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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后BL影院税负水平比较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8-03 共52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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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营改增政策对电影院税负的作用探究 
【第一章】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影院税负的影响分析绪论 
【第二章】 “营改增”和增值税理论基础 
【第三章】 “营改增”前后BL影院税负水平比较 
【第四章】 “营改增”后BL影院纳税策略 
【结论/参考文献】营改增制度下影院税收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营改增”前后 BL 影院税负水平比较

  3.1 BL 影院基本状况

  BL 电影有限公司直属于 BL 电影院线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2 月 14 日,注册资金500 万元,全资经营北京市 BL 国际电影城。该影城投资 3000 万元,总建筑面积达 3000平方米,设置 8 个影厅,能同时容纳 650 人观影。

  BL 国际电影城已经采用了代表现代电影工业顶尖技术的,全球先进的数码影响、3D音箱,涵盖了意大利电影放映技术、杜比数字系统 SRD、DTS 等等音箱画质修复系统设备、美国 QSC 功能放影系统、德国 Schneider 高端补影以及英国巨幕技术“Wall to Wall Screen”.这些世界顶尖科技的组合,给电影消费者提供了高质量的观影效果。BL 电影城设备一流,置身影城能看到与传统影院截然不同的宽阔整洁又时尚的大堂。

  大堂展示着自电影发展以来具有标志性的事件照片和对电影事业有推动作用的导演画报,这种设计感让整个影院充满了浓厚的文艺气息;走廊内,墙壁、弧顶、地毯以及巨幅 LED灯箱各色卡通人物画一气呵成,显示了国际化电影城现代的一面;观影厅内部,包裹性极强的沙发式座椅为消费者提供了舒适的观影环境。整个电影厅内的沙发座椅以巨幕中心为圆心,47.5 度角单形对称排列面向巨幕,目的是在整个影厅内的任意观影的消费者提供原汁原味的观赏角度。座椅间距长达 1.2 米,呈错排相交阶梯状排列,在观影效果上没有任何干扰。BL 影院成为电影发烧友们齐聚一堂的好地方。

  3.2 BL 影院的收益状况

  3.2.1 BL 影院收入来源

  影院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下面几种:

  票房收益,播放电影取得的收入是影院收入的主题部分,大约占总收入的 70%左右。所以提高票房收入是使得企业获利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首先,影院的位置就极其重要,选择在交通便捷繁华的地段,有利于影院收入的增加。其次,影院的配套设施是影响影院观影人数的重要因素,影院的设计效果,专业标准的设备、专业的服务,还音设备等都影响影院的票房收入。影响票房收益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在新片上映前邀请明星到场宣传,这样可以吸引大批影迷进场观影。与各大团购网站合作让其帮忙推广,推出优惠票价,吸引年轻的消费群体。

  卖品收益,卖品收益主要包括饮品和爆米花,还有一些与影片相关的玩偶、小礼品、CD 等,其收益约占影院总收入的 20%~30%.其中饮料和爆米花,是卖品收入的主要来源。

  广告收益。影院广告收入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种是在放映电影前播放的广告和阵地广告。放映前的广告也被称为贴片广告,就是放映电影正片前播放的商业广告,另一部分则为阵地广告,也就是影院内部的灯箱广告、墙贴广告等。这两者中电影播映前的广告业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有很高的市场价值。但是阵地广告商业模式还没有那么成熟,运营方式较为单一。广告收入在影院的总体收入中大概比重 5%左右,经营好的影院甚至可以达到 10%.

  从表 3.1 选取的几年收入中看出,BL 影院近几年经营状况良好,收入稳步提升,票房收入逐步提高,广告和卖品的销售额也同时增长,通过票房的增长带动了其他收入的提升。

  3.2.2 BL 影院的收益水平

  BL 影院经营运行成效显着,消费者依赖度很强、影厅利用率播放率很高。办理会员总数超过 400 万。BL 影院不但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并且具有可复制的经营方法延续。具有一流的电子服务团队,有持续创新的线上经营的能力。最近 BL 影院个性影厅数量不断增加,优质影片所带来的收益不容小觑。BL 影院对商业大片的运营投入显着提高,任一部高质量影片所带来的收入可达当年的 4%甚至 8%以上。票房的获利主要来自于高质量优秀影片的不断供给。同时来自电影附加商品的收入和影院的广告收入也大大的提高了企业的利润。

