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
农地整治项目区的农民诉求探析
【第一章】
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研究绪论
【第二章】
农地整治背景下农民权益诉求理论基础
【第三章】农地整治中农民权益诉求描述性分析
【第四章】
农地整治运动中农民权益诉求的计量分析
【结论/参考文献】
农地治理中农民权益保护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3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的描述性分析
3.1调查区与数据来源
3.1.1调查区域选择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今后土地整治的重点是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资金将集中投向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湖北省和湖南省作为我国中部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近几年已实施了众多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农地整治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对推进我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两省在地理位置上毗邻,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农业生产结构基本相似。
本文选择湖南省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区(以下简称“环洞庭湖区”)、湖南省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区(以下简称“娄邵盆地区”)、湖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建设鄂东城乡统筹示范区(以下简称“鄂东示范区”)作为研究区域。在环洞庭湖区选择岳阳市华容县、岳阳市君山区、岳阳市湘阴县,在娄邵盆地区选择娄底市双峰县、邵阳市邵东县、邵阳市隆回县,在鄂东示范区选择黄冈市罗田县、黄冈市英山县、黄冈市溪水县、黄冈市蕲春县作为本次调查区域;在上述每个县(区)随机选取2个近期竣工的农地整治项目区,共选择20个农地整治项目区开展农户问卷调查。
3.1.2调查区域概况
湖南省环洞庭湖区、娄邵盆地区和湖北省鄂东示范区农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1、3.2、3.3.
3.1.3数据样本构成
2014年12月3日,课题组在武汉市江夏区法泗镇农地整治项目区进行预调查,采取随机抽样和访谈式问卷调查法。根据预调查发现的问题,对问卷进行修改完善得到正式问卷。2014年12月5日-12月22日,课题组10人先后到湖南省环洞庭湖平原的岳阳市华容县、岳阳市君山区、岳阳市湘阴县,湖南省中南部丘陵地区的娄底市双峰县、邵阳市邵东县、邵阳市隆回县,湖北省鄂东丘陵地区的黄冈市罗田县、黄冈市英山县、黄冈市浠水县、黄冈市蕲春县进行正式调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每个项目区发放30-40份问卷。
本次调查共发放670份问卷,获得有效问卷646份,有效样本率为96.42%;其中环洞庭湖区有效问卷210份,娄邵盆地区有效问卷194份,鄂东示范区有效问卷242份。有效样本的分布情况,见表3.4.
3.2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描述性分析
3.2.1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的衡量指标
从前文可知,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分为经济权益诉求、政治权益诉求、社会文化权益诉求和生态环境权益诉求四个方面。
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损失补偿和获得更高的农地出租收入的经济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民主政治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项目信息公开、项目民主决策、项目民主管理和项目民主监督的政治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社会文化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文化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和提升农民在社区地位和价值的社会文化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生态环境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生态环境权益诉求。
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看重下面哪些权益诉求(多选题):经济权益诉求、政治权益诉求、社会文化权益诉求、生态环境权益诉求(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各项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6)。由表3.6可知,农地整治过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50.34%,政治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9.17%,社会文化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7.61%,生态环境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2.88%.由此得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最看重经济权益诉求,其次为政治权益诉求,再次为社会文化权益诉求,最后为生态环境权益诉求。
3.2.2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
通过阅读文献与实地调查,笔者认为目前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的经济权益诉求主要包括:农民对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损失补偿和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的经济权益诉求。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看重下面哪些经济权益(多选题):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损失补偿、获得更高的农地转出收入(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7)。由表3.7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提高农产品产量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39.95%,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4.72%,对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7.93%,对获得劳动报酬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1.88%,对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62%,对获得更高的农地转出收入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90%.由此得出,在农地整治经济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农产品产量的提高,接下来依次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更高农地转出收入的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获得和劳动报酬的获取。
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主要表现为对农业生产条件改善方面的需要。因为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是农地整治的主要任务,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后,农产品产量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结构才能便于调整,农业生产方式才能便于转变,也才能获得更高的农地出租收入。为了使农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更有针对性,使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更好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论文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方面的农民诉求做进一步分析。
通过实地调查得知,目前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主要有:干旱缺水、洪涝渍害、水土流失、田块面积小且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田间道路交通不便、环境污染、家庭劳力缺乏、其他因素。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认为下列因素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多选题):干旱缺水、洪涝渍害、水土流失、田块面积小且分散不便耕作、地块高低不平不便耕作、田间道路交通不便、环境污染、家庭劳力缺乏、其他(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8)。由表3.8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变干旱缺水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5.50%,对改变洪涝渍害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2.52%,对改变水土流失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3.36%,对改变田块面积小且分散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5.70%,对改变地块高低不平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3.58%,对改变田间道路交通不便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1.67%,对改善环境污染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76%,对改变家庭劳力缺乏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75%,对改善其他条件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61%.由此可以看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依次是干旱缺水、洪涝渍害、田块面积小且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田间道路交通不便、水土流失、环境污染。
