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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研究绪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1-14 共71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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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1.1 研究的背景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也FI益繁荣,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投身于股市,证券市场也是一片欣欣向荣之景,证券市场具备资源重新配置的功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证券市场良好运行。为了加强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

  一方面,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不断流动的市场,确保资本市场效率的一个关键因素便是充分信息保障。此外,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企业各方都非常关注有关披露的信息,并会以契约的形式的签署和实施,并且广泛的使用。最后,对广大投资者而言,客观彻底的信息披露是其作出投资决策的根本依据。实践证明,上市公司披露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其公司运营情况,可以让投资人在熟悉上市公司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敏锐的判断。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还可以有效的防范证券市场的徇私舞弊等黑幕行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可以说是经历了一个由简单披露到多层次、系统化披露的制度过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也得到了很大的规范,这些举措显然都具有积极意义。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国家相关部门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与努力:2006年1月1日国家修定施行《公司法》和《证券法》;并且于2010年发布一号公告和二号公告等。

  但是,自2001年…2013年,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记录分析,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共有176家,2013年发行查处的违规上市公司相对较少,但是也达到了 13起,最多的一年为2008年,达到了 27起。诸多上市公司为什么在国家和监管部分陆续出台相关法律条款之后仍然“顶风作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方式方法有哪些,其原因何在,这些无疑都很有研究价值。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课题可以说是资本市场一个永恒持久的话题,无论是哪一个地区或者哪一个国度。就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而言,上市公司在施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如若把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机制与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差距非常显着,很多方面亟待完善,就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而言,我国的信息披露监管体系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信息披露的规范化管理任务任重道远。如何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监管是我们现阶段的工作重心。现如今,随着股权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资本市场掀起了一场伟大的革命,我国股市也首当其冲,。此外,当今的“全流通时代”的大背景之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们对追逐利益的欲望愈加强烈,这一现状有可能使得他们有更加强烈的动机去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获得非法的资本收益,因此,信息披露的监管无疑也将会面临更加重大和严峻的挑战。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股票市场能反应上市公司的股价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讲,证券市场也能够预测并且影响国民经济的走势。在任何国家或地区,资本市场一直深受人们的重视。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和谐发展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健康而有序的资本市场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关键一环,是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库”和“加油站”。特别是在如今举国都在为“中国梦”的美好愿景而努力这一背景之下,规范化发展的证券市场便是一股强大的积极的推动力,而信息披露又是证券市场是否能够健康发展的关键课题之一。

  本文基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经常发生这一现象,研究并阐述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特征、表现以及形成原因等内容,在文末,笔者结合国内外的相关制度和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管理的一些相关的政策,笔者认为,这些政策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是很有意义的。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信息披露的国内研究现状

  中国在信息披露的研究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一样,均属于初级阶段。依据不同的划分维度可以分为,从研究方法上来看: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在研究角度上看:国内比较研究和公司治理角度研究。另外,当前国内部分学者从自愿性信息披露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

  对制度层面的研究。汤云为、古澎早在2008年就开始关注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问题,得出了股票价格与披露的信息指标存在一定关联的结论。在不久之后,陆正飞等(2009)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多多: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完善,不能对违规现象形成有效的制约,上市公司本身缺乏风险意识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再者如若发现违规信息披露行为,我国法律对其相关人员或部门的惩罚不够力度,使得信息不能及时,全面的披露;最后监督管理部门并没有全面发挥其作用,使得存在漏洞,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这些都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此外,也有以比较法的角度上来研究的学者,如楚天舒(2012)通过对英美港三地上司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模式进行比较,明确指出了我们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模式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提出了增加披露内容的时效性、着重披露公司权益变动和内部协调情况,以及增加财务数据披露时间等建议。

  博弈研究。将博弈论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课题研究的有以下一些学者,例如2012年李萍率先提出了运用博弈论来论证会计信息披露的均衡形成机制,这一研究还是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赞成。继这一研究视角出现之后,又有学者在声誉模型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尝试运用声誉模型的理论分析方法来分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调的惩戒力度,并且也分析了代理人市场如何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的发生,将博弈理论再次运用到信息披露制度研究。较早运用纳什均衡理论进行研究的平新乔、李自然(2013)认为,在资本市场之中,存在着政府、上市公司、中介与投资者等多个博弈方,它们都在进行着博弈行为或者说存在着博弈关系。

  问卷调查研究。问卷调查作为一种实证分析方法,以数据为支撑客观地分析当前现状,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公信力。在2011年,王雄元、周勤业等学者相继做了这方面的研究,前者得出了以下结论:信息披露的强度到底要多大才算合适,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实质是对经济的干预,过度的信息披露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情况大部分暴露于阳光下,对于投资人有可能有利有弊,但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不利的,中国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应该有理适度;后者认为:运用问卷调查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知悉信息后得到的利润两者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知:信息披露的程度与投资者获取的利润成正比,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得较少,而投资者获取价值信息所花费的费用较多,相对来说公司的费用在减少,上市公司的的收益呈上升态势发展。

