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作为当代美国作家,在西方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其六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获得了多项殊荣:分别在 1953 年、1964 年、1970 年三次获得了美国图书奖,1975 年获得了普利策奖,197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的小说题材多样,也许与他身为美国籍犹太移民作家有重要的联系。然而,有关贝娄的创作背景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是源自于他犹太家庭的传统,也有人认为与他美国的文化背景有关。然而,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
一、在美国文化与犹太文化双重背景下的成长
(一)第二代犹太移民作家的身份 在美国的历史上有过两次大的犹太移民潮,这两代移民的生活经历为犹太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素材。对于第一代犹太作家而言,他们的作品体现了他们共同的经历和相似的命运,也表现出了他们的犹太文化传统。第一代犹太作家的作品中往往体现了犹太文化与美国文化碰撞之中对身份追寻的痛楚和困惑。索尔·贝娄等作家作为第二代犹太移民的代表,他们的生活条件,社会地位与第一代作家相比,明显好了很多。经过长期的奋斗,第二代犹太作家获得了中产阶级的地位,在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这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善。第二代犹太移民作家与第一代作家关注重点也有所不同,转而更多关注美国当下的社会问题,一些具有普遍性的价值问题成为了他们关注的焦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犹太民族的文化已经从他们身上消失,或者说他们就不再关心本民族的命运。与此相反,以贝娄为代表的作家依然受到了犹太文明的影响,他们的作品仍然关注着与犹太人相关的问题,比如身份、同化等问题。
(二)早期文学创作 如果认真观察我们能够发现,在贝娄早期的文学作品当中,其犹太背景被刻意淡化,贝娄甚至不喜欢被人们称为“犹太作家”.
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犹太作家的身份,这是由媒体评论界以及一些学者所创造,而他从来不认可这样的划分。在他的心里,自己不仅是犹太人,也是个美国人,更是一名美国作家。贝娄之所以不认可犹太作家这样的身份,是因为他不想被当做一个单纯的民族作家。他认为,自己所探讨的问题是普遍存在的真理,不仅仅是犹太民族的真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犹太裔作家之所以不愿意承认“犹太作家”,也是因为在这些作家的内心深处对犹太身份有着某种忧虑,最为简单的解释就是,贝娄想要彻底摆脱犹太文化的标签,完全融入美国文化,他希望别人能够将他看做是双重文化背景下的作家,而不单单是犹太作家。由此我们不难得知,在以贝娄为代表的犹太移民作家身上,承受着来自于历史和社会的各种压力,犹太身份的问题在犹太民族中影响深远。这样的问题存在于每一个犹太人身上,对于高级知识分子也是如此。但是,不论接受与否,犹太民族文化存在于他们的潜意识里。犹太移民的身份问题,对犹太移民作家造成的压力和负担,包括在精神和生理双重层面。贝娄出生于犹太家庭,父母都是犹太移民,成长在犹太文化当中。
在贝娄 4 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学习希伯来语,他能够使用两种语言背诵《创世纪》。后来贝娄移民到芝加哥,接受到了西方式的教育,与此同时,他也接受犹太文化教育。我们从贝娄的成长环境来看,在他的身上蕴含着浓厚的犹太经验,他已经汲取了犹太文化中的精髓。虽然贝娄是第二代犹太移民,但是他从小就生长在贫民窟,与上一代人共同经历了犹太民族最艰难的时期,虽然犹太人在欧洲所遭受到的暴行并没有直接伤害到贝娄,但是他看到了成千上万的犹太人为了活命,逃难到了美国。他也亲身经历了在美国寻找希望时的激动与惶恐、困惑与骚动。一方面从小生长在美国,受到了美国的教育,另一方面他的身体中仍然流淌着犹太人的血液,这就形成了矛盾。贝娄希望能够完全融入到美国文化当中,但是却始终摆脱不了犹太文化对他的影响。像贝娄这样的作家,做犹太人难,不做犹太人更难。他们的理想与现实中的身份、地位和传统之间有着冲突,所以才会陷入到紧张状态。
二、在双重文化背景下的文学创作
