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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下苔丝的伦理倾向分析

来源:菏泽学院学报 作者:曹南
发布于:2021-03-11 共5713字

  摘要:从文学伦理学批评来看,哈代所塑造的苔丝作为悲剧的主体在反抗传统伦理道德的过程中逐渐萌生追寻自由、突破传统束缚的倾向,但由于家庭、社会责任的重压使其不得不屈服于传统生物进化论和功利主义的伦理框架,这也是人物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苔丝; 文学伦理学; 社会悲剧; 伦理倾向;

  On Tess' Ethical Tendenc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erary Ethical Criticism

  CAO Nan

  Department of Public Foreign Languages Teaching and Research,Liaoning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iterary ethical criticism,Tess created by Hardy,as the main body of tragedy,had a tendency to pursue freedom and break through the traditional bondage in the process of resisting traditional ethics and morality. However,under the heavy pressure of family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she had to submit to the ethical framework of traditional biological evolution and utilitarianism,which was also the root cause of her tragic fate.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作家托马斯·哈代所创作的重要作品,同时也是一部饱受争议的小说。此作品不仅展示了哈代高超的写作技巧和文学素养,而且对后世女性主义文学作品影响也极为深远。从文艺批评的角度来看,该小说最重要的是深藏于小说布局谋篇技巧之下的对女性爱情与伦理倾向的道德关怀。女主人公苔丝身上具有丰富的隐喻符号和象征特质,以致于在作品发表之初就被评论为“不道德、消极”,但在当代文学评论中,《苔丝》还是受到了较高的评价。比如Boumelha,P说“正是苔丝奠定了哈代在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地位”[1]。除去作品本身在文学领域的建树之外,大多数评论者仍未改变对苔丝形象的固有看法,比如仍有人认为她是一个通奸者、一个地地道道的杀人凶手。传统批评论者多聚焦于苔丝悲剧的外部因素,侧重于将其作为一个悲剧的承受者悬置于特定的社会关系网中,从而忽视了苔丝作为主体的悲剧命运来源。本文拟依据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对苔丝的伦理倾向加以分析,探讨其悲剧的内在原因。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及应用价值

  文学伦理学批评作为一种批评方法最早出现于西方文艺评论界,直到2004年才被学者引入我国,目前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体系。与西方伦理批评不同,中国的文学伦理学批评将伦理批评与特定文学作品结合,以解决实际的文学问题为目标,同时基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方法论体系建构了全新的伦理批评概念,重点通过范例分析研究特定问题。对于本文研究的对象而言,其伦理环境较为简单,整部小说围绕美丽善良的农村姑娘苔丝和贵胄后代亚力克以及拥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安吉尔之间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展开,小说中,因家庭变故而不得不选择去远亲家打工谋生的苔丝被垂涎其美色的少爷亚力克诱惑并发生关系,经历怀孕及孩子夭折的苔丝远走他乡遇到了善良的牧师的儿子———安吉尔,但由于安吉尔无法接受苔丝的荒唐往事,因此远走巴西。经历人生与爱情困境的苔丝被迫再度成为亚力克的情妇,直到故事最后以苔丝残杀亚力克并被处以死刑结束。整部小说在具体事件的变化发展中表现出相应的伦理选择和道德秩序体系的矛盾与冲突。为了贯彻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要旨,本文在研究作品及人物的同时也涉及到作家和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的伦理传统,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文学性和伦理批评性的多维结构。

  二、苔丝伦理倾向研究

  (一)传统的伦理选择———进化论倾向

  19世纪末,伴随着启蒙运动思想的扩散,以赫胥黎和达尔文等为代表的生物学家倾向于将自然选择的观点纳入伦理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人们基于对物质世界的探索而考察精神伦理世界的实际可能性日益提升。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信仰开始由宗教转向科学,理性认知逐渐取代宗教神学,适者生存、自然选择等生物学概念被运用到社会学研究层面,助推人们在精神层面实现对社会发展的全新认知。但对于女性而言,传统的伦理枷锁并未减轻,正如Boumelha写道:“历史和圣经对女人的定义仅仅是变成了生物和科学术语”[1]。

