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初关于是否应为逻辑研究引入心理学方法这个话题所有的重要争论,如今看来均已略显陈旧,当今明智的研究者都懂得措辞谨慎地选取一种弱心理主义或弱逻辑主义。这种变化是如何发生的是本文感兴趣的问题。我们将这一问题放入更广泛的认识论背景下进行探讨,指出心理主义和逻辑主义事实上是许多历史悠久哲学传统的延续;不论心理主义还是逻辑主义,区别只在于寻求逻辑认知确定性的途径,因此在两者之上,逻辑哲学还不得不面对来自现代哲学反本质主义的根本挑战。今天的学术界,两者表面上退出历史舞台,背地里却通过互相支持与渗透,达成了一种新的默契:逻辑哲学的“认知转向”标志着心理主义夺回了阵地,而科学哲学和政治哲学上的新探索重又提起了一种作为“交往理性”的普遍逻辑准则的重要性。
一、逻辑哲学中的心理主义
长期以来,沿袭康德的反心理主义立场一直是逻辑哲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则,尽管它的影响在当代的广义哲学研究中大大弱化了,但不去质疑逻辑规律(规则) 背后的心理原因仍然被以弗雷格为代表的严格的形式逻辑研究者所坚持;有趣的是,同样大张旗鼓反心理主义的胡塞尔所创立的现象学,却成了一门心理学的解释学。两位不同哲学流派的传奇人物,虽然都声称反对心理主义,却也有过互相指责的过往,各自学派最后的结局也令人玩味。要理解这种现象,必须先弄清楚反心理主义究竟是要反什么。
(一)心理主义问题的历史演进
江怡指出,胡塞尔的反心理主义实际上是他在弗雷格批判下为自己之前立场进行的辩护(因此他并不对弗雷格的批评心怀感激)。值得注意的是,弗雷格和胡塞尔都非常敏锐地观察到了心理学科本身的问题:在 20 世纪初的人看来,心理学很有希望发展成一门如同物理学一样的精确科学,因而普遍对其抱有幻想。胡塞尔却较早地指出,心理学本身只能是一门我们今天所谓的“软科学”,基于这一观察,胡塞尔指出逻辑学的正当性不可能来自心理学,因此他反复强调,“逻辑学是一门规范性科学”,①它并不是人类心理行动的完全写实表征。
不过在这种假设之下,胡塞尔依然被后世科学哲学家普遍面临的那个问题所困扰:作为一种规范,逻辑的正当性从何而来?观察胡塞尔的这种语言上的转变是有趣的。胡塞尔最初的动机,是要将整个哲学的确定性建立在数学哲学的坚实基础上,而数学或逻辑哲学之基础性则来自于个体自省的能力,这是一种类似于笛卡尔的伟大思想实验。问题在于,胡塞尔所在的那个时代缺乏对认知过程和心理行为的系统研究,自省的表达本身常具有思辨色彩;弗雷格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心理学充满了弗洛伊德造成的不良影响,纯逻辑本来是试图规避这种影响,而胡塞尔却试图重新将逻辑学诱导入思辨的陷阱。
弗雷格认为逻辑的正当性不需要解决,现在看来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基础性问题终究无法回避;可能是出于一个数学家对于数学和逻辑原则的高度信仰,胡塞尔过早地放弃了他在《算术哲学》中的尝试,适得其反地构建了一种彻底的思辨哲学。
显然,根据弗雷格的看法,不是什么心理学或者先验直观,而恰恰是逻辑本身,构成了对人类思维规律的充足描述;即使现在还不是,将来也一定会是的。
一旦我们意识到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核心是这一内容,就会发现他的立论和批判是肤浅的:
章雪富通过引入维特根斯坦的视角,重新审视了坚持逻辑实证主义的维也纳学派与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的不协调,并指出极端的逻辑实证主义实际上提供了将逻辑绝对化的另一个源泉。逻辑本身是苍白的,仅凭它来刻画丰富的客观世界完全无能为力,其余的部分只能诉诸经验。而以蒯因的“整体主义知识观”,要做到弗雷格的“把逻辑的东西和经验的东西完全分开”本来也是不可能的,逻辑实证主义到最后只不过是用“自我”取代了“物自体”。
“物自体”的概念来自康德,而康德和经验论者的观点在不同程度上都有今天所谓“心理主义”的影子。
如果我们将两者看作仅在“共相(唯名论)”和“殊相(实在论)”上存在分歧的同样的本质论者,就能更容易理解何以逻辑实证主义者一方面看上去很像康德,而同时又自称经验论者了。
任何形式的本质论探讨的仍然是理念或范本谁更可靠的问题,这同现代反本质主义的基本观点完全不同,后者认为我们的认识根本不可能是可靠的。唯物—经验论和唯理—唯心论寻找的都是认识的唯一可靠来源;除了派生出一系列教条外,两者都不指向认识如何可靠问题的最终解决。19 世纪末近代科学的飞速发展促成了主战场的转移,数学—逻辑语言代替柏拉图和基督教成为新的精神律法;逻辑规则的正当性则成为新的不同形式本质论的试金石。弗雷格和罗素将心理印象或者说认识过程作为一种“物”来处理,而“物”的形而上学属性在经典物理的体系中又是不可还原的,这同将先验概念“悬置”来解决心—身问题的策略,在操作上并没什么区别。
