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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下劳动用工风险问题与防范

来源:法制博览 作者:蔡婷婷
发布于:2020-02-17 共2176字
劳动合同法论文第五篇:劳动合同法下劳动用工风险问题与防范
 
  摘要:伴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 劳动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同样带来了劳动用工风险的增加。企业要及时认识到其用工环境在不断变换, 劳动风险是影响企业发展的一大潜在风险。在签订劳动合同和招聘人员时均存在一定的风险, 因此, 公司要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 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从而防患于未然。本文通过对劳动用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分析, 进而提出如何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劳动用工; 风险; 工资; 策略;
 
  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企业面临的劳动用工风险也不断增加。新环境下如何建立完善的用工机制, 从而有效防范用工风险, 是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企业未来长期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以下对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进行详细分析, 进而提出如何有效防范劳动用工风险。
 
  一、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
 
  (一) 人员招聘环节
 
  劳动用工风险过程中第一环节风险发生在人员招聘过程中,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招收未成年人的风险;录用已从业人员风险;收取入职押金;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的风险最大, 在进行人员招聘时, 用人单位要明确说明其招聘条件和用工条件, 以及工作环境等内容。但是目前很多用工单位, 尤其是招聘农民工的企业, 存在严重的用工隐瞒问题, 不能事先对劳动者说明其岗位特点,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存在严重的隐瞒问题, 这就会导致用工风险的发生。
 
  (二) 签订劳动合同环节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用工风险最大的环节,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用工必不可缺的环节。劳动合同是求职者的工作保障, 能够有效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 为其指定一定的标准。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为了减少资金投入, 免除了劳动合同的签订, 特别是对农民工群体, 从而不用给劳动者缴纳保险, 员工的去留也可以自行决定, 这样就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不到保障[1]。该种行为的存在给用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用工风险。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工作一年以上的认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除此以外, 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普遍存在, 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自员工开始工作起需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即试用期存在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从而保证了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 员工工资风险
 
  与劳动者关系最紧密的问题就是工资问题, 而企业劳动待遇中存在的用工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扣缴;工伤等。社会保险扣缴是很多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 不仅包括试用期不交保险问题, 而且包括了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让员工主动放弃保险, 而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也需足额为员工缴纳保险, 如果员工因为试用期保险未缴纳为原因起诉企业, 就会导致企业面临用工方面的风险。除此以外, 部分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对国家节假日工资进行足额发放, 只按照正常日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 都会给企业带来用工风险。
 
  二、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策略
 
  (一) 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
 
  伴随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企业要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 争取最好的降低企业用工风险[2]。企业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用工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严格按照用工流程办事, 不能随意忽略任一环节, 从而更好的避免用工隐患的存在。同时企业要重点问题重点对待, 对于风险较高的环节要重点关注, 从而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 加强企业用工流程管理工作
 
  用人企业人事部门要及时正确解读劳动合同法, 企业领导要加强对用工流程的管理工作, 让人事部门员工在招聘新人时, 做到用工流程全面妥当,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其条款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安排[3]。在招聘工作中严格履行其告知义务, 让应聘者全面了解应聘的工作的性质,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表明工资薪酬及劳动保障, 明确企业保险缴纳。通过多项工作的合理安排, 让用工流程更加正规有序, 这样才能让企业有效避免用工风险。
 
  (三) 加强用工监督检查工作
 
  为有效规避企业用工风险, 人事部门在加强其用工流程管理工作的前提下, 相关部门领导需要加强用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从而最及时有效的发现潜在的风险, 积极解决问题, 这样才能有效促进企业劳动管理职务的完善, 从而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企业在进行用工监督检查时, 要重点问题重点分析, 特别关注对保险的缴纳情况。由于2019年企业保险正式移交税务部门, 这就使得保险缴纳更加透明化, 因此, 企业更应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从而避免由于保险问题产生的用工风险。
 
  三、结语
 
  综上所述, 伴随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劳动合同法视觉下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防范越发重要, 企业要认识到劳动用工规范的重要性, 积极分析招聘环节和劳动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潜在风险。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用工流程的完善工作, 培养更好的法律维权意识, 不断加强用工方面的检查, 从而更好的降低企业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潜在问题, 既关注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又解决了企业本身的风险问题。
 
  参考文献
 
  [1]惠晓凤.探讨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J].劳动保障世界, 2018 (11) .
  [2]张媛, 张帅.基于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研究[J].法制博览, 2019 (05) :226.
  [3]吴茂伟, 周晓娟.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 2015 (11) :25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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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新疆警察学院
原文出处:蔡婷婷.劳动合同法视角的劳动用工风险探析[J].法制博览,2019(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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