为了从总体上分析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经济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您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获得工资性收入、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满意程度怎样(单选):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不确定、比较满意、非常满意。通过整理,得到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获得工资性收入、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满意程度(见表3.9)。由表3.9可知,在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提高农产品产量方面,1.24%的农民非常不满意,13.16%的农民不满意,59.60%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25.39%的农民比较满意,0.62%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调整农业生产方式方面,0.93%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4.77%的农民不满意,63.62%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0.37%的农民比较满意,0.31%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方面,1.55%的农民非常不满意,16.25%的农民不满意,56.35%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24.61%的农民比较满意,1.24%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方面,5.42%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8.95%的农民不满意,46.13%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8.11%的农民比较满意,1.39%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获得工资性收入方面,11.11%的农民不满意,25.93%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51.85%的农民比较满意,11.11%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获得经济损失补偿方面,23.94%的农民对非常不满意,32.81%的农民不满意,29.73%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2.36%的农民比较满意,1.16%的农民非常满意。由此可见,目前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经济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不太理想;相对而言,农民对农地整治过程中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满意度较高,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提高农产品产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满意程度一般,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满意程度较低。
3.2.3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诉求
笔者认为,目前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诉求主要包括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农地整治项目民主决策、农地整治项目民主管理、农地整治项目民主监督等几个方面。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
”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看重下面哪些政治权益(多选题):项目信息公开、项目民主决策、项目民主监督、项目民主管理(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0)。由表3.10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项目信息公开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36.82%,对项目民主决策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4.52%,对项目民主监督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20.61%,对项目民主管理的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18.04%.由此得出,在农地整治政治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项目信息公开,其后依次为项目民主决策、项目民主监督和项目民主管理。
为了分析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政治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对当地农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满意程度(单选题):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不确定、比较满意、非常满意“.通过整理,得到农民对当地农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满意程度(见表3.11)。由表3.11可知,在项目信息公开方面,13.78%的农民非常不满意,47.68%的农民不满意,23.99%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3.47%的农民比较满意,1.08%的农民非常满意。在项目民主决策方面,22.76%的农民非常不满意的态度,44.58%的农民不满意的态度,22.14%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0.22%的农民比较满意,0.31%的农民非常满意。在项目民主管理方面,22.45%的农民非常不满意,46.44%的农民不满意,21.05%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9.29%的农民比较满意,0.77%的农民非常满意。在项目民主监督方面,21.21%的农民非常不满意,46.13%的农民不满意,21.98%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0.22%的农民比较满意,0.46%的农民非常满意。由此可见,目前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政治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不太理想,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的信息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的满意程度普遍较低。
3.2.4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社会文化权益诉求
笔者认为,目前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社会文化权益诉求主要包括农民对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和提升农民社区地位和价值等几个方面。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看重下面哪些社会文化权益(多选题):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在农村社区的地位和价值(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社会文化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2)。由表3.12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构建和谐农村社区的权益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39.86%,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权益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49.19%,对提升农民在农村社区的地位和价值的权益诉求重要程度比值为10.95%.由此可以看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中,农民最看重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其次看重和谐农村社区的构建,最后看重在农村社区地位和价值的提升。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主要有:用水纠纷、承包地权属纠纷,宅基地纠纷、生产与生活中通行方面的纠纷、生活垃圾倒放与处理方面的纠纷、用电纠纷、其他纠纷。为了更好地发挥农地整治在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论文对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方面的农民权益诉求做进一步分析。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认为下列哪些因素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因素(多选题):用水纠纷、承包地权属纠纷、宅基地权属纠纷、生产与生活中通行的纠纷、生活垃圾倒放与处理的纠纷、用电纠纷、其他纠纷,其重要程度如何(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维护农村社区和谐稳定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3)。由表3.13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变用水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3.35%,对改变承包地权属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6.42%,对改变宅基地权属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的重要程度比值为6.69%,对改变通行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的重要程度比值为4.54%,对改变生活垃圾倒放与处理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的重要程度比值为9.52%,对改变用电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0.85%,对改变其他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48.63%.由此可以看出,总体上来讲,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农村社区和谐稳定方面的权益诉求不是很强烈;相对而言,农民对改变承包地权属纠纷状况和用水纠纷状况的权益诉求较强烈。
通过调查还发现,农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农村文体设施主要有: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室内文体活动场所、书报阅览室及其他文体设施。为了更好地发挥农地整治在完善农村社区文体设施方面的作用,论文对农村文体设施方面的农民权益诉求做进一步分析。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您认为在农地整治中应建设哪些农村文体设施(多选题):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室内文体活动场所、书报阅览室、其他文体设施,其重要程度如何(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农村社区文化设施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4)。由表3.14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室外文体活动场所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49.41%,对改善室内文体活动场所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35.54%,对改善书报阅览室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3.03%,对改善其他文体设施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02%.由此得出,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认为农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农村文体设施的重要程度依次是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室内文体活动场所、书报阅览室、其他文体设施。总体上来讲,农民对改善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的权益诉求比较强烈,对改善书报阅览室等其它文体设施的权益诉求不强烈。
