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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文化策略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28 共40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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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解决台湾问题中我国传统文化的作用研究 
【前言  第一章】文化对民族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中华传统文化与台湾地域文化的关系 
【第三章】中华传统文化在加强两岸交流与统一的作用 
【第四章】中华传统文化在解决台湾问题中起作用的条件 
【第五章】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文化策略 
【结论/参考文献】传统文化在两岸统一中的意义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5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文化策略

  策略,是为了实现某一目标,根据特定的条件和背景所制定出来的行动方针和实践方案的总称。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文化策略就是为了合理利用文化在促进祖国的完全统一中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传统文化以及台湾地域文化的特点,在符合海峡两岸的形势背景前提下所制定出来的方针和方案。只有制定合理的文化策略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文化在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中的重要作用,文化策略的制定必须要与两岸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符合两岸关系发展需要作为出发点,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落脚点。

  5.1 实现文化交流载体多样性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丰富多样,每一种文化都有特定的内涵和表现方式,在两岸文化交流过程中,文化交流的载体不可能一成不变、从始至终的。有时候根据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内容必须辅以相对应的载体,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交流过程当中必须要求载体多样性。

  文化交流载体,是指在能承担文化交流信息,联系和沟通交流双方,并能为文化交流主体所操作的某种工具。两岸文化交流有着与其他交流方式不同的特殊之处,其一,交流双方主体较多,涉及社会各界人士;其二,文化交流内容较广。

  中华传统文化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再者两岸双方不同主体对交流内容有着不同的需求,这就加大了对载体的要求;其三,现代社会发展迅速,科技普及较广,提供给大家的载体也多种多样,我们要能有效的选择最适用的载体来承载交流信息。归结上述三个两岸文化交流载体的特殊性,我们可以将两岸文化交流的载体分为三种:管理载体、活动载体和大众传媒载体。

  5.1.1 管理载体

  管理载体就是将两岸的文化交流活动渗透到管理活动和人们的具体活动之中,利用政策制度、政府职能等管理机制来提高两岸人民对文化交流的认识,促进两岸民众之间的文化交流行为,调节两岸人民对于文化交流和其他工作之间的关系。2011 年 6 月,福建永定县与台湾大学客家文化研究中心为更好的管理运动两岸的文化交流活动,合作成立了两岸客家文化研究协会和两岸客家文化研究院,这一机构的设立有效的促进了两岸的文化经济发展。此外,在两岸的教育活动领域,民间机构管理,经贸、文化活动领域也应充分发挥管理的优势,为两岸交流活动营造更好的氛围。

  有效的运用管理载体,不仅能让两岸人们更容易的达成共识,还能让两岸文化交流活动更方便展开,提高文化交流的效果。这也就对两岸双方的管理机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要提高两岸文化交流双方管理载体的自觉性。管理载体必须能积极主动的促进文化交流,创造两岸文化交流所需环境条件,提供各种支持,特别是对于台湾少数滥用职权和政府权利疯狂的在台湾宣扬“台独”的不良份子,对于这部分承担了管理载体职能却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反而阻碍两岸正常交流的“台独”势力,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并将其与其他管理载体划分开来,坚决打击这些阻碍祖国统一的不良势力。二、必须提高管理载体自身的文化素养,使其也承担相应的文化交流任务。管理载体不仅要创造环境和条件,还要善于去利用这些环境和条件,由于管理机制本身所特有的职能和公共可信度,加上自身的文化素质,相对其他载体能更好的实现文化交流。

  5.1.2 活动载体

  以活动为载体,就是有意识的开展各种活动,将两岸文化交流内容寓于活动之中,使人们在活动的过程中相互了解,达成共识。以活动为载体,能使两岸的文化交流活动在无形当中为大众所接受,并且在活动当中双方都具有主人翁意识,能有效减少交流过程中曲高和寡和局面,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在交流过程当中了解对方,了解自己。要充分发挥活动载体的功能,我们必须做到:一、加强对各种活动的指导,组织好各种活动。两岸的文化交流活动繁多,每一场活动都有不同的要求,这就对组织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如何根据内容的不同组织好相应的活动是摆在两岸双方活动组织者面前的一个难题。二、各种活动都应具有相应的目的性。在举办每一场活动之前活动组办方应协调好这次活动所要达到的程度和结果。三、尽可能的将经济建设等业务工作和活动联系在一起。两岸文化交流活动并不是只能局限与文化交流,还必须与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结合,形成以文化为主体,内容多样性的文化交流。四、活动应该应地制宜,丰富多彩,具有吸引力。五、活动应讲究实效,不可太多太滥。

