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语言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语言学论文 > 普通语言学论文 >

《尚书》文体的分类、释名及影响(2)

来源:未知 作者:原来是喵
发布于:2016-11-29 共10098字
  总之,这种三分法、四分法与六分法相较,其实只有数量上的减少,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而且这种粗线条式的分类法,甚至抹杀了某些文体在本质上的形态和功能。可见,这种三分法、四分法亦是较为粗疏的、不完善的。
  
  第二类是依据记录的语言形式来分类的,将《尚书》篇章分为记言和记事两大类。蒋伯潜《十三经概论》就将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分为记事之文和记言之文。记事之文包括《尧典》《禹贡》《金縢》《顾命》四篇,其余则均为记言之文[6].这种分类法实则渊源于《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7]和《汉书·艺文志》“左史记言,右史记事”[8]之说。其实,从总体上来看,在《尚书》中,记言和记事并非泾渭分明,鸿沟相隔,正如章学诚所说:“《尚书》典谟之篇,记事而言亦具焉; 训诰之篇,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9].所以,这种二分法亦不是甚为有效。
  
  第三类是根据各篇所包涵的德性来划分的。汉伏胜《尚书大传》卷三引孔子云:“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诚,《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10]《孔丛子·论书》亦引孔子说:
  
  吾于《帝典》见尧舜之圣焉; 于《大禹》、《皋陶谟》、《益稷》见禹、稷、皋陶之忠勤功勋焉; 于《洛诰》见周公之德焉,故《帝典》可以观美,《大禹谟》、《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益稷》可以观政,《洪范》可以观度,《泰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 刑》可 以 观 诫。通 斯 七 者,则《书》之 大 义举矣。[11]
  
  《孔丛子》这部书,李学勤认为它的出现并不太晚,因为书中《连丛子》记到东汉孔季彦之死,没有再下一代,所以很可能出于孔季彦以下一代①。以上引文和《尚书大传》所引甚为相近,可能两者有共同的来源。宋王应麟《困学纪闻》卷二亦云:“《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汤诰》,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诚之 始 也;《说 命》,言 学 之 始 也; 皆 见 于《商书》。”②这种以道德品性来划分文类,并不具有真正文体学上的意义。且很难说,《尚书》中每一篇仅反映某一方面的伦理道德,何况某一种伦理道德又散布在不同的篇章之中,故此种分类法亦不足取。
  
  第四类是以多重标准来划分的。郑振铎《插图本中国文学史》将今文《尚书》二十八篇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誓辞,“自《甘誓》起,至《汤誓》、《牧誓》、《费誓》都是”.第二类是文诰书札,“自《盘庚》、《大诰》、《洛诰》以至《康诰》、《酒诰》、《梓材》、《秦誓》皆是”,又将此类分为两小类,一是公告,即对于民众的公布,如《盘庚》; 另一是对于个人的往来书札,或劝告,如《大诰》《康诰》《洪范》。第三类是记事的断片,“如《尧典》、《禹贡》以至《盘庚》中的一部分,及《金滕》等皆是”[12].郑氏采用了二级分类法,是为一种新的尝试。但从其所举的篇目来看,如将《秦誓》归入文告书札类,取其“告”义,自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却忽视了“誓”体“声讨”和“责罚”的文化功能。只不过《秦誓》中的秦穆公是自我声讨、自我责罚而已。又,《盘庚》两属,这一方面说明了《盘庚》篇章构成的复杂性,但更重要的是说明了郑氏所取的划分标准不严密。陈梦家将《尚书》体例亦分为三类: 一、诰命; 二、誓祷; 三、叙事。他也是仅对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作出了分类。[13]从他所分的三类中,可以看出,他所取的分类标准也不划一,前两类为言行方式,而后一类为表达方式。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将《尚书》篇章也分为三类: 典、谟类( 掌故类) ; 训、诰、誓、命类( 政令类) ;刑、法类( 刑法类)。[14]64 - 65他另立刑法一类,然而他是从目录学的角度对殷商西周文书进行分类,才涉及到《尚书》的,并不是专门探讨《尚书》文体归类的。况且将《尚书》篇章视为文书类,显然已经超出了文学的领域。
  
