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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利与弊论文(经典范文分享)

来源:未知 作者:王老师
发布于:2021-06-08 共68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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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互联网已实实在在地介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作用十分明显,它的作用必将对青少年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带来影响。文中是互联网的利与弊论文6篇,仅供参考。

  互联网的利与弊论文第一篇:浅谈互联网检索在食品领域审查中的利弊

  摘要:审查员日常工作中大量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数据库是检索对比文件的常规武器,然而,基于食品领域申请的特殊性,当在常规数据库中较难寻获合适的对比文件时,互联网检索往往就成为了发挥奇效的工具,能够很好地弥补常规数据库中的不足,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证据的可靠性、内容的不完整性等,本文就如何利用好互联网对食品领域申请的检索进行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搜索引擎;背景技术;模糊检索;证据;

  现行《专利法》第22条第5款中对现有技术规定为“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与此相对应的现行《专利审查指南》(2020版)(以下简称《审查指南》)对现有技术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即“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并具体解释为“现有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此次调整将“国外使用公开”纳入现有技术的范畴。因而,作为“现有技术”的载体形式之一的互联网信息中所披露的“国外使用公开”的信息自然也就随之成为专利审查中需要考虑的内容。这样,在专利审查中对于互联网信息的利用就比以往更多,从此角度而言,对互联网检索的使用问题的研究也就比以往显得更加必要和迫切1。

  一、互联网检索在食品领域中的应用实例

  在国内食品领域的专利审查中,由于中国传统食品的种类较多,部分申请所用的各类原料有较多异名,且由于少数申请人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未寻求专利代理所的帮助,从而导致申请撰写水平较低,表达方式混乱,含义不清,检索要素不易确定,在常规数据库中较难进行扩展。而在互联网上关于食品的条目众多,而且与算法严谨的S系统数据库相比,互联网引擎更为支持模糊检索,只要表达出所要检索内容的主要含义,搜索引擎就能够给出相关的内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这类案件进行检索是极为快捷有效的。

  (一)借助互联网深入了解相关背景技术

  在一些专利申请的撰写中,其背景技术介绍模糊不清,审查员对该领域也不甚熟悉,若想在常规数据库中检索相关背景知识,检索要素也不易扩展,而这时可考虑转用互联网搜索,进行模糊检索,可获取大量的相关信息,从而加深审查员对该领域和专利申请的理解,对检索现有技术有着极大的助力。

  【案例1】一种制作在保质期内不变硬的糯米糕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将去除水的糯米进行第一次蒸煮;向第一次蒸煮后的糯米添加盐和水,然后第二次蒸煮。该申请的发明构思在于通过在常规的糯米糕制备过程中,采用二次蒸煮的方式对糯米糕进行处理,并且在第一次蒸煮的过程中加入盐和水,二次蒸煮后进行面粉的添加,改善了产品的品质。该案为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中均为A类文件,同族对比文件也都未公开该申请的发明构思。

  审查员首先在常规数据库中进行相关检索,未发现合适的对比文件;随后,考虑到糯米糕为中国部分民族传统小吃,在各地叫法不统一,因此在百度中对背景技术进行检索,发现糯米糕在朝鲜族被称为“打糕”,且该申请为韩国申请,与朝鲜族具有相关性。进一步地,在读秀中采用打糕与其他关键词进行检索,获得一篇书籍类文献,工艺与该申请极为接近,发明构思基本一致。

  【案例2】一种新鲜无硫起泡葡萄酒的酿造方法,其中某步的工艺为将絮凝沉淀后的葡萄汁快速降温至15℃以下,打入发酵罐中,充入无菌空气,将罐内溶解氧含量控制在10~15mg/L,然后加入酿酒酵母及酵母营养素在10~15℃下进行发酵,发酵期间控制溶氧量在8~10mg/L;发酵初期关闭放气阀,当含糖量开始下降时,打开放气阀,当酒精度升高至3~5%v/v时,关闭放气阀;当发酵罐内压力达到0.25~0.35MPa、酒精度达到5~12%v/v时,将罐温降至-2℃,终止发酵,使酵母凝聚沉降。