  根据 3.2 利润表可以看出:2013 年后 5 个月的主营业务收入比 2012 年后 5 个月增加9773472.8 元,其他业务收入增加 889908.9 元。说明影院 2013 年票房收入、卖品收入、广告收入都有所增长。

  3.3 “营改增”前 BL 影院税负水平

  3.3.1 BL 影院适用的营业税政策

  2013 年 8 月 1 日“营改增”之前,影院一直适用营业税税收政策。营业税针对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下表为影院各项目在 2013 年 8 月 1 日前征收营业税税率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电影院的票房收入按照“文化体育业”里规定中门票收入按照 3%征收营业税;在放映电影前所播放的广告片应根据“服务业-广告业”5%征收;依据相关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服务行业的企业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但是提供的服务的税额没有超过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通常电影院还会将自己闲置不用的场地进行对外出租,根据规定应该按收入的 5%征收影院场地出租费。通常电影院里都有小卖部出售休闲食品,根据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电影院需要把影票的收入和出售饮品爆米花收入和一起缴纳营业税,税率是 5%.

  3.3.2 BL 影院营业税及附加的负担水平

  2012 年 8-12 月影院的票房总收入是 15052934.6 元,广告收入是 729178.3 元,场租收入是 179654.1 元,卖品收入是 1000400.2 元。下面是影院 2012 年 8-12 月的缴税情况。

  选取此时段作为对比分析的原因:影院是从 2013 年 8 月 1 日开始改征收增值税,鉴于影片的上映时期和影院的行业季节性特点等原因,BL 影院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票房收入是不同的,选取相同的时段具有可比性。所以本文选择 2012 年 8-12 月份和 2013 年 8-12月份这两个时间段进行比对分析。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票房营业税应纳税额=15052934.6×3%=451588.0(元)

  广告营业税应纳税额=730609.6×5%=36530.5(元)

  场租营业税应纳税额=179654.1×5%=8982.7(元)

  卖品营业税应纳税额=1009060×3%=30271.8(元)

  根据税收法律的相关要求,电影院因其从事商品销售以及发生营业税的纳税行为,所以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BL 影院所属的管辖范围属于城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税率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影院的附加税合计=(451588.0+36530.5+8982.7+30271.8)×(7%+3%+2%)=63284.8(元)

  广告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36530.5×3%=1095.9(元)

  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税的方法,是以 BL 影院上缴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为纳税基数,根据不同的缴税税率计算得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所以可以看出在“营改增”改革之后,增值税的税金不在营业税金及附加里面体现,会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数额减少。

  3.4 “营改增”后 BL 影院税负水平

  3.4.1 BL 影院适用的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2013 年 8 月 1 日影院开始实行“营改增”,下表是影院改革后增值税税率表。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与非“营改增”企业的划分的标准不同,实施“营改增”的服务性企业按照这个标准划分:提供增值税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没达到 500 万元的定义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应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BL 影院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500 万元,属于一般纳税人。由于场租属于不动产出租业务,尚未实行“营改增”仍然按照 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4.2 BL 影院增值税及附加的负担水平

  “营改增”后 2013 年 8-12 月影院票房总收入是 24826407.4 元,广告收入是 910601.4元,场租收入是 198681.2 元,卖品收入 1699950 元,外购卖品取得的进项税额是 79900 元。

  下表为影院 2013 年 8 月之后的缴税情况。

  本例选取了 2013 年 8 月-12 月,“营改增”后 5 个月里,影院的收入项目进行分析。

  从 3.6 BL 影院缴纳各项税金数额表中可以看出,影院在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的缴纳情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下发《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规定:2013 年 12 月 31日之前,主管广播电影电视的部门考虑到各部门的需要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属于试点纳税人企业免征转让电影版权的增值税收入。所以交付给片方片款,上游制片是免税而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影院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还包括对“收入有直接贡献的项目”和“固定资产”,但在研究的期间内影院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因为影厅银幕、放映设备、座椅设备是 2007 年影院建立时一次性投入,不符合 2009 年以后购入固定资产可以抵扣的范围,所以 2013 年改革后,票房应纳增值税额即销项税额。场租属于不动产出租业务仍然实行营业税征收政策。