  从市场有效性假说角度进行探讨的研究。在2011年,马俊生进行了弱式有效与半强式有效的实证研究,其样本采集于中国证券市场,得出的结论仅仅适用于中国证券市场还不是有效市场。几乎在同一时期,王咏梅也研究了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努力方向问题,其研究的角度是从信息不对称角度、成本效益不对称的角度以及信息失真的责任主体的角度等。此外金德环等人(2012)的研究表明,不同类的上市公司并不会因为信息披露程度的不同而导致巨大的差异,虽然对于信息披露而言,每家上市公司都有各自的标准,尽管有些上市公司的股价因为信息披露波动幅度有些大而呈现震荡旳局面,但是总体上还保持在一个稳定的范围内。

  李峰涛(2012)以上海证券市场历史数据为基础,采用事件研究的方法,对数据和股价分别进行了相关性计算和分析,如此反复多次,最后的结论是信息披露确实对股价会产生影响,但是以来证券市场的有效调节,股价并不会产生巨大的波动,会在一个稳定的范围之内。

  对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张海琳(2011)、曹霞(2012)两位研究者,在经过对国外信息披露制度不同发展阶段的考察之后,并与中国的信息披露制度在相同时期进行比对,他们发现中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田昆儒(2013)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经济的影响,并且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在2010年,巫升柱、王建玲等人证实了中国股票市场存在好消息早披露和坏消息晚披露的现象,这种信息披露的方式存在严重的缺陷,尽管当时的研究状况良好,可是后续问题逐一爆出。

  同时,他们的研究也表明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在扩大,信息披露较之前几年更加及时和全面。张宗新、杨飞等(2009)对深市A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相关性的研究,发现信息披露的质量与上市公司的绩效之间存在显着正相关。随后,张宗新等(2010)对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的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时间、披露频率和可靠性等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层面的研究。2009年,崔学刚经过研究指出,政府对于证券市场的监管部分过多导致了职能重叠的现象,导致了对证券市场管理效率低下也使得政府的监管效率下降。之后,徐洪涛(2010)对如何协调自治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公司如何自律和如何对违规行为进行管制,在法律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马勇强(2010)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审计监管问题的研究表明,审计质量的提升可以有效防范违规的信息披露,这些有赖于会计审计工作,所以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有利于提升审计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完善性。

  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在2011年,李明辉等人较早的涉足了这一领域,他们通过研究认为,证监会在以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为主的背景下,可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随着用户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信息披露量相对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益突出,所以鼓励上市公司积极主动地进行信息披露是一个较好的办法。之后,何卫东(2013)从上市公司各个主体的角度出发,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分别进行研究,发现三者之间存在相互牵制的关系,上市公司如果可以进行一个良好的信息披露,投资者会更愿意选择其公司进行投资,也有利于公司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诚信问题显得不再突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达成双赢,投资人的信心也随之增加;再者监管部门也提高了其监管效率和管理效率,三方面都处于一个正牵制的局面。否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做的不到位,投资人的利益会受到相应的损害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效率也会下降,所以一切还是有赖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总量。他们并且指出了证券监管部门应尽促进上市公司进行积极的信息披露,制定相关章程,指引并鼓励上市公司做出有利于三方的决定。殷枫以201家中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构建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指标体系,并且还分析了盈余业绩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影响。

  1.2.2 信息披露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信息披露的研究还是比国内的要完善,他们会从多个视角,从广度和深度分别对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他们从早期、中期、和现在三个阶段进行了研究。

  信息披露研究的起步阶段可以说学者们主要集中在了会计报表这一方面,他们尤其关注上市公司的年报研究,希望借此找到决定股票价值的变量,但是,却很少有研究者考虑信息披露是如何去满足需求者的要求。Buzby通过对财务报表的相关研究指出,财务报表事项的相对是十分重要的,这一点与它们的在信息披露程度有着“低相关性”。

  在1975年,Barrett也对该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研究,其方法是他们分析了来自不同国家的10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通过整理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运营状况,对信息披露指数进行相关研究,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英国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比美国上市公司要好,他还认为,信息披露质量与国家的证券市场效率相关。

