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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管理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4-07 共55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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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问题探究
  【第一章】农产品流通信息整合分析绪论
  【第二章】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理论研究
  【第三章】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现状与问题研究
  【第四章】农产品供应链待整合信息及其分类
  【5.1】农产品供应链链内信息整合
  【5.2】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管理
  【第六章】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信息融合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农产品流通信息整合研究参考文献

  5.2 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整合

  链外信息对农产品供应链的高效运行也有重要作用,链外信息得到集成之后同样会改善农产品供应链的运行状况。链外信息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得到集成之后,农产品供应链的参与主体都会从中受益。比如,链外信息中的国内市场信息,主要包括特定农产品的产量、种植面积、库存量、交易价格等,有了这些准确而完备的信息作为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活动就会更加合理,也减少了其市场风险。同理可以得知,农产品供应链上的参与主体在做任何决策之前,掌握的信息量越是完备其决策的盲目性越小,市场风险也越低。所以,农产品供应链的链外信息整合需求急需得到满足。

  5.2.1 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

  链内信息是农产品供应链内围绕农产品流通过程而聚集起来的信息,是与供应链内的各参与主体的交易行为紧密联系的一类信息,其整合的主体必然是供应链条内具有领导作用的核心主体。而链外信息则是涉及所有农产品供应链参与主体的一类基础信息,与链内信息之间存在着不同,其整合主体必然也就不同。

  从链外信息的特征来看,链外信息具有普适性和正外部性,链外信息的普适性决定着链外信息整合涉及的范围广,整合过程中需要协调不同类型主体间的关系,需要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具有较强的协调和控制能力;而链外信息的正外部性则决定着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应具备公益性的特点,由于整合主体具有公益性,则整合之后的链外信息才能被所有供应链参与主体无偿使用,发挥链外信息的正外部性。同时,要想整合全国范围内所有关于农产品方面的链外信息需要强大的财力支持。综合以上所有链外信息整合主体的特点,只有政府部门才能够担当起链外信息整合主体的角色,所以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必然是与农业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等。

  5.2.2 链外信息整合的阶段

  为了顺利实现链外信息的整合笔者认为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层级平台重构、统一信息整合标准、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和持续发布指导性信息 4 个阶段。

  1.层级平台重构阶段

  从链外信息的整合现状来看,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的整合缺少一个统一的层级平台,链外信息没有形成自下而上的收集机制和自上而下的发布机制。以链外信息中的价格信息为例,其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整合机制,只是在一些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会存在简单的价格信息的统计,并在批发市场内借助电子显示屏或者批发市场自建的网站将价格信息发送出去,并没有对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和加工,价格信息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共享,而一些规模较小的批发市场尚不具备价格信息汇总的职能,造成农产品价格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缺失。而链外信息中的其他类信息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要想对链外信息进行整合,首先需要对信息整合的层级平台进行重构,形成统一的信息整合层级平台,链外信息整合才能事半功倍。

  在此阶段,作为链外信息整合主体的政府职能部门应该设置合理的信息整合层级平台。借鉴国外农业信息统计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链外信息整合的层级平台应分为 3 个层级,具体可以分为:国家层级、区域层级和地方层级。地方层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是指在省一级建立的平台;区域层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是指在由相邻省份组成的区一级建立的平台,包括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北和西南 7 个区域层级平台;国家层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是指在国家层面由农业部或者由农业部牵头成立的平台。每个层级的信息平台都应建立一个或多个信息中心,地方层级的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本省范围内的链外信息,包括本省范围内的农产品的生产库存信息(每类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产量、库存量)、农产品的价格信息、以及其他链外信息;区域级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区域内所有地方层级信息中心上报的链外信息进行汇总和简单的加工;国家级的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所有区域信息中心上报的链外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并定期将这些数据发布出去,并为所有参与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提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市场供求与价格、农业技术、防灾减灾等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通过建立层级分明的 3 级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现有的链外信息层级不明、信息混杂的局面,为链外信息的整合提供了平台支撑,并使链外信息形成了自下而上的信息收集制度,具体的信息整合平台构建。

