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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值载体问题的探讨与反思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07-17 共10155字

  引言

  真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逻辑学以求真为目标。

  而在关于真的理论中,真值载体(truth-bearer)是一个被反复提及的概念。什么是真的承载者?当我们谈论真的时候,什么是我们讨论的对象和基础?虽然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提出用命题这个概念作为真的承载者,并且这一用法一直延续了整个传统逻辑的各发展阶段,但随着现代逻辑和语言哲学的兴起和深入发展,对命题的形而上学的反思和质疑开始不断涌现:命题的本质是什么?命题在本体论上承诺了什么?世界是否存在着命题这样的抽象实体?到底什么才是真的承载者?随着真在逻辑学中的地位日益彰显和突出,真值载体的问题也愈发受到现代逻辑和现代哲学的重视,对真值载体的回答也成了各种真理论首先面对的问题。

  关于真值载体问题,我国学术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颇为关注,许多专家学者都对这一问题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和观点,①并逐渐趋向于命题说和语句说两种观点之间的对立和争论,前者认为命题是真的承载者,而后者则认为语句是真的承载者。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这些关于真值载体的讨论都是在现代逻辑的语境下进行的,而在此语境下,命题这一概念也不再是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原初含义。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篇》里引入“命题”这一概念时,是将命题定义为有真假的句子;而现代逻辑所谓的命题,则用来表达句子的意义,是一种抽象的实体。正是在此意义上,关于真值载体语句说的观点是比较接近于亚里士多德的原意的,但这种观点却受到很多误解和排斥,并被许多人认为是对亚里士多德逻辑精神的背离。而现代逻辑语境下的命题说和语句说分别来源于弗雷格和蒯因。弗雷格是现代逻辑和分析哲学之父,正是通过他的努力,真在逻辑学研究中的重要位置才被凸显,真由此才成为现代逻辑研究的任务和目标。弗雷格认为真值是针对句子的含义即思想而言的,而思想既不属于客观世界,也不属于主观世界,而是属于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之外的第三种范围。蒯因是20世纪分析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用逻辑的方法和视角研究哲学是其一生的研究主题和追求。在蒯因看来,对真的追求不仅是现代逻辑,也是现代哲学的任务和目标。在真值载体问题上,蒯因坚持认为没有必要引入命题或思想这样的抽象实体,真的载体是句子。蒯因为此还专门提出了恒值句(eternal sentence)这一概念,并用这样的句子类型作为真的承载者。通过对比弗雷格和蒯因的真理论来探讨真值载体问题,是一个有益的视角。由此,我们不仅能够进一步反思在真值载体问题上命题说和语句说的得与失,而且,还能够进一步以真值载体为视角反思意义理论以及真与逻辑的关系。因此,本文将重返弗雷格和蒯因,从他们各自关于真的理论出发,在一个更加宏观的理论背景下,探讨和反思真值载体这一问题。

  一、思想:弗雷格关于真值载体的看法

  在弗雷格的逻辑理论中,真是一个重要的并占据核心位置的概念。研究现代逻辑有两种路径:句法学(syntax)和语义学(semantics),其中,句法学是关于建构形式系统的学问,而语义学是对形式系统进行解释的理论,其关注和解释的是形式系统中语句的真假取值问题。因此,可以说,语义理论就是关于真的理论,真是语义学并进而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弗雷格曾经这样描述真在逻辑学中的重要性:

  “正像‘美’这个词为美学、‘善’这个词为伦理学指引方向一样,‘真’这个词为逻辑指引方向。”①逻辑学以求真为目标,而真又和指称、意义、同一、本体论等问题密切相关,以至于在研究真的过程中,意义、指称、同一等现代哲学的重要理论都将会被讨论和涉及。此意义上,真不仅仅是现代逻辑并且也是现代哲学的核心概念。

  关于真,弗雷格认为,它首先是一个与句子密切相关的概念,是一个句子的意谓。在一个典型的简单句中,一个专名和一个概念词构成一个句子,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在这样的句子中,专名“亚里士多德”具有含义,其含义体现了人们对它的某种认识;相应于这种认识,专名指明它的意谓,即它所指称的对象。概念词“哲学家”的意谓是一个概念,而概念的最大特点就是其谓述性,即相对于每一个代入的名字,概念词都会形成一个句子;句子的含义是思想,对应于这种思想,会产生一定的真值(truthvalue),而真值就是句子的意谓。在这里,弗雷格区分出了三个不同的层面:语言、含义和意谓。其中,专名、概念词和句子是语言层面的东西。专名和概念词的含义共同构成了一个句子的含义,即思想,这是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对象、概念和真值是意谓层面的东西。对于代入的每一个名字,概念或者适用于或者不适用于这个名字所指称的对象,由此产生真或者假的问题。真是对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即思想的断定,真是句子的意谓。在此基础上,弗雷格认为真是对句子所表达的含义的断定,真的载体是思想。