②所以,弗雷格和胡塞尔各自的迷惑,事实上是关于逻辑哲学任务的终极迷惑的不同表现形式。旧哲学试图为逻辑寻找形而上基础的本能让他俩事实上殊途同归,这一魔咒直到维特根斯坦提出“医治语言”的纲领时方才解开。
(二)表面的对立和深层的一致
显然,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标签之间存在着某种暧昧。马保恩撰文指出,胡塞尔和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都立足于对逻辑主观性和认识论相对主义的拒斥,特别是对胡塞尔而言,这是他的思想体系始终一致的观点。对于逻辑规则的绝对性,逻辑实证主义者和康德抱着相近的态度,胡塞尔和弗雷格很可能同属于这一阵营;而一个更严格的经验论者如休谟和普罗塔戈拉可能会对逻辑规则的绝对性存在怀疑,尽管他们将怀疑的基础建立在可靠的个体经验③之上仍然是有问题的,但这毕竟是一种更彻底的怀疑主义。两种不同的“反心理主义”运用两种不同策略应对这种更彻底的怀疑论,要么是胡塞尔式的诉诸直觉,要么跟随着逻辑形式主义,将所有逻辑问题归结为因定义而生———罗素和弗雷格显然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努力的方向,尽管他们都没有做到这一点。事实上,将哲学化为纯粹逻辑的道路正是被他俩证实走不通的。但不管怎么说,任何一方都是在努力寻找逻辑的可靠的真正基础,而不会对这一基础是否存在产生任何怀疑。
但现象学最终成为了心理学而不是哲学的方法论,因为正如海德格尔后来说的“:如果现象学既不是逻辑学又不是心理学的话,那么,它的特点又在哪里呢?在这里会出现一种全新的哲学学科,甚至是一种具有自己的地位和优点的哲学学科吗?”
而纯形式化的方法,正像拉卡托斯指出的那样,也无法解释为何逻辑—数学成为唯一的科学语言,以及它是如何不断改造自身而扩张自身的解释力的。两者在 20 世纪后期都展开了深入的反思,这一反思的结果是,具有计算机科学和神经生理学之严格性的心理学分支———认知科学的崛起,成为心理主义重归逻辑哲学的标志;而承认逻辑的多元性,则是逻辑学家在严格性与表达力之间作出的妥协。④
二、逻辑哲学的认识论历史回响
(一)逻辑哲学的中心任务
对于逻辑哲学的中心任务有各种各样的表述,整体上说,可以划分为强调其规范性和描述性的两大类,但是必须注意,这样概括并不能完全揭示出不同观点的丰富性。举例而言,逻辑哲学家中仍不乏将逻辑视为一种世界的图式的柏拉图主义者,他们强调用逻辑规则来规范自然思维,同时又坚持认为逻辑规则本身只是那个“理念”世界的标准陈述,而逻辑哲学的任务有点像拉卡托斯说的是去“发现”而不是“发明”逻辑规律;另一方面,一些英美哲学家如蒯因等,将逻辑哲学看作一种语言哲学,并乐于寻找这种语言规范实际应用到自然语言中产生的种种怪论,使严谨完整的逻辑系统显示出它的另一面。即它不适用于一切情况,在某些情况下,会显示出它的局限性。这样看来,逻辑哲学又像是一种对于逻辑学的评论学。
逻辑哲学问题与语言本身的纠缠是维特根斯坦的重要发现;在此之前的努力正如前文谈到的,多半是在泥沼中跋涉。逻辑哲学兴起于 19 世纪末,这是现代科学体系大厦飞速建设,其基本研究和思想方法得以确立的时期。以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的发表为根本标志,可以说逻辑哲学想要解决的是准确描述的问题———具体而言,是解决哲学问题的逻辑描述问题。这种提法有一个预设,就是“逻辑的描述”等于“准确的描述”,至少在当时看来,这种表达是可以接受的:即使当时的逻辑学不足以达到这种准确性,这一等式的最终成立也是可指望的。
这样看,逻辑哲学起源于一种“成功学”,它是在逻辑—数学语言获得了描述世界的优势地位后,对其进行合法性论证。这一工作的目标本身已经决定了它的性质:不论走逻辑主义还是心理主义的道路,其目标都在于寻找逻辑—数学语言可靠性的坚实基础,很难保证不会重复前人已有的东西。
(二)高尔吉亚的三个问题
正如本文开头所说的,解释近代逻辑哲学自身的困境,应当回到整个认识论和思想史的大背景中去。
与其说逻辑形式主义和心理主义是被对手击倒,不如说是自己走入了绝境。但这种绝境似乎又是命中注定。这么说可能有点勉强,但是整个认识论的发展史似乎真的是在一步步印证高尔吉亚的三个问题:无物存在;即使有物存在,我们不可能认识它;即使认识它,我们也不可能准确地描述。
可以拿经验论和唯理论争论的结局做个参考:经验论传统本来是诉诸观察的,这迎合了近代科学的要求,但科学自身的发展却越来越依赖间接经验,因为科学家已经意识到人的观察力的严重局限,而测不准原理则是对这一路径的终极挑战;唯理论中的“谬误”最终成了定义的产物(by definition),而分析性命题被预设的自明性一旦接触到客观世界多元化的氧气,反而成为最主观、最个人化的偏见。唯理论在不断排除先验意义上的分析性观念,而经验论却在暗渡陈仓地引入更多的先验知识。