  在《德伯家的苔丝》中,哈代使用标志性的“环境—人物性格”描写方法将苔丝化身为“纯洁”的代表,这不仅体现在外表的纯洁,还包涵有性格及道德品质的纯洁。比如少女时期苔丝的出场,作者使用“宁静的布蕾山谷、美丽的河流和草地”加以衬托,暗示了苔丝在恪守女性贞操底线和心灵底线方面的意愿与能力。纯洁的苔丝让亚力克垂涎三尺,小说写“她站在那儿,光艳照人……使他把目光集中在她身上。”于是亚力克开始不断地尝试接触苔丝,但都没有获得成功,直到苔丝在亚力克家工作几个月后,和她的伙伴去镇上参加星期六的狂欢舞会回程的途中,亚力克得到了苔丝的身体,其时苔丝精疲力竭地躺在地上,“一切都包裹在浓密的黑暗中”,两人就在无比自然、原始的环境下暴露了性本能。苔丝虽被人侵犯,可是由于她内心对纯洁的坚持使她“把自己想象成这个环境中一个不伦不类的人”。由于受到维多利亚时期社会传统的影响,苔丝丝毫没有认识到她的行为的自然属性,因此也导致在失贞之后,对象征秩序的敬畏使她一直难以摆脱精神分裂的状态。

  这反映出在传统伦理倾向下苔丝精神和行为选择的局限性,想要冲破自然伦理的束缚使她更加看重与安吉尔之间的关系,安吉尔和苔丝的融合是受到苔丝身体和心灵纯洁的吸引。因为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伦理道德体系更愿意将女人所受的“非自然的性”等同于军事、经济方面的沉沦(Lawrence,2008)。因此,男性意志对女性的支配和定义相比女性自身的认知更加具有决定性,如果女人是不纯洁的就会被视为伦理道德层面的彻底沦丧。因此当安吉尔在新婚之夜听闻自己视作纯洁的象征的妻子苔丝曾被人奸污,他当即表示无法忍受。在潜意识里,安吉尔对苔丝的遭遇予以同情,但他又无法摆脱当时的伦理道德束缚。

  可以看出,作为达尔文式伦理立场的忠实拥趸,作者片面地将自然放在现存的社会结构语境中加以理解,从而导致了苔丝的悲惨命运和所受的不公正待遇。苔丝作为个体的悲惨命运与传统社会的伦理态度息息相关,个体是难以真正突破传统的桎梏直面内心自由的。

  (二)传统与自我间的伦理选择———功利主义倾向

  功利主义伦理学说在边沁等人的推动下成为社会伦理的主流,功利主义伦理学说认为“自然被人类置于两位公主———快乐和幸福———的主宰之下”[3]。即,人的快乐与痛苦决定着自身的行为动机和目的,追求快乐与避免痛苦二者必居其一,因此实现个人的最大幸福是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受此影响,苔丝的伦理选择还具有向传统世俗功利主义价值观妥协的倾向。苔丝在情感方面的选择无一不与男性的家庭、地位等外在条件有关,对于亚力克是如此,对于安吉尔同样如此。家中突遭变故,苔丝面对有钱有势的富家公子亚力克的追求时想到的更多的是他能够为自己和家人带来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但作为交换的是其美貌以及勤劳的品质。亚力克指望她在结婚后能做个好管家,给他带来“方便”与“幸福”。在这样的世俗道德下,苔丝自然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欲望,纵使作者仍有意地表现她作为女性追求平等幸福情爱的主体地位,但却只是为将她抛入更大的传统伦理泥沼中。小说在描写苔丝的女性自我认同觉醒时写道:“在她今天走路的时候,她的胸部上下震颤,女人味十足”。苔丝虽然具有强烈的女性意识,但又不得不面对社会现实,这表明苔丝是一个在传统与自我间不断挣扎的角色。但故事的发展以及诸多巧合与命运的转折仍不可避免地使苔丝滑向功利主义伦理那一面。比如陷入悲观绝望境地的苔丝试图从道德上寻找出路,亚力克在苔丝的父亲病死且住房租约到期的窘迫时期强迫苔丝与他同居,于是苔丝在抱有美好爱情幻想及对家庭利益的现实考量下答应了亚力克。“他待我很好,待我母亲也很好,我父亲死后,他待我们全家都很好”,苔丝无法在现实的利诱面前强调自己的独立主体地位,其内心的伦理态度仍然被现实境遇裹挟,这正符合功利主义伦理观中强调以自我牺牲换取最大幸福的观点。

