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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的现状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1-05 共46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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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研究的对象与研究的方法

  2.1 研究的对象。

  针对成都市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青羊区进行调查,调查的培训机构共计 8 所。这些培训机构分别是: 成都松琳艺术培训中心、成都体舞教育训练中心、领域之星艺术培训中心、成都蓉子拉丁艺术培训中心、成都市严水冰拉丁舞培训中心、成都市轻舞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成都飞灵拉丁舞学校、成都市青少年宫。

  2.2 研究的方法。

  2.2.1 文献资料法。

  笔者为了对本课题的研究的理论需要,从 2014 年 1 月份开始,在四川师范大学图书馆以及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资料室大量阅读并且收集与论文相关的文献和资料。通过在 CNKI 以体育舞蹈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在 2000 年到 2014 年期间的期刊为 2000 余篇。在研究过程中,对文献资料进行分类和归纳。除此之外,还查阅了成都市体育舞蹈协会的官方网站,并且下载并查看了 2014 年的市级比赛规程。

  2.2.2 问卷调查法。

  2.2.2.1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2014年9月,向成都市区内8所培训机构和教师以及家长发放了问卷;2014年 11 月向在"运动成都" 2014 年成都市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舞蹈锦标赛、成都市体育舞蹈级位公开赛、成都市学校高水平体育舞蹈训练基地锦标赛暨成都市幼儿体育舞蹈锦标赛中制裁的 28 位裁判发放了问卷调查。

  2.2.3 逻辑归纳法。

  对得到的调查问卷以及资料做出分类和总结以及归纳推理,通过整理使论文条理性更加清晰。通过此方法的研究进行归纳、分析,以确保论文调查和分析的严密性。

  2.2.4 数理统计法。

  采用 Excel 来统计回收的调查问卷,对数据作较为常规的分析,并且生成表格。

  3 结果与分析。

  3.1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的现状分析。

  3.1.1 培训机构课时安排与时长现状分析。

  成都市本运动项目上课时间是安排在少儿课余时间内的。也就是说上课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上课的次数也因此受到了限制。如表 4 所示,在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培训机构中,这 8 所培训机构的上课次数每周只有一节课的包括了 6 所,占了调查总数的 75%.每周两节课的有 2 所,占了所有培训机构总数的 25%.在每周 3次课以及以上的一所也没有,占了调查总数的 0%.同时,成都市被调查的培训机构排课的具体时间段都是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周末以及寒暑假,如表 5 所示。培训机构充分的利用少儿的课余时间段进行少儿体育舞蹈项目的培训,寒暑假的上课时间较为集中和充裕,而平时的周一至周五以及周末的上课时间较为分散。就针对教学而言,寒暑假的教学效果较为理想,因为上课的时间连续性较强,通过连续性刺激少儿肌肉的记忆,使少儿形成对动作的肌肉记忆力,再通过课堂的反复练习和纠正,可以有较好的课堂授课效果。

  通过调查发现,每节课时的教学时间大多集中在一个半小时。如表 6 所示,课时时间在一个半小时的培训机构有 5 所,占了总数的 62.5%.课时时间为一个小时的培训机构有 2 所,占了 25%.课时时间为 2 小时及以上的培训机构只有 1 所,占了总数的 12.5%.通过分析可以看出,在当前的课时时间安排中,课时时间集中在90 分钟的占了绝大部分。笔者认为这样的时长安排是较为合理的,少儿在课堂上的注意力时间有限。如果上课的时间过长,少儿的注意力涣散,课堂学习气氛肯定会受到影响;如果时间过短,教师在教学进度上又难以跟进和把控。

  3.1.2 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现状分析。

  成都市的培训机构是体育舞蹈运动项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的组织者。在从事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的人员要通过学习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从而更好的体现自身的价值,为培训机构作出更多的贡献,以促进培训机构的发展。针对成都市的培训机构的调查得知,其中的管理人员每年学习的情况如表 7 所示:

  有 3 所培训机构没有安排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占了所调查的总数的 37.5%.每年安排了一次学习和培训的培训机构有 5 所,占了所调查的总数的 62.5%.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是机构得以正常运转的基石,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不仅可以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还可以使其认识到自身的社会价值,以及成就感、自豪感等等。促使管理人员坚定长期在本培训机构从事少儿工作的决心。但是有 37.5%的培训机构没有安排诸如此类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同时,培训机构中,通过内部的年会等形式来进行自身管理团队建设的培训机构有 4 所,占总数的 50%,如表 8 所示。年会在一个团队管理内部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使机构内的各个部门更加的紧密。通过年会的组织,各机构相互了解,相互交流,通过团体活动的开展让培训机构内部感受到团队所带来的愉悦与成长。并且,可以总结一年的经验和教训,共同分享与总结,对新一年的工作进行展望与规划。还可以充分展示个人的才艺,使得整个管理团队更为深入的相互认识与理解。促进整个培训机构更合理的、更健康的发展。

  汇报演出是培训机构通过一定时间的教学,主要是向家长做一个教学汇报和教学展示的表演性展演。如此以来,少儿可以通过这样的平台学以致用,并且可以锻炼孩子的各个方面的素质。家长可以直观的感受到培训机构以及老师对孩子的教育和付出。所以,汇报演出是一个少儿、家长、教师以及培训机构相互融合、相互信任以及协同发展的过程。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如表 8 所示,只有 5 所培训机构组织年度汇报演出,还有 3 所培训机构未涉及这一活动。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类似的活动,不管是汇演还是班级教学中采用比赛法等,一定在教学任务完成后,多开展类似的活动,这样的活动可以使得家长更加认可培训机构或者是教师,还可以使少儿在更为"大"的课堂上学习和成长,教师主体也会有更为精彩的课堂和更有吸引力的课外活动。通过组织这样的活动,还可以锻炼培训机构工作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3.1.3 培训机构的体育舞蹈招生现状分析。

  机构主要的目的都是盈利.所以生源是其发展的收入源泉。简单的说,生源的多少直接决定着培训机构的命运和前途。所以,在生源的招收过程中,各个培训机构都非常的重视。通过对培训机构的调查发现,少儿体育舞蹈的招生工作较为乐观。如表 9 所示,在成都市培训机构的体育舞蹈招生工作统计表中,很容易的占了 25%.一般和较容易的占了 75%.较难的一所也没有。这说明成都少儿体育舞蹈项目在现阶段是非常火爆的,参与学习的少儿人数较多,项目开展较为普及。

  招生工作较为顺利,笔者分析有以下原因:一、体育舞蹈项目自身的魅力;二、体育舞蹈项目的宣传;三、成都市区域性的组织与比赛的推动与促进。主要原因就是以上三点,笔者认为还相当一部分少儿体育舞蹈学员原本是在培训其他项目,通过观看体育舞蹈课程后,便想参与体育舞蹈项目的培训。

  3.1.4 培训机构场地利用情况现状分析。

  培训机构是以盈利为目的,从调查中发现各个培训机构都不是单一的某一个项目的培养,而是复合型的、交至状的经营。其经营的场地使用的现状就充分的体现了这一经营特性。如表 10 所示,全部的培训机构都充分的利用了场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培训。如此以来各个场地就会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固定的场地和时间谋求最大限度的经济价值。出现这一现状也是非常正常的。成都市区的商用场地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租赁场地的费用也在逐渐提高。场地的租赁价格、水、电等等的场地费用开销较大,为了增加营业的利润,培训机构将场地的使用能效最大化。除了满足利润之外,同时,也为更多的少儿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接受培训的机会。

  接下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现状,有一所培训机构出现了场地不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但是这种情况只是占到了总数的 12.5%.教学场地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主要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是管理与排课不合理造成的;第二种是教师的时间与学员的时间相互冲突的结果,这两种情况都可能造成场地不能满足教学的需求。

