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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审查不足及解决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2-11 共2370字
论文摘要

  一、存在的问题

  交通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只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就可以“当场做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大大方便了道路运输经营者。

  法规提供了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但一些负面问题随之产生。有些人钻法律空子,不规范使用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就是表现之一。在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时,有些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被“借用”、“租用”甚至“盗用”。证件都是真实有效的,但是这就产生了“有的驾驶员同时在两个甚至多个单位服务,同时驾驶多辆车”的现象,这显然不符合现实逻辑。

  二、原因分析

  (一)当事人素质低 ,诚信理念差,法律意识淡泊

  有些驾驶员不懂得保护个人资料,甚至随意把证件或证件复印件“借”给他人使用;有的“皮包车队”贪图私利,几套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重复使用;有的行政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未能有效保护从业者的证件资料。

  (二)许可制度不健全

  在交通行政许可中没有“非营运道路运输证”。在农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货车在农村的实用性,私家货车不断增加,其中大部分并不以营运为目的。由于费用的原因,这些人不情愿办理经营性营运手续。

  有些人仅仅办理了驾驶证,为了能让车辆上路使用,就“借用”或者“租用”其他驾驶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来办理道路运输证。

  (三)许可程序有待完善

  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要求,只要所有手续齐全有效,就可以办理许可。显然,行政许可过程应增加一个环节,即审查申请材料中的从业者是否曾经办理过相关业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把申请人的材料与已有档案中的资料核对,检查申请人是否曾经办理过许可,许可单位在人力、工作效率上必然受到限制。显然这是一种制度缺位。

  (四)行政许可信息化缺陷

  目前的交通行政许可工作,尽管建立起了信息化软件硬件系统,把人工办理业务改成了利用电脑打印机工作,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但没能有效利用已有数据资料,未实现信息共享,仅仅达到了一般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其技术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或者根本未真正运用,导致了资源浪费。

  有的驾驶员在一个单位可以为多辆货车办理道路运输证,也可以在不同地区办理多个车辆道路运输证,信息化缺陷就导致在行政许可源头不能及时发现这种现象。而驾驶员的可流动性,使得这种欺骗得以效仿和被反复利用。

  (五)监督检查工作的局限性

  路检路查只能在公路路口,同时受到工作时间和稽查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的限制,经常有一部分车不能被检查到。年度审验同样不容易发现问题。

  三、解决措施

  要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更应当完善有关法规,加快交通行政许可的信息化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贯彻国家实施信息化的总体思路,加快对交通行政许可信息化工作的宏观指导。 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指出: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

  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交通行政许可工作信息化责任重大,需要提供切实有力的宏观指导,给予政策的大力扶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制订规划,研究政策,为加快推进交通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完善许可程序,扎 实开展交 通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

  在受理开业申请时进行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让这种证件被重复使用的行为没有可乘之机。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目前确实可行而且行之有效的办法。

  1.建立“从业人员电子数据库”在数据库中存储从业人员的姓名、住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单位等初始信息,同时建立从业变更登记制度。从业者和所服务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直接到业务窗口或利用电子邮件、传真等便捷的形式随时在行政许可部门登记,登记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存档备查,主管单位对从业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基层从业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必将为实现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并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在交通行政许可系统中编制一个小程序(见图1)。

论文摘要

  3.在受理开业申请时,增加“从业人员资格审核”输入从业者的“姓名、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信息,仅需几秒钟的时间系统便能自动查出结果。如果现有数据库没有相同的信息,则把该从业者的信息存储备查;否则发出警告信息提示审核者进一步核查该人是否已经离开原从业单位,或者是本次申请存在欺骗。

  目前而言,这是一项基础工作。

  综合考虑,交通行政许可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监督,有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交通行政许可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4.实现信息共享信息的局域化使用不能实现网络化的全部价值,只有信息共享才是最终目标。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运政部门均使用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管理系统,办公使用内网OA系统,实现了全区联网。这为交通行政许可实现全区联网奠定了基础。

  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软件硬件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软件,很容易做到全区交通行政许可工作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三)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从业人员资质培训、电视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教育行政工作人员守法办事,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四)完善有关法规

  结合实际界定非营业性运输,适当降低农村自用车辆的有关费用,引导车辆使用者遵章守法。

  四、结语

  进一步的设想: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的交通行政许可工作联网实行信息共享后,就可以实现对任何一个从业人员进行实时查询,即可以随时知道某一从业者是否已有从业单位,这样就不会产生“一个驾驶员能同时在两个甚至多个单位服务,同时驾驶多辆车”的现象了。

  行政执法人员也可以使用便携式移动终端,在路检路查时方便地核对从业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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