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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有效推进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1-31 共2220字
论文摘要

  1 扶持金融机构信贷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在中央对各地区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不足的情况下,各地政府,首先,可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进行融资; 其次,可鼓励企业或民间资本来参与棚户区改造工程,第三,政府可进行棚改工程招、投标工作,引进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开发公司来承担棚户区改造工程。政府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税费减免、贷款支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等,运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来筹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资金紧缺的情况,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受益者是原棚户区居民,在整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政府和开发商也占据一定利润份额。要想在棚户区改造中三者利益均衡,是不可能达到的,只有通过利益博弈,实现效益最大化。政府实施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改变城市的现状,城市发展了,就会吸引更多的企业来投资建设,城市成功营销,招商引资,带动城市各行各业的发展。开发商所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棚户区改造,打造企业知名度,获取政府优惠扶持项目,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棚户区居民在住房条件好了、生活环境美化了的同时,对政府的决策理会有信心,更加支持和拥护了。所以说,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实现利益双赢的惠民政策。

  2 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明确,执行公开、透明

  棚户区改造工程是一个多方利益的结合,包括了政府、个人和开发商。在棚户区拆迁工作中,利益问题往往是导致拆迁难已继续,土地无法平整出让的关键所在。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拆迁补偿面积和补偿费用额度应该严格控制,在前期工作中要做好摸底调查,征寻棚户区居民的改造意见,有效防止暴力和暴利的情况出现。对开发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对原实施过棚户区改造工程,并且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优先选取,加强政府对开发企业的管控。政府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关细则,在保障被拆迁居民利益的同时,对超出拆迁规定时间抢种及抢建,违建的物业一律不予经济补偿。政策执行公开、透明,让棚改居民对政府放心,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3 补偿方式多样化

  将保障性住房政策有效的融入到棚户区改造中,要在“补砖头”的同时多以“补人头”为主,缓解建设住房用地的压力。棚户区拆迁安置中由于安置房屋有限,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公共福利性住房可以暂时缓解棚户区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问题。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数量有限,并且还要为其他有需要的人群安排。所以,政府可以在运用经适房和廉租房解决棚户区拆迁居民安置的同时,多以提供货币补偿为主,让具有一定支付能力的被拆迁居民能自己租房。在缓解安置房源压力的同时,还可带动房地产业的经济发展。但需要加强对获补偿居民的资格审查查询程序和力度。避免出现,只有住廉租房资格的人员住了经济适用房,未达到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出现。有效缓解还建、安置房源的压力。

  4 改造透明、规划合理

  对原城中村居民实施旧城改造,宜采取限制性人均面积就近安置为主; 要求以原同等面积住房异地安置的,可根据土地所在区域价值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原集体用地征为国有后,除去改造建设费用和城市建设的各项费用外,其余的可以以市场价格的 30% 作为城市维护建设费,70%作为集体的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可为村民缴纳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并为想创业的村民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支持他们创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在棚户区改造后的建设用地及规划上,应适当合理规划安排商业区、文化区、休闲区及物流区等城市发展项目,努力做到集约用地,扩大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注重城市开发建设的整体性、差异性和长期性。

  在棚户区的改造中,可强制采取在原地块规划修建的商品居住用地的10% 用于保障房建设; 在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对于土地严格实行招,拍,挂。房地产开发商投标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一样时,选择房屋销售价格低者中标; 房屋销售价格过高的开发商,土地出让金价格可以考虑调增。防止开发商囤地,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5 政策落实到位,加强监督管制

  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理所当然是政府行为。政府在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应该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但是,政府一切行为及后果由全民“买单”; 因此,作为国家授权的行政管理机构,政府没有理由机构臃肿、大而全、小也全。政府特殊的角色,容易权利寻租,只能宏观管理,不能大包大揽。在棚户区改造中,完全可以采用国外“代建制”管理模式。委托一家专门进行建设管理的咨询公司或中介公司负责组织和实施管理。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社会监理简单、媒体跟踪报道、被迁待安置群体代表的多途径监理管理实现棚户区改造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政府要妥善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社会稳定才能不断发展,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总之,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表面上看似扶贫的民生工程,实际上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不仅涉及制度、体制、法律、政策、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模式,而且涉及文化、社会、经济多个层面,错综复杂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形成城市畸形发展、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和此类棚户区问题。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政府对于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帮助,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 住房、社会) 需求责无旁贷。否则,社会稳定可能面临复杂、严峻局面。

  参考文献

  [1]卫欣. 国外住房保障制度比较研究[J],城市问题,2012( 8) .

  [2]李钊.“城中村”改造途径的思考[J],安徽建筑,2011(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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