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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中庸之道”的伦理观研究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4-08-23 共2600字
论文摘要

  适度这一概念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贯穿全书,具有枢纽的重要意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适度的品质,系统的提出了中庸伦理观,并且使“中庸之道”成为其伦理学的核心和灵魂。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度”的含义

  适度是《尼各马可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有着丰富的内容和含义。

  1.适度是德性的特征。亚里士多德指出“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适度之中”。换言之,德性是一种适度的品质。生活中存在着三种品质:两种恶——其中一种是过度,一种是不及——和一种作为它们中间的适度的德性。一个人的行为中规中矩,一个人的感情表达的恰到好处,都会受到人们的肯定和称赞。譬如:在对待财产上浪费自己的财物是一种挥霍,吝啬则在索取上过度在给予上不足,而对待财产慷慨的行为应该是根据自己的财物来给予,并且给予适当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不是过度自信无所畏惧,而是面对高贵的死或者敢于面对突发状况。无论是吝啬还是挥霍,恐惧还是自信都会遭到人们的否定,只有恰到好处的慷慨和勇敢才会被人们称道。可见,做的太过或者不及则会遭到人们的否定。因此,适度是德性的一个重要特征。

  2.适度是不偏不倚的状态。“两种恶——其中一种是过度,一种是不及——和一种作为它们的中间的适度的德性。这三种品质在某种意义上都彼此相反。两个极端都同适度相反,两个极端之间也彼此相反。适度也同两个极端相反。”因为两个极端的品质相差最大,因此适度存在于二者之间。两个极端中某个极端会与适度表现出极大的差别,而某一个会表现出相似,但是适度绝对不等同于其中之一,与二者是不同的。适度是二者的中间,但不等同于线段的中点,也不是数学上的平均数,而是万事万物的一个合适的尺度。这个尺度是灵活的,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标准。

  3.适度离偏好较远。亚里士多德指出“第二个原因的性质是我们自身的性质。那些我们越是出于自身本性而爱好的事物就越显得与适度的品质相反。”亚里士多德很明确的指出:“我们把本性上更容易爱好的那些事物看作适度品质的相反者。”

  从生活得经验来看,人人对自己所喜欢的事物往往会过度偏爱。人们称之为诱惑,对于诱惑人们很难拒绝。“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因此,适度在面对自己喜好的事物,不仅仅听从感情,更要听从理智,做到远离偏好。对待个人偏好,要做到有节制。节制在某种程度是适度的一种美德。

  二、关于“适度”的误读

  亚里士多德关于“适度”问题提出,有着进步性和很强的实践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此认识不全面,理解不够透彻,在运用上还存在一定程度的错位。很多人把“适度”原则看成是折中主义。很多人把适度这个中间点,把其看成是算术平均数,把适度看成是“折中主义”、“调和主义”、“平均主义”等相混同,甚至把“适度”看成是“中庸”作为一个贬义词使用。折中主义是一种无原则性的调和,盲目的取中,抹杀了冲突和矛盾,孤立、片面地追求和强调同一,是一种和稀泥的处世态度。而“适度”不是简单地把对立因素如善恶、是非无原则地掺杂在一起取其中间。适度是人们运用理性去把握,灵活应变的处事态度。

  三、“适度”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

  适度的标准是相对的。针对不同的事物,适度的尺度是不同的。世界上不存在一个符合一切事物的适度标准。适度不是万物的固定中间点,而是游离于两个极端的适度。适度尺度的相对性要求人们,面对万事万物要灵活应变,做到恰到好处。不能一味的追求中间,而失去正确的行为方式和表达情感的程度。例如,懦弱、温和以及愠怒这三种情感,温和是二者的适度。但是,在该发怒的情况下,有所愤怒才是一种适度。

  当然,适度有其运用的界限,具有绝对性。并非所有的事物都存在一个适度的尺度。亚里士多德指出:“并不是每项实践与感情都有适度的状态。有一些行为与感情,其名称就意味着恶”因此,恶不论其大或者小都不存在适度问题。适度是针对于善,只有向善的事物才存在一个适度问题。

  四、求取“适度”的方法

  相对于过度和不及作为一种恶而言,适度是一种美,但是,适度也是难的。如何实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做到适度呢?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个接近于“适度”的方法。

  1.适度的目标。亚里士多德指出:“要在所有的事情中都要找到中点是困难的。”因此,为了达到适度,要尽量学习更多的知识,尽量避免无知,运用理性生活。在生活中坦然面对万事万物,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程度,出于适当的理由,面对适当的人,做出适当的行为举止,表露出适当的情感。如此是适度原则所要追求的目标,进而实现做一个好的人,过好的生活。

  2.两恶之中取其轻。亚里士多德指出:“首先要避开最与适度相反的那个极端。因为在两个极端之中,有一个比另一个错误得更加严重些。既然要准确地选取适度非常困难,我们的不得已而求其次的选择就只能是——如谚语所说——在两恶中择其轻。”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存在一个“中间”,面对两难问题的选择时,无可避免的都会导致一定的恶。在面对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理性辨析两种恶的大小,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尽力去选择恶较小的情形。小恶相对于大恶而言也是一种善。

  3.“矫枉过正”方法。基于人们的本性,总是趋乐避苦,贪图快乐和享受。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最要警惕那些令人快乐愉快的事物或快乐。然后,我们必须把自己拉向相反的方向,因为只有远离错误,才能接近适度。适度是难的,中间不是数学中的中间二分之一处。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度是灵活应变的一个尺度,而不是硬性的标准。因此,亚里士多德指出:“我们有时要偏向过度一些,有时又要偏向不及一些,因为这样做才最容易达到适度。”

  四、“适度”原则的现实意义

  亚里士多德的适度原则思想,不仅在伦理学领域是一大贡献,在世界各国,包括对于我国这样具有“中庸”传统思想的国家也有着不可磨灭的重大影响。首先,适度原则是我国人民生活和感情表露的理性原则。“适度”不是不求原则,一团和气,做老好人。而是凡是求其适度,懂得“过犹不及”的行事方法。在生活中做事情讲求平和心态,尽力而为,不过多强求,以达到完满的态度。因此,对于个人而言,适度是一种尽力而为的完美。其次,作为整个国家追求和谐,也是一种适度的完满。整个社会有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并不追求在眼下肃清所有问题,而是追求和谐,尽力解决已有的问题,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最后,在政治领域,“公正”是适度问题的合理运用。制定大政方针政策,要考虑到中西部的发展适度问题,以及穷人与富人两极分化的不是适度因素,努力追求共同富裕,追求在众多人中的一种适度。亚里士多德的适度无论在其当代还是对于后世都有着广泛的影响,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从个人到社会,从政治到经济,我们都能感受到适度是一种美!

  参考文献:
  [1]廖申白.尼各马科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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