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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社区教育理念与法律体制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01 共97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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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章 上海市与台北市社区教育理念和法律体制
  
  3.1 上海市与台北市社区教育理念比较
  
  实践需要理念的指导,要比较上海市和台北市社区教育状况,首先要了解开办社区教育的目标和理念。通过对理念及目标的研究,将有利于深入分析两地社区教育的制度架构和实际运作。本章首先对两岸社区教育的理念进行研究,在理念的分析之下,再研究上海市和台北市社区教育的制度和运行。
  
  3.1.1 上海市社区教育的基本理念
  
  党的十七大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精神,经过 20 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社区教育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以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核心价值观”的思想为主要指导,在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的基本理念。
  
  第一,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这也是社区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社区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出发点,不断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保障社区群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社区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中小学生,而是面向社区的全体成员,教育的内容也不限于单纯的学科专业知识,而是包含各种层次,多种形式的活动与课程。社区教育教育观念现代化、教育对象全民化、教育空间开放化、教育内容大众化、教育手段多样化、教育制度具有灵活性,教育时限具有终身性,以社区群众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本质。
  
  上海市的社区教育旨在提高社区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关心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上海市处在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各种新思想不断涌入,社区居民在增长见识的同时,也必然受到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社区居民生活水平虽然在不断增长,但各地也有一定差距,居民的身心健康问题也被政府所关心,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社区教育基本理念。
  
  第二,统筹协调的基本理念。上海市各区县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各有特色,所以要坚持统筹发展的社区教育理念,促进社区教育可持续的发展。上海市除本市居民外,外来人口众多,社区教育特别要关注如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上海市城乡差距也较为不平衡,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涉及社区的方方面面,也关系到社区内各机关、单位和学校的实际利益。在统筹规划的理念下,也要统筹社区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使社区教育可持续的发展。
  
  第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民主社会、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层次的产物,是物质社会发展到较高层次之后,社会文明的再进步。和谐社会的内涵极其丰富,既包括社会个体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又包含政府部门与非政府机构之间的和谐;既包括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还包括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和谐;既包括了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和谐,还包含了中国作为国际事务的参与者与世界上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和谐。上海市自 2006 年以来提出构建学习型城市的理念,市为了让这个城市的气质更加符合当下时代的需求,社区教育作为体质教育的补充能够为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根据自身的需求提供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在培训中,能够为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体提供不同又多元的教育方式,使得人们的文化及道德水平科学发展,从而更加和当前社会的要求接轨。今后社会的教育将不是单纯的知识和技能堆砌,更是人的全面发展。
  
  3.1.2 台北市社区教育的基本理念
  
  当今台湾社区教育的中心就是社区大学,这是推广社区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台湾学者黄武雄看来,台湾的社会乱象主要是由于台湾社会没有深耕文化的创造,因此需要发起一个“重建台湾社会”的运动,基于这样的想法,他认为台湾的社区教育的基本理念包含着以下五个主要理念。
  
  第一,拓展公共领域,发展民脉。教育改革到社会重建,是民间教育改革运动的基本理念,推动设立社区大学等社区教育机构,以活化社区、解放社会力,培育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能力,成为教育改革新的着力点。黄武雄认为台湾社会由于受到戒严时期的禁锢,一直不能发展出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和能力,解严之后民间力量开始蓬勃发展,但由于长期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普遍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借由社区教育的多种课程与活动,发展人民参与公共领域的能力,去关心社会问题,引发个人对社会的关怀情感,结合课程与实际社会问题的讨论,学员可以或者自我成长的机会,深化自己对世界的认识,通过社区大学的平台,学员也可以发展自己的人际网络,促进民间力量的形成。
  
  第二,重塑生活形态,引领社会价值。台湾社会是消费型社会,金钱取向的社会价值与生活方式,使人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性。因此必须重新思考生活的态度,进而掌握生活的整体,改变生活习惯与价值,建立一个文化生活形态社会,以艺术和人文的熏陶,开阔人生的境界,重视家庭生活,养成营造家园的动手习惯,重视生态环境,来抵抗扩张主义对环境的掠夺。社区教育,并非精英教育,而是大众的教育,师资也来自社会各界,包括大学教授或各专业领域的实务工作者,民间人才可以进入社区大学任教,有助于淡化阶级界限和学历界限。
  