  该申请的发明点在于采用一次发酵以及不添加二氧化硫制备葡萄酒,而现有技术中起泡酒的制备通常是采用二次发酵的方式进行。审查员首先采用“起泡酒一次发酵”等关键词在各数据库中进行常规检索,没有检索到相关的工艺。进而转向互联网寻找相关资料,检索到对一次发酵的起泡酒的词解“ASTI”,即现有技术中ASTI(阿斯蒂)就是采用一次发酵制成的起泡酒,随后,在谷歌学术中以该关键词进行检索获得相关的对比文件。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审查员对该领域不是特别熟悉的情况下,转向互联网中深入了解相关领域的背景技术知识对于检索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在案例1中,通过互联网知晓打糕是糯米糕的一种通俗叫法,在案例2中,借助互联网获悉ASTI是对于一次发酵起泡酒的统称;基于所获得的背景技术,在常规数据库中进行检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对检索要素不易表达的技术方案的检索

  由于食品领域的专利申请所涉及的范围较广,且很多是传统的手工艺者作为申请人,他们所用的语句存在较大的通俗性,不会采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在这种情况下,检索要素较难进行扩展,而在互联网中存在很多相关的传统行业的信息,虽然在专一性和专业性上不如专利数据库,但胜在涉猎广泛,表达方式多样化。下面以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3】一种无辅料固体发酵白酒生产方法,包括原料处理、蒸煮、撒曲、发酵、蒸镏、出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料处理是指以玉米为原料的,将玉米粉碎成5~6瓣或2~5mm的颗粒,或以高粱米、大米为原料的,不用粉碎,直接使用;所述的蒸煮取消伴入辅料稻壳。

  传统的固态发酵白酒生产中均添加了以稻壳为主的辅料作为填充剂和疏松剂,以保证糖化过程的顺利进行,存在的问题是稻壳易携带杂菌参与发酵,影响产品质量。针对上述缺陷,该发明的发明点在于固态发酵白酒过程中不添加稻壳,同时为了保证疏松性而加大了粮食原料的粒度。检索的难点在于“不添加辅料稻壳”和“原料粒度”这两个点上,在常规数据库中,对这两个要素都很难进行扩展和表达。

  基于对现有技术的了解,审查员认为“不添加稻壳”是该申请的关键技术,因此,在百度中对该点进行相关检索,采用“不加稻壳”作为检索词,获得一篇对比文件(百度贴吧),明确公开了以整粒高粱(增加原料粒度)为原料,并且不添加任何稻壳等填充辅料,且描述的技术效果与该申请相同,可作为最优证据。下面以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4】一种酿醋方法,其特征是经过以下步骤:发曲、发酵子、拌醋胚、晒醋和淋醋,其中淋醋为将晒好的熟醋胚挖到淋瓮里,再在淋瓮里加适当的水,这时从一条麦秸里流了来的淡黄色的液体就是醋。

  该申请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初看是比较常规的,而且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效果内容泛泛,无法判断该发明的发明点,且由于权利要求的描述过于通俗化和口语化,也无法选择合适的关键词进行检索。由于该申请撰写方式的特殊性,怀疑有抄袭互联网资料的可能,因此审查员在百度中尝试采用该申请原文的“一句话检索”,但并未获得可用的对比文件。

  进一步地,审查员通过对背景技术的深入了解发现在制醋的过程中一般都是先淋醋再晒醋,而该申请是先晒醋再淋醋,因此,审查员就该不常规的点在百度中进行检索,采用“将晒好的醋胚进行淋醋”作为检索词,获得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的方法与该申请基本一致,仅是在文字语句上做出了些许改变。

  上述案例3和案例4的技术方案均较为简单,但其检索要素极难扩展和表达,在常规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常出现结果偏少导致漏检,或者噪音过大浏览数过多。此时,互联网检索由于其检索逻辑的模糊性,即使检索词限定较多,也能够得出较多相关的结果。在案例3中采用“不加稻壳”作为检索词,在案例4中采用“将晒好的醋胚进行淋醋”作为检索词,均获得了对比文件,而这种检索方式在常规检索库中是难以实现的,这也体现了互联网检索工具所发挥的奇效性。

  二、互联网检索存在的缺陷

  虽然《审查指南》中已经明确将互联网公开归为出版物公开的一种,但由于互联网证据自身的特点,例如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时间难以准确确定,内容真实性难以保证,证据容易灭失等,所以现有出版物公开证据的判断标准无法完全适用于互联网证据。另外,由于互联网公开内容的不规范以及各搜索引擎算法的不一致,也在一定程度上制掣了互联网检索的应用。