  弗雷格进一步指出,真虽然是对句子所表达的思想的断定,表明了思想的某种性质,但这种性质相对于句子的其他性质而言,是独特的。首先,真是不能被定义的。弗雷格认为,真是我们语言中的最基础的初始符号,以至于我们不可能再把真这个概念还原为更简单的东西,因而,真本身在我们的概念体系中是不能被定义的,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揭示“是真的(is true)”的规律。而“是真的(is true)”看似是一个谓词,但实际上,这个谓词与其他的谓词是不同的。谓词和主词作为句子的组成部分,是处于认识的同一个层次上,并且谓词和主词的结合总是仅仅能达到思想,而绝不能使我们的认识从含义达到意谓。而“是真的”却是对句子所表达思想的性质的一种断定,“是真的”这个谓词使得我们从语言层面进入到对句子所表达的含义及其真假的思考。因此,真和思想的关系绝不是谓词和主词的关系。对真的追求驱使我们从含义进入到意谓,思想和真处于认识的不同的层次,并且,虽然“真的”这个谓词类似于物理学探讨“热的”和“重的”这些谓词,以及化学上探讨“酸性的”和“碱性的”这些谓词,然而,物理学或化学在探讨上述谓词之外,还考虑其他的性质,而逻辑学却只考虑“真的”这唯一的谓词,逻辑学以求真为目标。思想正是弗雷格用来把握真的载体,并进而是逻辑学研究的对象,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真与逻辑密切相关。

  弗雷格之所以强调句子的含义而非句子本身是真的载体,是因为在弗雷格看来,句子是表达思想的语言形式,同一个思想,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表达形式,这些不同的表达形式表达了说话者的多种感情和愿望,有的表达了说话者的某种感情(如惊讶、感叹等),有的表示了说话者想着重强调的东西(如,采用被动语态,则说话人强调动作的承受者是谈话的重点等)。句子中所表达的这些情感和修辞,虽然与文学和诗学密切相关,并且是它们的研究对象,但这些东西却不是科学所关心的,科学只关心与句子真值相关并决定句子真值的东西,真是所有科学追求的目标。逻辑学与其他科学的区别则是,其他科学都是在使用真这个概念,而逻辑学却要探寻什么是真,并以寻求真的普遍性的规律为目标。正是为了探寻真并且专注于“是真的”的普遍性规律,弗雷格采用的方法就是忽略句子的不同表达方式,只关注句子所表达的内容。在其早期着作《概念文字》中,弗雷格将句子所表达的内容称为“概念内容”,后来,他又将其称为“思想”,并认为“是真的”这个谓词总是针对句子所表达的内容即思想而言的,而不是针对句子而言的。在弗雷格的概念系统中,“在普拉蒂亚希腊人战胜了波斯人”和“在普拉蒂亚波斯人被希腊人战胜”这两个句子,表达了同一个思想。“是真的”这个谓词则是针对这同一个思想的断定,而不是针对这两个不同句子的断定。在弗雷格看来,句子的不同表达方式对于探索真而言,是不具有重要意义的,因此,他断言:“在句子的意谓(即真值---作者注)上,所有的细节都消失了。”①
  
  作为真的载体,思想又是什么呢?关于思想,弗雷格曾专门撰文进行详尽的探讨。在弗雷格看来,从哲学层面而言,思想既不是客观的事物,也不是我们内心所制造的主观感觉,而是属于独立于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的第三种范围。“第三种范围”是弗雷格为了说明思想的独特性而提出的新概念,对于第三种范围,弗雷格曾这样解释:“属于这种范围的东西在它们不能被感官感觉这一点上是与表象一致的,而在它们不需要它们属于其意识内容的承载者这一点上是与事物一致的。譬如,我们以毕达哥拉斯定理表达的思想就永远是真的,无论是否有某人认为它是真的,它都是真的。它不需要承载者。它绝非自它被发现以来才是真的,而是像一颗行星一样,在人们发现它以前,就已经处于其他行星的相互作用中。”②由此可见,与外部世界的客观事物和内心世界的表象相比,思想虽然和内部世界的表象一样不能被人们的感觉器官所感受到,但与表象需要承载者不同,思想并不需要承载者,这一点是与客观事物一致的。因此,弗雷格提出思想并且只有思想既不属于客观的世界,也不属于主观的世界,而是属于第三种范围;作为居于第三种范围的思想,它不需要承载者,并且可以被人们所交流和把握。这是弗雷格从哲学层面对思想的属性的一种界定和澄清。