(一)双重文化夹缝下的游离 在贝娄的一生中,虽然其文学作品会偶有变化,但是都带有犹人的太苦难经历和犹太文化的痕迹。两种不同文化之间的对碰让贝娄感觉不到自己的真实存在。融入美国文化后,作为犹太人又体会到一种游离感和失落感。成长在美国的第二代犹太移民大多逐渐疏离传统文化,变成了夹缝人。《晃来晃去的人》是贝娄的第一部作品,作品塑造的正是这样一个生长在夹缝中的人,他迷失了身份,游离于犹太传统文化和美国文化之间。这部小说主要以日记的形式来体现约瑟夫的生活。作为年轻人,约瑟夫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在等待入伍之前的空闲时间中感到无所适从,成为一个晃来晃去的人。最终约瑟夫入伍,表面上看他似乎找到了归宿,实际上他从原来的晃来晃去的人,变成了新的晃来晃去的人,仍然是一个夹缝人。在小说当中,约瑟夫在美国长大的,但他的身份却始终是加拿大侨民,始终没有获得美国的国籍。从小说中所描述的家庭背景以及他们的长相不难看出,他其实是一个犹太人。贝娄在小说中是要表现人的身份危机问题,但是我们却能够从此看出想要表达的,也就是犹太人因为文化游离所处的漂浮状态。
(二)隐晦的人物身份 与马拉默德、辛格等不同,贝娄在作品中对于犹太人的描写并不直接。表面上看,贝娄没有刻画生长在美国本土的犹太人物,也不重点描述极具民族特色的犹太生活。作品经常以芝加哥这样的城市为背景,其中的人物大多是贝娄所熟知的普通市民或者知识分子。这些人虽然都有犹太背景,但是他们首先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贝娄的作品中,犹太文化与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有时候,贝娄甚至会情不自禁地强调主人公身上所体现出的犹太色彩。比如,小说中的赫索格,他需求有一个归宿,甚至希望能够返回原始社会,这种渴望让人感受到犹太民族对于故国家园的思念。然而,在小说中,这种含义并不是直接描述出来的。贝娄的成功在于他并没有直接将主人公的身份挑明,而是将它融入到小说所描述的美国生活当中,体现在犹太人与西方人的日常生活交往当中。正是这种特殊的方式,使得贝娄的小说显得更加深刻,体现犹太民族意识,同时也体现出了一种普遍精神,所以他的作品会受到西方众多读者和学者的欢迎。
三、美国文化与犹太文化背景的交错
我们以 1975 年作为分界,将贝娄的作品分为前期和后期,就会发现在贝娄创作前期,也就是1975 年之前,贝娄渴望能够融入到美国主流文化,所以对于犹太身份的问题比较排斥。体现在他的作品当中,凡是涉及到犹太文化时都会选择比较隐晦的表达,多是侧面或者间接的表达,以流浪的主题来表现犹太民族的历史命运。随着岁月的流逝,贝娄的阅历越来越丰富,所以其创作越发成熟和深刻。尤其是在其接近晚年的时候,他的作品开始大胆表达出对于犹太民族的关心和忧虑。在后期的作品当中,不再隐晦表现民族的境遇,而是将民族的命运推到了前台。犹太文化思想逐渐增加的现象在贝娄后期的作品中能够得到明显的表现。西特林和洪堡是《洪堡的礼物》中的主人公,他们都是犹太人。洪堡的父亲是从匈牙利移民到美国的,对于美国社会的适应很快,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后来洪堡成为了天才诗人,名噪一时。从表面上来看,洪堡已经完全融入到了美国主流社会当中,忘记了自己的犹太身份。然而,在他的内心深处,犹太文化根深蒂固。所以他在这个国家感受到了一种恐惧,一种身份恐惧。在 2000 年,贝娄发表了他晚年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拉维尔斯坦》,创作这部作品时,贝娄已经是 84 岁高龄了,对于两种文化的融合,他有着深刻的洞见,并将这种洞见融入到小说当中。贝娄对于犹太问题的大胆袒露也是这部小说的突出特征之一。小说的内容仍然是作者在生命临近终点时对于生命本质和爱情真谛等具有普遍性主题的思考,但是这却无法掩饰他对于犹太民族命运的深深关怀。艾伦·布鲁姆是美国著名学者,也是贝娄的至交。他是《拉维尔斯坦》这部小说的原型,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者齐克就是作者贝娄。两个人同样都是犹太人,都是知识分子,这部小说将他们在生活中最为真实的对话予以再现。小说中,拉维尔斯坦经过不断地奋斗,终于成为了一位著名的大学教授,他的许多学生都成为了美国社会的上层人物,有一些甚至在政界或军事界担任重要职务。他们对自己曾经的导师非常尊重,美国的总统都曾经宴请他。这让拉维尔斯坦感到非常快乐。与此同时,他的教学成果经过出版之后为他带来了物质利益,满足了他在物质方面的需求。从表面上看,拉维尔斯坦已经成功融入到美国社会主流当中,名利双收。但是,实际上,他是美国文化和犹太传统文化之间的杂糅体。他一边热爱古典文学,但是却又热衷于时尚文化;一边挑战权威,抨击政府行为,但是对于各种官方的场合却十分迎合,这些完全相反的东西竟然都统一在一个人身上。