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重病学生医疗救助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李新艳;卜长莉
发布于:2017-06-17 共8237字
[摘 要] 从长春某高校的两位患病女大学生的事例入手,通过访谈调查、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大学生病患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剖析,发现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政府的医疗救助不够及时、高校的学生重病医疗保障不完善、资金筹集的过程不规范、大学生面临重病时家族整体因病而返贫等。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联接政府、社会、高校、受助学生四者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系统地建立贫困大学生大病医疗的救助体系。
[关键词] 重症大学生;社会工作参与;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是国家为贫困群体建立的。目前,大学生的医疗救助内容包括针对贫困生和重症大学生患者的医疗救助制度。[1]近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消耗带来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环境的变化导致了疾病发病率的上升。与此同时,针对大学生这一群体的救助资金短缺就成为医疗救助过程中的最大阻碍。然而大部分高校面对重症救助,还存在很多问题。现阶段主要采用的方式还是以亲友借助、爱心募捐、公益基金援助为主。
2014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内正式在法律层面确定了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救助的地位。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是“助人”,其早期的助人实践活动成为医疗救助工作发展的基础。医疗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传统服务范畴。医疗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实践,虽然是初步的,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出专业社会工作在解决医疗救助领域问题的优势。
一、我国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的历史与现状。
(一)国内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的发展。
我国的大学生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建立要从1952年政务院发布的有关文件开始,文件明确了大学生为公费医疗人群的适用对象,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之后,上大学需要交费,大学生医疗救助保障体系逐渐由完全公费转变为“公费+商业”的模式。高校扩招之后,针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制订了新政策。新大学生医保政策下,患病的学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医保改革之前,大学生都是公费医疗。但高校自扩招后,人数太多,无法继续实行公费医疗,高校大多采用了商业医疗保险,但这对重病学生起到的作用并不多,因为商业医保的报销额度很低,解决不了大问题。学校为提高学生医疗保障的质量,对商业保险报销之余的费用进行了部分补助。但是多数学校还是无力承担重病学生的高昂医疗费用,使患病大学生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与此同时,多数学校的校医院条件有限、设施不全,没办法给学生提供好的救治,加上保险公司要控制经费支出,这些都成为大学生看不起病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当前国内大学生医疗救助保险现状。
我国高校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大多还是1952年制定的公费医疗制度,但是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扩招后学生的不断增加,这种医疗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实际医疗救助需求。很多高校都逐渐引入了商业保险,建立起了国家、学校、学生三方共同负担的机制,以提高大学生的医疗救助水平。但是每个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各省份采取的医疗保险模式也不同,下面就具体分析一下各种模式的利弊关系。
1.公费医疗+商业保险相结合模式。
经过多年的实施与探索,鼓励大学生参加医疗商业保险实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径。由于现行的公费医疗难以满足目前学生的医疗救助需求,医疗基金的不足更加重了学校和学生的负担,所以很多省份的高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对引入商业保险进行了探索和尝试,这种模式比较盛行,建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学校的公费医疗负担。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湖北省教育厅2005年发出的《关于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他们对高校享有商业医疗保险的2.1万名贫困生实行门诊学校负责制、住院医疗保险公司负责制、重大疾病高校统筹救助体系。具体措施概况为:每年缴纳保费80元,由学校和教育厅各承担40元,保险范围包括学生寿险、学生门诊医疗保险、学生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额最高20万。超出保金上线的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设立了学生重大疾病救助基金。
2.商业保险模式。
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大幅度提高,医疗经费超支问题凸显,全国多地学校不堪重负。有的省份停止了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如河南省2002年开始就停止了大学生公费医疗的拨款,但是并未有后续政策出台,所以在校大学生只能采取自我保障的方法,统一参与了商业保险,由此在全国各省份逐渐采取了纯商业保险模式。典型案例是广东省中山大学珠海校区首创的高校学生医疗综合保障社会化模式[3].长久以来,中山大学公费医疗经费每年超支数百万,给学校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珠海校区成立后为了改变现状,学校采取了保险-学校-医院三方合办医疗服务的新模式,一步到位实现医疗服务社会化,在全国高校中首创“保险公司-学校-医院”三方合作新模式。不足的地方就是保障层次不高,封顶线过低,重大疾病需要医疗救助的学生依然很难承担费用,再有就是学生自付比例过高,还有很多的贫困学生仍然难以负担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3.商业保险+社会统筹模式。
当前,部分社会机构也参与到了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中来,以基金的形式解决了大学生医疗救助的难题。比如,湖南省有的大学建立了“大学生大病救助基金”,湖南省慈善总会拿出了100万对基金的建立给予实际的支持,武汉科技大学则采取集资返还的形式建立了医疗基金。徐州师范大学也实行了这样的学生医疗保障制度。学生团体保险针对所有学生,医疗互助类基金主要为家庭贫困学生解决看病问题。
学校医疗互助基金,是专门针对贫困学生看病医疗问题设立的医疗互助制度,凡住院治疗的贫困生,住院款扣除理赔以及一切自费药品、一次性用品、诊疗费、护理费后,可按一定的比例申请医疗互助基金费用。未住院门诊医疗费在200元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者,亦可申请基金补助,补助上限为2万元。
原文出处:李新艳,卜长莉. 社会工作参与大学生重病医疗救助问题探讨——以长春市某高校大学生患者为例[J].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1):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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