  Prieb Jrivat也用类似的方法考察了 1988年的,在泰国证券交易所64家上市公司的年报,通过回归分析后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与资本成本成无关指数,自愿性信息披露与公司规模、资本结构和外部审计事务所有关。同样用回归分析方法进行研究的还有Blevins,他检查了 574家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利用回归分析的方式进行研究,经过回归分析后,发现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治理、经营风险、成长潜力、公司规模和市场监管等因素呈现出显着相关的关系;信息披露程度与财务风险、资本结构和股票市值不存在显着相关。同时还发现,没有预测到的信息披露会在10天内影响股票价格,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在第二个阶段,研究者们已经开始以信息披露的理论框架,来分析市场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其中,不少研究也在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相协调机制这一方向上做出了努力。Baker选取33个事项对1625位投资者进行了问卷调查,他们发现投资者为了攫取最大利润,通过多个事项来形成预期,但是实际情况是投资者对信息的需要远远得不到满足。总体而言,对上市公司进行评价的方式就是通过计算的披露指数来决定,通过多种信息披露的方式,衡量到底满足投资者需求的有多少,以及投资人的满足程度如何,这样便有利于刺激上市公司积极的进行信息披露来保证其得到较高的分数,从而也给公司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这也是一个重点研究的现象。Lang发现一些大型公司、绩效辉煌的公司、发行证券的公司、股票回报率较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得分更高。Miller发现经理人面临公司形势突然好转时更可能提供盈利的预测信息,他还认为某些信息披露包含一些偏好,这些偏好与经理人的激励有关,但是也会影响到信息披露的质量。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披露制度发展得更加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秉承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理念,上市公司希望自己内部与外部需求者达成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

  但是以财务报表作为主要披露方式的信息所有者更多的是提供公司过去的经营和获利情况,而信息需求者,特别是投资者看重的则是公司未来的发展蓝图和利润空间,因此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为了缓解这一局面,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开始立足于投资者的角度,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以此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从而使得公司和投资者同时受益。Sengupta (2009)发现披露程度与债务成本存在负相关的关系。同时Botosan发现增加披露水平与资本成本也存在负相关关系。

  除此之外,国内外学术界对于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问题的理论研究也有了诸多有意义的成果,主要的有:博弈论、法律论、有效市场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及不对称信息理论等等。

  1.2.3 研究状况评述

  我们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学者,都对这一课题高度重视,并产生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从以上文献看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原因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层面:一是制度层面;二是治理层面;三是执行层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方面,除了针对问题提对策外,学者们也幵始对国外先进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比较借鉴,也有学者开始将其他领域的管理制度引入这一领域。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研究方面,学者们主要集中在违规方式和对违规行为背后的动机的理论分析。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问题的研究上,监管渠道、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等视角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重点。

  可以说国内外学术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这一课题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然而我国国内学术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研究仍处在低水平阶段,更多的是体制不健全,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处理不得当。虽然已有的研究在部分地弥补了我国在信息披露研究领域的缺失,但是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还是有着许多漏洞等待填补,所以健全信息披露体制建设迫在眉睫。例如,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如何从政策层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其次,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方式,能否建立可操作的考评机制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目前,国外幵始实行对行业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排名,而国内仅个别地区的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建立了考评机制,并且在实际操作评定方面还存在诸多漏洞,因此这一问题也显得较为棘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这一课题的研究以曰益深化,学者们的研究角度也在不断地扩展,跨学科研究也时有出现,如会计学角度、法理学角度、政治经济学角度等方面的相关研究。从学者们研究的着眼点来看,理论分析以及制度研究等一直是学者们比较关心的领域,实证研究也屡见不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制度上依然存在着很多漏洞,特别是在如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背景下,对该问题的研究仍然很有意义。

  1.3 研究思路、内容框架及创新点

  1.3.1 研究思路

  本文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反复发生着手,首先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作了深入的描述与分析,然后对上市公司的常用的违规方式做了细致总结,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危害,并且从不同视角分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动机和原因,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

  1.3.2 研究内容

  具体来说,论文的研究内容共分五个章节:

  第一章,绪论。笔者在第一部分从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意义以及主要内容等方面对本课题的相关信息做了阐述,接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这一研究课题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文献综述的展开主要从国内研究和国外研究着手;第二章,信息披露制度概述。第二章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内涵丌始,逐步地介绍我国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体系,之后,笔者阐述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在此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并在最后分析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一个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的意义;第三章,信息披露违规现象研究。本章的研究主线是:首先介绍了我国学术界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相关界定以及具体表现形式,其次是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常见的信息披露违规的诸多现象描述,最后,笔者通过综合分析,指出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失调的危害性;第四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方式、由来与影响。本部分首先总结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方式,然后从不同的角度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形成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第五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治理对策。最后一章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治理策略。1.3.3创新点和可能存在的不足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首先,在某些章节,本研究在研究领域上扩大了范围,研究的角度也有所扩大,开始引入多学科视角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进行解析。其次,国内比较以及国内外比较研究方法的运用也能够使本研究所提出的某些应对措施显得比较有建设性。

  本文可能存在的不足在于:一是数据样本不多,案例较少。二是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可能会出现对该课题的某些问题研究不全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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