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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盐碱地开发问题与原因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2-15 共41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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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辽宁省盐碱地利用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正如前文所述,辽宁省盐碱地的改良与治理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在人口持续增长、耕地资源有限、环境问题日趋恶化的现实条件下,如何将辽宁省的盐碱地视为珍贵的资源加以合理利用,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因此,在这一章,本文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农业技术推广理论,分析辽宁省盐碱地利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4.1 盐碱地可持续利用观念尚不统一
  
  辽宁省盐碱地研究所坐落于盘锦,建所以来一直对辽宁省的盐碱地利用技术进行开发与研究,近年来逐渐转变了过去对盐碱地重改良轻利用的观点,提出:“过去以改良利用盐碱地为主要目的研究成果贡献力很大,把昔日盘锦--南大荒变成了今日的鱼米蟹乡。然而反思过去,我们认识到,一味改良盐碱地是对自然生态的一种破坏,是逆自然科学规律的盲动。从资源学、生态学的视角来看,我们要把盐碱地看成是一种自然生态,把改良利用变为优势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把不适宜盐碱地种植或需要以消耗大量资源为代价的研究项目转向。[36]”
  
  但是目前,对于盐碱地可持续利用前景,人们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许多相关部门还没有把盐碱地可持续开发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对盐碱地分布范围、形成规律以及特点尚没有形成长期动态监测机制,尤其是针对盐碱地可持续开发的总体,没有统一科学的规划,更没有形成系统开发利用方案,根本不顾及生态环境的恶化,还在进行分散治理、零星开发,没有形成合力。而且思想观念不统一,许多地方农技推广人员还将盐碱地视为农业生产的限制条件,而没有看到盐碱地的利用价值,以及它对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都认识不足,重改良轻利用,从而造成了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障碍。
  
  造成盐碱地可持续利用观念不统一的原因有二:一是各领域的人们急功近利、经济短视、在乎政绩工程,只看到眼前的经济利益和面子,而不顾及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不能用或不愿用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指导盐碱地的开发与利用;二是政府和社会对盐碱地可持续利用观念的宣传不到位,盐碱地可持续利用就好比是没有明确产权的公用地,大家都只想获益,而不想在维护盐碱地生态方面有所付出,因此如果政府不出面大力宣传与推进的话,就会出现“公用地悲剧”.
  
  4.2 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盐碱地利用无论是采用工程技术,还是采用生物技术,都是一种非常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的系统工程,但长期以来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的资金都来自于中央财政资金、省市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投资比例最大的是省市级财政资金。中央财政资金针对各地区盐碱地利用的投入大多以项目制为主,通常作为绿化、农业等大型项目中的附带工程推进,当大项目一结束,各地区盐碱地治理的资金就断流了,可持续利用也就难以坚持下去。自筹资金一般是农民自筹,但辽宁省农户经营规模小,农户收入还较低,2014 年辽宁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11191 元,投入资金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因为农民对盐碱地只有使用权、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投资意愿不高,所以盐碱地治理主要依靠国家投资。特别是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治理盐碱地的工程建设的投资主要依赖省市级政府,巨大持续的盐碱地利用的资金投入给省市级财政造成不小的压力。
  
  资金的投入不足以及融资渠道单一的状况直接阻碍了辽宁省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整体推进。造成盐碱地利用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原因是:一是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公益性决定了它的投资主体必须是政府。盐碱地的合理利用关乎到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例如盘锦在重度盐碱地上台田种植耐碱树木,起到了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效果,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因此,盐碱地的合理利用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决定了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公共产品属性,虽然政府也可以利用经济手段、法律和行政手段,激励或规定相关的企业与农户个人进行这方面的投资,但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投资主体仍然是政府。二是盐碱地利用技术开发耗资较多,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也决定了盐碱地的可持续利用的投资主体必须是政府。盐碱地利用采用工程技术时,工程技术中修渠、打深井、台田等工程措施需一次性投资,金额较大,例如 2014 年,盘锦在重度盐碱地上植树累计投入绿化资金大约 1 亿元,重度盐碱地绿化植树对于盘锦生态环境的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这笔资金对于政府而言筹措不易。而生物技术在研发阶段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开发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研究失败的风险,即使研制成功了,取得的生物技术也只是试验田的产物,是一种理想的种植技术方案,在农技推广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不被农民采纳、大田种植失败等风险。再好、再先进的可持续利用技术如果不被采用,前期的资金投入就不会有任何回报。
  
  4.3 忽视可持续发展
  
  不重视生态效益盐碱地利用技术是把双刃剑,掌控不好就会破坏环境。长期以来,辽宁省盐碱地利用采取挖排盐沟、灌溉洗盐以及机械深耕、换土等工程技术进行土壤的改良,投资大,成本高。辽宁省是淡水资源匮乏的省份,在盐碱地的治理过程中,利用珍贵的淡水资源灌溉洗盐是一种浪费,而用咸水灌溉洗盐,容易对下游地区造成次生盐渍化,治理等于破坏。忽视可持续发展不重视生态效益,盲目短视地对盐碱地进行利用,导致了辽宁省冬春季干风季节,沙尘暴现象经常发生,土地沙化严重,给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也严重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局部气候干燥,生态物种退化,环渤海区域的湿地系统生态环境也越来越脆弱。
  
