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同等学力硕士论文 > 法学硕士论文 >

新疆矿产资源开发产地回补制度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3-21 共3248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第五章 结论

  目前国内涉及对产地回补制度进行研究的领域主要是自然保护区域、流域等方面,对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地回补制度研究还不够深入,基本上处于刚刚开始探索的阶段,尤其是针对特定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如何构建产地回补机制的研究更是有待加强,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产地回补机制本身是一个庞大、系统、复杂、专业的工程,其机制构建的过程不但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等方方面面,还涉及到对相关专业知识的了解与熟悉,需要相关领域专业人才的密切沟通、协作,并且保持持续的关注及跟进、更新才能得到有效推进。具体到新疆地区,还应考虑到新疆本土的经济发展模式及人民生活水平、民族文化特点及地区稳定等因素,结合新疆本土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构建活动,尽量避免制度设计的一刀切导致在借鉴其他地区制度的过程中发生水土不服的情况。要使煤炭资源开发产地回补机制的研究得到不断的深入和完善,必须加大对产地回补制度理论体系的研究力度,高效稳步推进产地回补制度的试点执行区域,理论结合实践地开展相关工作,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检验、完善相关理论体系。

  本文在对新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产地回补政策实施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新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产地回补机制进行了总体构建,并且针对新疆本土煤炭资源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新疆煤炭资源资源开发产地回补机制运行的保障措施。但在本文的撰写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不足的地方,由于实地调研所面临的被调研企业不配合问题,以及相关数据、资料收集困难的原因,本文对于煤炭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自然生态环境及产地居民造成损害的系统分析还不够科学和全面;由于当前对产地回补理论的系统研究仍然处于摸索期,对于如何进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产地回补制度构建的分析还缺乏深度;由于产地回补相关参数指标的确定与量化存在困难、专业跨度的限制以及测算操作存在困难等原因,有关产地回补标准的讨论缺乏技术性指标的支撑,相关研究结论也较为模糊。对于区域煤炭资源产地回补制度构建和实施的深入研究,离不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引与影响,只有紧紧围绕国家政治经济的主题来开展产地回补制度的研究,产地回补的理论与实践才能达到互促统一的效果。总而言之,受本人现阶段的学术研究水平所限,本文的探讨中还遗留有很多问题有待日后的持续学习和深入研究,本人也期待能有机会在以后的研究中持续进步、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李启宇.《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述评》[J].《经济问题探索》.2012(7).
  [2]陈兴.刘京《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综述》[J].《生态经济》. 2013 年 第 11 期总第 274 期.
  [3]刘旭芳.李爱年.《论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J].《时代法学》.2007(5).
  [4]《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究》[E].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年第 4 期.
  [5]刘思典. 展洪德着.《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若干问题探讨》[J]. 载《法制与经济》.2010年 4 月第 236 期.
  [6]倪荣远.《西部生态补偿立法研究》[J].《学术探索》.2006 (3).
  [7]高新才.斯丽娟.《甘肃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1(5).
  [8]王承武.《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补偿问题研究》[D].乌鲁木齐,新疆农业大学.2010(6).
  [9]曹海霞.苏珺.《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补偿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2009(3).
  [10]宋蕾.《矿产开发生态补偿理论与计征模式研究》[D]. 武汉:中国地质大学.2009(6).
  [11]李连英. 马智胜 . 朱青等.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构建》[J]. 《中国水土保持》.2009(6).
  [12]斯丽娟. 《甘肃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兰州:兰州大学,2011(5).
  [13]徐田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初探》[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9(2).
  [14]蔡剑辉.《西方环境价值理论的研究进展》[J].《林业经济问题》.2003(7).
  [15]黎元生.王文烂.胡熠.《论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J].《林业经济问题》.2008(6).
  [16]王芳.《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2(6).
  [17]李世涌.李君浒.陈兆开.《矿产资源开发外部负效应及其成因分析》[J].《中国市场》.2007(11).