  (一)公开时间的不确定性和证据的可靠性

  由于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其真实性和公开时间难以确定,因此在发明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如何应用互联网公开的证据进行审查一直是一个难点2,而且有时会出现工作人员在往后的时间里对网页内容进行篡改或删除(如贴吧、词条、博客等)的现象,这种不规范性导致了部分网页内容作为证据的诸多不便,无法进行证据的重现,只能以审查员当时所保留的页面作为仅有的保全证据,可能会导致后审程序的变数。

  确定使用以互联网形式存在的文件作为对比文件之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该文件的公布日,只有在确定互联网公开的证据的公开日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才能影响该申请的专利性。对于没有标注公开时间的网页,除了“百度老年搜索”或“百度快照”等方法,笔者提供两个方法,其一,可查询该网页最后一次的编辑时间,即在目标网页的地址栏中输入“javascript:alert(document.lastModified);”,回车后会弹出一个对话框,显示该网页最后一次的编辑时间。不过该方法仅针对一些真实的静态网页,如果是伪静态网页,则只显示目前的系统时间。该方法存在的缺陷是,只要工作人员在后台对该页面进行任意改动,则该时间就会又变成最后一次的编辑时间,审查员引用时的证据公开时间无法重现。因此,建议慎用该方法,除非是在其他检索库下毫无相关的现有技术的情况下,可尝试使用;其二,借助搜索引擎获得对该网页的索引日期,这种方法相对简单,而且百度搜索引擎会在该网页的统一资源定位器(URL)后直接标注索引日期,比较方便,而谷歌暂时没有这一功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一些情况使得互联网证据不具备公开性,如其网络资源定位地址没有公开,公众只能偶尔地进行访问;只有特定机构或者特定的成员才能访问;信息公开时间过短,不足以让公众进行访问的网站等等。上述这些情况导致网站发布的信息不能被公众所能得知,因此,不具备成为现有技术的基础3。

  (二)公开内容的不完整性

  部分网页公开的技术内容实际上并不能称之为完整的技术方案,有些甚至只是一句话,对于这种现有技术,建议只能作为结合启示使用,而不能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例如一种泡袋茶,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重量比例份的原料组成,50~100份野刺梨果、10~20份百合、10~20份黄芪根。具体制备工艺为:按质量比例称取原料,挑选除杂,清洗,分别微波烘烤,烘烤温度为200~250℃,时间为2min,然后混合,包装即可,包装采用可渗透性材料。

  由于在常规检索库中未检索到原料两两结合的现有技术,于是审查员在百度中进行检索,获得对比文件1:“刺梨和黄芪能一起泡茶吗”(来源:百度知道);对比文件2:“百合、大枣和黄芪在一起煮了喝水有什么功效”(来源:百度知道)。这两个网页仅是以问答的方式提出了刺梨和黄芪,或者百合、大枣和黄芪能在一起泡茶的语句,并没有提供具体、完整的技术方案,因此,不建议作为直接的证据,而是作为结合启示使用。

  (三)搜索引擎算法的不统一性

  众所周知,网络上存在诸多种类的搜索引擎,如百度、搜狗、360、谷歌等等,不同的搜索引擎,其算法也不尽相同,关于具体的引擎技术问题在此处不做阐述,仅举例说明差异性。

  例如一种咸鱼的处理方法,包括:将鲜活的鱼去除内脏清洗干净,再向清洗干净后的鱼全身抹上一层海盐,将抹好盐的鱼体放入冷库里冷冻脱水处理,再从冷库拿出来悬挂在透明的玻璃房子里自然晾晒,直到鱼体含水率降到30~40%之后,将鱼体与禾秆以层叠方式存放。

  该申请的主要发明点在于该申请采用禾秆进行吸水,而现有技术中的米糠体积较小,容易残留在鱼体的缝隙中,难以清洗;审查员首先在百度中输入“咸鱼禾秆”,仅能获得1篇相关文献,且公开时间在申请日之后;在360搜索中输入“咸鱼禾秆”,能获得3篇相关文献,其中一篇构成现有技术,公开了将鱼放进四面都是禾秆草的木箱进行回味的技术启示,可作为结合启示进行使用。该案例也说明了互联网检索的不便性,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试用多种搜索引擎进行检索。

  三、结语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发现在常规检索方式不能获得合适的现有技术的情况下,采用互联网搜索引擎进行检索,是一种十分适用于食品领域的检索方法,这是由食品领域的部分申请本身特性所决定的,如撰写不规范、异名较多、发明点不突出、较易抄袭模仿等;同时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互联网的检索以及获得的证据也存在诸多不利于审查的因素,对于公开时间有争议或者不能构成技术方案的记载是否可以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需要极为慎重的考量的,但是对于检索技术启示而言,尤其是在确定申请人存在抄袭互联网资料嫌疑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可适当放宽使用尺度,将其作为有力的证据。

  注释

  1朱仁秀.由绝对新颖性标准引出的互联网证据使用问题研究[M].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课题成果库,课题编号Y100102,2010.