  在有关苔丝是否是真正的道德堕落抑或只是以低矮的姿态寻求妥协并进行反抗的观点论争中,一些学者坚持苔丝与传统抗争的观点,摩根认为苔丝处事果断而不怯懦,拥有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性格,因而她绝不是一个消极的牺牲品。这表现在苔丝个人的疏忽导致全家唯一的一匹马被意外撞死,她连连自责“全是我的错———全是我的!我没有理由”[2]97,她由于对此感到由衷地内疚而答应父母去德伯家做工并直接导致了之后故事的发生。命运的巧合使得作为穷人家孩子的苔丝遇事无法选择逃避只能转向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寻求突破,笔者认为一连串的命运变化也致使苔丝不断地认清了渺小的自己相对于巨大的命运之轮而言微不足道,因而她转向新的人生际遇,寻求新的欢乐。作者也进行了类似的描写“天地万物都有寻求欢乐的本能,这是一股巨大的力量”。这一思想暗合边沁等功利主义思想家的思想体系,但即使是追求功利主义的幸福安乐而言,苔丝的自我幸福也全然受到传统男性思维的影响,在她生活十分拮据时无奈只能寻求安吉尔的父母帮助,但她碰巧听到安吉尔的哥哥诋毁她的一系列言论,她完全被这些意外之事影响了良好的心情,认为自己“不可能再考虑回到牧师家里去了”[2]。此后,她回去的过程中遇到了亚力克,并再一次重新成为他的情妇。

  可以看出,苔丝在突破传统与寻求自我的道路上仍然需要屈服于现实,而现实环境对苔丝自身的性格和追求造成了多方限制,纵使苔丝会给自己的私生子施洗礼、会勇于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情夫,但事实证明结局还是难以逃脱功利主义伦理世界的巨网。因此,在传统与自我之间,苔丝仅代表了一种抗争的意志,但同时这意志在现实世界的强压下显得弱不禁风,最终还是沦为“大众的凝视下一个沉默的客体”。在这一层面,苔丝的自我意识崛起更多地是表现出强烈的悲剧性,而这一悲剧性也正来源于其时发达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伦理观对底层女性的压迫。

  (三)自由与责任间的伦理选择

  萨特认为“自由不可回避,同时责任亦不可推卸”[4]。自由与责任二者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影响着苔丝作为独立主体的命运,因此苔丝是背负着沉重的家庭与社会责任在艰难地找寻自由的救赎之路,同时进行着痛苦的伦理选择。

  首先是家庭责任。苔丝出生于贫穷小贩家庭,父亲家庭责任的缺失使得家庭重担不免落到苔丝身上,偏偏母亲生育能力较强,众多弟弟妹妹需要作为长姐的苔丝承担起抚养责任。因此,苔丝更加清楚自身地位,在家中唯一的生产工具———马死后,出于无奈的苔丝只能选择去亚力克家做工,这也有了亚力克用金钱和阶级地位交换苔丝身体和情感的故事,从自由与责任对立的角度来看,苔丝牺牲了自我层面的自由选择了家庭责任,但从自由与责任于差异中融合的角度来看,苔丝无法放弃责任,因而只能在责任的重压下企盼自由,因此苔丝的悲剧形象显露无疑。在小说的描写中,苔丝与亚力克住在一起并完成了对家庭的照顾责任,但她的精神已脱离了肉体。安吉尔从巴西回来找她时,发现她的精神已经与其生存意志无甚关联,完全像是“一具顺水漂浮的尸体”。可以看出,在传统家庭责任的重压下,苔丝对于找寻自由已无能为力。

