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西藏第三产业提高就业效应的政策建议
西藏第三产业是承接劳动力就业能力较强和最具潜力的产业。虽然目前西藏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仍要略低于第一产业,但是就其发展趋势看,第三产业有望成为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的“双首”产业,对西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就业影响深远。
西藏劳动力在三大产业间转移的趋势是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这一结论在回归分析中得到了印证:第三产业增加值每增长 1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增长 0.38 个百分点,但总就业增长只有 0.22 个百分点,说明第三产业可以吸收来自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弹性最高、产业结构偏离度最优,这些优势表明只有第三产业才能最大容量的吸纳劳动力就业。在第三产业内部,只有发展那些最具有代表性和发展潜力的行业,才能快速的实现第三产业就业效应的最大化。结合西藏第三产业内部各主要行业与就业人数的单方程回归与整体方程回归分析,可以更加全面、客观的了解这些行业的就业效应大小,从而提出相应的行业发展规划与扩大的就业的政策建议。
第一节 引导一产剩余劳动力向三产转移
西藏第一产业即农牧业,近 30 年随着产值比重的下降,就业比重下降较快。
2014 年西藏第一产业 GDP 比重与全国第一产业 GDP 比重都在 10%左右,但是西藏第一产业就业比重达 43.7%,而全国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仅为 29.5%,因此西藏第一产业相比于全国劳动生产率较低(见表 3-3 与 3-4)。第一产业的就业弹性普遍低于第二、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非常有限,有些年份甚至出现排斥劳动力的现象(见表 3-5 与图 3-3)。由于西藏第一产业就业弹性较低、劳动生产率不高,必然产生了大量已有的剩余劳动力与潜在的剩余劳动力。该部分剩余劳动力只能向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转移。而西藏第二产业由于工业部门利润与资本积累较差,难以吸收传统产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且西藏存在“非典型二元经济结构”,农业没有为工业提供积累,工业不能促进农业发展。因此西藏第二产业难以吸收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只能转向第三产业。实证分析也进一步论证了该结论:第一产业的发展会减少总就业人数,第三产业的发展会增加总就业人数,因此第一产业减少的就业人数即剩余劳动力可以转移到第三产业。由于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最强,可以吸收来自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因此,提高西藏第三产业就业效应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吸纳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
西藏第三产业在吸纳第一产业剩余劳动力的同时,要注意结构性失业的问题。即第三产业存在很多空余岗位,但是仍然有大量闲置劳动力存在的现象。这有可能与劳动者的就业观念有关,也可能与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不能与岗位职责相匹配有关。虽然发展第三产业可以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得到了政府和很多学者的认可,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传统思想阻碍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尤其是西藏这样一个以传统农牧业发展起来的社会,其重农轻商、小富即安、安土重迁、重生产轻服务①等思想难以在短期内根除,且西藏第三产业历史并不悠久,因此从事第三产业劳动并没有被全面认可。很多劳动者需要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对第三产业的正确认识。第三产业并非不具有生产性、不创造价值,相反,第三产业创造出来的服务产品甚至有可能超越第一、第二产业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价值。第三产业作为一种无形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第三产业劳动力市场经常出现结构性失业。由于第一产业的剩余劳动力不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从而不能很好的胜任相应的岗位。因此政府要加强人才培养,注重职业技能的培训,引导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良性发展。这样才能顺利实现西藏第一产业剩余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的转移。
第二节 大力发展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与广大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在方便人民生活、增加消费、扩大就业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西藏的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的就业比重在第三产业各行业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近十年间二者发展速度较快,2014 年二者就业比重和占据全社会就业比重 16.3%(见表 3-7)。而同期西藏第三产业整体就业比重为 41.6%(见表 3-2)。即西藏的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的就业人数超过了第三产业整体就业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大力发展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对提高西藏第三产业就业效应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西藏第三产业的内部结构水平不高,劳动密集型行业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西藏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的行业。但是我们不能只以解决就业问题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行业,这容易带来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问题,会重蹈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降低的覆辙。因此我们需要创新理念来大力发展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提高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的经营技术、加强政府的引导规划、优化行业的发展环境。提高经营技术,可以加强互联网应用,利用网络的便利优化经营模式。政府加强引导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网点布局,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增加服务功能。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努力,充分发挥批发零售业与住宿餐饮业的正就业效应。
第三节 稳定发展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就业吸纳能力较高。西藏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就业比重较稳定,基本上稳定在 3%的水平(见表 3-7),除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该行业的就业比重与平均就业弹性最高(见表 3-8)。通过实证研究,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的就业吸纳能力较高,未来的就业增长空间很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与第一、第二产业联系密切。
①西藏的第三产业发展基础薄弱,与第一、第二产业联系不紧密。西藏的第一产业生产力不发达,仍处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阶段;西藏的第二产业是“嵌入式”工业,生产力水平低且辐射能力弱,它们都不能为第三产业提供所需的物资基础和劳动力。因此西藏的生产性服务业不发达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地理因素。但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就业弹性较高,很多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其就业吸纳能力很强。同时,稳定发展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就是稳步提升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的改进对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在社会层面的贡献主要是增加就业与稳定社会。因此,我们应稳定发展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维持该行业的正就业效应,稳步提高西藏第三产业的就业效应。
第四节 顺应市场发展金融业、房地产业
金融业与房地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理应成为第三产业内部的支柱产业。西藏的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受其特殊的历史、地理因素的影响,发展起步较晚,其绝对发展水平要低于我国整体的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发展水平。金融业的就业比例基本稳定在 0.5%的水平,房地产业的就业比例基本稳定在 0.2%的水平,二者就业比例一直较低,且几乎没有增长的趋势(见表 3-7)。虽然实证研究表明,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具有正就业效应,平均就业弹性较高(见表 3-8)。
且从其上升空间来看,金融业与房地产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上升空间非常大,未来就业空间也应该非常大。但是短期内,欲通过发展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来快速提升第三产业的就业效应难以实现。因为目前西藏的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发展并不完善,其正就业效应力度较弱。因此,对于金融业与房地产的就业效应,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应该让其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稳固经济基础。作为第三产业的现代服务业,未来金融业与房地产业在良好的经济实力基础上,必然会明显提高西藏第三产业的就业效应。