游离于逻辑实证主义外围的波普尔首先注意到这一问题,他不仅指出柏拉图“表象背后的本质”是一个神话,同时也认为感觉和思维的映像关系并不十足可靠,与逻辑主义和心理主义都保持了距离;善于批判的后现代主义者如德里达则直接将传统哲学斥为“逻各斯中心主义”,以后现代的方式对抗追寻逻辑确定性的努力。为了行文的便利,本文在叙述中放弃外延难以确定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而改用波普尔的“本质主义”,但不得不承认两者发现的是相似的问题。
某种意义上,反本质主义标志着高尔吉亚的三个问题的终结。对于第一个问题,唯名论和实在论延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争论,解决的正是究竟共相还是殊相是可靠的认识对象问题;高尔吉亚的第二个问题是认识的可靠途径问题,这正是经验论和唯理论想要解决的问题;最后,当我们经历了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后,惊奇地发现高尔吉亚关于认识的可靠描述问题依然在耳边回响。而反本质主义颠覆性地向我们说明,认为人类的认识存在一个可靠的基础,这只不过是一种理论上的幻觉。
三、结论
放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中,上文的论述会令哲学家沮丧,但是作为现代人,我们惊奇地发现,面对逻辑基础性和客观真理性争论的退潮,眼前展现的并非一片荒原,而是硕果累累的田野。面对逻辑哲学中的这些基础性争论,当代哲学家们的态度各不相同,从中也能看到一些新的可能性:
首先,尽管逻辑哲学倾向于对此避而不谈,但现代哲学的反本质主义对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的冲击都是巨大的,这使得过去的硝烟看上去只是一场本质主义的“内战”;以反本质主义的视角来看,试图为逻辑寻找科学基础或干脆将其改造成科学,高估也低估了逻辑的价值;对于何谓逻辑,我们应该持远比科学宽容的态度。逻辑学家如哈克和普特南意识到了这种问题,开始批判“逻辑绝对主义”并采纳更彻底的逻辑实用主义;普特南强调“逻辑可修正”,暗示逻辑学本身的发展依赖于对形式语言表达力的新需求。当然,修正的对象依然是形式系统和一致性这些逻辑学的根本对象,而不是彻底放弃建立形式语言的努力。正因如此,不论采取弱心理主义还是弱逻辑主义,逻辑学始终需要回应的仍然是来自反本质主义的挑战———这种挑战永远不会结束,而正是这种张力为逻辑哲学继续存在提供了理由。
其次,发现认识终究是不可靠的以后,在逻辑哲学本身还能有何建树这一问题上,仍然有不同的观点:费耶阿本德认为应该勇敢地接纳一种认识论无政府主义;哈贝马斯———作为政治哲学家而不是逻辑学家,提出在思想多元化的情况下建立“交往理性”的规范,这也是逻辑可以为之贡献的领域;而波普尔则指出,在被严格限定了解释范围的理论框架中进行有益的探讨,并开发出具有局部解释力的新理论仍然是可能的。同维特根斯坦一样,波普尔也认为哲学应当成为思想的治疗师;不同于维特根斯坦的是,维特根斯坦始终试图为合格的哲学建立一套认定标准(至少是排除坏哲学的标准),而波普尔只是认为医治哲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对什么都没法十分确定———这源自人类自身无法摆脱的可错性。
不管怎样,对于哲学家来说,讨论本身甚至比讨论的对象更重要,因为这是反对任何理论意识形态化的重要工作。哲学家们需要面对的是这样一种危险:理论就像权力和资本一样,它的解释力永远倾向于自我膨胀。即使抛开这重要的责任不谈,讨论本身也是富有乐趣的,正如胡适所说:怕什么真理无穷 ,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注释:
①〔德〕埃德蒙德·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一卷》,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年版,第 46 页,第 19 节。
② 极端地看,弗雷格和罗素的谓词理论就像是“悬置”的技术实现。
③ 普罗塔戈拉认为个体的感觉至少是无法也无需置疑的“,人是万物的尺度”。
④ 尽管如此,很多逻辑学家还是不接受心理解释。例如,直觉主义逻辑作为一种变异逻辑尽管排除了排中律,但仍认为数学是建立在可接受的论证之上的,而论证要靠直觉主义系统表达。换句话说,他们仍然把数学的基础建立在一个封闭的符号系统之上,否认如拉卡托斯发现的那样,数学本身也是在开放的环境中,通过搭建概念的空中楼阁,不断试探建立起来的(参见《证明与反驳》,拉卡托斯着,中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年版)。
参考文献:
[1] 江怡.胡塞尔是如何反对心理主义的?———对《逻辑研究》第一卷的一种解释[A].现代德国哲学与欧洲大陆哲学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C].2007.