  二、《尚书》文体的释名
  
  《尚书》文体研究的成就,除了对其文体进行分类之外,还表现在对各文体的释名方面。而对文体进行释名,实际上,还是为文体分类服务的。
  
  宋张表臣《珊瑚钩诗话》云:“帝王之言,……道其常而作彝宪者谓之‘典'; 陈其谋而成嘉猷者谓之’谟‘; 顺其理而迪之者谓之’训‘; 属其人而告之者谓之’诰‘; 即师众而誓之者谓之’誓‘; 因官使而命之者谓之’命‘.”[15]薛凤昌《文体论》说:“’典‘是典册高拱,谓尧舜的德教,可为后世常法;’谟‘是嘉谋嘉猷,谓禹与皋陶、益稷等赞襄献替,君明臣良,可为后世懿范;’训‘是诲导启迪之义;’诰‘为晓谕臣民之辞;’誓‘为约束士民之言;’命‘为戒饬臣工之诏。”[16]22黄寿祺《群经要略》亦云:“经典之文,各体兼备者,当首推《尚书》。其体制: 有典,有谟,有训,有诰,有誓,有命之异。典者,典册尊严之义,记尧舜之德教,可为后世常法者。谟者,嘉谋嘉猷之义,言禹、皋陶、益稷等赞襄之道。训者,诲导儆迪之义,敷奏陈说之辞。诰者,告也,晓谕臣下之辞。誓者,约也,约信于士民之辞。命者,令也,戒敕臣下之言。”[17]朱自清《经典常谈》云:“平时的号令叫’诰‘,有关军事的叫’誓‘.君 告臣 的话多 称为’命‘; 臣告君的话却似乎并无定名,偶然有称为’谟‘的。”[18]朱氏未解释“典”和“训”.刘起釪《尚书学史》也说:“’诰‘是君对臣下的讲话,’谟‘是臣下对君的讲话,’誓‘是君主誓众之词,而且多是军事行动的誓词,’命‘为册命或君主某种命词,’典‘载重要史事经过或某项专题史实。”[3]9刘氏也没有解释“训”,这是因为以“训”名篇者只见于古文《尚书》和百篇《书序》,而不见于今文篇章,刘氏因墨守“疑古学派”的成规,所以不认可“训”体。夏传才《十三经概论》云:“一、典:’典‘古文写法上半象册字,即书册,下半象几字,象形把书册放在几案上,有表示尊重的意思。二、谟:’谟‘与’谋‘通,谋议的意思。三、训:’训‘是教诲的意思。四、诰:’诰‘,是告谕的意思。五、誓:’誓‘,是约束的意思。多半指征伐交战的誓师词。六、命:’命‘,是’令‘的意思,所以命体是命令之词,多是君王奖赏臣子宣布的命令。”[19]江灏、钱宗武《今古文尚书全译》载:“1,典,主要记载古代典制。2,训诰,主要是训诫诰令,包括君臣之间、大臣之间的谈话以及祈神的祷告。3,誓,主要是君王诸侯的誓众词。4,命,主要是君王任命官员或者赏赐诸侯的册命。”[5]1江、钱二氏将《尚书》仅分为四体,所以只解释了四体之名。谭家健《中国古代散文史稿》说:“其(《尚书》) 题目已显示文体的区别。全书标题有典、谟、训、诰、誓、命等,是后世某些公文的始基。典是典制,包括帝王政绩,如《尧典》、《吕刑》; 谟是谋议、谋略,如《皋陶谟》; 训诰是训诫诰令,如《盘庚》、《大诰》、《康诰》、《多士》、《召诰》、《无逸》等; 有上对下的训导,也有下对上的劝谏和君臣对谈; 誓是誓辞,如《汤誓》、《甘誓》、《牧誓》、《费誓》,皆战前誓师词; 命是册命,如《文侯之命》是周平王的赏赐文书。”[20]李零《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也说:“’典‘,本指编联成册的竹简。’谟‘与’谋‘通,类似汉代的’议‘( 取’谋议‘之义)。’训‘,是教训之辞。’诰‘,是布政之 辞。 ’誓‘,是 誓 神 之 辞。 ’命‘,是 命 官之辞。”[14]64 - 65
  
  此等释名,大同小异,实际上都是为了更好地辨析文体,归类文体。这些对文体的解释,实际上是为《尚书》文体的分类,追溯、探求其立类的理据。因难于采取整齐划一的标准,故对《尚书》文体的分类,的确有点令人困惑和尴尬,所以便有学者主张不必过于拘泥,如刘起釪认为:“其实强归于此六类亦无必要,这些基本都是统治者讲话纪录或文告,可以随文体命名”[3]9.
  
  三、《尚书》文体的影响
  
  古今学者认为后世众多文体渊源于《尚书》文体。如《文心雕龙·宗经》云:“诏策章奏,则《书》发其源。”[21]《颜氏家训·文章》亦云:“诏命策檄,生于《书》者也。”[22]两书各例以四体,认为皆生发于《尚书》。《尚书》记载的主要是王者之言,臣属之辞,所以元郝经说:“后世王言之制、臣子之辞皆本于《书》。凡制诏、赦、令、册、檄、教、记,诰、誓、命、戒之余也。书疏、笺、表、奏、议、启、状,谟、训、规、谏之余也。”①其中“诰、誓、命、谟、训”都属于《尚书》六体,所谓“之余”,即流变也,也就是郝氏认为《尚书》文体就是后世这些文体生成的源头。
  
  陈衍说:“《尚书》之典、谟,则传状、碑志所自昉。《禹贡》、《金縢》、《顾命》,皆记事体。《召诰》、《洛诰》,虽中多告语,而首尾实记事体。《顾命》惟韩昌黎曾学之。《金縢》则开后世纪事本末之体。奏议为下告上之言,本于《皋陶谟》、《洪范》、《无逸》、《召》、《洛》二诰,而《皋陶谟》实开徐乐、严安二列传之体,徐、严二传只载上书一篇,别无他事。赠序为同辈相告语之言,始于回、路之相赠处,而实本于《君奭》,盖共处一地而赠言者。若郑子家、晋叔向之与书,则隔异地而相与言,亦其类也……祭文昉于《武成》、《金縢》之祝词。”[23]陈氏具体指出了《尚书》的篇章对后世相关文体生成的巨大影响。陈柱也说:“《禹贡》一篇,实后世一切地理书水道志之所本,而未有及其工丽者。惟《周礼·职方氏》仿其文而变化之。”[24]是可知后世的地志类文章和着作,也多本之于《禹贡》。
  
  总而言之,《尚书》文体确实是对后世的文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薛凤昌就说:“《尚书》一经,在文体上已十得六七”[16]22 - 23.虽不免夸饰其辞,但亦颇有道理。真德秀曾告诫时人,撰写文章就当以诰、誓、命为本,效仿《尚书》文体的写法。其云:“学者欲知王言之体,当以《书》之诰、誓、命为祖,而参之以此编,则所谓正宗者庶乎其可识矣。”②这充分显示了《尚书》文体对后世文体创作的重要范导意义。
  
作者单位: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普通语言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