  增值税是“价外税”,价税分离,计税基础是不含税的收入。

  “营改增”后应缴纳增值税税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票房应纳增值税额是=24826407.4÷(1+6%)×6%=1405268.3(元)

  广告收入应纳增值税额=910601.4÷(1+6%)×6%=51543.5(元)

  场租收入应纳营业税额=198681.2×5%=9934.1(元)

  卖品收入应纳增值税额=1699950÷(1+17%)×17%-79900=167101.3(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流转税合计=(1405268.3+51543.5+9934.1+167101.3)×(7%+3%+2%)=196061.7(元)

  3.5 “营改增”前后的税负水平对比分析

  3.5.1 与历史同期对比分析

  现通过表 3.7 来反映 BL 影院“营改增”前后涉及税收政策变化表及历史同期对比分析表,选取历史同期数据进行对比的原因是,同期市场份额基本相似。

  流转税附加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BL 影院在市区,流转税附加费的总额=7%+3%+2%=12%

  增值税的实际税率=1÷(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100%

  实际税率的意义在于它反应了纳税人的实际负担,体现了税收制度和政策真实的作用强度。纳税人根据实际税率权衡实际利益分配。

  影院增值税的实际税率=1÷(1+6%)×6%×100%=5.66%

  “营改增”前票房总流转税率=3%×(1+12%)=3.4%;

  改革之后,BL 影院票房的实际税率是 5.66%,

  增值税及附加费税费=5.66%×(1+12%)=6.34%,比改革前多缴纳了 3.04%.

  “营改增”前广告总流转税率=5%×(1+12%)+3%=8.6%;

  改革之后,BL 影院广告的实际税负率是 5.66%,总流转税费率=5.66%×(1+12%)+3%=9.34%,比改革之后增加了 0.74%.

  “营改增”前卖品总流转税率=3%×(1+12%)=3.4%;

  改革之后,BL 影院卖品的实际税负率 14.53%

  总流转税费率=14.53%×(1+12%)=16.27%,比改革之后增加了 1.74%

  单纯从税负的角度看,在考虑税改前后的适用税率的同时,还应当综合考虑可抵扣进项税的支出占所取得收入的比重、抵扣凭证的取得与认证情况。所以 BL 影院要想减轻税收负担,一定要把增值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或者找到合适的进项抵扣率。

  在表 3.8 中可以得出,2012 年 8-12 月份营业税总额是 527373.0 元,流转税附加税额是 63284.8 元,2013 年 8-12 月份增值税总额是 1623913.1 元,营业税总额是 9934.1 元,流转税附加总额是 196061.7 元。

  目前“营改增”对影院无论是票房、广告还是卖品税负的影响都比较大。在票房和广告没有可以抵扣进项的情况下,无疑大大的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5.2 与同一时期测算数据对比分析

  为了进一步说明,现选取同一时期影院主要业务收入数据,按同样销售额进行比对,更能直观看出“营改增”对影院产生的影响。因影院的主要收入来自票房,所以现只测算票房改征增值税后引起的变化。

  从表 3.9 可以看出 BL 影院按原营业税政策模拟计算流转税费合计 834107.3 元,按改革后政策计算流转税费合计 26231675.7 元。因票房收入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此处应纳税额就是销项税额。改革之前票房收入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现在 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没有进项可以抵扣的情况下,影院的税负加重了。随着增值税的增加影院的税负附加也增加了,实际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营改增”的意义是降低企业税负,把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与制造业紧密衔接起来,加大这两个行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虽然在“营改增”试点以来,许多企业的税负下降了,但也有部分企业的税负不降反生。这是由影院的成本结构、经营策略和其他行业不同所导致的。影院应该调整经营战略并结合“营改增”后国家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影院减少税收负担。

  3.6 本章小结

  通过对 BL 影院“营改增”前后的纳税比较发现,在本文研究的期限内,无论是通过实际税率法还是通过企业的真实案例分析,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明显加重了,而其中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比较少,这样销售额越高企业所要缴纳的税款就越多,长此以往可能导致企业的盈利能力下降。要使“营改增”起到帮助企业减税,消除重复征税的目的,国家应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来帮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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