  2孟超.互联网公开的现有技术在发明申请实质审查中的运用[J].审查业务通讯,2009(15):34-42.

  3丁惠玲.网络证据的法律适用[M].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课题成果库,课题编号Y070703,2007.

  互联网的利与弊论文第二篇:互联网医疗的利弊与选择

  2020年,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世界关注。新冠肺炎防治的最主要策略之一就是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保持社交距离。而这也影响到正常的医疗服务模式:众多医院都推出了门诊预约制度,以减少医院内的人群集聚。同时,疫情促进了线上诊疗需求,互联网医疗获得飞速发展。例如疫情发生以来,平安好医生网站累计访问量超过10亿次,新用户注册量比疫情之前增长10倍,日均门诊量增长近9倍。

  互联网医疗是特定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一般认为,互联网医疗具有便捷、高效、低价等优点,能提高服务可及性,优化资源配置。因此,过去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互联网医疗的支持性政策,促进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而新冠肺炎疫情则加速了这一过程。互联网医疗并不是简单的服务网络化,而是一种全新的医疗服务提供模式。但这种服务模式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传统医疗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有什么差异?需要基于医疗服务本身的特点,分析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利弊。

  医患信息不对称程度加大。医疗服务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产品,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医生比病人有更多的医疗专业知识,二是病人比医生有更多的个体健康相关信息。前者导致病人不得不委托医生,对其进行疾病诊断和确定治疗方案;后者则是诊断与治疗方案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医生往往通过询问、观察、检查等多种措施获得上述信息。第一种信息不对称,在后付制情况下,医生容易诱导需求导致浪费,而诱导需求的影响因素之一,在于病人能否对医生形成监督。与传统服务相比较,互联网医疗中病人对于医生的影响更小,故医生诱导需求的可能性更高。而在第二种信息不对称中,与面对面看病相比,互联网医疗中医生获得患者信息更为困难,影响诊断与治疗。

  医疗服务效果的不确定性增加。医疗服务另一个特征是其效果的不确定性。由于个体差异,治疗与恢复健康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这也是医患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这意味着无法完全根据健康是否改善来判断医生行为合理性与规范性;另一方面,患者没有能力去判断医生行为规范性。与传统模式相比较,互联网医疗下的医生做出准确诊断难度更大,健康改善的不确定性更高,而且非面对面的交流和接触,让患者获知医生行为信息的难度更大。这些都会增加患者的担忧,引发医患信任危机。解决的方式则是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提升医患之间的相互信任。

  需要注意的是:患者购买医疗服务会有两种效用,一种是健康改善,另一种是在诊疗过程中获得关爱。在身体不适的时候,患者往往会不知所措,对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会提升患者焦虑水平,看病过程中的关爱则能极大改善患者情绪,成为医疗服务中不可忽视的价值组成。与传统医疗相比,互联网医疗在传递这种关爱时相对更困难,进而可能会影响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方付费的影响。患者就诊的成本,除了货币(价格)以外,还有时间耗费。时间耗费越长,服务需求越低,浪费相对更少。互联网医疗提高了便捷性,降低了患者候诊的时间和成本。在第三方付费条件下,这可能会更加刺激需求,造成医保资源的浪费。

  上述分析也提供了决策选择,例如:互联网医疗应该选择信息不对称水平较低的服务(如慢病门诊),更好地整合并在互联网医疗中显示患者的就医历史信息,完善患者点评和就医描述以更好监督医生行为,建立医生和患者的个人就医诚信档案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等等。此外,互联网医疗更大的价值,可能在于把传统的诊断、治疗方案选择、治疗措施等通过互联网予以分解,又通过物联网等进行重组整合,进而形成与传统医疗服务完全不一样的提供模式。

  互联网医疗并不是简单的服务网络化,而是一种全新的医疗服务提供模式。但这种服务模式能在多大程度上替代传统医疗服务,需要基于医疗服务本身的特点,分析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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