[2] 陈波.弗雷格的反心理主义及其困境(初稿)[A].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北京:第二届分析哲学讨论会论文集[C]. 2006.
[3] 章雪富.哲学心理主义和维特根斯坦的“意向性”理论[J]. 浙江学刊, 2003,(1).
[4] 沈荣兴. 逻辑学中的心理主义和反心理主义述评[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1).
在当代分析哲学大潮中,关于名称的逻辑语义学研究是一个热点。沿着密尔(J.Mill)对名称的语言学思考,早期逻辑哲学家对名称语义的关注集中于专名(propernames),即指称某一个单独对象的名称,如爱因斯坦、亚里士多德、太阳、中国等;出现弗雷格(G.Fre...
现代意义的辩证法和形式逻辑都是西方哲学的产物,于20世纪初伴随着西学东渐的文化思潮被正式引介到中国。它们的传入具有共同的时代背景,那就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为了救亡图存,实现民族振兴,一些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有感于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落后,...
逻辑作为工具、方法或出发点,一直是形而上学的基础,自亚里士多德至今都是如此。亚里士多德关于是的第一原理就是矛盾律这条重要的逻辑规律①,因而关于是的本体论是从矛盾律这样的逻辑规律出发的,排中律也在考虑范围内,它们值得被称为关于是的普遍原理。从根本...
经典逻辑通常将逻辑的范围局限于陈述句,而排斥其他类型语句。因为它们不具有确定的真假。随着逻辑的实践和认知转向,祈使、疑问、命令等命题态度均纳入了逻辑学范畴,发展出包括问句逻辑在内的一大类认识论逻辑。问句逻辑又称问题逻辑或问答逻辑,旨在研究...
摘 要: 由于权衡论证中同时包含了正反两方面的理由, 它通常被解读为对应着一种通过对正反两方面理由加以权衡而得出结论的证成机制, 并由此而被视作一种独特的逻辑论证类型。当前对于权衡论证进行逻辑重构的主要方式, 是强调反面理由的逻辑功能, 并通过增加...
第二章《韩非子》中的言一、言的含义言,在古代汉语中,其含义较多,一般分为动词和名词两种用法,现分别列举如下:一、作为动词:1.言的本义是说,说话。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国语周语上》;2.议论,谈论。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实存问题,即哪些东西是现实存在的问题,被看做是形而上学的问题。对此,《逻辑研究》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形而上学的中立性。在《逻辑研究》中的形而上学中立性一文中,扎哈维认为,根据这种中立性,形而上学中的实在论和观念论都是需要避免的。更重要的是,这...
休谟所提出的是与应当问题(简称为IOP)可以看做是科技与人文关系的核心问题之一,自1739年正式提出的二百七十年多年以来,哲学史中对此进行的长期研究为这一问题的解决积累了资料,现代逻辑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途径。本文在总结哲学史和现代逻辑...
引言查尔斯汉布林(CharlesLeonardHamblin,1922--1985)是澳大利亚哲学家和计算机学家,墨尔本大学哲学硕士。早年间他主要从事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方面的研究,后来开始转向论辩哲学的研究。20世纪70年代出版《谬误》一书,书中对传统谬误理论,尤其...
中国古代有没有逻辑?中国的逻辑是否存在?中国古代逻辑研究的困难是什么?中国古代逻辑研究的出路究竟是演绎化还是归纳化?这些重要问题近年来逐渐成为逻辑学界和哲学界争论的热点。在这里,我们将基于逻辑与文化的关系,从归纳逻辑、非形式逻辑等视角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