  2.制定信息整合标准

  由于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很难建立一个被所有人都认可的标准化体系。而在实际的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所有的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都迫切需要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来指导其经营活动。建立农产品流通各环节的标准化操作流程需要标准化的信息作为支撑,因此在对链外信息进行整合之前需要制定信息整合的标准,包括信息收集的标准、信息处理的标准、信息发布的标准等。

  目前,农产品的链外信息存在着不同的收集、处理和发布的标准,标准的差异不仅导致了链外信息的凌乱,还使得信息使用者需要通过多个渠道去获取全面的链外信息,增加了其获取信息的成本。从链外信息的构成来看,部分链外信息提供者有专门的网站负责发布信息,并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信息整合机制,如宏观信息中的涉农政策法规信息、气象信息等;部分链外信息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信息的整合机制,但是在局部形成了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如价格信息,一些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会派专人定期在市场内收集各类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并在市场内通过电子屏幕或者专门的网站发布,但是这种信息整合机制中缺少信息的处理过程,而且没有形成持续的信息指导,信息的保存和信息的分析工作远远不够;还有部分链外信息处于缺失的状态,比如宏观信息中的国内市场信息,信息使用者不能在一个统一的查询网站找到全国范围内的该类信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信息整合的标准,通过标准化的信息整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精准的链外信息。

  信息整合的标准可分为信息收集标准、信息处理标准和信息发布标准。如前文所述信息的收集是由地方级信息整合平台来完成的。对于目前缺失的链外信息或者没有形成成熟的信息收集机制的链外信息,如农产品国内市场信息、价格信息等,需要由国家农业部制定统一的调查收集方法,包括信息调查的方式、调查时间、调查口径等都需要进行明确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收集的唯一性和权威性;而对于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成熟的信息收集机制的链外信息,如涉农政策法规信息、气象信息等,地方信息整合平台在对其进行收集时,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将该类信息提供者的信息系统进行整合,从而完成对该类信息的收集工作。信息处理主要是由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与区域级信息整合平台共同完成的,为了保障信息的统一性,信息处理原则仍然需要国家农业部统一制定,区域信息整合平台主要完成对基础信息的定性处理,即对本区域的链外信息按照内容的相似性进行汇总,并做简单的定性分析,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需要对所有区域级信息平台上传的数据运用分析模型和信息处理软件做进一步的定量分析。信息的发布是链外信息应用的关键,同样需要制定其标准。为了保证信息的及时发布,地方级、区域级和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都有发布链外信息的权利,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负责发布全国总体链外信息的整体情况,区域级和地方级信息整合平台则负责本省以及本区域范围内的链外信息的发布。各级信息整合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为处理之后的有条理的链外信息,各级信息整合平台会将这些链外信息按照不同的维度通过特定途径定期进行发布。

  3.开发信息管理系统

  在经历了信息整合平台的重构以及信息整合标准的制定之后,链外信息整合的思路和流程更加明确化,同时也更具有可操作性,但是要想对链外信息进行整合仍然需要一个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来作为载体。由于链外信息整合的范围要远广于链内信息整合的范围,所以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也需要更多的人力和财力,这也进一步印证了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应该为政府部门。农业部应该结合链外信息整合的层级平台来委托第三方或者自行研发信息整合的管理系统,统一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是链外信息整合的关键。链外信息管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功能:链外信息的发布及查询功能、安全管理功能和信息反馈功能。以上 3 种功能是信息管理系统需具备的基本功能,系统开发者应根据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和用户的反馈来对系统的功能进行完善和升级。

  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功能是链外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国家级的信息中心将经过汇总并处理过的链外信息定期发布到信息管理系统中。链外信息的使用者只需要通过互联网访问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便可以查询到所需的信息,在不同的维度下可以分别查询到全国的、特定区域和特定省份的链外信息,通过了解这些链外信息来及时安排下一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功能是信息管理系统安全性的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应该通过设置防火墙,定期排查系统安全隐患来防止系统感染病毒,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作。

