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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1 共14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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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

  基于国际上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趋势,及我国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的现况,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其实质意义。同时,对外贸易在我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个人信息保护的情况将极有可能和人权问题、市场经济地位等一样为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全有理由根据自身单方面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的判断,对个人信息的跨国流动做出限制,从而牵动我国整个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

  (一)有利于W国家安全

  作为国家整体信息安全的一部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也关乎国家安全。个别的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并没有特别的价值,但是不难想象如果我国基本所有公民的个人信息都被外国政府机构或公司掌握所带来的后果。掌握了海量的个人信息之后,结合其他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从而掌握影响我国政治、经济安全的重要数据并非完全无可能性。实际上,诸如google、苹果、IBM等互联网巨头已经在将“如果”变为现实,甚至很有可能己经是现实了。

  (二)有利于保缝本人权的实现

  在国际上,对个人信息提供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之一在于个人信息之上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特别是人格和隐私利益。

  《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这三大人权法典突出强调了人的人格尊严、平等和自决权。信息在信息社会中对人们各方面有着重要影响,人们的自决权利自然应当包括着对自身信息的自决这一内容,个人信息权利自然应当成为基本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一系列国际法律文件己经加以确认。例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1980年制定的《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资料跨国流通的指针的建议》、欧盟1995年《关于个人资料处理及自由流通个人保护指令》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对其自身信息的权利演变为基本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有利于保障基本人权的实现。

  (三)有利于维护市场信息安全和健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是市场信息安全与信用制度的前提。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这要求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而建立良性个人征信制度必须具备这样前提:个人信息权利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我国征信体系难以建立的根本原因是没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法律规定。如果要真正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体系,其前提是必须有法律对进入记录的个人信息给予保护,使被记录人有安全感。这正是个人信息安全与市场乃至社会安全的重要交结点或界面。

  (四)有利于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电子商务得到快速发展,其规模、影响度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快速提升。在电子商务中,参与者的许多个人信息往往会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商家收集和利用。消费者往往因担心个人信息的安全而放弃进行网上交易、仍旧选择传统交易方式,从而阻碍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鉴于此,我国应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的商业收集和利用行为的法律规制,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与保障经济发展的秩序。

  (五)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有学者认为:在国际舞台上,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也有可能成为某种新的贸易壁鱼,而且这种趋势已经非常明显并且会进一步加速。

  在国际贸易方面上,欧盟新成员国正在达到欧盟指令的要求,而留给中国的时间己经不多,欧盟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水平低下为由,对个人信息的跨国流动做出单方面的限制,进而影响到我国国际贸易正常进行的可能性极大。如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之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意义足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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