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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儒家为政观对现代行政伦理学的作用

来源:未知 作者: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
发布于:2020-03-10 共7035字

  行政伦理学论文(期刊特推版8篇)之第四篇

  摘要:儒家为政观是传统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倡导的以德治国、以民为本、礼法并用、修身正己等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前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既要立足当下、放眼未来, 又要回望过去, 从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中吸收养分。儒家为政观对当前行政伦理核心价值的确定、制度化建设的推进以及公务员行政伦理培育有很多借鉴意义。当然, 在儒家为政观的传承和借鉴过程中要坚持批判继承的立场,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关键词:儒家为政观,行政伦理,公务员,启示

行政伦理学论文

  在建党95周年庆祝大会上, ***同志指出:“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文化自信, 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文化是“文化自信”的根基。社会转型期, 我国行政失范, 公职人员道德滑坡、权力腐败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影响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 加强行政伦理的研究和建设势在必行, 儒家文化中的为政思想为当前行政伦理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滋养。

  一、儒家为政观及其核心内容

  行政伦理研究始于西方, 我国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才开始对其进行系统研究,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行政伦理”的概念, 但在《礼记·哀公问政》、《论语·为政》等典籍中, 孔子多次提出“为政”这一概念, 其探讨的核心问题是统治者如何处理与被统治者的关系, 政治权力如何行使以巩固统治权的合法性基础, 可以视为中国传统行政伦理思想的萌芽。儒家思想肇始于春秋, 经过战国、西汉、宋明及清等几个重要阶段的继承和发展, 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 而儒家为政观也得以不断的完善和固化。儒家为政观的主要内容和核心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为政之要:以德治国

  道德在中国古代朝代更迭和治乱兴衰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尧舜禹的禅让制开辟了以德治国的先河, 周代首创礼乐制度, 将“以德配天, 明德慎刑”作为统治原则, “和、忠、义、圣、仁、知”是为“六德”, 是化民成俗的主要内容。周代以“礼”为核心的道德准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 孔子以恢复周礼作为毕生使命, 传承与发扬并举, 传统的德治思想趋于成熟。先秦儒家德治思想以“仁”为核心价值, 《论语》中“仁”字出现达109次, 孟子将“仁”作为“四德” (仁义礼智) 之首, 提出“以德行仁者王”, 强调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 以高尚的道德推行仁政才是真正的“王道”。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儒家思想成为正统和主流, “治以道德为上, 行以仁义为本”德治思想得以全面实践。北宋时期, 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逐渐形成, 理学将“天理”和伦理道德直接联系起来, 朱熹认为“德与政非两事”, “德”与“政”在根本上是高度合一的, 以德为本, 以德治国才能使民归, 反之则民不从。明代继续强调德治的重要性, 心学集大成者王阳明提出“致良知”, 统治者和民众都要加强道德修养, 恢复良知的本性。清初统治者面对满汉文化的冲突, 为了巩固统治基础, 以儒家思想作为立法原则, 继续坚持“明德慎刑, 教化为本”的德治思想。[2]

  (二) 为政之基:以民为本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 乃天下人之天下”, 《六韬》中姜太公与周文王的对话振聋发聩, 响彻古今。“民惟邦本, 本固邦宁” (《尚书·五子之歌》) , 民本思想根植于中国文化的沃土之中, 是儒家“仁政”思想中最为重要的观点, 很多封建君主奉若圭臬。所谓以民为本, 就是在处理和被统治者的关系时认识到人民的重要地位, 君与民是矛盾统一体, 忽视民的力量必然会动摇统治根基。儒家为政观的民本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重民。“民为贵, 社稷次之, 君为轻, ” (《孟子·尽心章句下》) 孟子的观点是对君民关系的经典表述, 荀子将君比作舟, 民为水,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形象地指出民心向背是决定社会兴衰更替的决定力量。正所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 (《管子·牧民》) 统治者应了解民情, 把握民心, 顺历史潮流而动。二是惠民。“有恒产者有恒心”, 定国安民的首要条件是给予百姓一定的生产资料, 能够实现自给自足, 进而可以安居乐业。孔子认为劳动无贵贱, 通过劳动获取财富天经地义, 统治者要建立保障制度鼓励生产。另外, 要薄赋税, 使民富足, 大国君主为政的关键是“敬事而信, 节用而爱人, 使民以时。” (《论语·学而》) 荀子认为“下富则上富, 下贫则上贫”, 国强的关键在富民。[3]三是教民。孔子认为在爱民惠民的基础之上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孟子认为赢得民心的关键不是严刑峻法使民惧之, 而是“善教民爱之”, 突出道德教化的重要性。