  第三,进行社会的内在反省,思考批判思考能力。不同于以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要目标的正规教育,社区教育的侧重现代公民的养成,因此在知识的熏陶、学术的传递,以开阔的知识视野,培养批判思考能力为主,透过自我意识的批判、反省、沟通,理性具有被重建的可能,人类才可达到解放,发展出充分沟通的自由社会,也帮助民众重新构建世界观。
  
  第四,解放知识,重构经验知识。正规教育中的传统学校所教授的知识是经过筛选、分化、重组的经验知识,经过标准化的程序,编织而成知识体系,成为教科书上的材料。而台湾社区教育注重经验知识的传授,结构套装知识,使它与经验相互融合,在社区大学里,有着不同先天条件、不同经验背景和不同思维模式的人,通过课程、社团与活动,用思辨、讨论和实践的密集互动,相互学习、相互启蒙。
  
  第五,结合教育改革与社会改革提升台湾整体文化。台湾在 80 年代后期随着政治上的解严,出现了一股强大且活跃的社会力,他们旨在进行社会改造,塑造台湾的公民社会。社区教育以知识启蒙作为提升公民素质的策略,符合当前社会改造的需要,随着各地陆续开展社区教育,以推动终身学习的观念,建立成人学习的新模式,培养出现代公民社会,提升台湾的整体文化。
  
  3.1.3 总结与评述
  
  两岸的社区教育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发展历史不同,社区教育的基本理念上来看也有着诸多不同之处。
  
  其一,社区教育基本理念的提出者不同,大陆地区的社区教育概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延伸涵义,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点,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延伸到社区教育的层面,也同样适用。台湾地区社区教育基本理念的提出者是文山社大创办人黄武雄教授,黄教授积极发展民间组织,一直致力于台湾的教育改革运动,这需要理念的支撑,于是在关注基层民众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五项教育理念,这体现了台湾社区教育的“草根性”,是自下而上建立和完善的。
  
  其二,社区教育理念的内容不同,上海市社区教育理念的提出是从国家宏观层面提出的,是着眼于全中国、全社会的。因大陆地区面积广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现实条件,所以社区教育理念也从宏观的角度来提出,是一个总括的理念,包括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和谐社会的理念。台湾地区的社区教育理念的内容,多数是从社区民众自身出发,关注较为细致的个人价值观、关注社会以及批判能力、知识结构等问题,旨在培养出一群可以改造社会的人,最后提出提升台湾整体文化,建造公民社会的理念。
  
  其三,提出社区教育理念的社会背景不同。两岸社区教育成立的背景不同,上海地区开办社区教育之初,刚刚经历改革开放,进入新世纪,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人民的精神需求跟不上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政府开办社区教育,提升人民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而台湾地区开办社区教育之时,是台湾刚刚解严之期,政府给予公众言论自由和自主办教育的权利,台湾人民兴团体、办教育的情绪高涨,纷纷兴筹划各类社会团体,其中就包括建设社区大学创办人黄武雄教授主导的“410 运动”,在此背景下,黄教授提出了五项理念。
  
  两岸社区教育的理念也有诸多相同之处,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很多国家和地区的人都在关注终身教育的观点,终身学习是指社会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终身学习最明显的特征就是终身性、全民性和广泛性,社区教育是迈向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其参与者年龄和层次广泛、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灵活充分体现了终身学习的理念,政府提供教育资源,创办各种社会教育机构,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学习,给社区居民提供了成长的机会,体现出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
  
  上海地区社区教育的发展理念和国家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一脉相承,是政治在教育上的反映,从一定程度上说内容空泛,没有切合社区教育的本质,而台北地区的理念,依托社区大学的教育平台,更贴合社区教育群众的实际需要,更为细致和可操作,对社区教育的从业者和受众群体都更具有指导意义。笔者认为上海地区可借鉴台北市的社区教育理念,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区教育的发展,上海市的社区教育或多或少地体现出台北市社区教育的理念,如重塑生活形态、重构知识等,但在并没有学者总结出上海市社区教育的新理念,这点是需要我们关注的地方。再者,在拓展公领域和提升整体文化方面,上海也可借鉴台北市的理念,如台北市在将文化和商业结合方面值得上海市学习。台北市借由社区大学促进社区整体营造,提高了社区的文化力,甚至带动出一批文化创业者,这是上海社区教育未来发展的方向。
  