  信息反馈功能是指链外信息的需求者将在使用信息门户网站查询链外信息时遇到的问题,无论是查询技术上的问题还是对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方面的问题,都可以在专门的模块之下进行反馈,信息系统的管理者定期处理这些问题,并形成解决方案,使信息管理系统更完善、运行更高效。

  4.持续发布指导性信息

  链外信息整合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国的链外信息进行整合,并最终形成指导性信息,通过完备的指导性信息来引导农产品供应链参与主体的经济行为,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的增值并满足所有主体的利益诉求。

  通过层级平台的重构、信息整合标准的制定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链外信息得到了集成,但是指导性信息仍然没有得到持续发布。因此在该阶段,国家级的信息整合平台应从不同维度出发对收集到的链外信息进行处理,形成不同的指导性信息。例如,通过对农产品产量和库存量以及价格信息的分析,形成农产品生产计划的指导性信息,同理可以形成农产品的技术指导信息、农产品的防灾减害指导信息等。信息系统的管理者应按指导信息种类的不同,将不同类的信息发布到信息门户网站供信息使用者查询,用于指导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的生产经营活动。链外信息整合的主体应该持续发布指导信息,通过信息的持续发布使指导信息的发布形成常态化,使链外信息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5.2.3 链外信息整合的步骤

  链外信息的整合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分步骤、有计划的去完成。链外信息的整合需要以链外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以信息整合的层级平台为基础,通过一定的信息整合标准对其进行整合,并形成指导信息的持续发布机制,具体的链外信息整合的流程和思路如图 5.4 所示。
  

  
  如图所示,链外信息整合也可以分为 3 个步骤,即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和信息发布。
  
  步骤 ①:信息收集。
  
  如前文所述,链外信息的收集是由地方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来完成的。如图所示,链外信息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指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成熟的信息收集机制的链外信息,另一部分是指目前缺失的或者没有形成成熟的信息收集机制的链外信息。这两部分信息的收集方法略有不同,对于涉农政策法规信息、气象信息等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收集机制的信息,地方级信息整合平台只需通过特定的信息技术将其自身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链外信息整合的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在形式上完成对该类信息的统一收集即可。而对于像农产品国内市场信息、价格信息等缺失的或者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成熟的信息收集机制的链外信息,则需要地方级信息整合平台采取统一制定的信息收集方法对其进行实地的调查。最终将这两类链外信息上传到链外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由区域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来完成,区域级的信息整合平台将本区域内的链外信息进行汇总和编辑,使其有序的存储于链外信息数据库中,从而完成了链外信息的收集工作。
  
  步骤 ②:信息处理。
  
  链外信息的处理一般是由国家级的信息整合平台来完成,对于已经形成成熟的信息整合机制的链外信息,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仅需将其信息系统与链外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即可,并通过特定信息处理技术如包装器、模式转换器和查询转换器等(包装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统一的格式提取分布在不同系统中的不同格式的信息,并将提取的结果传递到模式转换器,模式转换器根据预先设定的转换规则将不同结构的信息转换为统一的格式)将其转换成格式统一链外信息,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仅需对其进行简单的汇总和归类处理后便可形成指导性信息。而对于没有形成整合机制或者处于缺失状态的链外信息,各区域级的信息整合平台将其简单汇总后便上传至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按照统一的原则对其进行分析,既包括定性分析也包括定量法分析,并最终形成各类的指导性和预测性信息。
  
  步骤③:信息发布。
  
  链外信息处理完成之后,需要由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将形成的指导性信息通过链外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到专门的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上,所有经过注册的用户均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的形式来获取链外信息。为了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链外信息的发布工作一般是由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来完成的,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会将链外信息分为全国范围的链外信息、区域范围的链外信息和省级范围的链外信息,这样可以满足不同信息需求者的需求。与此同时,在综合信息门户网站会有专门的信息反馈板块,信息使用者可以将网站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其他关于链外信息的问题进行反馈,国家级信息整合平台会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并及时调整链外信息整合的标准和流程,从而完成了链外信息的循环双向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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