  [18]程琳琳.胡振琪.宋蕾.《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J].《中国矿业》.2007(6).
  [19]李连英.马智胜.朱青等.《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构建[J].《中国水土保持》.2009(6).
  [20]赵烨.《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探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0(6).
  [21]段然.安艳玲.《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探讨》[J].《贵州农业科学》.2012(8).
  [22]杜群.《生态补偿的法律关系及其发展现状和问题》[J].《现代法学》.2005(6).
  [23][24]赵烨.《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基础理论探讨》[J].载《现代商贸工业》2009 年第 12 期.
  [25]黄乾.《论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J].《南方人口》.2001 年第 2 期.
  [26]田晨[R].
  [27]国土资源规划司.《矿产资源规划研究》[M].北京:地质出版社.2008.
  [28]陈晓峰.《生态环境研究与可持续发展》[M],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7(11).
  [29]蔡绍洪.李仁发.向秋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补偿博弈分析》[J].《矿业研究与开发》.2011.
  [30]胡振琪.程琳琳.《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想》[J].《环境保护》.2006( 10).
  [31]杨磊.孙洲.《经济博弈视角下的生态补偿》[J].《绿色科技》.2011( 10) .
  [32]曲勃.《矿产资源开发补偿的理论基础探讨》[J].《消费导刊》.2009(11).
  [33]赵建安.《新疆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前景及对策》[E].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2011.
  [34]吴筠.《对新疆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考》[E].新疆社科论坛.2011 年第 02 期.
  [35]胡隽秋.《新疆自治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方略》[J].《煤炭经济研究》.2011 年 3 月.
  [36]吴甲春.《浅议新疆煤炭工业发展原则和战略》[J].《中国煤炭》.2008 年 4 月.
  [37]张莉.周晶.刘俊.《准东煤电煤化工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问题探讨》[J].《新疆环境保护》.2013(35).
  [38]a(age)代表“年度”.
  [39]公顷的单位符号用“hm2”表示(其中 2 为上标),其中 hm 表示百米,hm2 的含义就是百米的平方(英文为 square hectometer),也就是 10000 平方米,即 1 公顷。 另外公顷还可以用 ha 表示,是面积单位公顷(hectare)的英文缩写。国内不推荐使用 ha。我国规定的土地面积单位有三个:平方米(m2),公顷(hm2),平方公里(km2).
  [40]高俊英.《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年 5 月.
  [41]歌根塔娜.《内蒙古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研究》[D].蒙古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42]杨从明.《浅论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及原理》[J].《林业与社会》.2005(1).
  

  
  致谢

  目前国内外对矿产资源开发产地回补机制进行研究的学者己很多,然而本人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社会阅历沉淀均有限,要单独完成这一题目的论文对本人而言有相当难度。幸运的是,在这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中,我认识了许多良师益友,他们无论在学生上还是在生活都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他们也是我人生中积累的不可多得的财富。在此对所有给予我关心和帮助的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导师陈晓风副教授。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从论文的开题到论文的框架内容直至论文最后的修改,陈老师对我进行悉心的指导。陈晓风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术知识和平易近人的工作风格,对我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我所在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与陈老师的耐心教导分不开。

  其次,我的论文能够顺利完成,还离不开我的同学姬珂珂的热情帮助。无论是资料收集、论文开题还是论文的修改阶段,她都给我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和无私的帮助,最关键的是她自信、强大的内心世界时刻感染着我,鼓励着我在遇到论文写作的困难时继续勇敢前行。没有你,完成论文的道路上我会感到孤单。

  再次,我要感谢所有参考文献的作者,是你们的研究成果为我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前提和基础。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养育我长大的父母,他们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投入了无数的心血和汗水,给予了我强大的精神动力。

  值此论文完成之际,再次向关心和帮助我的朋友们说声谢谢!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法学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