  3.2 上海市与台北市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比较
  
  3.2.1 上海市关于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
  
  大陆地区最早提及社区教育概念的法规政策是 1993 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此纲要中国家首次提出向终身教育发展的概念。1995年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但其中并未提及社区教育的概念。1998年 12 月,在党的十五届代表大会上提出了《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发展成人教育,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计划,这是党和政府面对新世纪提出的关于教育的战略部署。2004 年 12 月,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布置了社区教育的主要目标,从运行机制、领导师资、经费运营、实验评估和宣传导论等五个实际操作层面对各级教育局做出指示。这时国家第一次颁布专门性关于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2006 年开始,教育部的工作要点中提出要制定《终身教育法》,但近十年过去了,立法进程缓慢。
  
  上海市的社区教育法律法规可以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1 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民政局联合发布了《加强本市社区教育工作的意见》,从思想指导、管理体制、办学内容、考核评价等方面给社区教育工作提出了指导。2006 年 1 月,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确定了将上海市建立成学习型社会的指导思想,规定了社区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为落实《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2007 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07 年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要点》,将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配到每一个机关单位。2008 年至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每年都会颁布《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将目标和责任更加细化,社区教育作为终身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每年工作要点的重心。
  
  2010 年 9 月 10 日,根据国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上海市也制定了《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其关于社区教育的部分如下:1.大力发展包括社区教育在内的各种教育,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学习需求。2.建立学习资源共享计划,将学校资源向社区开放。3.完善社区学校建立制度,形成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4.建设社区教育活动基地和早教基地,面向社区的未成年人。
  
  2011 年 1 月 5 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该条例从建议到颁布公用了六年的时间,对社区教育的意义非常重大,条例中第十八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明确规定了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机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该《条例》在立法原则和程序方面充分体现了市民参与、认可,兼顾社会各方面责权制的契约法立法精神,贴近市民的现实需求,其中包括规定了每年社区教育的发展方向,这是将以上提及的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际操作层面的工作细则,对各区县的教育局以及社区学院都具有指导意义。
  
  3.2.2 台北市关于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
  
  上世纪 60 年代起,台湾就颁布了关于社区工作相关法律,台湾省、台北市、高雄市等地方政府则分别制定了社区发展计划,积极推动社区发展工作,如 1968年 5 月“行政院”颁布了《社区发展工作纲要》,1971 年,台北市政府制定《社区发展四年计划》,该计划以生产福利和精神伦理两大建设为重点,其中精神伦理方面就包含了社区教育的内容。1980 年 10 月 29 日教育部修订的《社会教育法》中规定“以实施全民教育及终身教育为宗旨”.
  
  1983 年,“行政院”将实施十五年之久的《社区发展工作纲要》改为《社区发展工作纲领》,将政策指示改为行政命令,以公共设施建设、生产福利建设和精神伦理建设三项目标作为社区发展项目。这些关于社区工作的法律法规虽然不是以社区教育为主要目标,但也包含一部分的社区教育雏形在里面。
  
  进入 70 年代,积极推动终身教育,1995 年发表了《中华民国教育报告书:迈向二十一世纪的教育远景》,将“规划生涯学习体系,建立终身学习社会”列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1998 年定为“终身学习年”,并发布《迈向学习社会白皮书》,提出 8 项国家教育发展愿景,14 项行动方案,《迈向学习社会白皮书》成为台湾构建学习型社会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引领意义。
  
  随着社区教育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规范与立法,台湾省的各类法律法规由此制定出来,2002 年台湾“立法院”颁布《终身学习法》,成为全球第六个专门为为终身学习立法的地区。“教育部”根据《终身学习法》,提出了《建立终身学习社会五年计划(2004-2008)》并自 2010 年起推定《终身学习行动计划 331 计划》,即鼓励每人每天学习 30 分钟、运动 30 分钟以及日行一善的生活理念。2014 年 6月 18 日,为了配合社会的变迁和国际趋势等因素,将《终身教育法》重新修订.新修正的《终身学习法》整合了《社会教育法》,纳入社会教育与文化教育机构,废除了无实质功能的委员会,另外明确制定了 55 岁已收的“乐龄学习计划”,并奖励推动机关。
  
  2012 年台北市政府依据《终身教育法》第九条规定,颁布《台北市社区大学自治条例》,该条例规定市政府应设置“社区大学审议委员会”,管理社区大学的设立评选、评价和各项辅导工作。该条例从政府角度规定了社区大学的设置、经费、管理、场地、学制等工作。根据《台北市社区大学自治条例》,台北市“教育局”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大学的文件,如《台北市社区大学评鉴办法》、《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台北市社区大学开课课程规范及注意事项》等各项文件,从社区大学的设置、收退费、课程、经费、证书、委托机构等各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这从政府的角度保证了台北市社区大学的运营和管理,有利于规范社区教育机构。
  
