络借贷存在的主要风险
4.1.1 操作风险
在 P2P 网络借贷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无论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自身还是借款者,都可以进行一些违规操作,从而引发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操作风险。由于网贷平台中间账户缺乏监管,很容易造成 P2P 网络借贷平台挪用中间账户资金。目前,许多 P2P 网络借贷平台要求投资人将资金存入指定的中间账户中,贷款的发放与收回通过该中间账户进行,但是我国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中间资金账户普遍处于监管空白状态,第三方机构一般只允许 P2P 网贷平台和个人开户,而不承担监管责任,因此账户资金的支配权仍属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这样 P2P 网络借贷平台就可能利用未受监管的账户资金跑路诈骗或是进行非法集资,从而引发操作风险,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影响整个 P2P 网络借贷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借款者引发的操作风险。由于 P2P 网络借贷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资金直接借贷交易的,在中国征信体系不完善的环境下,P2P 网络借贷平台仅仅依靠借款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评级,容易导致投资者难以甄别借款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借款者很可能提供虚假身份融资或是提供虚假的资金用途将资金投入到高风险领域,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4.1.2 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各类经营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提供的贷款多属于信用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任何担保或是抵押就可以获得贷款,因此,如何充分的了解借款者信息成为P2P 网络借贷平台和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不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P2P 网络借贷平台不能进入央行征信系统,查看借款者的征信报告,P2P 网络借贷平台仅仅通过网上借款者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信息来对借款者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一方面,由于是借款者本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借款者一般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资料,而故意隐瞒不利信息,甚至有些借款人提供一些虚假材料,从而引发信用风险;另一方面,P2P 网络借贷平台很难识别借款者所提供资料的真伪,很可能在对借款者进行信息评定过程中出现偏差,因此无法真正的了解借款者的信用情况,从而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问题面临很大的信用风险。
P2P 网络借贷为那些无法从传统金融机构融资的借款者提供了一个便利的融资渠道。然而,在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P2P 网络借贷平台不能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情况下,网贷平台也给那些信用差的借款人提供了一个利用非法手段融资的渠道。那些不法分子可能在多家网络借贷平台上注册,进行多笔融资,或是利用借新债还旧债,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筹集到大量资金,然后将其投资到风险较高的领域,这就使投资者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一旦借款人违约,将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
平台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也是加剧投资者所面临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P2P 网络借贷平台之间的数据不能共享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如果某一借款者在某一个 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发生逾期、违约问题,这家网贷平台会将这个借款者拉入黑名单,影响其在该平台上借款,然而,由于平台之间数据不能实现共享,这名借款者还可以选择另一家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新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对该借款者的以往借款记录并不了解,也就不影响该借款人在新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上进行融资,这样就会使一家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风险波及到多家甚至整个 P2P 网络借贷平台。
4.1.3 信息披露风险
信息披露包括平台自身的信息以及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信息,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可以使投资者正确投资,保护投资者利益,还可以进一步规范 P2P 网络借贷整个行业。在我国,很少有 P2P 网络借贷平台公告与贷款相关的违约率、逾期率以及收益率等数据,而且 P2P 网络借贷行业还没有建立财务披露制度,对网络借贷平台财务报告的披露没有强制性要求。所以定期披露财务报告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更是少之又少,即使有所披露,由于这些财务报告只是平台自己编制没有经过审计,而且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坏账率等指标并没有出现在财务报告中,所以对于投资者的利用价值并不大。此外,我国的 P2P 网络借贷经营模式呈现多样化,现阶段对于 P2P 网络借贷行业又存在监管缺失问题,造成很多具体指标的计算方法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不利于投资者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及借款者的状况进行准确地判断,影响投资决策。
4.1.4 流动性风险
在我国,P2P 网络借贷平台因流动性而引发的提现困难事件已越来越多,2014 年出现的 P2P 网络借贷问题平台数量总计 257 家,其中仅提现困难类问题平台就占比高达44%.流动性风险是保证本金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平台容易出现的一类风险,目前,在我国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中间资金账户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的情形下,如果 P2P 网络借贷平台出现期限与金额错配,就很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
对于保证本金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承诺当借款者违约时先行垫付本金(利息),这样信用风险很容易从投资者身上转移给 P2P 网络借贷平台,从而使平台承担流动性风险。一方面,为了解决贷款标的金额较大、期限偏长的问题,P2P 网络借贷平台常常采用拆标的方式,将长期大额标的拆成短期小额标的。例如,P2P 网络借贷平台现有一笔金额 200 万,期限 12 个月的借款,为了尽快将该笔借款销售出去,一般情况下,网络借贷平台会把这笔借款金额拆成 20 份或者更多的份额,将期限缩短至一个月,连续滚动发标。实际上,这种做法就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建立了一个资金池,进行期限与资金的错配,从而提高销售速度。但是如果在同一时期内出现大量提现的情形,网贷平台就需要用自用资金进行垫付,如果垫付资金不足,很容易引发流动性危机。另一方面,这种保证本金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具有担保公司性质,现行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 10 倍”①,目前我国许多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净资产仅有百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贷款余额却可能多达上千万元,远远超过 10 倍杠杆的要求,超过平台的清偿能力,从而 P2P 网络借贷平台就很容易出现流动性危机。
