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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评估

来源:未知 作者:chunt
发布于:2016-05-03 共51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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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优化探究
  【第一章】浙江地区失业保险促就业体系构建导言
  【第二章】浙江省失业保险概况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现状
  【第三章】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评估
  【第四章】失业保险在再就业促进方面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失业保险制度完善与再就业服务的建议及展望
  【参考文献】浙江失业保险对再就业的推动作用评估参考文献
  
  第三章 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评估--基于纵向动态综合评价法
  
  第一节 纵向综合评价法基本概念及步骤
  
  一、基本概念
  
  上一章是对浙江省失业保险和再就业现状的粗略介绍,不足以准确衡量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再就业促进效果,运用综合评价法对与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相关的各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能更加客观地反映浙江省失业保险在再就业促进方面的实施情况。
  
  在现实各项管理和决策活动中,往往须衡量某一系统在不同时刻的整体运行状况,以便于进一步明确系统的完善方向,纵向动态综合评价法正是从不同侧面对具有时序特征的评价对象进行公正、全面评价的方法。该方法的核心要点在于综合评价函数的构造及权重确定方法的选择,通常情况下,纵向动态综合评价方法构造线性函数,以客观赋权方法确定权重系数(郭亚军,2007)①。
  
  二、评价步骤
  
  
  
  (二)指标的规范化处理
  
  1.剔除消费价格指数影响。
  
  统计指标中的价值量指标往往因价格因素产生偏颇,为确保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应将价值量指标的实际值除以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再乘以100,得出剔除物价影响后的数值。
  
  2.逆向指标的正向化。
  
  评价指标体系常常包含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逆向指标是取值越小越好的指标,若不进行处理,在计算综合评价值时无法断定数值越大越好还是越小越好,此时可采用倒数化的方法①,将逆向指标转化为正向指标。若指标体系存在适度指标,同样须正向化处理,但适度指标的理想值并不易确定,本文在此不予讨论。
  
  3.指标的无量纲化。
  
  完成上述两步后,仍不足以保证评价结果准确,指标间若存在量纲(计量单位)不同的现象,同样会对综合评价产生影响,本文采用标准化的方法消除各指标量纲差别:
  
  
  
  (三)确定权重。
  
  在统计指标纵向综合评价中,常选用客观赋权法之一的变异系数法作为确定权重系数的方法,变异系数越大,赋予的权数越大。
  
  各指标变异系数表示如下:
  
  
  
  第二节 评价指标选取
  
  一、评价指标的筛选
  
  由于本文未进行失业人员的情况调查,故所选指标均为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计算后所得,在参考部分文献(除文献综述列示的与评估相关的文献外,笔者还参考了《社会保障统计国际比较与中国建构》一书论及“就业促进”的部分①)及遵循指标确定原则基础上,笔者最初选定了两大类指标:一是失业保险相关指标,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受益率,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人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支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二是反映再就业情况的相关指标,包括城镇登记失业率,职业介绍的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率,失业人员培训后结业率,培训后就业率。在完成数据搜集工作后,剔除了数据缺失指标(人均职业介绍补贴支出)。
  
  为进一步检验评价指标的相互独立性,笔者使用SPSS17.0软件对剩余各指标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显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城镇登记失业率与多个指标的相关程度较高(相比其它指标,此三项指标与各指标相关系数高于0.8且显着性水平0.05下P值小于0.05的情况更为普遍),原则上应删除,但考虑到综合评价对指标系统性的要求及指标的实际意义(政策规定基金的再就业补贴支出在考虑结余的基础上确定,且收入,支出,结余三者之间的关系理应是相互的,因此不能仅从基金在职业培训方面的支出评价,此外,在调查失业率未普及的情况下,城镇登记失业率是我国目前最能反映失业程度的指标,同样是衡量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的重要依据),本文予以保留。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成
  
  在指标筛选基础上,最终确定如下指标:
  
  (一)失业保险相关指标。
  
  1.失业保险参保率。
  
  失业保险参保率反映了城镇就业人员参与失业保险的情况,参保率越高,表明失业保险在城镇范围内覆盖程度越高,更有助于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
  
  失业保险参保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就业人数
  
  2.失业保险受益率
  
  此处所指失业保险受益人数为登记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有关政策规定多次无故不接受职业介绍和培训的失业人员将失去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因此该指标可反映失业保险在再就业促进方面的发挥程度,受益率越高,表明失业保险的作用越强。
  
  失业保险受益率=领取失业保险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3.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该指标反映了失业人员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水平,基金的支出以收入为依托,越是充足的基金收入,越能为失业保险再就业补贴的支出提供保障。
  
  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4.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该指标反映失业人员人均享受的职业培训补贴水平,水平越高,失业保险在职业培训方面发挥的作用相应越大。
  
  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5.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反映了失业人员人均享有的基金结余,有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再就业补贴的支出应考虑基金结余情况,因此该指标能有效反映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作用的发挥,通常情况下,人均结余水平越高,基金中用于再就业促进的资金更为充足,但现实中,该指标理应是一项适度指标,因结余并非越多越好,不合理的结余同样无法保障失业保险功能的有效发挥,由于结余的理想值难以测度,本文在此将其作为一项正指标。
  
  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二)反映失业和再就业情况的相关指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是反映失业程度的指标,侧面体现了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此外,因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须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实施效果相关的指标能间接反映失业保险的再就业促进情况。
  
  1.城镇登记失业率
  
  该指标并未包含未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只能有限地反映城镇地区的失业程度和失业保险的作用,但我国目前尚无可获取省级调查失业率的途径,故选取城镇登记失业率,该指标越小,表明失业保险的再就业促进功能相对越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数据可直接获得,在此不再列示计算公式。
  