  在 2015 年的《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施政计划重点》中指出要落实推动台北市网路线上学习计划,以建构优良便捷的网路线上学习环境;建构精致数位学习模式及数位教育中心;持续充实“台北教育入口网”及“市民终身学习网”内容,营造多元、便捷之学习环境。推广多元的社会教育:发展社教机构,增进社教功能;加强家庭教育,成立各区中心学校;推广社区教育,鼓励民众终身学习;办理社区大学,提供成人教育机会;辅导补习教育,结合社会资源,推广多元社教活动。
  
  3.2.3 总结与评述
  
  上海市和台北市的关于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均经历了循序渐进的过程,就两地比较而言,台北市制定法律与政策比较具有连贯性,从 1998 年《迈向学习社会白皮书》开始,随着各个地区的社区教育逐步发展起来,台北市从整个台湾地区层面制定出《终身教育法》,《终身教育法》作为台湾地区社区教育法律的总的纲领,随之各级政府和各社区大学的细则、办法和条例也纷纷出台,使得台北市社区教育的法律法规有着相对完整的体系。但笔者在台北市走访中了解到,虽然台北市立法过程比较迅速,但因政治原因,会出现朝令夕改的现象出现。
  
  大陆地区关于终身教育的法律还在调研阶段,暂无出台国家性法律,这与大陆地区地域广大、人口众多、问题复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各个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类法规可以弥补这样的缺憾。
  
  从总体上说,台北市关于社区教育的立法起步比上海市早,上海地区的社区教育相关法律走在了中国大陆地区的前端,对全国的社区教育有着指导性的意义,但相比于台北市关于社区教育相关法律,在细则方面没有其细致,台北市自 2012年起颁布了各类关于社区大学方方面面的法规细则,而上海市并未有相关细则出台。上海地区应根据各个区县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地出台相关规定,规范社区教育,从全国范围看,也应当加快终身教育法律的制定速度。从内容上看,台北市法律法规的一个鲜明特征是详细,便于下级政府实施,上海市可借鉴台北市的做法,使法律法规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
  
  3.3 上海市与台北市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比较
  
  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是以政府行政指令为指导的政府行为,能保证社区教育正常运行。“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是指:由社区发展动力、利益主体、权力结构、运行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构成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教育管理制度。”
  
  3.3.1 上海市社区教育管理体制
  
  大陆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以“委员会”的作为体制形式,如上海市成立的社区教育委员会。按照学者陈乃林的分类方法,将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模式分为如下四个模式:
  
  3.3.1.1 以街道为中心的地域型管理模式
  
  区县、乡镇、居民委员会形成三级网络模式,在政府的统筹管理下作为指导下级社区学校工作的机构。在上海市,一般采取由各个区政府或街道为主体、辖区内的各界参与具体实施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是上海市最普遍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模式,组织形态市区或者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如闵行区建立了以社区学院为龙头,以区域内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13 所社区学校为骨干,以 485 个村、居委学习点为基础的完整的三级社区教育组织体系。社区学院院长由分管区长担任,各街镇社区学校校长由分管镇长担任,加强了政府主导的作用。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社区学校属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以七宝镇下属 9 个村,37 个居委会,2 个中心和 78 个教学点。
  
  “我们闵行区在前年(2013 年)成立了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呢,就负责我们这个社区学校往哪走,怎么走。我们都是国家事业编制,我们学校的校长是副镇长,副校长也是教育局来任命的,过来主持学校工作。”(根据 01 访谈整理)这样大大增强了政府对社区教育的控制,具有强烈的行政属性。这种类型的管理模式,具有权威性和计划性,政府统筹规划办学、规模、经费等,最大限度地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办学,发挥辖区内各单位的优势,形成共同建立、共同管理的模式。
  
  3.3.1.2 学校与社区互动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学校为中心,多种渠道和形式地向社区辐射,加强了正规体制内学校和社区教育的联系,通过这种形式,社区内居民可以通过这种形式共享学校里的教育资源。据笔者走访调查,因为上海地区的社区学校一般拥有自己的独立的校舍和师资队伍,正规学校和社区学院互动的情况不如以街道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普遍,但一些社区学院和初级中学正在实验阶段,如在 2011-2012 年度,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中,西延安中学开展了“社校联动开展社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验”.
  
