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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人生哲学的新理论(2)

来源:思想教育研究 作者:石云霞
发布于:2017-03-21 共10113字
  四、做人,精神上不能缺“钙”
  
  ***指出,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没有理想信念,就会导致精神上“缺钙”.[4]在这个问题上,他不仅对我们党的干部和党员有十分明确的要求,而且对工作和奋斗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人,也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那就是精神上不能缺“钙”.
  
  对于党的干部(当然也包括党员),怎样才是好干部?这个方面他讲得最多。例如他说,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具体来说,就是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四有”,即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他还要求我们的干部都要做好“四个人”,即要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他提出,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对于这“四铁”要求,他后来又多次反复强调过。
  
  对于教师,他要求要做一个好老师。他说,好老师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各有千秋、各显身手,但有一些共同的、必不可少的特质。这就是: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
  
  对于解放军官兵,他提出并反复强调了新“四有”要求。他说,要把坚定官兵理想信念作为固本培元、凝魂聚气的战略工程,把握新形势下铸魂育人的特点和规律,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所谓砥砺血性,就是要培养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
  
  对于当代中国青年,他说,青年最富有朝气、最富有梦想。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就有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他告诫青年,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广大青年生逢其时,建功立业舞台空前广阔、梦想成真前景空前光明,一定要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对于少年儿童,他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任何一个思想观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来并长期发挥作用,就要从少年儿童抓起。他提出,要从小学习做人。要做一个好人,就要有品德、有知识、有责任,要坚持品德为先,等等。
  
  综上可见,在上述诸多的要求中,第一位的要求,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就是理想信念。他说,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事实一再表明,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他还说,我一直在想,如果哪天在我们眼前发生“颜色革命”那样的复杂局面,我们的干部是不是都能毅然决然站出来扞卫党的领导、扞卫社会主义制度?我想只要理想信念坚定,用坚定理想信念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我们党的干部和广大党员,广大人民群众,就能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五、做人,要懂得讲“规矩”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做人也是这样,要懂得讲规矩。讲规矩是全方位的。从广义上看,规矩既包括法律,又包括纪律,还包括人们约定俗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法律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每个人都要自觉践行法律文化,培育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坚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扞卫者,牢牢记住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党员和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让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5]
  
  ***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党员、干部作为公民不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而且作为党员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首先是要模范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6]
  
  此外,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全党都要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总之,只有懂规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在遵纪守法、讲规矩上严以律己,才能真正实现“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六、做人,要能够“廉洁自律”
  
  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内因是第一位的,是决定性的因素。讲规矩,强调遵纪守法,这是他律,尽管非常重要,但终究是外因,是第二位的因素。德是自律,是自我约束,自律和他律结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所以,做人还必须强调讲自律,“打铁还需自身硬”.
  
  ***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如果一个人战胜不了自己,制度设计得再缜密,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所以他希望我们的党员、干部和人民都要“吾日三省吾身”“富贵不能淫”,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7]
  
  廉洁自律,必须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他深有体会地说,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要发财可以合法发财,自己经营,靠勤劳致富、靠能力致富、靠智慧致富,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这么干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在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戴着假面具去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把这些事情想清楚了,干事自然有底线,自然有高度,自然不会做那些充满了诱惑、可能掉入陷阱、可能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情。
  
  2016 年 3 月 4 日,他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的讲话中,在讲到应当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新型政商关系时说,概括起来就是两个字,即“亲”“清”二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不能靠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搞企业,亏心事坚决不做。他这里所强调的,就是凡官、凡民都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能心为物役,信奉金钱、名利、享乐至上,加强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干部要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清清白白为官。这样做,既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也有利于净化经济生态,实现风清气正。
  
原文出处:石云霞. 习近平人生哲学新理念探析[J]. 思想教育研究,2016,(06):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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