  其次是社会责任。19世纪后期英国后工业时期的社会伦理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阶级关系和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而有了新的发展,但家庭伦理方面改观甚小,妻子要对丈夫温柔并百依百顺的社会现象十分普遍。对于苔丝而言,她也曾为了情爱而甘愿扮演安吉尔顺从、温柔的妻子。但对于亚力克而言,纵使他疯狂的追求于己,苔丝还是坚守对安吉尔的婚姻伦理,她对亚力克大喊:“惩罚我吧!……用鞭子抽我……一旦成为牺牲品就永远是牺牲品了!”这体现出苔丝对于伦理与法则的执着追求。与此同时,苔丝的痛苦亦是根深蒂固的,在保持对安吉尔忠诚的同时也由于家庭的困境和爱人的出走而愈发加重了自己内心的孤独无助。在面临绝境时,苔丝选择杀死亚力克寻求精神解脱并奔向真正爱人的怀抱时,整个社会均视她为敌人,警察们马上改变冷漠的姿态抓捕她并处以死刑,至此苔丝在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寻求自我的道路彻底坍塌,社会的无情和伦理秩序的溃败进一步导致了苔丝的痛苦。

  笔者认为,苔丝的凄苦命运虽不无意外地与其出身和家庭有关,但更多地则是社会的不公、传统伦理体系对女性的严防死守等外部原因的推动。正如Miller指出的那样,“苔丝的人生旅程具有不可逆性,但我们找不到足够的理由来解释这些变故,她更多的是工业文明、男性社会欲望的牺牲品”[6]。尽管她在叛逆地追寻自我的过程中也未尝有一刻卸下重压在肩的家庭及社会责任,但她的死仍令人感觉十分遗憾。就整部小说中腐朽落后的阶级思想、僵化的社会格局而言,苔丝是唯一具有自由伦理意识的人,在她认知到自己拥有更多的可能追寻公平、自由和爱时,她义无反顾地加以实践,结局的遗憾并不能抹杀过程的精彩,相比那个奄奄一息的社会,苔丝更像是一根努力跳动的神经,是全体的希望。

  结语

  哈代塑造的苔丝是一个灵与肉交融的、活生生的人物,她内心深处对抗着社会传统伦理价值观,有追求自由的意识。在哈代看来,人文的伦理环境需要符合自然界“物竞天择”的伦理规律,人无法胜过天,但人同样具有追求快乐、趋利避害的选择权利。人作为社会性动物,自由与责任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人的道德行为的选择与伦理倾向既有符合自然主义进化论的一面,同时也具有功利主义的相应特征。本文采用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对苔丝的伦理倾向加以分析,苔丝在适应传统伦理框架约束的同时也在积极地寻求自身的伦理选择,然而在当时的社会,女性探索符合自身角色定位的伦理价值体系并不可行,她的死表明,社会伦理与个人伦理冲突时个人将无法更好地保存自身伦理的完整。这也启示我们需要正视社会存在的相应问题从而完成对传统伦理秩序的再造。

  参考文献

  [1]Boumelha,P. Thomas. Hardyand Women[M]. New Jersey:Universityof Wisconsin. Press,1982.

  [2]托马斯·哈代.苔丝[M].孔致礼,唐慧心,译.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92-383.

  [3]罗杰鹦.论哈代小说中人与动物的伦理叙述[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4(3):101-106.

  [4]李颜伟,马全会.论苔丝悲剧的社会性及其三重主因[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17,34(1):51-53.

  [5]童晓燕,刘书梅.《德伯家的苔丝》的伦理内涵[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7(1):66-71.

  [6]Miller,J. H. Fiction and Repetition:seven English Novels[M]. Oxford:Basil Blackwell,1982.

作者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原文出处:曹南.文学伦理学批评视角下苔丝的伦理倾向研究[J].菏泽学院学报,2020,42(06):1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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