  3.3.1.3 以社区学院为载体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
  
  这样的管理模式是以社会为主体的,以适应社会成员的终身学习需求。这样的社区学院具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正规形式的社区学院,还有一种为非正规形式的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或学习中心等。上海的大部分社区学院属于社区所在地方政府举办,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依托社会力量办学。还有少部分的社区学院是自主办学,社会参与度广泛,扎根社区,服务社区。
  
  3.3.1.4 以地域为边界进行的自制型社区教育管理模式。
  
  这是由社会各界共同组成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集结企业、学校、民间组织等各种社会资源,统筹自治。如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社区学校,把该辖区内的 6 所学校集结成东进工贸实业联合公司,使社区和企业都得到双赢。
  
  3.3.2 台北市社区教育管理体制
  
  台北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相比于上海市而言比较松散,并无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指令,而具有自发性。从科研角度来说,台北市“中华民国社区教育学会”成立于 1981 年 1 月 25 日,当时的省主席一再强调,社区发展的基础需从社区教育做起,并提倡“社区妈妈教室”,举办全省中小学、高中、大专校长研习会。
  
  该社区教育协会旨在加强学校与社区联系,结合社区与学校的力量,推动社会建设,促进国际文化与学术交流,这样的社区教育学会具有民间自发性,主要负责社区教育的学术研究。
  
  从实际社区教育管理层面来说,并没有一个机关或机构掌握绝对管理权,运营方式采取公办民营,如台北市的社区学院和社区大学是当今社区教育的重要措施,分别代表了台湾由当局或民间创办正规社区教育的办法。按照 2012 年台北市市政府颁布的《台北市社区大学自治条例》,台北市社区大学的主管机构为台北市政府,执行机关为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市政府委托他人开办社区大学,其受托对象为财团法人、公益社团法人、大专院校或者台北市辖区内学校。台北市社区大学的经费一般由受委托机构自行筹措,每年可少量领取教育局补贴,社区大学没有属于自己的教学场地,也由管理方自行寻找,一般租用社区内学校,台北市区 12 所社区大学分别设在台北市的 12 所国中、高中和高职学校。按照营运单位来分类,文山社区大学是唯一一所由社团法人台北市社区大学民间促进会这样的公益性组织负责运营的学校,士林社区大学、万华社区大学等 8 所社区大学是有财团法人崇德文化教育基金会等财团法人基金会负责营运,大安社区大学和中正社区大学则是由台北市金瓯女子高级中学和台北私立开南高级商工职业学校营运。
  
  3.3.3 总结与评述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上海市和台北市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有很大不同,上海市的社区教育管理属于公办民助,即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各界人员和单位参与;而台北市属于公办民营,政府主办,公益机构和其他单位进行营运。不管是在学术研讨、资金投入、人员师资等方面也是如此。从这样的角度看,台北市的社区教育管理比较具有自治性,这样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大,在一定的规范前提下,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和竞争性,透过公办民营的经营方式,不仅能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善用民间资源,更能将民间力量导入公共事务领域之内,但也因为社区大学自负盈亏,部分社大由于经费、人员的短缺,有时会因此而难以持续营运,“我们的社区大学每年需要 2000 万台币来支撑所有的运行,包括课程费、场地费、人员工资等等,我们申请教育专案才向市政府拿到了 600 万专案费,其他都要靠我们自己收学费、办活动来获得。我们每年发了教师工资和支付校舍租金后,几乎不剩下什么钱,最近 3 年才回本,不至于再亏本。”(根据 02 访谈整理)而上海市的社区教育由于是政府主导,并且大多采取第一种以街道为中心的地域型管理模式,这样的模式在最大程度地调动了社区内的各方面资源,保证社区教育的发展,然而,却导致了民众参与度不足,难以发挥辖区内单位和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笔者认为,在教育管理制度上,两地社区教育可以互相取长补短,上海市的社区学院都是由政府主办的,这样的机构在灵活性和自主性方面稍逊于台北市的社区大学,上海政府可以逐步放开社区教育的办学资质,鼓励民间办学,这样可以减少政府财政开支,增加市场机制对于教育的调节,充分发挥人民手中的资源,调动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增加学校的灵活性,这可以作为上海市社区教育未来发展的一个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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