  2.职业介绍的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率
  
  该指标反映了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的失业人员经职业介绍后实现就业的情况,在此类人员中,有相当大比例来自于失业保险参保人群。比值越大,失业保险对再就业的促进力度越大。
  
  职业介绍的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率=职业介绍成功的失业人员/申请职业介绍的失业人数
  
  3.失业人员培训后结业率
  
  由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并未在参与职业培训人数中单列失业人员情况,因此本文选取该指标反映失业人员参与培训的情况,经培训后的结业率越高,表明失业保险发挥的作用越大。
  
  失业人员参与职业培训的结业率=失业人员参与培训的结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4.培训后就业率
  
  相比结业率,该指标进一步反映了失业人员经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的情况,该数值越大,表明培训的实施效果越好,失业保险在其中发挥了更有利的作用。
  
  培训后就业率=培训后就业人数/参与培训人数
  
  第三节 分析过程
  
  一、原始数据
  
  2003-2013年浙江省失业保险参保率(1x),失业保险受益率(2x),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x),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4x),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5x),城镇登记失业率(6x),职业介绍的失业人员就业成功率(7x),失业人员培训后结业率(8x),培训后就业率(9x)原始数据列示如下:
  
  
  
  二、指标处理
  
  (一)剔除物价影响
  
  将历年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原始值除以消费价格指数,再乘以100,即剔除物价影响后的值。
  
  
  
  (二)逆指标正向化处理
  
  城镇登记失业率是一项取值越小越好的指标,为保证评价指标的一致性,方便综合评价,对各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倒数化处理。
  
  
  
  (三)指标无量纲化处理
  
  本文采取标准化的方法达到消除指标量纲差别的效果,运用 excel 软件计算各指标的平均数与标准差,在此基础上得出无量纲化(标准化)后的取值。
  
  三、确定权重
  
  变异系数为标准差与平均数的比值,各指标权重为各指标变异系数与变异系数总和的比值,计算结果如下:
  
  
  
  由表3-6可知,在各指标中,失业保险受益率,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失业人员培训后结业率所占权重相对较大,权重系数大小的排列顺序为: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人均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受益率>失业人员培训后结业率。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人均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是其中的重要指标,指标大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作用发挥程度的综合评价。
  
  四、计算综合评价值
  
  根据本文所构线性模型,计算出历年综合评价值(见表3-7)。各项评估指标均已转为正向指标,综合评价值越高代表该年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综合实力越强,正值表示当年失业保险制度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程度高于各年平均水平,负值时则低于平均水平。
  
  
  
  图3-1是基于表3-7数据绘制的折线图,反映了各年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综合实力的变化情况。
  
  
  
  第四节 结论
  
  图3-1直观反映了浙江省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综合实力历经的四个变化时期,结合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轨迹及各指标实际意义,可对各历史时期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功能发挥程度的变动加以剖析。
  
  第一阶段为2003-2005年。此阶段各年的综合评价得分均为负值,表明失业保险制度再就业促进功能的发挥程度低于各年平均水平。浙江省于2003年颁布《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开始在本省推行真正意义上的失业保险制度,2003-2005年属于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初建阶段,制度设计中再就业促进观念薄弱(由前文分析可知,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权重系数最大,对失业保险再就业促进综合实力影响程度最高,该阶段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相对较低),失业保险基金收入、结余较少,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尚未成熟,失业保险对再就业可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弱。
  
  第二阶段为2006-2007年。此阶段的综合得分为正值,且2007年得分略高于2006年。随着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基金的收入和结余日益增长,2006年,我国在东部7省(市)推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作为基金支付能力较强的试点省份之一,浙江省将政策要求与省情紧密结合,合理设计了本省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再就业促进的支出项目,失业保险基金对再就业促进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在该阶段实现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积极开展,再就业工作在这一时期取得了初步进展。
  
  第三阶段为2008-2009年。此阶段综合得分回落为负值,相比08年,09年综合评分有所升高。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深化,引发了席卷全球的失业浪潮,作为世界重要经济体之一,我国同样遭受了危机重创,相对低迷的经济,持续走高的失业率及基金用于再就业促进额度未随收入和结余增长而增长(浙江省亦受到此次危机影响,08年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水平急剧降低)等因素导致失业保险在当年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我国于2009年开展了新一轮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浙江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再就业促进的支出额度由原先的20%提高至30%(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在09年有所增加),同时不断扩大支出项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工作伴随基金投入的加大逐步推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危机的消极影响,推动了失业人员再就业。
  
  第四阶段为2010 -2013年。该时期综合得分上升为正值,呈现逐年增长态势。随着我国经济回暖及09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再一次扩大,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再就业促进的比重不断加大,加之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及基金收入的增长,基金对职业培训补贴的投入数额逐年增加(该阶段人均职业培训补贴支出逐年增长),2012年,我国进一步延长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实施时间,逐步重视并启动《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观念有了质的飞跃,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政治角度对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失业保险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得益于政策优势及对再就业促进作用的重视,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再就业促进功能不断强化。
  
  总体上看,浙江省失业保险的再就业促进功能经历了由弱到强的转变,从绘制的折线图可推测2013年后,浙江省失业保险的再就业促进功能极可能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但不容忽视的是,浙江省失业保险制度由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框架发展而来,尽管浙江省是我国经济相对发达,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相对完善的省份之一,经过长年探索已逐步形成了符合本省特色的发展道路,但在再就业促进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问题在第五章论及),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失业保险功能的发挥。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上,浙江省同样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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