对于债权转让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该种模式平台先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将资金放贷给融资者,从而形成债权,然后再将该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如果出现资金与期限的错配,放贷者在债权尚未到期前,仍没有将债权转让出去,很容易出现资金流断裂现象,从而引发流动性危机。
4.1.5 法律风险
对于保证本金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承诺当借款者违约时先行垫付本金(利息)实际上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了担保业务,具有担保公司性质,根据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①因此,P2P 网络借贷平台未经批准从事担保业务,其实已经超越了法律范围。
在债权转让模式中,与 P2P 网络借贷平台关系密切的第三方先将资金放贷给资金需求者,签订借款合同,然后再将该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这种模式的借贷行为并没有通过借贷双方直接完成交易,实际上 P2P 网络借贷平台成为了民间金融机构,然而目前从事金融业务的网贷平台并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也没有受到作为民间金融机构应有的监管,事实上该种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正踩在法律边缘上从事金融中介业务。
4.2 P2P 网络借贷风险的调查统计分析
本节通过网络调查问卷的形式,全面地了解 P2P 网络借贷参与者对 P2P 网络借贷风险的看法与认识,指出目前 P2P 网络借贷行业需要监管的迫切性。
4.2.1 问卷设置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借款者和投资者设计了两类问卷,并对 P2P 网络借贷风险设置了11 个问题,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个人基本投资(借款)情况,二是个人对 P2P网络风险的看法,三是个人对 P2P 网络借贷监管必要性的认识。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能够全面了解投资者与借款者对上文陈述的各类 P2P 网络借贷风险的态度以及对于监管的认识,指出 P2P 网络借贷行业亟需政府监管。
4.2.2 样本选取
目前,在我国 P2P 网络借贷还属于新兴金融形式,对 P2P 网络借贷了解的人数有限,真正参与到 P2P 网络借贷中的人数就更少了。为了能真实全面的反映 P2P 网络借贷市场参与者对P2P网络借贷风险的看法,本人加入了国内三个着名P2P网络借贷论坛QQ群,群成员大多都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用户,参与过 P2P 网络借贷交易,因此本人以这部分用户为样本,分别向三个 P2P 网络借贷论坛 QQ 群发放 100 份,总计 300 份问卷,对网络调查问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4.2.3 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问卷发放 300 份,收回 265 份。这 265 名参与者中,有 210 人为投资者,55 人为借款者。由于相对于借款者来说,投资者对 P2P 网络借贷风险更加敏感,更容易遭受重大损失,所以收回的调查问卷,受访者投资者人数远远高于借款者人数并不影响行业整体参与者对 P2P 网络借贷风险看法的真实性。下面是部分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主要包括 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暴露出各种风险的主要原因以及政府对 P2P 网络借贷监管的态度。
1.关于“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主要风险”的调查分析
在 P2P 网络借贷存在的主要风险的调查中,有将近半数的参与者认为目前 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20%的参与者认为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者的违约,即信用风险;另外有 17%的参与者认为主要风险是操作风险;还有12%的参与者认为法律风险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主要风险;只有 3%的参与者认为 P2P 网络借贷的主要风险是信息披露风险。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2014 年 P2P 网络借贷平台出现大规模的提现困难问题事件,使得市场上参与者普遍担心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流动性风险。在各种经营模式平台中,保证本金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最容易出现流动性问题,然而这类平台也是投资者比较信任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其中。在调查问卷中发现,48%的投资者认为红岭创投是最值得信任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红岭创投提供全额本金或一半的本金进行逾期垫付,可以保障投资者安全,这样有利于吸引投资者;但是,恰恰是这类投资者众多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最容易出现提现困难,引发流动性危机,最终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因此,在未来的监管中,监管当局应特别注重保证本金模式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中存在的流动性问题。另外,由于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以及平台资金监管的缺失,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也成为 P2P 网贷行业参与者关注的焦点。
2.关于“P2P 网络借贷平台风险成因”的调查分析
在 P2P 网络借贷平台暴露出各种风险的主要原因的调查中,占比 78%的参与者认为监管缺失是造成 P2P 网络借贷平台暴露出各种风险的主要原因,另外 15%的参与者认为平台自身风险控制不足是主要原因,仅有 7%的参与者认为 P2P 网络借贷暴露出各种风险的主要原因是金融环境或是其他因素影响。
从中可以看出,政府监管已成为绝大多数 P2P 网络借贷市场参与者共同的愿望。目前,我国 P2P 网络借贷基本处于监管空白阶段,整个 P2P 网贷行业在无序中快速发展,P2P 网络借贷平台频繁出现提现困难、跑路诈骗等问题事件,潜藏的各类风险已经明显暴露出来,严重打击了投资者信心,影响社会稳定,阻碍 P2P 网络借贷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因此,P2P 网络借贷行业已迫切需要政府监管,这不仅是 P2P 网络借贷行业广大参与者所期望的,更是目前我国 P2P 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现状所要求的。
3.关于“政府对 P2P 网络借贷监管态度”的调查分析
在政府对 P2P 网络借贷监管态度的调查中,占比 49%的参与者认为政府应该对 P2P网络借贷进行严厉监管,而有 47%的参与者认为政府应该适度监管 P2P 网络借贷行业,仅有 4%的参与者认为政府应该对 P2P 网络借贷行业持容忍态度。从中可以看出,市场参与者认为 P2P 网络借贷行业需要政府监管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应该严厉还是适度监管仍有很大分歧,这就需要监管当局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监管制度。
总体来说,P2P 网络借贷行业的借贷双方认为目前 P2P 网络借贷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是流动性风险,而各种风险已经在 P2P 网络借贷行业中以各种问题事件的形式暴露出来,使得借贷双方更加关注政府对 P2P 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问题,并一致认同 P2P网络借贷行业亟需政府监管,政府不应再对 P2P 行业持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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