  在弗雷格的理论中,思想虽然属于第三种范围,但思想是要通过语句来表现和表达的,因此,弗雷格关于真值载体的理论是与句子密切相关的。而弗雷格从句子出发来研究真,并把真作为逻辑学的目标,这在现代逻辑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把句子作为意义的最基本单位,并认为概念只有在句子中才具有意义,这改变了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所一直习惯的认识模式,即认为我们的认识总是从概念出发并且概念是意义的最小单位。王路教授认为弗雷格从句子出发来研究真的观点,开创了“一种新的意义理论的分析模式”.③ 斯鲁格认为弗雷格将真看作句子指称 的 观 点,是“独 具 特 色 的 对 哲 学 逻 辑 的 贡献”.④ 达米特则进一步认为弗雷格在这些意义理论中所提供的术语迄今“仍然可以用来最富有成果地提出基本问题”.⑤ 其次,把真归之于句子,最终使得哲学与心理学区别开来。逻辑学和心理学都关心信念和判断,但它们关心的方式不同,心理学关心信念或判断的原理,其遵循的是心理学的规律,而逻辑学研究证明这些信念所持的理由,其所关注的是有效推理,即在其他命题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命题的真,真由此成为区别心理学与逻辑学的“关键性概念”.⑥ 再次,现代逻辑有两种刻画推理的路径:语义学和句法学。把真作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并从句子的深层结构中分析推理过程的必然性,这是一种从语义方面的说明。弗雷格在其理论中突出真这个概念,恰恰是从语义方面去说明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二、思想或命题所带来的理论困难:来自蒯因的质疑

  在弗雷格的理论体系中,思想是真的载体,而弗雷格这种将思想作为真值载体的做法,和传统逻辑中对命题这个概念的态度是一致的。自从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里首次提出“命题”这一概念作为真值载体以后,命题一词一直是传统逻辑非常重要的概念并被用在很多场合。总体而言,传统逻辑关于命题这个概念有四种用法。首先,命题是用来表示可以为真或为假的取真值的东西。在真作为核心概念的逻辑体系中,命题的这种用法具有本质的意义,这也是命题在传统逻辑中最重要的用法。其次,命题被用来表示句子的言语意义。再次,命题被用来表示语言行为,如断定、命令、威胁等的内容,这是关于命题使用的一种语用的用法。最后,命题被用来表示某种心理状态或者命题态度的内容,如相信、愿望、渴求等的内容,这是关于命题的一种心理学的使用方法。而在弗雷格的理论体系中,思想是真的载体,思想是句子的含义(sinn),思想是语句所表达的内容,思想是包含命题态度的句子的内容。思想这个概念具有传统逻辑中命题这个词项的所有的用法,因此,逻辑学家们一致倾向于认为“弗雷格的‘思想’很自然地成为‘命题’的传承”①。

  针对命题这个概念所承担的众多角色和责任,以及弗雷格深化了传统逻辑中使用命题这一概念的传统,很多哲学家,如戴维森、哥德尔等都提出了质疑,而蒯因就是这些质疑者中最杰出的一个,他对命题这个概念在逻辑哲学和语言哲学上的使用给予了最系统最持久的抨击和拒斥,并且,由于蒯因对命题的质疑和拒斥,对命题的性质和作用的反思成为当代逻辑哲学的最重要问题之一。归结起来,蒯因从三个方面对命题这个概念提出质疑。

  首先,如果命题用以表达句子的意义,蒯因则对意义理论本身提出质疑。在《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里,蒯因对意义做了详细的考察:同义性、必然性、分析性、保真替换性等几个被经常用来表达意义的概念,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却是循环论证的:“尽管不是直截了当的循环,但多少有点类似于循环。打个比方 来 说,它 在 空 间 上 有 着 一 条 封 闭 曲 线 的 形状。”②在蒯因看来,意义本身并不是一个确定的精确的概念,试图在意义的基础上为命题建立一个融贯的理论,更是一种徒劳。

