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等 于 80mg/100mL 的 驾驶行为。本文中何某作为出租车驾驶员,由于醉驾且搭载乘客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罚款 2000 元。那么醉驾又是怎么处罚的呢 ?我国法律有哪些对醉酒驾车处罚的法律规定 ?
案情介绍
酒后醉酒驾车运营,倒车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38 岁出租车驾驶员何某近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罚款 2000 元。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 年 8 月14 日中午, 北京渔阳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何某在三里屯一餐馆喝酒后,驾驶出租车并搭载乘客,行至国贸桥东时,何某与乘客发生纠纷。后乘客下车,何某在倒车时,与其他机动车发生碰撞,被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7mg/100mL,大大高出醉酒标准80mg/100mL。事后,何某对被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赔偿。
审判结果
法院认为,何某法制观念淡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何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且已赔偿事故相对方的经济损失,故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规链接
一、酒后驾车处罚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档,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1000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0 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车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 1000 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 5000 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修正案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3、道路安全法修正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2011 年 4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实行拘留处罚,因此,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将面临终生禁驾。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将暂扣驾照并罚款,“醉驾”将五年禁驾,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终身禁驾……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对饮酒后驾车作出了空前严厉的处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 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 80mg/100mL 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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