  3.2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的现状分析。

  3.2.1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性别以及年龄现状分析。

  裁判员是本运动项目的有序开展的助推器。同时,裁判员亦是少儿体育舞蹈比赛的重要参与者与执裁者。裁判员整体水平和素质的高低,从某种角度来看决定了一场体育舞蹈比赛是否顺利开展。通常情况下,根据笔者对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比赛的了解,比赛的时间一般安排在两天。每天进行近 10 个小时的比赛,而裁判员一直要站立在赛场之中,眼快手急,在短短的几分钟甚至是一分钟之内为场上的参赛者打出名次高低。这不仅仅是对其专业的考验,亦是对其体力和毅力的考验。通过问卷调查显示:成都市的裁判员性别比例情况与年龄情况。

  在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中,男性裁判员占到 12 人,是总人数的 42.9%;而女性一共占到了 16 人,是其总人数的 57.1%.通过此表不难看出,在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的性别比是比较平均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裁判的性别比例是相对较为合理的,而女性裁判员在赛场上通常身着深色礼服,可以说是赛场上的一个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20-35这一个年龄段之间的人数是13人,是总人数的46.4%;在 36-45 这一个年龄段之间的人数是 12 人,是总人数的 42.8%;在 46-55 这一个年龄段之间的人数是 2 人,是总人数的 7.2%;55 岁以上只有一个人,占总人数的 3.6%;总体上看,成都市少儿该项目裁判多数是集中在青年和壮年这之间。队伍是比较年轻的、活力的。20 岁到 45 岁之间的人数是 26 人,是其中总数 89.2%.

  在这一年龄段的裁判员体力较为充沛,能较为轻松的应对高强度的赛场执裁工作。

  3.2.2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学历与裁判员等级现状分析。

  学历是衡量一个人在社会中通过接受一定量的教育而使用社会中认可的表现形式所标明的一种标准。与此同时,学历的高低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一个人的文化素养的优劣,乃至可以看出某一个人在学习方面的能力以及接受和应变的综合素质的高低。成都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学历调查。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是研究生学历的为 16 人,这是全体总数的 57.1%;裁判员是本科学历的有 8 人,是其总数的 28.5%;裁判员是专科学历一共是 8 人,是其总数的 7.2%;其它的有 2 人,占了总人数的 7.2%.从学历上来看,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是一支高学历的裁判队伍。而从表 15 可以看出裁判的专业等级。

  成都市的体育舞蹈运动项目裁判之中,国际级裁判只有一人,是其总数的 3.6%;国家级的有 20 人,占了总人数的 71.4%;一级裁判的有 7 人,占了总人数的 25%.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都是国家级裁判及以上,这说明了成都市裁判的专业等级较高。

  3.2.3 成都市少儿体育舞蹈裁判员执裁与培训现状分析。

  成都市每年都会举行教师和裁判的培训,有部分裁判也会外出到体育舞蹈更为发达的地区去参加教师和裁判培训。通过培训可以使裁判接受新的评分技能技巧,更加熟练的对评分细节进行把握和掌控,客观的、公证的进行执裁,充分体现裁判的素养和素质。通过对成都市裁判员每年进行培训的次数调查可知。

  每年培训 1--2 次这一次数段的裁判员共 2 人,是其总数的7.2%;每年培训 3--4 次这一次数段的裁判员共 20 人,是其总数的 71.4%;每年培训 5--6 次这一次数段的裁判员共 6 人,是其总数的 21.4%.每年培训 7 次以上无。大部分裁判的培训次数在 3 到 4 次之间,总体说来接受培训的次数可以说明,成都市的裁判员还是非常想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的,是好学的裁判员。但是通过表 16 还是可以发现有极为少数的裁判在接受培训这方面做得不够。

  担任裁判 1--2 次这一次数区间的裁判共有 1 人,是其总数的 3.6%;担任裁判 3--4 次这一次数区间的裁判共有 20 人,是其总数的 71.4%;担任裁判 5--6 次这一次数区间的裁判共有 7 人,是其总数的 25%;担任裁判 7次以上这一次数区间的裁判共有 1 人,是其总数的 3.6%;从裁判执裁的次数可知成都市开展比赛的次数,但是,也不排除有裁判出省执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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