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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手段的实施流程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4-10-29 共2179字
论文摘要

  本文我们所探究的笔迹检验这一问题,具体来说就是针对案件中可疑人员的笔迹与犯罪嫌疑人笔迹加以比对检验,来判断可疑人员是否是犯罪嫌疑人的技术.

  一、笔迹检验主要特征及作用

  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性特点、文字安排格局以及书面语言特点去推测写字者的相关信息始案件的进一步审理带来可靠的依据.笔迹的特征分为运笔特征、笔画搭配特征、字的结构特征J笔迹的检验方法有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判.

  笔迹是人们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通过笔迹河能反映出书写人书面语言习惯J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一般表现在书写动作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唯一的辨别渠道就是其笔迹,只有在笔记中才可以被人认知与应用.由于在缺少笔迹的情况下不能推断一个人的习惯,所以说要想了解一个人的书写习惯就一定要先探究其笔迹.我们所说的笔迹检验指的是借助对检材和要鉴定者笔迹的对比,判断这两个笔迹是不是一个人所为这能够作为案件审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于一个人来说其书写习惯体现出一定的稳定特点,一个人的习惯在短时间之内是不会轻易变化的.正是由于其稳定性特点,因此可用作笔迹的判断工作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体制或许会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制约而出现变化,t匕如说人体本身的心理、书写活动所选用的工具及个人的刻意所谓不过站在总体的角度上来说在短时间之内都不会给鉴别工作的进行造成太大的制约.

  二、笔迹特征

  这里我们所提到的笔迹特征其实说的就是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的切实体现.在进行笔迹鉴定活动中,最为普遍的就是中文汉字、拼音、数字及标点.

  这里我们所说的书写动作局部特点指的就是书写动作习惯最直观的体现也就是一个人在写字的时候所表现出的字体空间布置特点及笔画书写特点.书写动作局部特点是在笔迹鉴定工作中的关键性依据信息进一步来说有下面几点:

  (一)书写过程中的运笔特征.在进行中文汉字书写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运笔动作庄要有起笔、行笔以及收笔这几个环节,不管是写什么内容都必须要有这几个环节,因此要对其特征多多加以把握.

  (二)书写过程中字体笔画交叉、及连笔特点.进一步来说就是在书写两个或以上汉字的时候所表现出的笔画特征.就笔画来说彼此间包括相交、相连以及相邻这几种形式所以说体现出一定的特征.

  (三)字的结构特征.是指合体字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特点.独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直接构成的单字J合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组成结构单位再由两个以上的结构单位组成的单字.合体字的结构特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方面:

  1.结构单位的书写形式.按照汉字的书写规范,同一种书体的单字洛个组成部分都有标准的书写形式但由于书写习惯体系的差异,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书写形式特征.

  2.结构单位间的比例关系.书写汉字的各个结构单位要求有合理地搭配比例但大多数人的习惯突破了这种制约,其特征表现形式如:过于紧凑、过于松散、左右不对称等.

  3.违反组字规则的变异结构.由于书写人长期受到错误练习书写或地区习惯的影响形成与组字规则不相符合的变异结构特征.

  三、笔迹鉴定手段的实施流程

  对于笔迹鉴定主要是对其同一性的判断,综合而言包括下面几个环节.

  (一)分别依次来进行检验

  这里我们所说到的分别依次检验其实就是去分析寻找检材和样本两者分别具有哪些特点:

  1.检验判断检材特点的真实性.结合检材笔迹具体特征及实际案情开展精确的推断其笔迹特点是否出现转变或者刻意伪造的情况.如果说脸材笔迹熟练水平较为普通,书写过程中笔画的安排协调就可以判断是普通正常的笔迹.如果说脸材笔迹熟练水平较低,字体形态组成不协调,通常情况下就可以判断是可以伪造的笔迹.

  2.寻找确认检材笔迹特点.寻在建材笔迹的特点,就要发现其中所遵循的规律所涉及到的不规范性就是其实际特点.

  3.寻在及断定样本笔迹特点特征.在对检材笔迹特点进行简要的判断后就能够将此作为证据,根据上面的流程去断定样本笔迹特点.

  不管是和检材笔迹一样的还是不一样的都要进行对比分析.

  (二)对比对检测对比检测环节的开展关键就是要确认检材和样本笔迹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为下一步的判断提供有力证据.具体来说这一环节的开展包括下面几个问题:

  1.对比在书写动作、文字格局安排及语言特点上的相同点及差异性.

  2.对比在书写单个汉字或者笔画上特点的相同点及差异性.

  3.对比在书写标点时的相同点和差异性.

  (三)综合评判

  综合评判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鉴定结论.评判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评判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

  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在进行笔迹鉴定的时候不仅要注重对其差异性的判断,同时还要注意对相似统一点的判断假如说检材和样本笔迹特点统一处很多那么从本质上来说就符合断定标准J要不然就是不符合.在针对差异点和符合点的判断之后假如说检材和样品笔迹两者间找到了具体的符合特性就能够进一步的判断是否是一个人所为.

  参考文献:

  【1】卢超.笔迹检验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运用【J】.中国检察官,2013.02.

  【2】柯秀玲.浅谈签名笔迹检验的若干特点及基本方法【J】.法治与社会20一3乃6:266.

  【3】黄世安.浅析刑事笔迹鉴定的问题与对策【J】.法治与经济2012,11:11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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