  (三) 为政之道:礼法并用

  既推崇道德教化, 又重视强制性制度规范约束, 礼法并用, 这是儒家的治国之道。在儒家文化中, 礼制、礼教、礼俗是“礼”的主要内容, 是规范和调节人行为的重要依据。法是从礼中分化、提炼出来的强制性的制度规范, 主要表现形式为刑罚。“礼乐不兴, 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 则民无所措手足。” (《论语·子路》) 礼制紊乱则刑罚就会失去公平, 百姓就会无所适从, 这是动乱的根源。可见, 孔子推崇礼法并用, 但并非礼法并重, 礼与法在地位上并不平等。孟子进一步完善了礼法并用思想, “徒善不足以为政, 徒法不足以自行, ” (《孟子·离娄上》) 孟子认为只有礼则保证不了效率, 而只有法则不能使人心悦诚服, 影响合法性, 礼与法互为条件, 相辅相成。荀子从性恶论的观点出发, 对礼法并用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展, 与孔孟相比, 荀子吸收了大量的法家思想, 在维护以礼为核心的政治规则的同时更多地重视法在调节社会秩序中的作用。西汉时期, 贾谊和董仲舒不仅丰富了礼法并用的内容, 而且推动了礼制的法制化并开始广泛用于实践, 礼制的刚性进一步凸显, 礼法并用得到进一步融合并发挥作用, 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四) 为政之品:修身正己

  “内圣外王”是儒家的基本命题, 是儒家知识分子的人格修养和政治追求, 体现了伦理与政治的完美统一。“外王”的前提是“内圣”, 即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道德修养, 以实现“其身正, 不令而行”。“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 孔子认为君子立身处世, 有所作为的前提是修养自身。自我修养的基本途径是学习和思考, 正所谓“博学而笃志, 切问而近思, 仁在其中矣。” (《论语·子张》) 此外, 孔子认为“自省”对于个人修养至关重要, 要经常自我检查, 反躬自省, 调整完善自己。除了自我修炼外, 孔子还提出“见贤思齐”, 要善于学习别人的长处, 补己之短。[4]孟子强调“存心养性”的自我修养方式, 认为人之所以能够不断自我完善成为圣贤, 根本原因是“仁、义、礼、智”人皆有之, 只有加强自我修养才能明心见性, 因此“反求诸己”, 自我反省尤为重要。儒家认为选贤任能直接决定国家的兴衰, 修身正己成为君子才能有资格参与政事。“举直错诸枉, 则民服;举枉错诸直, 则民不服。” (《论语·为政》) 只有选拔任用品德高尚之人才能实现政令畅通, 百姓信服。儒家重视自我修养的价值取向和选贤尚能的用人观贯穿整个封建时代, 为历代统治者推崇。

  二、对现代行政伦理建设的启示

  (一) 为政以德———现代行政伦理建设的“灵魂”

  “为政以德, 譬如北辰, 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论语·为政》) 这无疑是行政的最理想效果, 古今同理, 也表明了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性。行政伦理又称为行政道德, 其主要功能是规范行政个体和行政组织的行为, 协调行政主体与社会的关系, 保证行政管理工作正当有序开展。行政道德与儒家为政观所强调的“为政以德”高度契合, 内在价值是统一的。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社会变革加剧, 人的价值追求多元化, 社会失序现象广泛存在, 表现在公共行政领域的权力滥用、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政“失德”现象较为普遍, 严重损伤了行政的有效性和政府的公信力。我国行政伦理研究和建设起步较晚, 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改革发展, 建立完备的行政伦理规范体系尤为迫切。现代行政伦理建设应将“为政以德”作为灵魂和方向, 这里的“德”首先指的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 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 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作为价值追求。其次, “德”指的是职业道德, 尤其是公务人员的“官德”, 以勤政、廉洁、高效、务实为评价标准。第三, “德”指的是制度化、强制性的道德规范, 即行政法律法规, 以公平、正义和普遍的遵从作为目标。最后, “德”还包括儒家文化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世界各国先进文化中与行政道德相关的内容。在当前条件下重新确立“为政以德”原则, 对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意义重大。