  其次,命题被很多哲学家用来表达一种抽象实体,而蒯因关于实体的认可标准是“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根据这个原则,如果不能清楚地说明一个实体的个体化条件,就不能在本体论上承认该实体。而命题这个概念有时被用来表示真的承载者,有时被用来表示句子的内涵或意义,几种用法的无原则的交替使用,使得命题的同一性变得模糊不清: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能说明一个命题等同于另一个命题?是因为它们表示了同样的思想,还是因为它们表达了同样的事实,抑或是因为它们的语言表达方式是一样的?对此,即便是赞同使用命题这一概念的哲学家也没有给出确定的答案和明晰的标准。而缺乏同一性的标准,蒯因就拒绝在本体论上承认命题这样的抽象实体。

  最后,蒯因进一步认为,讨论命题的同一性或等值性本身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蒯因说:“我之所以反对命题,主要不是出于哲学上的悭吝---出于一种梦想天地间除非必要不能增加实体的愿望。

  也不是更特别地出于殊相论---不赞同难以捉摸的或抽象的事物。我的反对是更迫切的---如果存在着命题,它们就会招致语句之间的某种同一或等值关系:哪些语句是等值的,表达了同一个命题。现在我的反对意见是,那种特有的等值关系在语句层面并不构成任何实在的意义。”③在蒯因看来,在考察个体词的同义问题的时候,我们使用的原则是保真替换性:如果两个个体词总是可以用其中的一个替换另一个出现于其中的真的陈述,其结果总是真的,则这两个个体词是同义的。相应地,关于命题,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断定两个语句表达的意义是等值的,或表达的是同一个命题?对此有两种比较着名的方案:一种方案认为当两个语句表达的客观信息相同时,这两个语句便是等值的;另一种认为,如果两个语句表达了相同的经验内容,那么,这两个语句是等值的。蒯因对这两种方案一一提出了反驳。首先,什么是一个语句所表达的客观信息呢?如果是在一个科学实验中,我们会预先知道要考察的对象和考量的目的,并且,有明确的规则将信息中与实验无关的不重要的信息或特性分离开来,那么,我们可以谈论语句所表达的客观信息;然而,在日常的对话中,我们不知道谈话的目的,没有明确的规则,因而,诉诸客观信息这个概念也是无法说明句子的等值问题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蒯因认为,谈论句子所表达的客观信息是一种徒劳的对语句等值的说明,因为“这不过是重新措辞来谈论我们正在谈论的那个话题”.④ 其次,将语句的等值看作经验内容的相同,也是不可取的。在蒯因看来,相信每个句子的意义都等值于某种以指称直接经验的名词为基础的逻辑构造,这是经验主义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教条,而实际上,没有任何特殊的经验内容会与任何特殊的陈述发生直接的联系,因为“我们所谓的知识或者信念的整体,从地理和历史的最偶然的时间到原子物理学甚至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是一个人工的编制物。它只是沿着边缘同经验紧密接触。或者换一个比喻说,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在场的周围同经验的冲突引发内部的再调整。对我们的某些陈述必须重新分配真值,一些陈述的再评价使得对其他陈述的再评价成为必要,因为它们在逻辑上是相互联系的……但边界条件即经验对整个场的限定是如此不充分,以至于在根据任何单一的相反经验要给哪些陈述以再评价的问题上是有很大的选择自由的”①。从这样的整体主义经验论出发,蒯因认为诉诸经验内容,语句的等值问题依然是个问题。

  命题是语句的意义,并进而成为真值的承担者,这是传统逻辑的一个基本假设。但蒯因通过系统的论证,指出语句的意义并进而连语句的等值问题都是无意义的问题。命题是我们谈论句子真假的一种不必要的假设,拒斥命题,是蒯因的毫不动摇的立场。

  三、恒值句:蒯因关于真值载体的看法

  在拒斥命题的基础上,蒯因认为真的载体是句子。蒯因提出许多哲学家之所以感到真假对命题才有意义,是因为他们认为真假取决于实在而不是语言,而句子是语言,谈论句子的真假好像脱离实在来谈真假,是荒谬的。而实际上,真假确实取决于实在,谈论语句的真假,是一种以间接的方式谈论实在,实在因而是 真 假 的 全 部 的 关 键,因为,“谈论一定语句的真假时,我们不是在谈论语言而是在谈论世界,谈论语句之真是一种间接的方式”.② 在哲学讨论中,语言是我们必须依赖的媒介和手段,我们只能运用这样的语义上溯方式来谈论世界和实在。句子有不同的类型,按一般的语言学的划分,句子可以分为陈述句、祈使句、命令句和感叹句,而逻辑学主要关注的是陈述句;但即便是陈述句,又会有很多复杂的情况,如时态问题,以及包含索引词的句子的真值问题。蒯因认为,虽然时态、索引词等是语法学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但这不是逻辑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逻辑学作为一个研究真的普遍性的学科,总是从这些陈述句中抽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句子。这个具有代表性的句子 使用 一般现在时来消 除 各 种 时态,用具体的名字或时间、地点补充句子中的索引词。这样得出的句子的真值如果为真,则其所具有的各种形态的句子都为真,这样的句子的真值如果为假,则其所具有的各种形态的句子都为假,蒯因把这样的句子叫作恒值句(eternal sentence)。

