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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济社会学的市场分化价值探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9-19 共25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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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引 言

  1.1国内相关外理论动态。

  社会分层作为社会结构中最主要的现象,历来是社会学重点研究的传统领域之一,而社会经济分层又是这一研究领域的重中之重。马克思从经济所有制关系,更准确地说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方面提出了阶级分层的理论,揭示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与积累制度是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分化的动力,而市场只是这一动力即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与积累制度实现途径,未能揭示出市场在社会尤其是市场经济社会中对经济分化的动力作用。

  而此后社会学家虽注意到了市场在社会经济分层形成中的动力作用,提出一些阶段的理论,如市场转型理论、市场分割理论等。市场转型理论认为市场所处的制度环境是决定社会经济分化的主要因素,而市场分割理论则认为人为的市场分割行为是造成市场分化的主因,两者都只是从市场的某一方面大致地揭示出市场对社会经济分化的动力作用,都未能从整体上以理论尤其是微观理论的高度具体揭示出市场的这种动力作用及其作用机制。经济学家从微观经济学即市场经济学方面很有深度地分析并揭示了市场分化作用的运行机制,也从一定的程度揭示出了市场的经济分化作用,如樊刚就曾指出:

  "在斯密的着作中,价值有时指商品自身包含的价值,有时指它所能交换得到的价值,说明他感觉到了问题,但是混淆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两个概念。马克思区分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但把交换价值仅仅看成价值的形式,将价值和交换价值在内容上等同起来,从而使他未能揭示出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关系包含着商品自身价值与所能交换到的价值的矛盾,从而未能对价价格偏离价值的性质,对价格运动的过程和规律,对交换价值中包含的利益分配关系,作出全面的分析。"樊刚进而揭示出,价格作为交换价值本身也包含着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机制是:当价格偏离价值,一种商品所能交换到的价值量大于其自身包含的价值量,从而使得该种商品的生产者在利益的分配中占有较大的份额,也就获得较高的收入,这种生产便表现得较为有可图;相应地,这时必然有另一种或一些商品所能交换到的价值小于自身的价值,处于不利地位,导致收入较低的部门的生产者撤出,减少那种商品的生产和供给。

  但鉴于其研究的出发点,他们不可能也无须从具体微观的理论高度揭示市场在社会经济分层的动力作用及其动力作用的机制。自社会学引入中国曲折发展的几十年中,中国社会学在很多研究领域尤其是在社会经济分层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市场在社会经济分化中的动力作用有巨大的揭示。但国内学者对社会分层的研究存在一个重大的不足:国内学者对社会分层的研究从研究性质上说多为应用性研究,即更多的是引用国外的相关理论就中国现实的社会现象进行解释与分析,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创新,未能形成自己的理论系统尤其是纯理论性质的理论系统。在相对薄弱的社会分层的动力研究领域就更是如此。本研究目的就是从理论的高度揭示出市场作为社会经济分层的一大动力的作用机制原理及其特征,为构建高效公平的市场分化机制与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1.2研究设想与方法。

  本文试图运用经济社会学所独具有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即综合运用经济学与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以商品价值与市场交换的相互关系为突破点,从微观方面分析社会财富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转移的机制,从理论的高度揭示出市场的社会经济分化的动力作用机制,同时就怎样认识和构建中国的市场分化机制作出分析与论述。本研究在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的指导下,坚持普遍联系的观点和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方法,以经济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为主,同时综合运用比较法、历史法、观察法、文献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场域理论、冲突论、功能主义、功利主义、制度主义等经济学与社会学的理论视野,进行多学科、多角度的分析研究。

  1.3研究的理论前提假设与相关概念界定。

  1.3.1理论前提与假设。

  本文的最基本的理论前提是价值的属性转化论,这是笔者根据对历史上几种商品价值理论的综合分析而得出的新的商品价值理论,是一种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进行综合的主客观价值理论,这一理论是本文进行分析的基本理论起点。笔者认为,价值都是指一种主体(人)与客体之间的利益需求的满足关系 , 可以是多元性的价值源于客体属性与主体需求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效用 , 是客体某种属性在存在人的需求的条件下转化的产物。商品价值是价值发展的特殊形式,它源于社会效用,是客体某些属性转化的结果,可以说商品价值等同于商品的社会效用。而属性是劳动力和自然力与物质媒介作用的产物。

  商品价值量是对客体效用力的估计形式,这种估计可以从物的包含某种属性量的生产的方面来对物的价值进行间接的度量,也可以从不同价值物之间的比量,即通过对不同的物与社会人的满足关系的比较,来估量价值的量,而这种估量最为常见 , 且往往通过物与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的比较而进行。商品价格是价值量在特定现实市场条件下的转化的具体形式。

  望读者在阅读时不要以常规的概念来理解本文的相关概念。为便于读者理解及论文结构的平衡,特此以近一章的篇幅进行专门的论述,并作为本文的第二章的核心内容。

  此外,笔者认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以存在一定的所有制度为前提,因为市场交换以双方对交换物品即商品享有或推定享有所有权为前提,且实际的市场交换往往与许多其他相关的因素相联系在一起。这一前提也是本文进行市场分化作用分析的前提。因而在本文中,所有制度在社会经济分层形成中的作用也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之中,本文仅仅重点地分析市场分化作用。

  1.3.2相关概念界定。

  本文中,社会财富等同于商品,指一切可以在市场中交换、流通的价值体,包括无形的和有形的、天然或人工的价值体。物指一切无形的和有形之东西,空间、信息等都可以视为物,当物成为市场交换中对象时,就是商品。市场特指使物或商品以一定的方式得以交换的空间,特指交换市场。投资市场超出了交换市场的范畴,且投资市场对投资所得的分配取决于所有制的形式,而所有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权力作用的产物,因此投资市场对经济分层的作用可以放在权力机制篇论述,而不在本文的分析之中;另外,劳动力市场一方面具有交换市场的性质,另一方面更多地具有投资市场的性质,所以本文的论述对劳动力市场只能部分适用。劳动力市场的分化作用可以通过本文的市场分化理论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而得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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