  经济活动是两岸活动的主要内容。经济发展是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永恒主题,“古今往来,任何国家和政权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任何一个政权,都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和物质力量,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基础来提供这种经济和物质力量25”.发展经济是大陆和台湾社会发展的共同目的,也是两岸活动的主要目的。大陆和台湾两者间的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大陆给台湾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巨大的消费群体,大陆也需要台商的投资来发展经济。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两岸关系粘合剂的作用。但是由于两岸的政治和经济上的不同,两岸的经济交流极为不便。因此,在大陆的努力下,依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达成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海峡两岸之间开展了经济贸易交流活动,例如举办了多届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和两岸文博会。

  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经历了多次发展和在两岸的交流沟通和共同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6 年原定于在台湾举办的首届经贸论坛在北京举办,随后第二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 在海南博鳌举行。2007 年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在北京举行。至此,论坛名称也开始固定为“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一直沿用至今。在第五届经贸文化论坛中,文化教育作为正式主题首次进入两岸经济贸易论坛,文化由于其特殊的影响力和其在两岸交流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两岸人们所重视。

  经贸文化论坛重点在于沟通两岸经济,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发展,文化由于其重要性和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在随后的经贸论坛中成为了两岸论坛交流的主题。这也说明了两岸双方对文化的重视,对文化在两岸交流中所起作用的认可。

  我们必须要利用、抓住两岸经济贸易文化论坛这一重要平台,充分发挥出文化在两岸交流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论坛交流促进两岸间的文化交流与文教合作。

  5.1.3 大众传媒载体

  大众传媒是社会上各种传递新闻信息载体的总称,它包含了网络、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纪录影片和新闻性期刊等等各种传播媒介。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大众传媒作为在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的重要载体已是必然:第一,大众传媒的迅猛发展、强大功能和巨大影响为其成为两岸文化交流活动载体提供了客观条件和要求;第二,以大众传媒为载体是两岸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应对大众传媒负面影响的需要;第三,以大众传媒为载体是增强文化交流活动灵活性的需要;第四,以大众传媒为载体是顺应人的价值观念多样化发展要求,提高文化交流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需要。

  两岸双方也十分重视传媒在两岸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在 2011 年 5 月召开的海峡媒体庐山峰会上来自海峡两岸的媒体精英达成共识,呼吁两岸媒体应善尽媒体责任,努力营造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环境,同时建议双方共同努力,扩大两岸媒体交流规模,实现两岸媒体交流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希望两岸媒体尽快实现相互设立常驻机构,从而更有效地促进两岸新闻交流。6 月在厦门召开的第二届海峡两岸新闻与传媒论坛中,两岸业界共推“传媒自由行”,对两岸传媒交流与合作提出了大量可行的建议。“两岸交流,媒体先行”,2011 年 10 月由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和台湾旺旺中时传媒集团联合创办的《两岸传媒》杂志发刊词上明确表述了传媒在两岸交流的重要地位。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大众传媒的发展给两岸的交流活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挑战。首先,两岸大众传媒交流已是两岸关系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两岸共同引入对方传媒的同时如何做好管理和规制,如何保大众传媒的发展空间,如何根据两岸的需求改革和创新大众传媒规制模式,如何保障大众传媒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这些问题已成为两岸传媒交流的前沿问题;其次,两岸大众传媒的交流发展给两岸的舆论引导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新的互动传播形式在不断涌现带给人们更多的不受时空限制的交流机会,人们围绕某个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形成自己的团体。但是如何引导这些虚拟化的团体、社群,引导社会舆论走向正确的发展方向,这些问题不仅是两岸传媒之间存在的挑战,对全世界来说,都是一种挑战;第三,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政府想要通过对传统媒体的控制实现信息、舆论的一致已经不太可能。如何正确领导传统媒体进行变革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传播要求,如何有效监管信息、舆论的传播已经成为两岸大众传媒急需研究和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5.2 实现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常驻机构的制度化、机制化

  常设机构是国家根据宪法或组织法而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编制及工作程序规则的相对较长时期存在的机构。大陆政府历来允许并鼓励两岸在各领域互设机构。在第六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共同建议中就明确提出了“采取具体步骤,推动尽快实现两岸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支持制定促进新闻交流与媒体合作的政策。营造便捷、良好的采访环境26”这一主张。在 2011 年召开的海峡媒体庐山峰会所发表的共同建议书中把推动两岸互设常驻机构放在了第一条,这也显示了在两岸交流中常驻机构的重要性。

  海峡两岸的常设机构主要有以下四类:经贸团体常设机构、海峡两岸旅游办事处、海基会与海协会互设机构以及政府互设代表机构。我们可以在这四种常设机构的基础上加入文化因素,例如两岸媒体间的常设机构、文艺组织间的互设机构等等。把两岸的文化交流常驻机构用明文规定确定下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有理有据、规模化的机构体制,达到文化交流常设机构的制度化、机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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