为了分析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社会文化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的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价值)方面的满意程度(单选题):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不确定、比较满意、非常满意“.通过整理,得到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价值)方面的满意程度(见表3.15)。由表3.15可知,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方面,3.10%的农民非常不满意,9.29%的农民不满意,80.65%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6.81%的农民比较满意,0.15%的农民非常满意。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方面,5.11%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0.74%的农民不满意的态度,43.19%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28.33%的农民比较满意的态度,2.63%的农民非常满意。在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价值方面,2.07%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0.90%的农民不满意,52.17%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14.55%的农民比较满意,0.31%的农民非常满意。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社会文化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不太理想,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价值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普遍较低。
3.2.5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生态环境权益诉求
笔者认为,目前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生态环境权益诉求主要包括农民对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等几个方面。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看重下面哪些生态环境权益(多选题):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节约水资源?(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生态环境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6)。由表3.16可知,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47.87%,对保护农业生产环境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9.87%,对节约土地资源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4.70%,对节约水资源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7.65%.由此得出,在农地整治生态环境权益中,农民最看重的是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其次是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生态环境权益诉求不强烈。
通过实地调查得知,目前影响村庄内部环境的因素主要有: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排水沟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堰塘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厕所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猪圈牛棚等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村庄内有工业作坊且污染严重等。为了更好地发挥农地整治在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方面的作用,论文对村庄内部环境改善方面的农民权益诉求做进一步分析。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认为下列哪些因素影响村庄内部环境(多选题):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随意乱放、排水沟又脏又臭切淤积严重、堰塘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厕所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猪圈牛棚等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村庄内有工业作坊且污染严重,其重要程度如何(请按重要性排序,最重要的排前面)“.通过整理,得到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善村庄内部环境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见表3.17)。由表3.17可知,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变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36.11%,对改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4.53%,对改变排水沟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17.42%,对改变堰塘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6.33%,对改变厕所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3.80%,对改变猪圈牛棚等任意搭建且卫生条件差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5.61%,对改变村庄内有工业作坊且污染严重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2.44%,对改变其他村庄内部环境状况的权益诉求的重要程度比值为3.76%.由此可以看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对改变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对改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改变排水沟又脏又臭且淤积严重状况的权益诉求比较强烈,对改变其他村庄内部环境状况的权益诉求不强烈。
为了分析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笔者在问卷中,设计了如下问题:”在农地整治过程中,您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节约水资源)方面的满意程度(单选题):非常不满意、不满意、不确定、比较满意、非常满意“.通过整理,得到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节约水资源)方面的满意程度(见表3.18)。由表3.18可知,在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方面,6.35%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0.08%的农民不满意,36.86%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27.86%的农民比较满意,4.33%的农民非常满意。在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方面,2.32%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2.60%的农民不满意,48.61%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25.08%的农民比较满意,1.39%的农民非常满意。在节约水地资源方面,6.19%的农民非常不满意,28.48%的农民不满意,58.82%的农民持不确定态度,5.73%的农民比较满意,0.77%农民非常满意。由此可以看出,目前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的生态环境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不太理想。相对而言,农民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节约水土资源方面的满意程度较低。
3.3小结
(1)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权益诉求包括经济权益诉求、政治权益诉求、社会文化权益诉求和生态环境权益诉求四个方面。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经济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提高农产品产量、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获得劳动报酬、获得经济损失补偿和获得更高的农地出租收入的经济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政治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民主政治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项目信息公开、项目民主决策、项目民主管理和项目民主监督的政治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社会文化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文化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和提升农民在社区地位和价值的社会文化权益诉求;农地整治过程中生态环境权益诉求是农民基于农地整治项目所产生的生态环境方面的需要,主要体现在农民对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和节约水资源的生态环境权益诉求。
(2)调查结果显示,在农地整治过程中,农民最看重的是经济权益诉求,其次为政治权益诉求,再次为社会文化权益诉求,最后为生态环境权益诉求。在经济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的是农产品产量的提高,接下来依次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更高农地转出收入的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获得和劳动报酬的获得。在政治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的是农地整治项目信息公开,其后依次为项目民主决策、项目民主监督、项目民主管理。在社会文化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的是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其后依次为构建和谐农村社区、提升农民在农村社区的地位和价值。在生态环境权益诉求中,农民最看重的改善村庄内部生活环境,其后依次为保护农业生产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节约水资源。
(3)从总的情况来看,目前已经实施的农地整治项目对农民权益诉求的响应情况不太理想。就经济权益而言,农民对农地整治过程中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满意度较高,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提高农产品产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满意程度一般,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获得更高农地出租收入、获得经济损失补偿的满意程度较低。就政治权益而言,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的信息及政策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的满意程度普遍较低。就社会文化权益而言,农民对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构建和谐农村社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升农民在农村社会的地位和价值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普遍较低。就生态环境权益而言,农民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改善村庄内部环境、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方面的满意度较高,对目前农地整治项目实施在节约水土资源方面的满意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