  恒值句是与“场合句”(occasional sentence)相对应的概念,如“这里面有铜”,这个句子的真值会随每一次说话者所处位置的不同而不同 ,而“氧化铜是绿色的”则永远是真的,前者是场合句,后者是恒值句。所谓恒值句,就是“独立于它们碰巧在其中被说出或写出的环境,永远保持真或永远假的语句”.③ 对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使用的语句,如果将其去时态化为一般现在时,并且将其中索引词的内容补充进来,就可以将其转化为恒值句。相对于恒值句,那些具体的句子都成为这个恒值句的殊例(token)。

  恒值句是蒯因为了探求真而设计出来的装置。

  蒯因认为恒值句的最根本特征就是“它们是真本身的储藏所,从而也是所有科学的储藏所”.④ 在蒯因看来,科学作为严格的理论体系,其所追求的是真的稳定性。科学的资源虽然来自于一个个的观察句,但用以表达科学成果的理论语句只有在一个个观察句或场合句多次重现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而一个观察句或观察句多次的重现,使得这个句子越来越摆脱其特定的语境而为真,这就使得一个场合句或观察句变为恒值句。恒值句与其相应的观察句和场合句的关系是类型(type)和殊例的关系,它们共享一个真值。在此基础上,蒯因认为:“这样限定的陈述句---恒值句---是我在以下大多数地方将其看作真值载体的东西。”⑤用恒值句作为真值载体,从而使得逻辑对很多无关的语言问题进行了有效的回避和摒弃,从而使得逻辑理论大为简化,这为逻辑和其他科学提供构造世界的严格规范形式提供了可能。

  蒯因用比喻的方式进一步说明了恒值句与逻辑的关系:“恒值句与逻辑的关系就像银币与经济:通常我们是见不到它们(恒值句---作者注)的,但是需要利用它们进行结算。”①蒯因进一步认为,逻辑学所探讨的是恒值句的真,而恒值句的真就在于句子与实在的相符。在塔斯基的T约定中,“‘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单引号里面的句子是一个恒值句,其真值是我们考察的对象。当我们探求这个句子的真值的时候,我们不是在探究句子的意义,而是在探求语言的指称,这种向句子的指称的攀升,实际上是“从世界出发的暂时的重新的处理”,②而“是真的”这个谓词的效用刚好是消除了语言的指称问题:“为真这个谓词一再地提示我们,尽管技术上我们上溯至谈论语句的指称,我们的眼睛还是在盯着世界。”③当我们把真归之于这个句子的时候,即是把白色归之于雪,这就是句子与实在的符合,引号在这里构成了谈论语言与谈论雪的全部区别。当我们把真归之于句子的时候,就是把白色归之于雪,因此,真归之于句子恰恰就是取消了这个句子中所包含的引号。所以,蒯因将自己的关于真的理论简洁化为一个着名的口号:“真即去引号。”④
  
  结语

  弗雷格和蒯因关于真值载体的看法都是审慎的,他们都是以各自的真理论为框架和背景来探讨这一问题的。真值载体问题不是他们理论体系中的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与他们各自关于意义理论、等值问题以及本体论的看法密切相关。通过对比弗雷格和蒯因关于真值载体问题的看法及分歧,我们可以得到如下重要的启示:

  弗雷格和蒯因在真值载体问题上的争议,是由他们对意义理论的不同态度所引发的。弗雷格在讨论句子的时候,区分出了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两个不同的层次,而语言所表达的东西又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含义和意谓。关于含义,弗雷格坚持在句子的语境下分析其中所包含的专名和概念词的含义,换言之,专名和概念词不具有独立的含义,它们都是句子所表达的含义,即思想的组成部分。关于意谓,弗雷格认为,一个句子的意谓是其真值,正是对真的追求驱使我们从含义转向意谓,专名意谓一个对象,而概念词意谓一个概念,一个句子的真值取决于这个句子中表达的概念是否能够谓述这个对象。因此,弗雷格断言:“逻辑的基本关系是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关系,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化归为这种关系。”⑤可以看出,在弗雷格的理论中,真是逻辑学追求的目标,句子是研究真的出发点,而句子的含义或思想则是用来把握真和研究真的凭借。相比于弗雷格的做法,蒯因却对意义理论本身持悲观的态度。在蒯因看来,意义是一个说不清楚的概念。他曾经用保真替换、分析性和必然性来说明语词的同义这个概念,但却发现这些概念之间是间接地相互循环论证的关系,意义这个概念依然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有鉴于此,蒯因倾向于在句子和句子的意谓之间,无需假定含义这个层次,而只是在句子和句子的意谓两个层面谈论问题:句子是语言层面的东西,而真是句子的意谓,真的承担者是句子,哲学是通过语言上溯的方式用句子直接谈论世界的。而命题作为含义层次的抽象实体,也一并被蒯因所拒斥。因此,弗雷格和蒯因关于真的承担者的不同看法,体现了他们关于意义理论的不同看法和态度。

  尽管关于真值载体,弗雷格和蒯因的观点之间存在着分歧,但在关于真的其他重要问题上,如关于真与逻辑之间的关系,以及探求真的途径等问题,弗雷格和蒯因的观点保持着一致性。他们都认为真是逻辑学的目标和任务。弗雷格认为,发现真是所有科学的任务,但相比而言,其他的科学都是在使用真这个概念,而只有逻辑是在研究什么是真以及真的规律,弗雷格进而把逻辑定义为“是关于真的最普遍规律的科学”⑥。而蒯因也持类似的看法,蒯因认为逻辑的任务是追求真,逻辑求真的方式就是把真句子与假句子区分开来,其区分的方法就是在逻辑体系内寻找逻辑真句子。蒯因寻找逻辑真句子的方法还是追求真的普遍性,逻辑在蒯因看来也是研究真的普遍性规律的科学。关于逻辑学如何探求真的规律,弗雷格和蒯因的做法也是一致的,他们都是把真分为两个层次来讨论:原子句的真和量化式的真。

  弗雷格认为一个原子句的真值是其意谓,它取决于句子中所含的概念词所表达的概念是否能够谓述专名所指称的对象;而一个全称量化式的真是指,对于任何变元的取值,函数都是一个事实,即都是真的。

  与弗雷格相对应的是,关于原子句的真,蒯因认为它取决于句子与世界是否符合,当我们探求一个句子的真值的时候,我们不是在探究这个句子的意义,而是在探求语言的指称,而当我们把真归之于这个句子的时候,如把白色归之于雪,这意谓着句子与实在的符合。关于量化式的真,蒯因借鉴和吸收了塔斯基的做法,在定义满足的基础上说明真,一个全称量化式是真的,则意味着量词后面的开语句被所有对象所满足。可以看出,在关于逻辑追求真的途径这个问题上,虽然弗雷格和蒯因所运用的术语不同,但其背后的思想是一致的。

  逻辑学是一门以追求真的普遍性为目标的科学,而真与句子密切相关。虽然基于对意义理论的不同态度,弗雷格和蒯因关于真值载体的看法存在很大差异,但无论是弗雷格还是蒯因,他们都认为真与句子密切相关,真是一个句子的意谓,逻辑学以求真为目标。蒯因出于对意义理论的悲观态度,他不希望假定命题这个抽象实体,而是把句子作为真的载体,通过谈论句子的指称来谈论句子的真值。而对于句子,虽然弗雷格认为专名和概念词都具有含义,而关于专名和概念词的含义他却没有给予严格的定义或界定,而是认为对于专名,我们只要通过它的含义知道其所意谓的对象,而对其含义的意见分歧都“可以忍受”① .对于概念词的含义弗雷格也是类似的态度:重点是知道概念是否适宜于每一次对自变元的代入,专名和概念词的含义都是为求真而服务。可以看出,对于句子所表达的东西,弗雷格虽然区分出了含义和意谓两个层次,但对于这两个层次而言,弗雷格更偏向和看重句子的意谓,句子的意谓与逻辑具有密切的关系,这一点也是和蒯因相一致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虽然弗雷格和蒯因在真值载体问题上存在分歧,但归根结底他们的分歧是哲学层面的,就逻辑层面而言,这种分歧并不影响他们各自对真的把握和研究。因此,真值载体问题,对于逻辑学的研究目标而言,是重要问题,但不是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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