作为一个犹太人,同时也是一个美国人,但从某种层面上讲,又不是一个美国人。这部小说当中,犹太意识最终回归。拉维尔斯坦在晚年最后的时光中,表现出了对于《圣经》的挚爱,他的关注重点不再是逻辑缜密、有敏锐洞察力的修昔底德或是柏拉图,而是一门心思研究着犹太教的经典。在拉维尔斯坦快要死亡的日子,他追随了犹太人的思想,在他看来,一个犹太人无法抛弃他的民族传统 ,也无法去改变他的民族身份,耶路撒冷和雅典属于两种不同文明的发源地,如果非要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的话,他会选择雅典,但是却对耶路撒冷充满了敬意。后来,当拉维尔斯坦死后,在他的悼念仪式上,齐克仍然不忘强调一下,这个仪式属于犹太人。在小说主人公生命的最后岁月当中,已经将犹太意识和犹太文化融合为心中的生活。贝娄在西方文化和犹太文化的长期游离之后,最终承认,在犹太文化中对神、人和道德戒律以及对善的追求等与西方传统中对人的尊严、价值、个人权利的尊重是相一致的。贝娄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自己的犹太身份,无所保留地接纳它,不再畏惧什么。
四、贝娄创作所受到的欧洲的影响
(一)贝娄学习欧洲文学作品 曾经有作家评论贝娄,认为他是受到了两种文化的影响。然而这种观点并不全面,贝娄的文学作品还明显有欧洲文化的印记。许多欧洲文学大家的作品都是贝娄学习和参考的范本,同时这些作品也激发了他的创作灵感,是他创作动力的源泉。所以贝娄文化源头不仅是美国文化和犹太文化 ,同时还有欧洲文化。贝娄成长在美国,又是一名犹太人,所以他对于美国文化和犹太文化的继承是必然的,但是对于欧洲文化的学习则是其自己选择的结果。贝娄受到欧洲文化的影响起始于他的幼年时期。当时,贝娄在图书馆借阅了大量的书籍,其中就包括了很多欧洲文豪的作品,比如《战争与和平》、《死魂灵》、《约翰克里斯多夫》和《伊利亚特》等等。在中学期间,他非常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整段背诵《麦克白》和《哈姆雷特》,同时也背诵济慈和雪莱的很多诗歌。在这一时期,贝娄遇到了他的竞争对手兼好友罗森费尔德,两人关系密切,共同学习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阅读托马斯·哈代的《还乡》,同时还一起学习很多其他欧洲名家的著作,并且将各自的学习心得进行交流。
1960 年,贝娄发表了《尘封的珍宝》。作品中提到了许多欧洲名著,如数家珍一般,信手拈来。非但如此,贝娄表达自己对于文学的看法时,能够非常轻松地引用劳伦斯以及福楼拜等作家的话。贝娄曾经还用福楼拜的名言表达自己对艺术对生活的看法。
(二) 在课堂上讲授欧洲文学作品 1938 年,美国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贝娄在一所教育学院教授人类学,并且指导英语写作。在第一次与学生接触的时候,他就为学生罗列了一份必读书目,书目上不仅有美国本土的名作,同时还包括许多优秀的欧洲文学作品。贝娄还要求学生们写下对于作品的感悟,在课堂上进行讨论。在贝娄的书目当中,包括了福楼拜、劳伦斯、陀思妥耶夫斯基等欧洲作家。贝娄认为,他们的作品能够对人类生存产生积极的影响。在 1970 年代,贝娄任职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主席,仍然坚持给学生们授课。他与爱迪斯·哈特奈特共同开课,探讨福楼拜的作品,与格林合作,共同讲授英国小说。 贝娄曾经花了一个学期的时间向同学们讲授《包法利夫人》,另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二时间讲授《尤利西斯》。贝娄对于欧洲文学有着非常独到的见解,在他看来,法国和德国的小说当中,智性的主角都是知识分子,是哲学和意识形态的知识分子,他的这种见解非常深刻。
五、总结
总而言之,犹太情结、美国观念以及欧洲影响,是贝娄创作的文化源泉。然而,这三个方面并不是彼此孤立,而是有着密切的融合。贝娄的作品如果只关注到了犹太属性,那么他只能算是个民族作家.同样的,如果只关注到了美国身份,那么,贝娄也只能算是一个美国作家。如果深受欧洲文学影响,一味的模仿,也只是一个三流的作家。然而,贝娄身上却同时拥有了这三种属性,所以他能够站在民族的角度去看世界,他的作品不仅仅反映了美国价值观念,表现美国生活,同时还将民族境遇升华为全人类的命运,所以他的作品不再是犹太民族的作品,不再是美国的作品,而是世界的作品。他的作品既有犹太文化的底蕴,同时有着美国文化的现代气派,也将欧洲文化的世界风格融入其中,是多重文化的融合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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