  造成现在这种局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人们忽视可持续发展不重视生态效益的观念导致。其次是因为辽宁省对于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政策支持不足、法律不健全。在辽宁省一些地区针对盐碱荒地制定的承包政策不完善,当农户个人无力对盐碱地进行治理时没有规定任何解决办法,致使盐碱地的情况进一步恶化,而承包地转让政策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也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明确规定盐碱地治理后权属问题。此外,也急需制定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和农民对盐碱地进行可持续利用的积极性,这些政策的缺乏导致盐碱地的可持续利用对一些相对有经济实力和技术优势的企业或个人缺乏吸引力。第三是因为农民用地习惯不佳,重“用”轻“养”.农民对承包地只拥有使用权,因此对土地进行维护的积极性并不高。为追求高收益,农民向耕地投入的化学肥料越来越多,不进行有机肥的增施,不对耕地进行深耕深松等改土护田的措施,从而破坏了土地的盐水平衡,加重了土壤的次生盐碱化。
  
  4.4 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推广难度大
  
  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原则对盐碱地进行的开发利用。技术永远是盐碱地治理的关键要素,为保护日益脆弱的生态环境,盐碱地治理和改良的方法和方式也必须有所改变才能达到治理目的,因此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意义重大。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是公认的技术难题,当前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还存在不足,集中表现在工程技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依然存在,尤其是对水资源的浪费还很严重,而生物技术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对重度盐碱地的利用技术还不成熟。最重要的是,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推广难度大,新技术很不容易开发出来了,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推广。其实,在辽宁省有着较过硬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能够支持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的推广。数据显示,到 2014 年,辽宁省的专业农技推广机构达到300 多个,市级以上的农技推广机构有近 30 多个,县级的农技推广中心有近 70个,全省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达到 2000 余人。可见辽宁省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成规模、成建制,他们长期工作在盐碱地利用的第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追究辽宁省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难以推广的深层次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农民的技术选择行为深受新技术取得利润大小的影响,利润高才能促进理性小农的青睐,但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包括对土壤的保护措施、休养措施等,在利润方面的获得不占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短期内还可能损失利润,而且许多有利于生态保护的盐生植物利润都不高,因此许多技术效果好、经济效益差的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不被采纳、难以推广的现象屡有发生。另一方面,辽宁省盐碱地可持续利用技术难以推广也是因为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以及没有进行系统化的知识学习,文化水平偏低,不能够满足当前技术推广的需要。
  
  据国家统计局辽宁省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2014 年辽宁省在家务农的农民之中小学文化以下的人占到了 22.3%.农民素质比较低严重制约着辽宁省盐碱地可持续利用的快速发展。
  
  4.5 盐碱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结构不合理
  
  根据第三章辽宁省盐碱地利用现状分析的研究内容,2015 年辽宁省有盐碱地 1500 多万亩,其中轻度、中度盐碱地已经陆续被开垦为耕地,但还有 50%的盐碱地尚未被开发、利用,其中大多数是重度盐碱地。在已经被开垦为耕地的盐碱地资源中,由于城镇占地、工业占地以及次生盐碱化的发生,一些盐碱地资源也正在被占用或撂荒。数据表明,辽宁省盐碱地资源利用效率低。目前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用地与有限的土地资源矛盾正逐步加大,土地资源不足与人口压力决定了坚守住 18 亿亩耕地红线对于国家的粮食安全以及耕地资源的储备具有重要意义。辽宁省在耕地保持方面也同样面临着较大压力,而盐碱地的合理利用可以缓解这个压力,能够起到保障国家耕地资源的作用。因此,辽宁省完全可以通过盐碱地的治理达到坚守耕地资源的目的。
  
  辽宁省盐碱地资源利用结构是不合理的。从辽宁省盐碱地开发利用方式看,目前辽宁省盐碱地开发利用主要集中于对盐碱土壤的开发利用,而对盐生植物和盐碱水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则明显不足。引种适应盐渍环境的植物来利用盐碱土,同时对盐碱水加以利用,是一种摒弃过去那种通过大量投入来改变盐碱地土壤性质和生态环境的开发模式,这种开发模式更符合盐碱地开发利用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的理念。未经治理的盐碱地其实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合理的利用开发盐碱地土壤、盐生植物和盐碱水等资源,可以充分体现辽宁省大量盐碱地的土地价值。
  
  辽宁省对盐碱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利用结构不合理的根本原因在于技术瓶颈。辽宁省在盐碱地的利用与治理改良等方面具备了一定技术储备,但还缺乏针对重度盐碱地、盐生植物、盐碱水的高效利用配套技术及其应用模式,急需可规模化应用的盐碱地治理利用实用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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