  (二) 以民为本———现代行政伦理建设的价值坐标

  西汉儒家代表人物贾谊曾以“国以民为本, 君以民为本, 吏以民为本”来劝谏汉文帝, 国家当以人民利益为根本, 领导者当时刻关注人民福祉, 官员应以为民服务为天职。自党的七大开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写入党章, 作为党的唯一宗旨, 成为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特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 ***总书记曾多次指出:“群众的要求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然而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及利益驱使, 当前我国公共行政领域以权谋私, 与民争利, “不为下、只为上、只为升”等官场陋习滋生蔓延, 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更应旗帜鲜明的亮出价值立场, 坚持人民利益本位, 以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程度作为行政伦理建设成败的唯一评判标准。坚持以民为本首先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 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从传统的权力本位、政府本位到权利本位、人民本位。借鉴国外“企业家政府”的理念, 政府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器, 应坚持顾客导向, 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民众的需求。其次, 以民为本要求建立以人民作为评价主体的政绩观评价体系。政绩观不仅体现了官员的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 更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绩大小, 应放到实践中去检验, 人民群众是最具有合法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监督评价主体, 建立渠道并提高人民群众在政绩评价中的权重势在必行。第三, 以民为本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发展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 社会主义制度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民为本, 执政为民, 为现代行政伦理建设指明了方向。[5]

  (三) 礼法并用———现代行政伦理制度化的必然要求

  在儒家思想中, 法作为强制性的制度规范存在, 礼的强制性虽不及法, 但同样属于制度化的规范, 以成文的典章制度和约定俗成的礼俗存在, 对个人和组织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礼法并用的制度设计使得中国封建时代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保持稳定繁荣。当前我国依法行政步伐逐渐加快, 行政法律法规日臻健全, 而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严重滞后, 难以形成合力。行政伦理制度化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 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中国社会德治色彩较浓, 人们往往将法律当做道德的对立面看待, 忽视道德立法。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有专门的政府道德法, 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履行的若干“义务”, 但和专门的行政伦理立法存在差距。行政伦理立法就是将现有的“纪律”、“处分条例”、“义务”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体现在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 条件成熟时出台专门的《国家公务员行政道德法》。第二, 重视公务人员行政道德建设。受官本位思想影响, 我国公务人员职业道德感出现偏差, 职业道德与政治思想混为一谈, 缺乏独立性。公共行政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门类, 有其专门的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 理应具备专门的职业道德体系。要明确行政道德作为职业道德一种而独立存在, 不再是政治思想的附属, 其服务的对象是公众而非政治。第三, 设立行政伦理专职部门。行政伦理建设需要组织保障, 目前我国行政组织庞大, 不宜独立设立行政伦理监管部门, 可以在纪检监察部门增设行政伦理专职部门, 明确权责范围, 履行监管职能。[6]第四, 健全行政伦理监督机制。“阳光是最好的杀菌剂”, 行政伦理属于软约束, 需要广泛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除了专职监管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外, 人大、政协、司法等监督主体要积极发挥作用, 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更应加入进来, 形成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体系。

  (四) 修身正己———公务员行政伦理培育的主要途径

  德才兼备历来是官员选拔任用的黄金法则, “德者才之帅, 才者德之资”, 德是灵魂, 是统帅。有德无才, 可以通过学习和实践来弥补;而有才无德, 才越大, 造成的负面效果就越大。儒家素来重视道德主体内心的理性自觉, 将修身正己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先决条件, 并形成了一套完备且行之有效的自我修养方式, 对当前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培育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是立志, 立志是修身正己的基础。公务员是经过严格选拔的社会的精英群体, 掌握公共权力, 履行公职, 应树立远大理想, 将个人的荣辱得失与国家与社会的兴盛繁荣结合在一起, 多立为人民服务的长志, 少立升官发财的短志。二是勤学, 才须学也, 道德境界的提升同样依靠学习。公务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勤于学习, 善于学习, 乐于学习。首先要重视行政伦理和职业道德学习, 努力塑造服务型人格。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 成为某一领域的专才, 提高履职效率。还要广泛涉猎政治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等知识, 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精华, 提高综合素质。三是自省, 结合任职条件和公务员应尽的义务经常进行自我检讨, 查缺补漏, 迎头赶上。四是敏行,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 “懒政、怠政本身就是腐败”, 公务员要牢固树立群众路线, 积极投身到生产和生活实践中, 勤政务实, 身先士卒, 在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 积累经验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公务员的修身正己不仅仅是个人行为, 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创造条件, 教育、引导、激励并举, 以期实现良好的效果。

  三、传承中的超越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是中国共产党对待传统文化的指导方针, 儒家为政观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精华对现代行政伦理建设有诸多启示, 但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 儒家为政观不乏糟粕, 在学习和发扬的过程中应坚持区别对待, 批判继承的态度, 结合现实情况, 实现传承中的超越。

  (一) 从民本到民主

  民本与民主同为重视人民的地位和作用, 但二者确有本质的区别。儒家为政观强调的以民为本, 其根本目的是缓和阶级矛盾, 维护封建统治秩序, 将阶级斗争限制在统治阶级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人民始终属于被统治阶级, 处于从属地位。而现代民主制度强调的是“以民为主”, 人民本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处于主导地位, 各级政府官员都是人民公仆, 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各类权力腐败现象的产生, 从根本上而言是部分官员颠倒了主仆关系, 从仆人变成了“父母官”, 高高在上, 脱离群众。因此现代意义上的“以民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人翁地位, 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二) 从重德到德法并重

  礼法并用是儒家的治国方略, 但是礼与法并非受到同等的重视, 与法相比, 儒家更看重德治, 强调“德主刑辅”。与西方国家相比, 中国缺少法治传统, “人之初, 性本善”, 儒家思想建立在性善论的人性假设基础之上, 人们更愿意接受人是可以教化的, 可以不断向善的, 而法虽然体现了效率和相对公平, 却束缚了人的天性, 缺少人情味。很多的封建君主虽变法图强, 正法直度, 但法作为治国手段却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 法治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为治国理政的手段, 德治与法治应相互呼应, 发挥协同作用。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期, 各种利益纠葛盘根错节、矛盾冲突纷繁复杂, 更应该发挥法治的强制规范调节作用,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将法治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

  (三) 从管理到治理

  儒家为政观是为封建统治秩序和官僚体制服务的, 传统的统治秩序建立在中央集权和等级制之上, 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权力结构, 强调自上而下的权力运行, 是为统治、管理, 对后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管理与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 但二者的目标、主体和方式却大相径庭。传统管理强调的是“管”, 以秩序和服从为目标, 以掌权者为主体, 以政令单向运行为主要方式。而现代治理理念强调的是“治”, 其目标是实现良好的治理, 即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组织外还包括社会团体和公众, 各主体之间紧密协作, 治理的方式从集权到授权, 重视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 更加强调自下而上的反馈和互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管理到治理的转型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四) 从私德到公德

  儒家将修身正己作为安身立命和建功立业的根本。“学而优则仕”, 学习、修身达到一定程度, 就可以考虑出仕为官了。儒家重视修身本身的目的性, 更是将其视为实现个人理想抱负的手段。很多儒家知识分子仕途顺畅时一展抱负, 兼济天下, 仕途受挫时选择独善其身, 针砭时弊, 往往缺少担当精神和开拓意识, 从根本上来讲修身很大部分是为自己修而非为天下修, 谓之“私德”。当前加强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 吸收儒家自我修养方式的同时要实现从“私德”到“公德”的转变。首先修身是手段, 更是目的, 个人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提高了, 会对周围的人和事产生积极影响, 不管从事任何工作都能事半功倍。另外, 修身不仅仅是实现个人抱负的手段, 只有积极将所学所修用于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事业中, 修身才能实现价值最大化。同时, 要做到边学、边做、边修。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学习和修炼, 在实践中磨练意志, 增长才干, 创造价值, 不论“穷”“富”, 都要有兼济天下的热情, 这是“公德”, 也是正真的修身。

  参考文献
  [1]文化自信——***提出的时代课题[DB/OL], 2016-8-5.
  [2]王殿清.儒家伦理与政治文明[J].伦理学研究, 2003, (2) :32-35.
  [3]高云, 杨明.先秦儒家行政伦理思想探析[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2014, (2) :70-73.
  [4]王杰.先秦儒家政治思想论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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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文出处:周生虎,李建源.儒家为政观对现代行政伦理建设的启示[J].华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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